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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至真至情(2)

离开医院后的托马斯,开始在一家乡村诊所里工作,每天乘火车往返城乡,精疲力竭。一年后,试图找个更强差事的他,得到的却是郊外某个诊所更低的职位。此后,他拒绝了内务部秘密警察要求他就那篇文章发表的声明,于是他成了一名拿着刷子和长竿的窗户擦洗工。期间,他参加了一名被大学和科学院赶出来的著名生物学家的葬礼,当局禁止在讣告中提到葬礼的时间,害怕葬礼变成一次示威,还在三处地方设置了摄像机。葬礼上,同事相见,对他敬而远之,老病人也不再邀请他。受到这样的刺激,托马斯决定像离开医院的手术台一样离开“世界的手术台”。于是,他受一个现在担任集体农庄主席的老病人之邀,搬到了一个以矿泉水出名的小镇上居住,成了一名卡车司机,直到某一天与特丽莎一起丧生在货车之下。

托马斯死了。尽管昆德拉是在小说的第六章从对他儿子的记述中道出这件事,小说的结尾是托马斯、特丽莎翩翩起舞的景象,“钢琴和小提琴的旋律依稀可闻,从楼下丝丝缕缕地升上来”,但抒情的笔法反更以乐景衬托出哀景,使小说的基调更为悲凉。儿子给托马斯写的碑文是:他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可在一个媚俗成为最大、最可获利时尚的世界里,建起上帝的天国有一丁点儿可能吗?托马斯说过:“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可是,不甘媚俗、寻求自由和解脱的托马斯终究落得郁悒而终的结局。托马斯失败了,媚俗胜利了。因为,媚俗的法则就是,一切侵犯媚俗的东西必将从生活中清除掉:每一种个性的展示,每一种怀疑,所有的嘲讽……“丰富而且多彩”这样的法令,就成为了疑问。

托马斯之死是一种象征,一种侵犯媚俗的东西必将遭到清算的象征。媚俗是人类共同的病根,它确乎是在一个总有人想占有话语霸权的社会里,人类共同的生存境况。特丽莎反复做的那个梦,正是昆德拉对这种无法逃脱境况的阐述。特丽莎梦见自己赤身裸体与一大群女人绕着游泳池行走,悬挂在圆形屋顶篮子里的托马斯冲着她们吼叫,要她们唱歌、下跪,只要一个人跪得不好,他就朝她们开枪。所有的女人都在唱,彼此呼应共鸣,她们为她们的共同划一而兴高采烈,她们又在庆贺新的死亡,庆贺行将在死亡中实现的更绝对的同一。同一,便是媚俗不容分说的绝对命令。

昆德拉冷峻地撕开人性的内里,一一揭露着人们的媚俗之态:迫害者与被迫害者同样晃动着灰色的发浪,用长长的手指威胁听众(这是不同对象、不同阶层的媚俗),美国参议员与布拉格检阅台上的官员同样露出作态的微笑(这是不同国度、不同意识形态人们的媚俗),欧美上流明星们进军柬埔寨与效忠入侵当局的强制游行同样是作秀的闹剧(这是不同动机人们的媚俗)。人们茶余饭后的私下交谈很快被拿到电台广播,这个社会正在变成私人生活完全灭绝的集中营,人们从其他人的精神耻辱中得到愉悦。当托马斯被要求收回那篇稿子时,那些从当局那里收回过什么东西的人对他发出古怪的笑:一种有着秘密勾当时会意而又忸怩的笑,正像两个男人在妓院偶然相逢时的笑,窘迫而又类乎友爱的默契。总之,媚俗的罂粟花像玫瑰花一样遍地开放了。

媚俗,使得“轻”与“重”倒置,“灵”与“肉”分离。托马斯甘愿追逐着沉重,却不见容于世;萨宾娜不停追逐着背叛的轻盈,却注定漂泊一生;弗兰茨激情追逐着美感,却在远离欧洲的地方以一场突然之死结束了追逐;特丽莎一心追逐着爱情,却依然一无所获。这些本可以和谐共存的丰富多彩的生命,在一个媚俗的国度里,却无法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翱翔,他们的生命消失得轻如尘埃轻如鸿毛,他们留给我们的岂不是一种不堪承受之轻?

休要说,托马斯之死只是特殊历史时代、特定国度的畸形现象。是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确是以特定的政治事件为背景的,但这不也正证明了,人性中的恶之花,只要有合适的气候和土壤,就会在所有的旮旮旯旯开放么?苏联的“肃反”,中国的“文革”不都是类似的场景么?在捷克被苏联占领后,那些画家、哲学家、作家,大都成了停车场看守员、守夜的、公共楼宅烧锅炉的、出租车司机,而在“肃反”时的苏联和“文革”时的中国,有多少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惨遭迫害?有多少无辜的人死于非命?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造成这一切的,除了我们已认定的人和事的原因,难道不还有人性深处可怕可恶的“集体无意识”么?托马斯想:是不是因为一个人只要不知道他就一身清白?难道因为坐在王位上的人是个傻子,就可以对他的臣民完全不负责么?难道不正是人们的“我不知道”、“我是个信奉者”造成了无可弥补的罪孽么?我不禁又想起了韦君宜先生在《思痛录》中的那一问:“所有这些老的、中的、少的,所受的这一切委屈,都归之于‘四人帮’,这够了吗?”

如果说人之初,性本善,那么我也相信,人之恶,终相似。性善无论国度,性恶不分疆域。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文化,人性中存在着相通相类的邪恶。从这一点来说,昆德拉是通过托马斯之死,通过特定历史境况下人物命运的记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人性弱点的病理报告。这份报告是具有全球性意义的,它提醒我们不要无视本民族的劣根性,也不要漠视其他民族的劣根性;它提示我们休要小看这些平时隐匿起来的微恙,如果久拖不治,终会在合适的一天演变成大疾。

昆德拉在接受记者访谈谈到“媚俗”时说:“这是一种由某种对世界的看法所支撑的美学,这几乎是一种哲学。这是知识之外的美,是美化事物、取悦于人的意愿,是完全的因循守旧。”当谈到一种曾风行一时、被认为是一种文学创作法则的创作手法时,昆德拉用了“媚俗的胜利”这个词。试想,这种一味美化、阿谀逢迎、因循守旧的“美学”和“哲学”,如果总能一次次地取得“胜利”,人类所有的文明、良知岂不要被颠覆?托马斯们岂不要永远生活在恶梦中?

也许,这种对人类弱点的思考并无大益?因为,昆德拉说,生命的“永劫回归”是不存在的,曾经一次性消失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已预先死去,人没有下一次生命来与以前的生活作比较,也无法使生活完美之后再来度过。他还说,人们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因为人们愈思索,人与人之间的思想距离就愈远。从这个意义上说,昆德拉用小说这一形式作出的人生思考也是一种媚俗的行为,而我通过托马斯之死作出的这些思考更是在步千万人思考之后尘,在“媚”追捧昆德拉时尚之“俗”。然而我还是要说,上帝之所以发笑,是因为思考的人太少,是因为人们出于不同的利益动机,无法思考到相同的方向上去,是因为人们光思考不行动。我还要说,我们自然无法使逝去的生命重新来过,但民族乃至人类的集体性反思,必将给后人指出迷途中的诺亚方舟。从这点上说,托马斯们付出的代价又何尝徒劳?而昆德拉,还有我们,在人类境况和命运思考上的这一点点“媚俗”,比之那种背叛忠诚、正义和道德的“媚俗”,想必是可以被理解、被原谅,甚至是可爱的吧?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著,韩少功、韩刚译,作家出版社1992年10月版)

妹愿随哥脚印走

——读《从文家书》

张兆和一直叫沈从文“二哥”。

他们传奇般的爱情,让人心动;他们半个多世纪的相濡以沫,让人心醉。

1930年,由徐志摩介绍,校长胡适同意聘用沈从文为上海中国公学讲师,主讲大学部一年级的现代文学选修。第一次上课,已经在文坛崭露头角的沈从文,望着讲台下密密匝匝的人头,大脑一片空白,预定一个小时的课程,十分钟便讲完了。学生们惊讶万分:这就是我们心仪已久的天才作家沈从文?而这些学生当中,就有张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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