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全身的血肉很快腐化,仅剩的骨渣被他收起,装进了一塑料袋准备带走,足见冰狼是真冷血残忍。
林歌不禁打了个寒颤。
和冰狼这样的人打交道,若是一不小心,真可能死得连渣子不剩。
看到眼前残忍的一幕,禁不住想起了吕芳由美死时的情形,林歌是一阵揪心的痛。
曾经那么美丽温柔的女人,怎么可能是间谍?就算是间谍也是个似水柔情般的间谍,为什么要死得那么凄惨?
无数的不甘充斥着林歌的每一个根神经,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不为别的只为她把美好的一切交给了自己。
林歌和亿万炎黄子孙一样,也痛恨R国曾经犯下的滔天罪孽,甚至无数次臆想把R国灭族,但是罪恶的本身不是人,一切的罪恶源于阴暗的政权。
吕芳由美即使是间谍,她的存在并不邪恶,都是受环境影响,受黑暗的R政权所迫。
“你能告诉我她尸骨在哪儿?”即使林歌心中无比愤怒,因为有求于这个魔鬼,所以他强装作很和气。
冰狼拎着马克的骨渣晃了晃,应道:“和他一样被我扔了,如果不出意外,可能成了野兽的点心,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听冰狼如此一说,林歌双眼变得通红,突然扑了上去,一拳打中了冰狼的鼻子,打得冰狼猝不及防。
不过冰狼并没有还击,很无所谓擦了擦鼻血。
“仇恨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但是你选错了对象,这次我不跟你计较,这一拳算是你对她的报答。”
林歌又连续打了几拳,都被对方轻易避让开。
他并不反对冰狼以暴制暴,但杀人还毁尸灭迹的,简直是太狠辣暴力,他觉得冰狼才是真的罪恶。
冰狼有超越法律的权限,从道德层面来讲,他的行为的确有些极端。
但是冰狼毕竟不是普通人,他的存在本身就见不得光,如果林歌不是被无端卷入,永远都不会知道冰狼的存在。
冰狼拎着装有尸骨的塑料袋,走到门口,又有些不放心的回头环视了一眼,最后把目光投向了林歌。
“你可能认为我很残忍,那是因为你没见过更残忍的,我的战友曾经在反恐任务中被俘,等我赶到的时候,他身上一块皮都没剩下,但是人还有呼吸,生不如死才叫真残忍。”
冰狼留下一段故事就悄然离开了。
冰狼之所以变得很冷血残酷,就是因为那次亲历战友被千刀万剐,当时为了让战友脱离痛苦,他不得不把自己枪里的子弹射进战友的胸膛,对于他来说那才叫真的残酷,疯狂的报复心理充斥着他内心,为战友报仇他团灭了二十人的恐怖组织,他将恐怖分子的头颅坎下来,挂在边境线上用以警示,警示华夏永远是恐怖分子的禁地。
他用血腥的手段书写了无数传奇,每一段传奇都是罪恶分子的噩梦,但是没有一段传奇留下过他的名字。
说他的英雄又感觉不太贴切,说他是魔鬼貌似他又是魔鬼的克星,所以称他为死神一点不为过。
林歌并没有急着离开,缓过神来后,他把屋里仔细清扫了一遍,把可能会留下指纹的地方也擦拭了一遍,感觉没什么隐患才匆匆离开。
虽然命案现场的证据都被毁灭了,但是这起杀人事件不会消失,它会像个阴影一样落在林歌心底。
林歌骑着电驴回到了高老庄音乐餐厅,一路上跌跌撞撞跟丢了魂似的,几次差点就出车祸。
他觉得最好的解压方式就工作,于是就逼着自己忙碌了起来,一会帮这个服务员打下手,一会有帮传菜员跑来跑去。
自从三天前的活动开始,店里生意异常红火了些,并没有因为把自己拍卖出去,而影响到自己的个人魅力。
慈善捐款是以餐厅名义捐赠的,这几天被新闻媒体传了个遍,尤其是各大网络媒体也竞相传播,高老庄的名声不胫而走,等于是变相的打了宣传广告。
处世之道的最高境界就是馈赠。
这也是林歌个人成长一次升华,以前老想着投机取巧,比喻专设包厢诱导女嘉宾消费,比喻更改个人资料增加个人魅力值,以此来吸引女嘉宾进餐厅捧场,这些看似是正常营销手段,其实太经不起推敲和考验。
只有学会馈赠于社会,才能获得持久的回报。
收获这一切归功于冷月和胖子,可以通过工作的方式报答冷月,只是胖子莫名其妙就消失了,连一次弥补的机会都不给,林歌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愧疚感。
为了找胖子林歌没少花心思,各种聊天软件发送留言,但是人家刻意要躲着他也没辙,所以林歌只好把这件事搁置。
胖子并没有离开这座城市,而是另外找寻了一份工作。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后,一天林歌无意间发现,胖子出现在了新闻里。
于是就根据线索找到了胖子的居所。
没想到胖子的离开是个好的开始,他不仅找到了一份好的工作,连居住的地方都是私人高级别墅。
林歌费了好一番周折才见到胖子,胖子西装革履的现身,身后还跟着两名保镖,真有点像是一夜暴富的节奏。
把林歌请进别墅院落中落座,按照贵宾待遇好生招呼林歌,高档点心水果应有尽有,看得林歌都有些眼花缭乱。
“不用客气,随便享用。”胖子依然还是那么热情。
林歌因为心存愧疚,所以一直不敢直视胖子,时不时左顾右盼,给人感觉非常的不在。
“我本来是想请你回去,没想到你混得如此好,作为兄弟我也感到很欣慰。”
“你我之间不必如此客套,当初我和冷月合伙欺骗了你,本该我当面跟你赔不是,谁想自己实在是没勇气。”
“既然是好兄弟,就不要那么生分,把话摊开就没事。”
表面看上去二人还是很热情,但略显有些客套,明显还是有层无形的隔阂。
林歌想尽量找回当初的感觉,试着伸手拍了胖子的肩膀,谁料胖子条件反射的抖了抖肩,同时又是一脸嫌弃的样子。
“你这衣服很贵吧?”
“嗯,还行,你也知道我长得胖,根本买不到合适的衣服,只好花点钱定做一套。”
“看样子也得上万吧?”
“差不多五万吧。”
胖子这套衣服是当时离开林歌后,他一气之下花光所有积蓄定做的,也可以说是从冷月哪儿得来的报酬。
胖子穿着这套衣服寻遍大街小巷,终于不负有心人找到了一份好的工作。
当然找工作和体面关系不大也不小,但是胖子认为得亏了这套西装,所以他把这套衣服视若珍宝。
林歌看了看整座院落,整套房子就是四合院式架构,楼中有景景中有楼,真不是一般普通的奢华。
“这房子是你的?”
“不是,是我家老板的,我只是一个管家。”
胖子的回答让林歌有些疑惑。
私人管家一直都很盛行,是个需要素养很高的工种,但是地位和权限都一般,无非就是帮主人搭理家务,和高级佣人差不多,但是胖子这权限好像不同,明显凌驾于佣人之上。
佣人的朋友来主人家造访,怎么可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又是茶品又是点心的侍候,这待遇完全赶上了主人的贵宾。
林歌觉得胖子有所隐瞒,但是又不好明着追问,旁敲侧击的说道:“这家老板对你真是不一般,有机会我得好好见上一见。”
胖子笑了笑,道:“我这家的主人不见生人,恐怕得让你失望了。”
“你今天找我又什么重要的事吗?”胖子转移了话题,似乎不想谈及个人的事情。
林歌只是想看看兄弟的近况,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但见兄弟生活得如此奢靡,林歌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我在新闻里看见你,就特意来拜访一下。”
“哦,以后有机会可以常来,等会我把新号码留给你,电话联系也可以。”
林歌平时很喜欢看各种经济时报,尤其是关乎到各个富商的动态,前不久在一则商品交流会视频中,看见胖子代理了一家洗护液公司,然后循着公司打听到了胖子的住所。
他觉得胖子应该是一个品牌市级代理人,根本没想到胖子还同时兼职这家公司老总的管家,如果说胖子果真是内外都兼职的话,那么胖子眼下所享受的一切也算是有所值。
“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了。”
“来了就吃过午饭,兄弟之间谈不上打扰,我已吩咐人在准备。”
“这样不好吧?”
“虽然我只是个管家,请朋友吃个饭,我还是能当得了家。”
林歌看时间也不早了,顺便吃个午饭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担心会影响穆哲,见胖子表现得很有诚意,林歌也不好再推辞。
胖子借口离开了一会,林歌随便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并没有发现有比胖子更高调的人出现,来来往往都是男女佣人,初步判断这家主人可能不在家,或主人年迈不方便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