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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到的时候,乔·德金已经占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正在喝他的酒——凭肉眼判断是伏特加掺冰块。我看看店内,听着吧台传来的嗡嗡谈话声。想必我的某些感觉无意间显露在脸上,因为乔一开口就问我还好吧。我说我很好,怎么了?

“因为你一副见到鬼的表情。”他说。

“没见到鬼才怪呢,”我说,“店里到处都是鬼。”

“这店对鬼来说有点太新了,对吧?这里开几年了?两年?”

“快三年了。”

“时光飞逝,”他说,“快不快乐都过去了。‘杰克小店’,管他杰克是谁。你认识他吗?”

“我不认识他。我认识的是这地方,在卖给杰克之前。”

“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

“没错。”

“他死了,对吧?是在‘九一一’之前还是之后?”

“九一一”成了我们的分水岭,人生中的每件事情都可以归到那天之前或之后。“之后,”我说,“五个月或六个月。他把店留给一个侄子,那侄子试着经营了几个月,发现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然后我猜他就把店顶给杰克了,管他杰克是谁。”

“管他杰克是谁,”他说,“他们的菜不错。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全天供应爱尔兰式早餐。”

“那是什么?一根香烟外加半打啤酒?”

“很好笑。像你这么见多识广的人,一定知道爱尔兰式早餐是什么。”

我点点头:“心脏病特餐,对吧?培根、蛋和香肠。”

“还有炭烤西红柿。”

“啊,健康食品。”

“还有黑布丁[2],”他说,“这玩意儿还不好找。你想吃什么?我要点爱尔兰式早餐。”

我告诉女侍者我也一样,还要一杯咖啡。乔说他喝一杯伏特加就够了,不过她可以给他一瓶啤酒。要爱尔兰啤酒搭配早餐,不过不要健力士。她建议竖琴牌,他说这个应该不错。

我认识乔已经二十年了,但我不认为我们算是亲近的朋友。这些年他是中城北区分局的警探,就在西四十五街的老警察局工作,我们多年来发展出一种工作关系。我会找他帮一些忙,也会报答他,有时是给现金,有时是送人情。他时不时会介绍客户给我。有几次我们的关系很紧张,我和一名职业罪犯的友谊始终让他觉得不舒服,而他酒喝下肚后的态度也让我难以将他视为好同伴。不过我们已经认识得太久,知道如何维系交情,那就是忽略自己不喜欢的部分,同时保持亲近又不至于太亲密。

我们的食物陆续上来时,他告诉我他已经递交退休申请了。我说他已经放话说要辞职好多年了,他说他几年前就已经填好所有表格准备走人,然后世贸中心双塔垮了。“我没有时间退休,”他说,“虽然有些人照样退休,但谁能怪他们呢?他们已经无心工作了。我呢,我早就无心工作了,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杯水车薪。不过‘九一一’发生时,我设法说服自己,说人民需要我。”

“我可以想象。”

“所以我比原计划多留了三年,也不记得这三年里我做了什么有用的事情。总之,我不干了。今天星期几,星期三吗?下星期五就是我最后一天上班了。所以现在我得做的,就是搞清楚我的余生到底想做什么。”

这就是他邀我共进晚餐的原因,在这个满是鬼魂的店里。

三十多年前,我从纽约警察局辞职。之后没多久,我也辞掉了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角色,然后从一栋位于长岛赛奥西特的舒适洋房搬到西北旅社一个简朴的小房间。我不常待在那个房间里。附近位于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成为我的客厅兼办公室。我在那边见客户、吃饭,社交生活也以那里为中心。同时我在那里喝酒,一天又一天,当时我就是天天喝酒。

我就这样过日子,尽可能地撑了很久。然后就像老人们所说的,我把酒瓶用塞子塞住,没事的时候我不再去吉米的酒馆,改去两个街口外的圣保罗教堂地下室。我又去其他教堂的地下室和正殿,寻找一些事物,好填补过往曾被酒所占据的空虚。

在那段期间,吉米的店租约到期,于是往西南搬了一点,就在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的交会口。我戒酒后就跟吉米的旧店保持距离,他们搬了新家后好一阵子我也同样避开。我再也不会天天去那里了,不过后来伊莱恩和我偶尔会进去吃顿饭。吉米那儿的食物向来就好,而且厨房开到很晚,所以夜里从剧院或林肯中心看完表演出来后,去那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去参加了吉米的葬礼,在西四十四街的一个殡仪馆,有人放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歌。那是戴夫·范·洛克[3]的《最后一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喝了漫长一夜的威士忌之后,比利·基根放唱片给我听的。我让他放了一遍又一遍。基根当时替吉米工作,周一到周五晚上在店里当酒保。他早就搬到加州去了。写下这首歌并以无伴奏方式清唱的范·洛克则比吉米早了一两个月去世,所以我就坐在那儿,听着一个死人唱歌献给另一个死人。

一两个星期后,他们在酒吧里替吉米守灵,我也去了,但没待多久。出席的人中有几个我已经多年不见,看到他们真好,但是离开那儿回家对我是个解脱。之后一个夏日夜晚,就在那家店确定要卖掉后,为了处理存货,老板请大家免费喝酒。有好几个人都告诉我一定要去,但我根本没考虑。我待在家里看扬基队的棒球赛。

而现在我在这里,面对着一屋子的鬼魂。曼尼·卡雷什是其中之一。我认识他时,酒吧还在第九大道的老地方。他几乎天天都会来吉米的店里,喝一两杯啤酒,跟护士打情骂俏。他也参加了守灵会,那是当然,酒吧卖掉前的最后一夜他应该也想去,不过我不知道他去成没有。他在守灵会上告诉我,他活不了几天了。医生提出了化学疗法,他说,但他们却不敢太期望能够有什么帮助,所以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当化疗的实验品。他在那个夏季的某一天过世了,就在酒吧关门后没多久,但我是在秋天才听说的。所以我错过了他的葬礼,但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

“五十八岁了,”乔说,“老得可以退休了,可是又年轻得不该过着退休生活,你懂我的意思吧?”

“你知道退休后要做什么吗?”

“我不打算做的,”他说,“就是在他妈的佛罗里达买栋小房子。我不钓鱼,不打高尔夫,而且我一身爱尔兰人的皮肤,连台灯都能把我晒伤。”

“我想你也不会喜欢佛罗里达。”

“可不是吗?我可以留在纽约,靠退休金过活,可是没事做我会发疯。我会成天泡在酒吧里,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或者我会待在家里喝酒,那更不妙。这个最棒了,这个黑布丁。卖的地方还真不多。我想那些老爱尔兰社区会有,比如皇后区伍德赛德那一带,或者布朗克斯区福德姆路那边,不过谁有那么多时间大老远跑去?”

“这个嘛,你退休后就有时间了。”

“是啊,我可以花一整天去找黑布丁。”

“不必跑那么远,”我说,“任何懂西班牙语的杂货店都卖这玩意儿。”

“开玩笑,黑布丁吗?”

“西班牙语里叫morcilla,不过是同样的东西。”

“那是什么,波多黎各菜吗?我打赌会比较辣。”

“比爱尔兰菜还辣?老天,你觉得有可能吗?不过两者是同样的东西。你可以称之为morcilla或黑布丁,不过反正都会吃到用猪血做的香肠。”

“老天啊!”

“怎么了?”

“你他妈做点好事行不行?我正在吃呢。”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做的吗?”

“我当然知道,不过那不表示我他妈的想谈啊。”他喝了点啤酒,把玻璃杯放下,摇摇头。“有些警察退休后就去保安公司。不是那种做外勤抛头露面的,而是职位比较高的。我认识一个家伙十年前申请退休,去证券交易所当保安主管。朝九晚五,收入比以前还高。后来他又从保安主管的位置退休了,有两份退休金,外加社会保险。现在他在佛罗里达,成天打高尔夫球、钓鱼。”

“你对这类事情有兴趣吗?”

“佛罗里达?我已经说过……哦,你指的是私人保安公司。嗯,你知道,我当了很多年警察了。我是刑事警探,而那家伙在保安公司的工作更像是行政人员。我可以做,但大概不会喜欢。也许得做很多行政上的琐碎小事。”他拿起空的玻璃杯,看着里面,又放下。他没看我,说:“我在考虑要当私家侦探。”

我早已经料到了。

“要当个正常的私家侦探,”我说,“你就得当成是做生意,要做记录、交报告、建立人脉、多拉生意。如果你自己做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还有另外一个方式,去为大型侦探社工作,大部分时候都是为一点小钱去做无聊的工作,而且少了警察的身份。我不认为你适合。”

“我也不适合去做写报告、做记录那种事。可是你也没做这些。”

“嗯,我从来就不是那种照章行事的人,”我说,“我很多年都没有执照,最后终于拿到了,但也没保住多久。”

“我记得。你没执照也照样过得不错。”

“我想是吧。勉强糊口而已。”

“这个嘛,我还有退休金当靠山。”

“倒是没错。”

“我想的是……”

他想的是,当然,我们两个人可以一起工作。我做私家侦探这行有经验,而他有很多警察局那边的新人脉。我让他讲完想法,然后告诉他,他这个提议迟了几年。

“我几乎算是退休了,”我说,“没有正式退休,因为也没必要。可是我不会去找生意,也不常有人打电话找我,即使有人找,不管是什么样的条件,我通常都会找个理由推掉。这样几次下来,大家就不会再打电话找我,我也无所谓。我不需要那些钱。我有社会保险,每个月还有市政府寄来的一张微薄的支票,而且我们还有伊莱恩出租房子的那些收入,外加她店里的利润。”

“艺术和古董,”他说,“我常经过那家店,从没看过有人进出。她那里能赚钱吗?”

“她的眼光很好,而且有生意头脑。店的租金不便宜,有时好几个月都入不敷出,可是她时不时会在慈善二手店里用十块钱买下一件作品,然后几千块卖出去。她也可以在e Bay上做同样的事情,还能省下租金,可是她喜欢有家店,这也是她当初开店的原因。我只要散步腻了或看ESPN看烦了,就去帮她看店。”

“哦,你会去看店?”

“偶尔。”

“你懂得做生意吗?”

“我懂得使用收银机和处理信用卡交易。我懂得请客人以后再来找老板谈。我看得出哪些人想顺手牵羊或打劫,也懂得如何让他们打消念头。有人拿赃物上门来推销时,我通常都能分辨。这些差不多就是这份差事需要懂的了。”

“我想你当侦探不需要搭档。”

“对,不过如果你五年前来问我……”

五年前的答案也还是一样不需要,但我就得另外找个借口推辞了。

我们点了咖啡,他往后一靠,看了店里一圈。我从他身上感觉到失望和解脱,换了我,大概也会这样。我自己也有点同样的感觉。我最不想要的就是搭档,但这类提议有种莫名的魅力,会让人想接受。你会以为这样一来你就不寂寞了,很多欠考虑的伙伴关系就是如此开始的,同样模式的失败婚姻也很多。

咖啡来了,我们谈了些其他事情。犯罪率继续下降,我们都想不出为什么。“州议会有个低能儿,”他说,“说这是他的功劳,因为他协助推动恢复死刑。这很难说得通嘛,因为纽约州唯一因注射致死的人,只是买了一袋海洛因,而里面掺了老鼠药。州立监狱的死囚牢房里有几个人,不过他们在被打针前,就已经因为年老而死亡了[4]。”

“你觉得那只是一种震慑手段?”

“我觉得只能震慑住那些反对恢复死刑的人。老实告诉你,我不认为有人真在乎死刑是不是一种震慑手段。有一些人如果他不再跟我们呼吸同样的空气,你就会比较高兴。那些人就是该死。比如恐怖分子、大肆屠杀者、连环杀人犯,还有杀害儿童的那种他妈的性变态。你可以说他们有病,他们童年时曾被虐待,诸如此类,我也不会反对。反正就是得让他们死,他们死了我会高兴一点。”

“我不会有反对的意见。”

“下周五有个死刑要执行。不是在这里,这个他妈的州不会执行死刑。是在弗吉尼亚州,那个混蛋杀了三个小男孩。四五年前吧。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知道你讲的是谁。”

“我唯一听到过的反对意见,就是说死刑犯可能是无辜的。我想这是有可能。不过这家伙,你还记得他的案子吗?案情清楚明白。”

“据我所知也是这样。”

“他搞了那些小孩,”他说,“然后折磨他们,还留下纪念品,于是警方有足够的物证给他定罪一百次。下周五他就要被打针了。那刚好是我最后一天上班,我会回家给自己倒杯酒,而在弗吉尼亚州的某个地方,那个狗杂种会被人扎上一针。猜猜怎么样?这比送我一个金表当退休纪念还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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