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彻底的孤独,
那些绚烂比烟花更短暂;
我们往往甘愿为了那些短暂的绚烂,
耗尽一生的等待。
我并不是一个大富大贵之家的孩子,现在我们已经明白所谓的“输在起跑线上”不是指读什么幼儿园,上什么兴趣班,而是“你爸不是马云”。好在十年前,学习好还是一件万众瞩目的大事,会让七大姑八大姨闭上“你看XX家孩子……”的嘴。
我是永远的第一名,那时,我还是坚定地相信“永远”。
好在“永远的第一名”这件事并没有让我哥困扰,即使我跳了一级,只比他小一届。他依然厮混在他的二流高中和三流大学圈,过着打球、泡妞、打CS[2]的生活。那时候,最红的网游叫“红警”和“CS”,最红的游玩场所叫“网吧”。
高考后的第二天,其他同学还在忐忑难安的时候,我就骑着自行车悠哉游哉地去了我哥最常去的网吧,搜到了教育部公布的高考答案,我在纸上把每一道题的解题结果重新写了一遍,然后一题一题地核对答案。一个小时后,我便估算出了我自己的高考分数。我拿网吧的公用电话给班主任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估算的高考分数,这分数大概有十分至十五分的误差,因为我还不确定作文能拿多少分。
我的班主任是当地一名老教育专家,我们学校历届的优秀班主任,带了好几届毕业班,对高考非常有经验。他一向了解我,告诉我按照今年的试题难度,我应该可以上北京大学。
这个结果也没有什么意外,这是全校都猜得到的事。高考失利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可是,问题来了——这个暑假这么漫长,我要怎么度过?之前的十二年学习生涯,我两点一线的生活平淡无奇,唯一一次出格的事是在周作业本上连载了三周的小说作为作文作业,还被语文老师印刷成校报广为传阅。
在家连续看了一周的《像雾像雨又像风》后,我哥都忍不了我的无聊,问我要不要去跟他们混一混。打心底里,我是看不上我哥的,这个从小走关系上重点小学、重点初中、二流高中,花钱上三流大学的哥,除了个子高人长得帅,几乎一无是处。但在那时,我确实也没有“朋友圈”可以刷,便死马当活马医地跟他去混。
哪里知道他竟然又带我去网吧打游戏。在里面看他被“爆头”两次之后,我觉得自己也要被“爆头”了。
正在这时,一个男声传来,打招呼说:“胖子,你还带女朋友了?真新鲜啊!”
我哥头也不抬地骂道:“滚!我妹。”
我本来就烦,一听这么没眼力的话更烦,正准备恶狠狠地做个表情以示不满,却在抬头的一刹那,目光定住了。
我一直以为我哥是最帅的,他的女朋友从初中开始就都是校花。因为我爸不是马云,我哥泡妞可以说全靠自己“帅”。可当我看到眼前这个男生,我才开始觉得,我哥是个“胖子”。
这个男生穿的T恤与所有普通的T恤并无二致,可T恤下紧实的肌肉线条却呼之欲出。
我当时还太傻白甜,在我们重点高中学生的视线里,只有体育特长班那些“坏学生”才会有不一样的身材,而那是我们这些“优等生”的禁区,他们是为音美特长班的另一些“坏学生”准备的。
总之,我当时愣愣地保持着一个半怒半春的表情,盯着眼前这个横空出世的男生,完全由本能的女性荷尔蒙占到了上风。生平第一次,我觉得长得好看是那么重要的值得骄傲和高兴的事,甚至连我一向反感的我哥被别人夸帅夸好看这种事,我都可以容忍了。
他也回盯着我,不躲不避,嬉笑着点燃一根烟。我居然没有厌恶他抽烟。
他抽了两口烟,我却还在犯傻,他猛地弹了一下我的脑门说:“别看了,再看就爱上我了!”
我哥捣他一拳,说道:“金子奇!你敢勾搭我妹试试!”
于是,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金子奇。
他大笑着后退两步,继续看着我说:“好,我试试!”
我哥佯装起身威胁,但瞬间又去进行他那不停被“爆头”的游戏。
金子奇突然拉起我的手,一边走一边说:“你哥玩得太臭,你还不如看我玩。”
我顺从了,忽视了他拉着我的手这个重要的动作。我跟着金子奇,坐在他身边,看他像个大将军一样调兵遣将,“爆”我哥的头。两局之后,他把我拉近,半怀抱着我,教我用鼠标和键盘来玩这个差不多都是男生玩的游戏。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和男生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而他显然是技艺纯熟。我没反感没反抗没羞涩,事后想来,我注定了不属于“优等生”的范畴。我是叛逆的,只是十八岁前还不屑于那些低端没有价值的通俗叛逆。
在金子奇怀里的这一刻,潘多拉魔盒正式打开,并没有十分艰难,而是自然而然,就像等待许久之后的自然释放。
那天后来我们又去了金子奇家,他家优雅得有些过了。我哥跟我八卦了金子奇的全部家事,但我的脑袋里就只有站在网吧外面时金子奇松散的头发,连同他身上的烟香和毫不掩饰的眼神在风里飘起时,说过的那句话“你比你哥好看多了”。
我自小在各个方面胜过我哥,是天生,也是自负,更是自卑。从来没有人考虑过第二个孩子的感受,那种一出生就要面对“你看你哥……你哥小时候……要是你哥……”种种不经意但致命的比较和打击所衍生出的带着痛楚的反叛。
我哥是长子长孙,即使万般不成器,还是丝毫没有影响他受宠,何况他高且帅,当然,比金子奇还差了一点点。于是,为了照顾他这个长子长孙的情绪,所有的夸赞重点就是“这小伙子长得真好看”这句本应该夸赞女孩子的话,我平白在他的阴影下活了十八年。反过来,他也没好过多少,所有夸赞我的话也都成了他自暴自弃的托词。
也许,作为哥哥,他应该有我的智商和学业来光耀门楣;作为妹妹,我应该有他的样貌和身高来嫁入豪门。在小城这样传统的地方,我俩样貌品性投胎投反了,就注定是个悲剧。
在我十八岁这年,金子奇这句不经意间夸赞我的话,点燃了我作为一个正常少女的单纯喜悦,它甚至超过了北大对我的吸引。人总是对最难得到的东西耿耿于怀,而忽视已拥有的一切,即使从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本不该是同一价值的东西。
自然而然,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晚归。爸妈见我和我哥待在一起,也觉得实属难得,便放任不管。于是,我哥、金子奇和我就待在金子奇家,看他摆弄各种乐器。
即使用现在的眼光看,他父母也是太溺爱他,专门腾出一个客厅给他做音乐场地。对,他家房子大得也有点过了。现在想来,当年那些让我觉得踩上去异常舒服的暗红和金线交叉的图腾地毯,应该是土耳其的手工地毯。
金子奇并不怕我哥,对我的好溢于言表。那天夜里,他关上所有的水晶灯,只留下若明若暗的一盏地灯,在落地窗前的高椅上弹着吉他唱: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走过千山万水
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么美
既然爱了就不后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
我一时有些走神。女人是很难控制自己的心的,我们总会被很多特定的情境下魔咒,迷乱在一束花、一种灯光或一个拥抱里。
那刻,我是喜欢他的。他浅棕半长的头发,他高高的像雕塑一样的身材,他嘶哑着像迪克牛仔的嗓音,他坏坏的满含宠溺的笑容,直到今天,还是那么清晰地存在我记忆里。
可是,后来,我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如果当初和他在一起,我的人生会不会就此不同?也许就会回到家乡,做一个朝九晚五抑或是相夫教子的幸福女人,只在一个男人的宠溺里安然一生。
那天离开他家的时候,金子奇古怪地伸出手说:“嘿!要走了难道不握个手?”
我的世界里,还没有过正式握手的场面。我愣愣地伸出手,金子奇坏笑着握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拉进怀里紧抱着,旁若无人。
正在门边穿鞋的我哥两秒钟之后杀猪一样哀号:“金子奇!你敢抱我妹!”
金子奇这才松开我。我深深低着头,怕自己红透了的脸映入他的眼帘。
我刚走出他的家门口,BP机上就收到一句留言:
对不起,忘记你是一个还会脸红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