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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教训

代大匠斲必伤其手

当我已经是一个哲学家的时候——即是说连文学家都不是了,当然更不是小孩子,有一天读老子《道德经》,忽然回到小孩子的地位去了,完完全全地是一个守规矩的小孩子,在那里用了整个的心灵,听老子的一句教训。若就大人说,则这时很淘气,因为捧着书本子有点窃笑于那个小孩子了。总而言之,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的教训每每是这样得来的。我也每每便这样教训人。

是读了老子的这一句话:“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小孩子的事情是这样:有一天我背着木匠试用他的一把快斧把我的指头伤了。

我做小孩子确是很守规矩的,凡属大人们立的规矩,我没有犯过。有时有不好的行为,如打牌,如偷父亲的钱,那确乎不能怪我,因为关于这方面大人们没有给我们以教育,不注意小孩子的生活,结果我并不是犯规,简直是在那里驰骋我的幻想,有如东方朔偷桃了。然而我深知这是顶要不得的,对于生活有极坏的影响,希望做大人的注意小孩子的生活,小孩子格外地要守规矩了。我记得我从不逃学,我上学是第一个早。关于时间我不失信。我喜欢蹚河,但我记得我简直没有赤足下一次水,因为大人们不许我下到水里去。我那时看着会游泳的小孩子,在水里大显其身手,真是临渊羡鱼的寂寞了。我喜欢打锣,但没有打锣的机会,大约因为太小了,不能插到“打年锣”的伙里去,若十岁以上的小孩子打年锣便是打锣的一个最好的机会。说是太小,而又嫌稍大,如果同祖父手上抱着的小弟弟一样大,便可以由祖父抱到店里去,就在祖父的怀里伸手去敲锣玩,大人且逗着你敲锣玩。那时我家开布店,在一般的布店里,照例卖锣卖鼓,锣和鼓挂在柜台外店堂里了。我看着弟弟能敲锣玩,又是一阵羡慕。我深知在大人们日中为市的时候只有小弟弟的小手敲锣敲鼓最是调和,若我也去敲敲,便是一个可诧异的声响了。我们的私塾设在一个庙里,我看着庙里的钟与鼓总是寂寞,仿佛倾听那个声音,不但喜欢它沉默,简直喜欢它响一下才好。这个声响也要到时候,即是说要有人上庙来烧香便可以敲钟敲鼓,这时却是和尚的职事。有时和尚到外面有事去了,不在庙里了,进香的来了,我们的先生便命令一个孩子去代替和尚敲钟敲鼓,这每每又是年龄大的同学,没有我的分儿了,我真是寂寞。有的大年纪的同学,趁着先生外出,和尚也外出的时候,(这个时候常有)把钟和鼓乱打起来,我却有点不屑乎的神气,很不喜欢这个声音,仿佛响得没有意思了,简直可恶。在旧历七月半,凡属小康人家请了道士来“放施”(相当于和尚的焰口),我便顶喜欢,今天就在我家里大打锣而特打锣,大打鼓而特打鼓了,然而不是我自己动手,又是寂寞。有时趁着道士尚未开坛,或者放施已了正在休息吃茶的时候,我想我把他的鼓敲一下响罢——其实这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博得道士说一声淘气罢了,我却不如此做,只是心里总有一个一鸣惊人的技痒罢了。所以说起我守规矩,我确是守规矩得可以。

有一次,便是我代大匠斫的这一次,应是不守规矩了。推算起来,那时我有七岁,我家建筑新房子,是民国纪元前四年的事,我是纪元前十一年生的,因为建筑新房子所以有许多石木工人作工,我顶喜欢木匠的大斧,喜欢它白的锋刃,别的东西我喜欢小的,这个东西我喜欢它大了,小的东西每每自己也想有一件,这把大斧则认为决不是我所有之物,不过很想试试它的锐利。在木匠到那边去吃饭的时候,工作场没有一个人,只有我小小一个人了,我乃慢慢地静静地拿起大匠的斧来,仿佛我要来做一件大事,正正经经地,孰知拿了一块小木头放在斧下一试,我自己的手痛了,伤了,流血了。再看,伤得不厉害,我乃口呿而不合,舌举而不下,且惊且喜,简直忘记痛了。惊无须说得,喜者喜我的指头安全无恙,拿去请姐姐包裹一下就得了,我依然可以同世人见面了。若我因此而竟砍了指头,我将怎么出这个大匠之门呢?即是怕去同人见面。我当时如是想。我这件事除了姐姐没有别人知道了。姐姐后来恐怕忘记了罢,我自己一直记着,直到读了老子的书又是且惊且喜,口呿而不合,舌举而不下,不过这时深深地感得守规矩的趣味,想来教训人,守规矩并不是没出息的孩子的功课。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孔子命小孩子学诗,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还要加一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没有这个“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上面的兴观群怨事父事君没有什么意义;没有兴观群怨事父事君,则“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也少了好些意义了,虽然还不害其为专家。在另一处孔子又有犹贤博奕之义,孔子何其懂得教育。他不喜欢那些过着没有趣味生活的小子。

我个人做小孩时的生活是很有趣味的,因为良辰美景独往独来耳闻目见而且还“默而识之”的经验,乃懂得陶渊明“怀良辰以孤往”这句话真是写得有怀抱。即是说“自然”是我做小孩时的好学校也。恰巧是合乎诗人生活的原故,乃不合乎科学家,换一句话说,我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对于鸟兽草木都是忘年交,每每没有问他们的姓名了。到了长大离乡别井,偶然记起老朋友,则无以称呼之,因此十分寂寞。因此我读了孔子的话,“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我佩服孔子是一位好教师了。倘若我当时有先生教给我,这是什么花,那么艺术与科学合而为一了,说起来心向往之。

故乡鸟兽都是常见的,倒没有不知名之士,好比我喜欢野鸡,也知道它就是“山梁雌雉”的那个雉,所以读“山梁雌雉子路拱之”时,先生虽没有讲给我听,我自己仿佛懂得“子路拱之”,很是高兴,自己坐在那里跃跃欲试了。我喜欢水田白鹭,也知道它的名字。喜欢满身有刺的猬,偶然看见别的朋友捉得一个,拿了绳子系着,羡慕已极,我害怕螳螂,在我一个人走路时,有时碰着它,它追逐我;故乡虽不是用“螳螂”这个名字,有它的土名,很容易称呼它,遇见它就说遇见它了。现在我觉得庄子会写文章,他对于螳螂的描写甚妙,因为我从小就看惯了它的怒容了。在五祖山中看见松鼠,也是很喜欢的,故乡也有它的土名,不过结识松鼠时我自己已是高小学生,同了百十个同学一路旅行去的,它已不算是我个人的朋友了。再说鱼,却是每每不知道它的名字,只是回来向大人说今天我在河里看见一尾好鱼而已。后来做大学生读《庄子》,又是《庄子》!见其说“鯈鱼出游从容”,心想他的鱼就是我的鱼罢,仿佛无从对证,寂寞而已。实在的,是庄子告诉我这个鱼的名字。

在草木方面,我有许多不知名,都是同我顶要好的。好比薜荔,在城墙上挂着,在老树上挂着,我喜欢它的叶子,我喜欢它的果实,我仿佛它是树上的莲花——这个印象决不是因为“木莲”这个名字引起来的,我只觉得它是以空为水,以静穆为颜色罢了,它又以它的果实来逗引我,叫我拿它来抛着玩好了。若有人问我顶喜欢什么果,我就顶喜欢薜荔的果了,它不能给人吃,却是给了我一个好形状。即是说给了我一个好游戏,它的名字叫做薜荔,一名木莲,一直到大学毕业以后才努力追求出来的,说起来未免见笑大方。还有榖树,我知道它的名字,是我努力从博学多能躬行君子现在狱中的知堂老人那里打听出来的,我小时只看见它长在桥头河岸上,我望着那红红的果子,真是“其室则迩,其人则远”,可望而不可即了,因为我想把它摘下来。在故乡那时很少有果木的,不比现在到处有橘园,有桃园,有梨园,这是一个很好的进步,我做小孩子除了很少很少的橘与橙,而外不见果树了。或者因为如此,我喜欢那榖树上的几颗红果。不过这个理由是我勉强这么说,我不懂得我为什么喜欢它罢了,从现在看来它是没有什么可喜欢。这个令我惆怅。再说,我最喜欢芭茅,说我喜欢芭茅胜于世上一切的东西是可以的。我为什么这样喜欢它呢?这个理由大约很明白。我喜欢它的果实好玩罢了,像神仙手上拿的拂子。这个神仙是乡间戏台上看的榜样。它又像马尾,我是怎样喜欢马,喜欢马尾呵,正如庾信说的,“一马之奔,无一毛而不动”,我喜欢它是静物,我又喜欢它是奔放似的。我当时不知它是芭茅的果实,只以芭茅来代表它,后来正在中学里听植物学教师讲蒲公英,拿了蒲公英果实给我们看,说这些果实乘风飞飘,我乃推知我喜欢芭茅的果实了,在此以前我总想说它是花。故乡到处是芭茅做篱笆,我心里喜欢的芭茅的“花”便在蓝天之下排列成一种阵容,我想去摘它一枝表示世间一个大喜欢,因为我守规矩的原故,我记得我没有摘过一枝芭茅。只是最近战时在故乡做小学教师才摘芭茅给学生做标本。

(一九四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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