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也是大家真正认识程思龙的日子。
梁夫唯安排安路莎领着程思龙到商场买衣服,说不怕贵只要好,还说要多买几件。这段日子程思龙没少帮他,他觉得应该借机表示一下。
梁夫唯肯出钱。安路莎当然不会手软,—马挑最时尚,最漂亮的下手。选完衣服鞋子,又带程思龙做了头。这下罗碧琼指点的公主步也排上了用场。
梁夫唯窒息了,伍斯一呆傻了,站在公司门口做保安的顾文宣根本没看出是程思龙,还规规矩矩地立正行了个礼。
“这,这就是你花仙子表妹?“伍斯一用力地眨着眼晴,还偷偷地拧了自己一下。他确定这一切是真实的。按这时的口材,伍斯一是当不上主持了,意然咳咳巴巴地把“一枝花”说成“花仙子。
“也是你大娘。“安路莎还没忘挖苦伍斯一。然后问伍斯一,程思龙是不是要考合后才能上岗。
“不用,不用,我相信表妹俄语—定说得很流利。”典型的中国式的变色龙,伍斯一随着程思龙着装的变化而变化,变化得如此之快。只是换了一身衣服,伍斯一对程斯龙的态度竟然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伍斯—相信程思龙每天对垃圾都说俄语了,否则她的俄语不会说得这样流利。
不负众望,程思龙表现得特别出色,俄罗斯客户非常满意地离开了公司。
梁夫唯一直都希望能与这家俄罗斯客户合作,这天总算如愿以偿了。
伍斯—提意到富裕华酒店庆祝一下,梁夫唯也有此意。当然程思龙是不可缺少的邀请对象。
“不行,我的人力车还在外面呢。“程思龙想起她的车。车扔在外面快一天了,不知是否还在楼下。
伍斯—瞟了下程思龙的衣服问:“穿这身衣服骑人力车吗?“
“放心吧。车子我找人帮你送家去。“这天梁夫唯重新认识了程思龙。以前他—直觉得程思龙就是那种傻得可爱的乡下小孩,这天程思龙的表现不亚于任何—个都市白领。
程思龙觉得好奇怪的,这个城市里的人怎么个个都是只认衣服不认人?她看了一眼自己穿的衣服,好象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起去酒店的还有安路莎,本来还给何方宁打了电话,因为她约好去照顾生病的姨妈没有过来。
伍斯—先天好奇心强,后天又学会了八卦,当然不会放过程思龙这个很有挖掘潜质的对象,从程思龙的奶奶的奶奶挖起,—直挖到程思龙与顾文宣假结婚。程思龙差不多向他讲述了整个近代史。
其实对与家族史程思龙也不是太清楚,好象她的混血来原于她的奶奶。奶奶的奶奶是纯正的沙俄贵族血统,奶奶的爷爷有点中国人的血统。,奶奶的妈妈是鲜族人。程思龙的爷爷是福建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爷爷奶奶本来生活在哈尔滨,文革时被下放到山沟里,下放不久爷爷就去逝了,直到前一年奶奶才离开他们。
程思龙读书时学的是英语,俄语是从奶奶那里学的,奶奶—直用俄语与她谈话。
奶奶是个非常讲究又很有才华的女人,可惜的是在昏暗平淡的环境中度过了—生大部分时光。她有太多的不甘心,可能是想再重生—次吧,从程思龙出生的那天起,奶奶就计划把她打造成—个高贵文雅,才华出众的完美女孩。
奶奶对程思龙这个孙女很满意,似乎不幸的一生从孙女这里找到了平衡。因为有了她,奶奶才能很安详地离开他们。幸亏奶奶没看到捡垃圾时的程思龙。否则会死不冥目。
“难怪你俄语说得那么流利。还有,老外那么喜欢你,原来你们是亲戚呀。“伍斯一好象开始羡慕,不对,应该是崇拜程思龙了。
安路莎也是第一次听到程思龙这样详细地讲述家事,她与程思龙是两姨姊妹,只知道程思龙有点混血,却不知混得这样复杂。
“你的韩语也是跟奶奶学的吧?”安路莎问程思龙。
“什么,还会韩语?有贵族血统还会四种语言,竟然捡破烂,上天啊!还有公理吗?“伍斯一真的替程思龙叫屈,就差跑到庙里与各路神佛理论了。不过他真的开始佩服程思龙了,最令他佩服的是她有那么大本事居然能心平气和心安理得地去捡破烂,他相信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粱夫唯也觉得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程思龙心态更好的人了。上天在开怎样的玩笑,会四国语言的程思龙只因为没有—纸文凭只能穿街走巷地收捡破烂。这太不公平了。
梁夫唯再次要求程思龙去他的公司工作,程思龙谢绝了。
“为什么,认准收破烂了吗?想让全人类人为你惋惜是不是?“看起来这天之后梁夫唯再也无法接受程思龙捡破烂这件事了。
“捡破烂怎么了,说不定哪天捡到唐代的瓶子,宋代的罐子之类的东西可就发财了,我直接当董事长。”程思龙的表情似乎对捡到宝贝很有信心。其实程思龙没有接受梁夫唯好意的真正原因是她又有一个新的赚钱方法。她想做临时翻译。为需要俄,韩,英翻译的公司提供方便。她说要印一些名片,希望大家帮忙发放。
安路莎觉得程思龙的方法可行,伍斯一不得不再一次对程思龙刮目相看,就连被誉为商业才子的梁夫唯也不得不认可程思龙的商业头脑。
他们包括安路莎在内都好象第一次认识程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