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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三十一.关于肖媛梓①

论本大侠那些年的爱恨情仇——

我叫肖媛梓,毕业于汉川大学外语系,本人呢,性格女,爱好男。

上高中的时候,老师就爱给我们灌各种鸡汤,总是教育我们不要早恋,早恋影响学习,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上大学想怎么谈对象就怎么谈,对此我只想表示:呵呵!亏得我当年还拒绝了一个男生的表白,关键是我对那男生也有好感,唉,要不是当时太年轻,说不定现在就修成正果了。(我去!被我老公看到了,小哲哲吃醋了呢,我先去哄哄他哈~)

咳咳!我回来了,接着说。

后来我升入大学,发现有好多好看的小哥哥啊~开始肯定是开心的呀!没谈过恋爱的我跃跃欲试。颜控如我决定,一定要找一个超级帅气的小哥哥谈恋爱,那时候流行各种玛丽苏小说,男主角各种撩女主角的套路,好苏好甜,天知道我有多向往!

不过有句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仔细反省了下自己,甜美可爱的元气少女,怎么没有小哥哥追呢?再看看周围的男孩纸们,有的搞学业去了,有点天天往网吧跑,还有的用现在的词形容就是万年钢铁直男,我觉得我可能要一直单着了。

大一下学期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学生会跟别的社团组织联谊去踏青,我认识了一个学长。这个学长温柔帅气,很照顾我,后来活动结束了也一直有联系。学长唱歌超好听,会画画,最撩人的是会打篮球。

我想,那时候女生应该跟我差不多,比较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吧!再跟偶像剧里的男主联系起来,好想尖叫!当时就觉得,天呐,学长好腻害,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人啊!

不过现在想想,当初我好像有点中二,哈哈哈~那以后我得少看点言情小说。

其实仔细想想,也不全怪我吧,听我分析哈,那个学长呢,多才多艺,知道怎么讨女孩欢心,会说漂亮的情话,特别是跟别的男生比较起来,简直是完美!然后,我知道他没有女朋友,我知道他在追我,后来在一个比较唯美的时机他跟我表白了,然后的然后,我当然沦陷啦~换哪个女生应该都会答应的,肯定是这样!

//小哲哲:后悔了?我忙回答:没有没有,老公你就是我的理想型!最爱你了,嘿嘿!木马!(吓死我了,不然一个吻可能解决不了,我是在用生命回忆过往吗?)//

最初在一起的时候,学长为我带早饭,准备浪漫的约会,一起看电影(现在想想,不都是基本操作么,只怪我年少无知哇),当时还想,这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吧!实不相瞒,我还幻想过我们的未来。

然鹅,我们并没有走到最后。

我们在一起不过不到两个月便分开了。起初,看到他跟别的女生暧昧,我很吃醋,还闹小脾气,再然后,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就在我觉得是我不懂事,我应该大方一点的时候,他跟我提分手,没错,这就是个渣男!呸!

那时候我可喜欢他了,分手后还难过了好一阵子,这个死渣男却转头就跟别的女生亲亲我我!靠!海王!画个洋葱诅咒你!

嗨,谁年轻的时候没遇上个渣男呢?呵!

没谈恋爱之前,真想变成小说女主,什么冷漠无情型,闷骚腹黑型,温柔宠溺型全都想试试,分手后再看这些人,突然没有了恋爱的勇气,看谁都感觉有渣的潜质。我消极地想,或许我遇不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了吧,或许我会接受相亲,平平淡淡与一个人携手一生,真悲伤啊!

谈恋爱什么的真不靠谱,我还是一个人仗剑走天涯吧!

大二的时候,从见人就喊学长学姐变成被人喊学姐,心里有些美滋滋。

跟你们说,我就是栽在一个喊我学姐的手里了,哈哈,就是我老公了。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是他刚入学军训时,啥,你们问我为啥下手那么早,嘿嘿,一定是缘分!不过想想,多亏我下手早,不然就轮不着我啦。

那天下午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呸!这是加工后的回忆)。那天可热了,能把人热化的那种热,即便是已经下了课,四点多钟的样子,我叼着雪糕路过篮球场。篮球场被训练的方阵霸占着,可能是中间休息,教练在带他们玩篮球,就是这么巧!突然天降篮球,好在我身手敏捷(好吧,是篮球没飞那么远),篮球滚到了我脚边。我看着地上的篮球,心想要不要做个**,助人为乐,事实上我的确捡起了球,往方阵那边走。

这时!这时!对面走来一个男生,虽然穿着迷彩服,但是遮不住人家清秀俊朗的本质啊!我承认我犯花痴了,也不记得篮球是怎么给他的了,反正他是说了“谢谢”,我当然就大大方方地回答“不客气啦”,再然后是我的雪糕化了(哭),奶油顺着棍儿流到了我的手上···

然后小学弟从口袋里掏了张卫生纸给我,在我印象中男生出门都是不带纸的,于是我大胆猜测,这个男生有洁癖,后来的后来,果真验证,直到现在,家里都得收拾的干干净净的,我是该开心呢?还是开心呢?

后来我们在一起很久了,有一次我问他,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他说记得,是学生会招新的时候,哼!才不是,竟然不记得了,生气!我决定一分钟内决不理他。

至于他提到的学生会招新呢,算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大二时我留在了学生会,升职成了外联部的部长,因为学生会是校级的,面向整个学校招新,工作量自然也很大。

向来各社团招新都是要抢新生的,我们为了抢占先机,百团大战前就借好了帐篷,挑了一个绝佳的C位,人流量较大,准备摆一个星期的台。

所以说多巧啊!那天轮到我值日,我在努力拉新时,突然看到了人群中的小学弟,于是我热情的上前为他介绍,希望他能参加我们的面试。后来再回想时,我很感慨,想起王菲在《传奇》中的歌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而这人竟然专心做着自己的事,还说当时只觉得这个学姐好吵好啰嗦,呵呵!我觉得你不配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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