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到了婚后第七年,她一点儿也不想他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爱过那样一个人。这时,她的单位来了一位新同事,一个清秀俊朗的已婚男人,和她年龄相仿,脾气也相投。她早已麻木的感情神经又活动起来,她不知不觉就爱上了那个同事。她知道这种感情是不能说的,可她还是说了出来,因为,爱到一定的程度是藏不住的。可是,那个同事既不接受,也不拒绝,这让她万分痛苦。哪怕是拒绝,也比这样好啊。就这样过了两年,他一直就是不明确表态,她真的是累了,也死心了,她想,他是不爱她的,于是她换了工作,和他一刀两断,连朋友也不要做。
这时,她又想起了她的初恋。曾经,她以为她的初恋是最不美的,现在她才感到,其实自己的初恋多么美。至少是两个人相爱过,如果是象第三次感情这样那才是倒霉。而且,她和初恋虽然同床共枕过,但没发生关系,那份感情多么单纯。她记起了他所有的好,也记起了初恋时所有美好的回忆。她记得他曾经温柔地对她说,一定要等到结婚那天再要她。她记得有一次他们在马路边分别,他很想亲一下她的脸再走,但路上总是有车经过,他们又不好意思,所以就一直等,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到半分钟没车,他轻轻地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这才心满意足又恋恋不舍地走了……
蓝梦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讲着初恋时一件件小事。说实话,我已经没多大的兴趣听了。本以为能挖到一个新颖的感情故事,没想到只是很寻常的感情。她和我采访过的大多数人一样,以为自己的爱情很感人,其实在别人看来普通的很。
我不想继续在这里浪费时间了,所以巧妙地打断了蓝梦的回忆,问她,既然不要我写在报纸上,为什么又要向我讲呢?
蓝梦笑起来,说:“他就是这个城市的人,你也是这里人,所以我觉得你很亲切,而你又是陌生人,所以和你说什么都没有关系。我想,既然我找不到他,能和他的家乡人说说话也是开心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我笑笑说:“我不觉得可笑,只是好奇,那个男人到底有什么魅力,让你过了十几年仍然这样想念他。”
“他当然很有魅力。”蓝梦说着从包里掏出来一张旧照片来,“你看,他长得帅吧。”
看着照片,我吃惊得张大了嘴,这不是我以前单位的司机小赵吗?虽然小赵看上去比这张照片老多了,但那个模样没变,五官没变。
“他是不是叫赵正峰?”我想都没想就问道。
这回轮到蓝梦吃惊了,她急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你认识他吗?”
“我认识,他是我以前的同事。”
“天哪,这也太巧了”蓝梦激动地问,“你有他的电话吗?”
“有啊,我的手机里存有他的手机号。”说着,我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翻到了赵正峰的号码,递到蓝梦面前。“你想给他打电话吗?”
蓝梦接过我的手机,看着赵正峰的号码,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她按了拨叫,立即又按断了。我问她怎么又不打了,她说,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先给他发个短信吧。说不口的话,可以用文字来表达。
于是,当着我的面,蓝梦给赵正峰打出了这样一条短信:你还记得我吗?这些年了,我一直忘不了你。我现在在天亚酒店1188房间,你能来看看我吗?
蓝梦用的是我的手机,我本来想叫她用她自己的手机,但怕她说我小气,所以就没说。我心想,她肯定会在短信中注明她是蓝梦。哪知,她打了上面几句就按了发送。
我忙提醒她,再发一条短信说明一下,不然,赵正峰肯定会以为是我发给他的。
蓝梦不好意思地笑了,说她太激动了,忘了用的是我的手机。
我们正在想第二条短信怎么解释,赵正峰却已经回复了:好的,我马上就到。
我真晕,没想到他会这样回复,我以为他会觉得莫名其妙呢。
蓝梦不自然地笑了一下,说:“我们不发短信解释了,看他来了和你说什么,我先躲起来。”
我不想这么做,但蓝梦一再肯求我,请我帮她试探一下赵正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大约十五分钟后,赵正峰真的来了,蓝梦叫我去开门,她躲进了大衣柜中。赵正峰一进来,就嘻皮笑脸地对我说:“真没想到你会约我,接到你的短信我太意外了,你还是那么漂亮。”
看着赵正峰不怀好意的眼神,我真想立即解释,但想到答应了蓝梦,所以只好忍着。我请赵正峰在沙发上坐,给他倒了杯茶,说:“好久不见了,我们先聊聊吧。”
我在另一个沙发上坐下来,不安地玩着自己的手指,不知该怎么试探。
赵正峰站起来,坐到沙发对面的床上,床离沙发很近,我们膝盖碰到了膝盖。我赶紧把双腿往旁边挪了一下,斜着身子坐,赵正峰却伸出右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
我忍不下去了,站起来说:“别这样!”谁知他一把抱住了我,试图来吻我。我急得大叫:“你放开我!你再这样我就喊人了。”
“你喊也不会有人听见。”
“大衣柜里就有人,蓝梦你快出来。”
我的声音刚落,大衣柜吱的一声开了,蓝梦走了出来,泪水流了一脸。
赵正峰吓了一跳,吃惊地看了蓝梦一眼,落荒而逃。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蓝梦,她抱着一个枕头哭了很久,也不说话。突然她站起来,到卫生间去洗了脸,还化了淡妆。她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对我说:“谢谢你,我再也没什么留恋的了,现在就走。”
我们一起出了酒店,我送她去了火车站,然后我回报社。
我以为这件事算是结束了,没想到还会有什么变化。
几个月后,我去交警队采写一个交通事故的新闻,真是冤家路窄,肇事司机竟然是赵正峰,于是我放弃写这个新闻。
第二天,交警队的朋友又给我打来电话,说那起案子有特别之处,问我写不写。
我问有什么特别,交警队的朋友说,那个赵正峰其实不是真的赵正峰,他是赵正峰的哥哥,用的是赵正峰的驾照,他自己没有驾照。
我心里一愣,不是真的赵正峰,那蓝梦为什么没认出来呢?仔细一想就明白了,蓝梦是躲在柜子里看的,本来就看得不大清楚,出来后她又一直在哭,泪水模糊了眼睛。再说,她和赵正峰有十几年没见面,赵正峰肯定和他哥哥长得比较像,所以她没认出来也正常。
想到这里,我答应了就去采访。我对这个案子本身没兴趣,我感兴趣的是那个真正的赵正峰。
以采访为名,我认识了真正的赵正峰,他和他哥哥确实有几分像,但比他哥哥帅气。在随后的接触中,我发现他是个很不错的人,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后来,我忍不住把蓝梦的事告诉了他,他很难过。他说,蓝梦肯定会很伤心。他请我帮他向蓝梦解释一下。
我同意了,我有蓝梦的手机号,我准备给她打个电话。我拨号码时,赵正峰又拦住了我。他说,他很想再见蓝梦一面,因为他们当初分手也是个误会,那时自己自尊心太强,不肯解释,不肯低头,所以蓝梦以为他真的变心了。他肯求我和他一起去看蓝梦,给蓝梦一个惊喜。
我说,你一个人去就行了,为什么非要我去。
赵正峰孩子气的笑起来,说:“我想你约她到酒店,我躲在柜子里,等她和你说话时,我突然从柜子里走出来,对她说‘我才是真正的赵正峰,你怎么连我都认错’,当她知道真相,她该多么惊喜。”
赵正峰那孩子气的表情说服了我,我真的就陪他去了。
到了蓝梦的城市,在酒店住下后,已经是晚上九点,我给蓝梦打了电话。她听说我来了,很高兴,立即就打的来了。
赵正峰按计划躲进了挂衣柜中。
蓝梦比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精神多了,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聊起来。蓝梦开心地说,现在她终于明白,和老公的感情才是最真的,最值得珍惜的。对赵正峰的感情不过是一场春梦,对那个同事的感情不过是一场噩梦,梦醒了就好了。
我想对她说,赵正峰不是虚幻的春梦,他对你的感情是真真切切的,可我忍住了,还是让赵正峰自己来说吧。
但奇怪的是,赵正峰好像是在柜子里睡着了,直到蓝梦告辞他也没出来。
蓝梦走后,我拉开柜子,看见赵正峰可怜巴巴地蹲在里面。
我问他怎么啦,为什么不出来和蓝梦见面。
他钻出来,点了一支烟,“她已经平静了,已经对我死心了,我何必再激起她的感情。我和她都有自己的家庭,不可能在一起,让她再次爱上我只会让她痛苦。我想,我不出现更好,就让她以为我是混蛋把我彻底忘掉吧。
第二天,我们默默地离开了蓝梦的城市。火车开动很远了,他还一直回望那座城市。
我知道,他是爱她的。
可惜蓝梦自己不知道,永远不知道。
14
老来多健忘
作者:阿辞
张妍的母亲早就去世了,张妍是独生女,结婚后仍和父亲在一起生活。父亲的身体一向很好,只是突然之间,记性就不行了。每当忘了重要的事,父亲总是自嘲地笑笑说:“人老了就健忘,不服老不行啊。”
父亲喜欢书法,每天都要写几张毛笔字。自从他的记性不好后,他常写“老来多健忘”这几个字,还写了一张贴在他卧室的墙上。张研偷偷地笑,心想,父亲这是在提醒自己不要那么健忘吧,可是,老来健忘这是客观规律啊,难道天天写这几个字就能记性变好。哎,人老了就和孩子一样天真。
九九重阳节这天,张妍下班回来,一进小区,就看见父亲坐在花坛的边沿上发呆,原来他出去散步又忘记带钥匙了。
张妍觉得父亲闷闷不乐,好像有什么心事。回到家,父亲很郑重地说:“妍妍,我想和你商量件事。”
“爸,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吧。”
“小杰那么小,一个人在外我不放心,我想去给他陪读。”
小杰是张妍的儿子,刚满十二岁,上初一,张妍觉得县里的中学不好,所以把儿子送到市里的双语学校去了。
听了父亲的提议,张妍才明白父亲为何闷闷不乐了,原来是不放心小杰啊。张妍笑着说:“爸,你就别担心小杰了,学校里有专门照顾生活的老师。再说了,男孩子从小独立一点也好。”
谁知父亲好像铁了心,找出种种必须陪读的理由,最终张妍拗不过父亲,只好答应了。好在县城离市里也不远,坐车一个小时就到了,张妍每星期去帮他们洗次衣服。
父亲陪读之后,精神好多了,记性也好多了,他把小屋收拾得紧紧有条,饭菜也做得很可口。这让张妍很意外,她原来担心父亲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没想到父亲还真能照顾小杰。
转眼到了第二个学期,上到一半时,父亲突然记性又不行了,做菜常常忘记放盐,做饭常常忘记放水,出门常常忘记带钥匙,坐着常常发呆,写字又只写那五个字“老来多健忘”。
小杰注意到爷爷的变化,如实汇报给妈妈。张妍听后很担心,她特意去医院咨询,父亲这种状况是不是某种老年疾病的前兆。医生笑了,说:“光听你说不行,得让他本人来检查,不过,从他常写那五个字来看,他很可能是心病。你知道‘老来多健忘’的下一句是什么吗?”
“下一句?”张妍有点不明白。
“这是白居易写的一句诗: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你父亲大概是在想念某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