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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谁的拖鞋

康文回家之后,查找了大量资料,他突然发现,张博士说的话是有理论依据的。

这时他的心里很乱。这些事是上一代人犯错导致的,对康文来说,这里面并没有他的过错。可从小,他对父母的敬爱甚至是崇拜,使他觉得责任重大,这件事不能让外人知道,甚至不能让诗兰知道。

现在他心里最矛盾的地方,并不是确认诗兰到底是父亲的女儿,还是母亲那边某个亲戚的女儿,更或者是母亲的女儿,总而言之,他们的行为是可耻的。

怎么可以把亲生骨肉抛弃呢?

相比于康文从小的富裕生活,觉得农村长大的诗兰过得实在是太苦了,听说她曾经割野草充饥(康文认为,诗兰用野菜蘸甜面酱吃是因为贫困),为了赚钱,晚上还去烧烤摊上当服务员,有的时候要忙到后半夜。

为此康文心疼得落下眼泪。

在国外体验生活的时候,他觉得那种生活简直是如法容忍的。他曾经想过,如果自己本身不是一个富豪的儿子,那么他的处境一定是前途渺茫,那样暗无天日的日子,想起来都可怕。

康耀湘内心的苦恼并不比康文少。

他并不知道诗兰的身世,每日相处,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女孩了,每天不见到她,就觉得浑身不舒服。难道自己又恋爱了吗?自己爱的到底是苏婉,还是诗兰?

即使是恋爱,也要克制自己。等这阵难熬的日子挺过去,也就好了。人相处日子久了,了解也就越深入,慢慢就会看到对方的缺点,总有一日,对方的某个缺点会让自己反感,逐渐的,相互之间的好感也就磨没了。如果是恋人们碰到这种情况,如果还想坚持在一起,就要看男人的责任心和女人的决心了。

富豪大厦里遍布摄像头,有的摄像头很隐蔽。

一般情况下,都会让大家知道摄像头的存在,可顶楼摄像头的布局图,却只有他和张潘知道,张潘的嘴巴很严,至今为止未曾泄露过。

诗兰并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全在康耀湘的注视之下。当然,康耀湘并不是在看她工作认不认真,而是茫无目的地看着她。忽而发呆。

她越是在放松的时候,就越像苏婉,有的时候盯着屏幕,康耀湘甚至怀疑苏婉复活了。两人不光长得像,连说话的声音,口气,语调,甚至是小动作都很像,不时让他觉得恍如隔世。

诗兰觉得痒痒,挠了挠屁股。

今天她终于换了衣服,蓝白宽格子T恤,紧身的蓝底磨白牛仔裤。瘦得有些过分的她,两条长腿看起来像两条不是很结实的筷子。她总也买不到合适的裤子,髋部以下合适,但裤腰却总是要缝上几针,否则就会宽出一大截。

这套衣服是昨天连夜洗的,房东家的洗衣机有烘干功能,是她最欣赏的功能之一。可恶的唐小米,把自己的内外衣服连同袜子都丢在洗衣机里,更可恨的,她把诗兰的衣服也这样丢到洗衣机里,然后放满了水,再倒入洗衣粉,然后就不管了。

这样连续泡了一个星期,一掀开洗衣机上盖,一股浓郁的烂酸菜味道扑鼻而来,诗兰好悬没被呛得昏过去。

“阿西吧!伍胥,这里怎么还有你的?!!”

诗兰用最长的两根指甲,从洗衣机里捞出一件形制无法形容的“一分裤”(这是唐小米的揶揄之词)。

“你们可以这样占据公共资源,我为什么就不可以!?”伍胥挺胸扬头,看起来挺嚣张的,可他的耳朵已经红了。

“你是男生好吗!”诗兰苦着脸说,把伍胥的一分裤丢到了水盆里。

“服装是不分高低贵贱的,是没有性别的,是没有种族的,是没有立场的,是无罪的!你不可以主观赋予它身份,进而排挤、歧视、嘲讽!”伍胥委屈地说。

诗兰不听伍胥说什么,戴上长筒胶皮手套,继续搅合洗衣机,最后把伍胥的东西都丢了出来。

“我受够了!唐小米!你怎么还把拖鞋泡在这里了?!!”诗兰要被气疯了,扯着脖子猫吼道。

“哇哦,你找到我的脱鞋了?”唐小米光着脚,惊喜地跑过来:“哈哈,我还以为丢了一只呢。”

在那一刻,诗兰觉得世界是昏暗的,甚至在旋转,仿佛置身于爱德华?蒙克的画里,《呐喊》,画中空间扭曲,世界灰茫茫的,而她就是那个捂着脸绝望呐喊的人。

诗兰外号“洁癖兰”,虽然她真的有些洁癖,可面对这两个不着调的人,谁能不被洁癖呢。

撸胳膊挽袖子,洗了三遍。最后再手搓一遍。

昨夜的不愉快,在唐闹钟的晨歌声中仿佛消失得一干二净。诗兰准时起床,准备去挤地铁,可当她打开手机时,一连串的信息冲了进来。

她一个一个读下去,全是康文发过来的,有的是前半夜发的,有的是后半夜发的,最后一条凌晨两点多钟。

这小子是疯了吗?

看他的口气,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与诗兰讨论的都是深刻的人生道理,言谈之中,把自己比喻成一位伟大而博学的牧师,进而开导顽固不化的无知小民诗兰,他教导诗兰要善于思考并努力挖掘生活中的快乐。他一本正经地对诗兰说,我们是天生的兄妹,请你不要怀疑我对你的好,是纯洁的。

很显然,诗兰是不会相信他的鬼话的。

不过再往后看,诗兰却有些信了。这小子竟然晒出他和女友颜子晴在杭市夜店里乱蹦乱跳的录像截图,他告诉诗兰,这才是我喜欢的女人类型。我这个人比较闷,因此我需要一个好动而前卫的人与我互补。颜子晴可以给我带来无限的新鲜感,而你却不能。

诗兰陷入困惑,他有些搞不懂康文到底想表达什么。

还是康文的最后一条信息,传递了让诗兰能看得懂并认可的言论。康文说,我对你好,是为了表示对爸爸事业的支持。你不知道,爸爸为了投资影视而与母亲发生了分歧。虽然一个亿并不能动摇我家的资本,但母亲却以非常严厉的态度反对。其实我知道,她的真实目的并不是因为钱,而是她不希望父亲和一些漂亮女后生成天待在一起。如果这个时候我能表现得活跃一些,妈妈就不会担心父亲了。

“哦,原来如此…”

诗兰点了点头,再看一眼时间,眼瞅着要来不及了。换上衣服撒腿就跑,一出门就撞见了康文。

康文依然保持着风度,像一个骄傲的骑兵,笔直地站在车的旁边。

其实他的相貌相当好,在他不发神经的时候,绝对是一匹白马。希望他能保持这种风度,还是蛮让人喜欢的。最起码不讨厌。

结果刚来到办公室,诗兰就觉得浑身不得劲,仔细看了看裤子…

“阿西吧!穿错了,是唐小米的。以后再也不和她买同款的裤子了!能和客服讲下来价,也不行。”

诗兰的工作仿佛是有些头绪了,按照康总司令的要求,她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小规模的工作室。首先是对职位的选择,要想让一个影视公司具有雏形,首先需要什么样的人呢?

“唐小米,中午我要去马导的家里坐坐,你去不去?”

“有什么好处?”

“请你吃炸鸡!”

“有冰镇可乐吗?”

“必须有!”

“好,我去!”

唐小米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被收买的人。在炸鸡腿和冰镇可乐面前,她一直标榜的理想主义和天道酬勤主义,被她抛在脑后了。

诗兰正在看地图,能看懂地图,还是伍胥传授的高级本领(对她来说,是高级本领)。

诗兰一向路痴,有的时候甚至分不清东西南北,在庞大的海市,她经常会感到孤独和恐惧,因为她总感觉自己要走丢了。

“坐七号地铁到陆家浜,再坐九号地铁到杨高中路…”抿了抿嘴唇,对自己的判断很满意。

放下地图,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正双手支在诗兰的桌子上,冷着个脸盯着她。

“哦,我的天,苏羽沐你什么时候进来的?你不会敲门吗?”

“康总要我来问问你,下周有时间吗?”

“干什么?”

“我不知道康总要干什么,其实我觉得你可以去直接问他,你觉得呢?”

诗兰怄气地站起来,没好气地向外走,一边走还一边用眼神催促苏羽沐:你这个没有礼貌的莽撞家伙,不认为自己应该快点走开吗?

苏羽沐邪笑着走到门口,小声说了一句:“真羡慕你们这些人,工作时间都可以谈情说爱,还能赚到比我多的钱。”

气死了。

简直要气死了。

这个自以为是的低端人——低端的人格。

“哦,我不跟他一般见识…”诗兰拍着心口对自己说:“孔子孟子韩非子唐小米说过,如果你和疯子纠缠在一起,别人会分不出谁是疯子。”

愤怒的血液沸腾了,可她不能和这个叫苏羽沐的家伙在顶楼吵架对不对?

整理一下情绪,又提了提唐小米的裤子,然后向康耀湘的办公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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