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7328500000010

第10章

此后我和兰斑斓就正式恋爱了。我俩相处半年后,我的生活迎来了一件大事,我正式从单位辞职了,向亲朋好友明确宣布:“哥以后要当职业作家了。”此时,我的长篇处女作《宫古岛》已经刊登在了《钟山》杂志。而我的第二部小说,也正处于紧锣密鼓的创作中。我现在对自己作为作家的前景是有充分信心的,我认为自己经过一年多的创作准备,已经找了写作、乃至于我人生的支点。决定辞职那天,我对兰斑斓豪壮地说:“下一步我可就要撬动地球了。以后只要不怕流汗,保证稳定的产出,那前途就一定是光明的。”

“我相信你。”她说。

果不其然,幸运女神在那段时间似乎格外地眷顾我,好事接连地开始在我身上发生了。在《钟山》刊登我的小说《宫古岛》后的一个月,作家出版社就买下了该书的版权,要出单行本,首印就两万册。此书单行本上市一个月后,就被一家影视公司以一百万,买下了影视改编权。与此同时,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爱情长跑》又已经刊登在了《收获》上。简单说,我辞职半年以后,就可谓已经名利双收了。而我和兰斑斓的感情也已进入到了谈婚论嫁阶段。但在结婚这一问题上,我俩的分歧又是巨大的。

我虽然内心深处对婚姻没什么好感,可也并不像恩格斯一样,蔑视那一纸文书。我真正反感的还是婚宴和各种婚姻礼俗。和兰斑斓相处一年,她已经在各个方面征服了我,比如厨艺,比如理家能力,比如品行。所以,我当然是极其愿意和她结婚,和她一起生活的。但我的意思是:“咱俩把证领了就得了,婚宴也就别办了。”可兰斑斓确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相比那个证书,她更看重的是婚宴,是亲朋好友的祝福。而且,在她和我相处半年之后,就多次要求我带她见我父母。可每次我都推托了,也把我的家庭状况详细给她说了一遍。她每次都说,你应该主动多和你父母沟通。我每次都不置可否。后来,她发现我不爱听这些话,也就说的越来越少了,但是结婚这件大事,她是无论无何不同意我不办婚宴、绕过父母的观点的。我俩对这一问题多次探讨,最后都无果而终。兰斑斓看我在这一问题上犟得像头牛,也是拿我没办法。后来,她终于让了一步,说:“你家办不办我是不管了,反正我家得办。你不叫你父母来参加,我也同意,但结婚后,你必须得带我去见他们。这是其一。其二,你父母不来可以,但有一个人,你必须要带来。”

“谁?”我说。

“你妹妹小熙。”

“你为什么一定要叫她来?”

“她必须来,她来的意义可以说比你父母来还要大,要是没有你妹妹能有咱俩嘛,她可以说是咱俩的媒人。”

“难道你忘了,她当时是怎么为难你的?”

“两码事,况且不打不相识,而且站在她的角度上,她也没错,我当时也是太一根筋了。”

我笑了,说:“行吧,你让步这么大,我再不答应就没道理了。婚礼日期定了,我就通知小熙。”

事情就这么定了。我和兰斑斓很快就领了结婚证。她家那面也很快开始筹备婚礼了。而我俩也开始看房了了。我俩一共看了有六七个楼盘,最后选定在了园区九华路上的中央景城小区,买了一套一百四十平的。我的小说《宫古岛》卖的影视版权所得刚好够我交首付。兰斑斓则用她的公积金办了二十年的抵押贷款,我俩每个月月供一万二。压力真是不小的,毕竟我的收入不稳定。

兰斑斓的家人最终把婚礼的日期定在了5月1日,地点是新天鹅堡酒店。说实话,到这个时候,我心里也是很不情愿打电话把这事告诉小熙的。这一则是因为,小熙忙于寻找大圣,我不想拿这件不相干的事打搅她(这里面也许还有因为自己没能帮上什么忙而内疚的成分);二则,我自己心里就从来没觉得婚礼是一个值得分享的喜悦时刻,甚至一切强迫性的节日——春节、端午、中秋、圣诞、等等——我都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可喜悦的。但是,既然已经答应兰斑斓了,那我就必须打电话通知小熙,让她过来:

“和你说个事,哥就要结婚了,希望你能过来当伴娘。”让小熙当伴娘,也是兰斑斓的意思。

“好啊,什么时候?恭喜你啊。”小熙的欢快语气倒是打消掉了我所有的顾虑。

“5月1号。”

“好的,我到时过去。你通知咱妈了吗?”

“没有。我本来不想办,可女方那面非要办,还指名道姓地非要你去。”

“啊?为什么?”

“你们见过的。”

“我见过你未来的妻子?不会是头一次和你吃饭时,那两个穿着妖艳的女人之一吧。”

“想哪去了。是兰斑斓,你还记得吗?”

“啊?她啊,你俩竟然走一块儿了?”

“是啊,也是缘分,后来要是没碰到,也不可能。说起来,你可是我俩的红娘。”

“真想不到,歪打正着,反倒促成了一对姻缘。那咱吗那儿,你不打算告诉了?”

“我打算等婚礼结束,就带兰斑斓去看她,然后再回内蒙看我爸。”

“好。”

电话打完我心情愉悦起来。一则完成了兰斑斓交待的任务,二则我也期待着小熙出现在我的婚礼上——可没想到,这最终却成为了个遗憾,但我们所有人却又都感谢能有这个遗憾。

就在婚礼前的两天,小熙又接到了论坛志愿者提供的信息。小熙告诉我说,这名志愿者是河南大学的一名女学生。她告诉小熙,她表哥和几个朋友前几天从郑州自驾去南京玩,还没出河南,高速路就堵车了;他们只好弯下来走小路,车行驶到信阳新县地界时,他们在路上看见了一个个子高高的流浪汉。他们看见他神神叨叨的样子挺逗,就随手拍了几张照片,晚上住店的时候就发到了微博上。她觉得这个流浪汉很像大圣,于是就立刻把照片保存下来,转发给了小熙。

“照片上的流浪汉只有背影和侧影,而且拍照人和他的距离起码有二三十米远,所以样貌有点模糊,但这的确是迄今为止,最像大圣的流浪汉。”小熙说。

接到这一信息后,小熙二话不说,立即就赶去了河南信阳。她去的路上,打电话告诉了我上述一切。

小熙是4月29日晚上抵达信阳新县的。4月30日一上午,我都不敢给小熙打电话,因为我不敢知道结果,我怕小熙再次失望而归,我怕她受不了一次又次地打击。但是到了下午,我还是忍不住给小熙打了电话,因为小熙不在晚上赶到苏州的话,那么明天就肯定来不及参加我的婚礼了。可我打过去后发现,小熙的手机是关机状态。隔了十分钟,我又打过去,还是关机。这加剧了我的担心。半小时后,我又打过去一个,还是关机。我有点慌张了,担心她在那面出了什么事。我焦急地在家里来回踱步,甚至准备立即买一张去河南的高铁票。兰斑斓见状安慰我说:“别急,也许现在正在找人,手机没电了。”

我俩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已经三点了。这时候我们对小熙能赶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已经不报希望了——兰斑斓已经临时通知了她堂妹,让她堂妹明天当伴娘——只是希望她那儿不要出什么事就好。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小熙。接电话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哥,对不起,我可能赶不回去参加你的婚礼了。”我似乎从小熙的口气中听出了欢快。

“人——找到了吗?”我惴惴不安地问。

“找到了。你听。叫陶然哥哥——”

“陶然哥。”时隔一年多再次听到大圣的声音,我差点喜极而泣。

“他人没事吧,怎么找到了?”我问。

“人没事。他被人贩子卖到了黑砖窑——”

接着,小熙就给我讲述了大圣走失后的经历。原来,他从他亲妈杨改花那儿跑出去之后,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酒店,神情失控地在街上乱逛了一整天。后来就果然遇上了人贩子。虽然我母亲教了他那么多年“不要跟陌生人走”,但在心智全无的状态下,他就一股脑儿全给忘了。他哭喊着要找妈,那些人说可以带他去找妈,他就跟人家走了。人贩子花言巧语地把骗上了前往北京的长途汽车,后来他们又倒车前往了河南郑州,接着又倒车到了信阳新县。而这一路上,他们都可能在给大圣吃大剂量的安眠药;他睡着的时候自然不会吵,醒了也浑浑噩噩的,居然也就没引起别人注意。

到了新县后,这伙人就把大圣卖给了当地的一家开在乡下的小砖厂(幸好他们的下线不是倒卖人体器官和乞讨团伙的)。这家砖厂为了节省工资,除了雇佣打工的农民,还会“买”几个脑袋不清楚的免费劳动力,也就是所谓的“奴工”。奴工们有的是人贩子拐来的,有的竟然就是父母和亲戚卖来的。他们虽然干不了技术活儿,可是有力气、没脾气;只要“管教”得当,白天用绳子拴着脚,晚上拿大铁锁锁上门,就可以长期用下去。

以前做记者的时候,我也听说过类似的事情,这些事大多都发生在内陆地区的乡镇企业里。没想到,这样的事却落到了自己家人的头上。大圣挨了几顿打,又被开恩吃了几碗烩面,就在厂子里干下来了——一个“孩子”又能怎样呢?他比别人力气都大,一个人能干几个人的活儿,让买他的人觉得很划算。可无论是来砖厂进货的建筑队,还是在砖厂里干活儿的普通农民,竟然都对这种事情熟视无睹,没有一个报警的。也许他们已经司空见惯了。

最后,还是大圣自己跑出来的。一天晚上,看管他们的监工放松了警惕,还没有将人轰进屋、上上锁,就将绳子往树上一拴,自己到地头去拉屎了。大圣偏偏在这时发起了狂。他不知被什么刺激到了,又叫起“我要妈妈我要妈妈”来,一个人跑起来,将绳子上拴着的五六个人都拽到了。等他挣脱了脚上的羁绊,冲到砖厂门口的时候,监工才带着帮手回来,可是此时又怎么拦得住他?大圣抡翻了两个人,撞开铁门,竟像醉打山门的鲁智深,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我推测,厂子里的人可能也没有死命去追。一来天黑了,砖厂又藏在半山腰上,人一旦跑进树林便很难找;二来他们断定大圣这种“昏头昏脑”的人,既说不清楚话,也不会去报警,跑了也就跑了,反正买来的价钱也不贵。大圣从山上跑下来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就沿着泊油马路游荡了起来:从省道走上国道,又从国道走回省道。好在河南人烟稠密,像他这种痴痴愣愣的流浪汉也常见;渴了有人给口喝的,饿了有人给口吃的,睡觉就随便找个什么地方一窝,村里人也不会轰他,天冷了还让他留宿。

我能够想象大圣在乡间游荡的情形。他吃了那么多苦,可自己竟像是没有感觉;他只关心没有电视看了,没有音乐供他蹦迪了,身边没妈了。也是运气好,当小熙赶到新县的时候,大圣还在当地乱转,并没有再跑到别的地方去。而此处离他被关押过的砖厂有多远,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了。在警察的帮助下,小熙和几个一同从别处赶来的志愿者最终在农田旁的一棵果树下找到了他。那时候他正呆呆地望着天空,“仿佛正在思索万有引力的牛顿。”一个志愿者开玩笑说。

把这些事讲给我的时候,小熙的语气是冷静平和的,说的好像是别人家的事。然而刚一说完,她就在电话里啜泣起来了。那哭声里面有凄苦,也有欣喜。我却觉得自己无话可说,只能耐心地听小熙哭,听大圣在她旁边嘟嘟囔囔。

过了很久,小熙抹了抹脸,我才对她说:“告诉咱妈了吗?”

“告诉了,之前一直在派出所录笔录,手机没电了,回到酒店,充上电,就给咱妈打了,然后是给你打。”

“我说一直给你打电话关机,快急死我了。那你俩什么时候回去?”

“暂时还不回,我还要找到那家砖厂,免得更多人受害。”

“行,我去找你,我陪你一起,明天婚礼一结束我就买票。”

挂断电话后,我激动地对兰斑斓说:“我从小熙身上看到了仁者的力量,看到了孔夫子说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力量。当你用这力量去身体力行时,奇迹就会真的发生……”

同类推荐
  • 我的四分之一个人生

    我的四分之一个人生

    这本书写的是我的真实经历,真实情感以及家里的一些故事。
  • SCP之混沌分裂者

    SCP之混沌分裂者

    第一次写,所以(??ω?`)。。。。。。
  • 重生之禁落

    重生之禁落

    即便是你负了我,我依旧待你如从前。可是如果你威胁到我的权,那就对不起了。“燕离,我忍了你背叛我,但我忍不了你和别人一起来害我”夏阮说完就举起手中的剑结束了燕离的性命。
  • 面前的人是你还是你们

    面前的人是你还是你们

    一个看似很正常的男孩子,却有着多种性格,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虽然有人曾经怀疑,但时间久了也习以为常,而他叫林子伍,从初中开始,学业成绩在校都是第一,又有着其他各项的才艺,但在高三那年,高考即将来临的时候,子伍身边的人开始发现了些异样,令身旁的人摸不着头绪,但也没把这是放心上,而子伍上了大学之后,一次的事件里头,揭发了子伍背后有着令人毛骨悚然,无法理解的状况。沁柔:「你到底你是谁?」子伍:「我是为健。」备注:这是一个以多重人格为背景的故事,所以前头会有点混乱,但之后会一一解释着『他们』是谁。
  • 罂和桎

    罂和桎

    –“我没有心,宋和。”_“我不会爱你的,周离。”宋和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周离他从不说谎只说假话#–“阿罂,我想和你来一段门当户对,情投意合,明媒正娶的婚姻。”–“好。”
热门推荐
  • 戾猴记

    戾猴记

    孙戾重生西游,成为上古戾猴!我必要让漫天诸佛,成为她的陪葬品!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半生记

    半生记

    未嫁那年,他字字千诺,她拉拢群臣;初嫁那年,他句句谎言,她巩固权位。他眼中,自己是被衬托的更加昏庸的帝王,一晃经年,他幡然醒悟,她已独自走完半生,山河广袤,却连她的一缕芳魂也容不下。
  • 无上神医

    无上神医

    余浩,一个被他人成为“战神”,被队友叫做“当代最强兵王”的男人,却在弱冠之年退隐都市,他武功无敌,医术超群,艳遇不断,畅游百花丛。
  • 傲世刀魔

    傲世刀魔

    “我只是个普通的猎人,原本只是梦想做个御剑杀魔,以一敌万的修士,是你!让我一步一步走到了这个高度!”
  • 特拉克尔

    特拉克尔

    本书是研究者奥托·巴西尔为奥地利有名诗人特拉克尔所著的传记,作者试图从他的成长环境,家族构成,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学习、生活乃至社交状况分析其中对诗人创作与思想造成影响的因素;对了解特拉克尔的生平及作品大有裨益。本书曾获维也纳出版奖;是德国有名的“罗沃尔特伟人传记”系列丛书之一。
  • 元神降临

    元神降临

    元气浓,大乱至。魔神降,元神出。魔神灭,天下平。天地责任终将由谁承担?且看一代废柴陈落羽是如何降妖除魔,羽化成神!本书Q群335833197有意或者想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本书的可以加群哦!
  • 第三届“书城杯”全国散文大赛获奖作品选

    第三届“书城杯”全国散文大赛获奖作品选

    收入本书的,就是第三届“书城杯”全国散文大赛获奖作品,是从5000多件参赛作品中遴选出来的佼佼者,基本代表了本届比赛的最高水平。
  • 斩仙册

    斩仙册

    仰令瑕是个弃童,身中寒毒被遗弃在极北雪域,又在机缘巧合之下被师父捡了回去。亲人即是仇人,其中又有不可说的辛酸隐秘,她该如何选择?
  • 恋爱计划ing

    恋爱计划ing

    木堇堇,一名智商220的天才少女,缺点却是一大堆,怕黑,恐高,迷糊,又懒又爱吃……直到遇见了转学生夜瑀宸,傲娇霸道又很孩子气的富家少爷,然后莫名其妙的答应帮他追校花!追就追呗,最后把自己搭进去了!“啊啊啊啊啊!夜瑀宸,混蛋啊!我可是智商220的天才啊!”“哦?我怎么看不出来?你就是一爱吃爱玩的小胖子!”“夜瑀宸,我讨厌你,你是全世界最讨厌的人,我真希望从没见过你!”“是,我是全世界最讨厌的人。可是,木堇堇,怎么办呀?好像有点喜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