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
熟悉的,来自耳边的声音不禁另马一城背脊一紧,瞬间明白了是起尸。
它追上来了,并且就在自己背上!
马一城连忙一翻身,借着力道想将起尸甩开,然而也是没来得及爬起来,又被攀附了上来。
已经分不出是血液肉丝多一些,还是泥土多些的手一把抓在马一城喉咙上,又将他的头按入泥水里。
强烈的窒息感让他瞬间脸色通红,和淹没着耳朵和迷了眼,他根本想不起来反抗,只本能的去掰那锁着喉咙的手。
“宿……白……”
直到这分这秒,他算明白了,为什么金毕一直叫自己“小鸡仔”,原来是这么回事。
生命垂危,无法呼吸,连嘴都张不开,发不出声音来,可不就跟刚破壳时的小鸡仔一样吗?
叽叽叽,叽叽叽。
这是弱小而无助的声音,是可怜又可悲的声音。
他真不知道,这一天天的,自己到底在干嘛?做了什么。
自己似乎什么都没做,命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家人没了,朋友没了,工作没了,连同事都没了。
阳气没了,自由没了,现在怕是连生命都快没了。
唉,真是哔了狗了。
可怎么办啊?
意识模模糊糊中,马一城就算已经感觉出了,来自腹部的杀机,他都没能力反抗。
想都不用想,下一秒那起尸的手指,就会像穿过亲属们身体一样,穿过他的腹部,把肠脏掏出来。
然而,也是在那一瞬时间,马一城的手失去控制,往下伸出,一把抓住了那起尸刺过来的手刀,只轻轻一拧,速度之快还不等自己反应过来,已经将它整个甩飞了出去。
而且是好几米远!
身体在失去控制的情况下,缓缓爬起身来,马一城知道,是宿白出来了,并正控制着自己的身体。
可不知道为什么,人都还没完全站稳,宿白的视野在无意间扫过天空时,皱了皱眉,突然不再主导控制权,似乎又走了,瞬间瘫软下去。
马一城又重新重重跌回水坑中去。
冰凉又混浊的水再次淹没自己的口鼻,他只觉得骨头都快散架了,连手都抬不起来的虚弱。
也在刚刚一瞬间,不知道是来自宿白的视野还是自己的错觉,朦胧中,马一城看到天空那巨大的乌云漩涡中央,黑洞中,一道闪着长长光芒轨迹的东西,正缓缓坠落下来。
宛如流星一样。只不过流星的轨迹是横着划过,这玩意儿的是笔直坠落。
这道只瞬间一闪而过的景象,马一城他自己都说不清到底是幻觉还是什么。
因为等他挣扎着微微扬起头来后,那起尸已经爬起来,并再一次扑向自己,直叫一个胆寒。
根本顾及不了再去观看那什么东西划过,更不可能还抽空去许愿。
马一城刚想开口问问宿白怎么回事,只听滋滋的,非常细小而轻微的电流之声突然响起。
嘭——的一声,一股细小的蓝色光线突然从天而降,在半空中由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八分十六……只瞬间就形成了张蓝网,并且铺落在起尸身上。
惨叫声如约而至,论凄惨程度空前绝后,竟比那些亲眼着自己被掏了内脏的,披麻戴孝的亲属还壮烈些。
起尸挣扎着才离开马一城,那网立刻如活物一样,包裹了它的全身。
倒进水里后,马一城还没看清情况,顿时全身上下如同被几万根细针同时刺进皮肤每一寸,不止疼得钻心,还酥麻!
滋滋滋滋……
头发都竖了起来,神经也是立刻麻痹得毫无知觉,身体却本能抽搐不止。
“电……电……网……!”
“啊抱歉抱歉,忘了水导电。”陌生的声音,男声。轻快愉悦,充满活力,让人一听也会也跟着闲不住的那种。随着这声音说完,又是一句“收!”
滋滋,滋。
电流消失后,身体还是异常麻痹,动弹不得,甚至还本能的又抽搐了几下。
啪啪啪的几声细微炸裂声,和一阵毛发烧焦后的臭味儿,马一城一个神没缓过来,直接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后,感觉有人在拍打自己的肩,并叫着“嘿哥们儿,醒醒,醒醒。”
他有气无力的睁开眼睛,朦胧之中,一张附带着传染力的笑脸首先印入眼帘,让他感觉很舒心。然而一口气还没完全吐出,又深深倒吸一口凉气。
这笑脸的身后,有个巨大的,和常人有着无论身高体型都超过三倍以上的身影!
不是处于仰望角度才觉得他高大的缘故,是真的非常高大!
有多巨大?即便是顶着月光,那阴影也足够笼罩着笑脸男和马一城!
暗红的贝雷帽,一身迷彩作训服干净整洁,即便是有些宽松也掩盖不了那一身伟岸的身躯,坚强的体格,和豁达的胸膛。
也是因为那一身迷彩装,给他平添种看起来神圣威严的情操,永不退色的精神,更有一种意气勃发的势气!
他面色冷峻严肃,身形笔直端正,如标如尺,双臂弯曲,紧紧握着那把挂在胸前的九五式自动步枪!
军人?还是个军衔不低的……特种兵?
可让马一城面色巨变的不是他的身份和英姿风貌,而是月光之下,那身影仿佛圣洁得隐隐自带光芒,不止耀眼得让人没法直视,甚至有些接近半透明。
这不是个活人!
他的第一念想就是这个。
并且仔细往下看去,他的黑色作战靴没有踩在水中,而是漂浮在半空!不止他,还有眼前这个满脸笑意盈盈的人也是!
“你!”马一城又是一阵汗毛都竖了起来,打了个哆嗦后连忙退去。
“哎别怕别怕,哥们儿,你也是差人吧?咱俩是同行。”青年倒也不嫌马一城一身泥土,伸手拍着他的肩以示安抚,又说道:“他是我的宿灵,叫秦朗。呃,我习惯叫他傲娇小王子,龙傲天。你也有的吧?”
青年说完,似乎是为了验证般,特种兵突然一转脸面,不屑的“切”了一声。
果然傲娇!
不过宿灵,差人?
听到这个词语,马一城身子一怔,悬着的心顿时安定下来,转而发自内心激动的大叫起来,“前辈救命!”
我靠,这命也太好了吧!上辈子一定能拯救了银河系,才会在这么危难的情况下,刚好有这么一位前辈在附近。还特意赶过来救自己!
简直阿弥陀佛,谢天谢地。
可他是群里的谁啊?肯定不是肖克的妹妹。
平时也只注意到群员们聊得热火朝天,也不知道大家都长啥样。
马一城问道:“前辈怎么称呼?是群里的谁?”
青年又是呵呵一笑,说道:“我叫那宇。你是马一城吧?”
这人的笑,十分坦诚干净,但同时又带着不易察觉的意味深长,让人难以捉摸是什么意思?还是他的习惯。
马一城愣了愣,点头。
心里想着,那宇?
群里有叫这个名字的人说过话吗?怎么自己都没什么印象。
他是什么级别的差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还不等马一城细细回想,叫那宇的青年又拍着他的肩,指向一个地方说道:“你还没有法器吧,会打手枪吗?”
马一城微微一愣,顺着他的所指方向看去,只见漆黑的夜里,望眼望去宛如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般的稻田里,一个细如山雀般的黑点在频频跃起落下跃起落下,似乎是在尽力逃命。
不过他的步伐,看起来并没有之前那么敏捷,反而有些跛脚。
对了,那个起尸!
连贯性的,想起起尸就会想起自己这一身泥土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在农田里打滚。
马一城脸色一红,挠着头又摇头,然后才不解的看向他。
只见那宇一甩长长风衣,手掌放下抬起,只瞬间的时间,已经取出绑在腿上的,黑色皮囊里的手枪,卡在食指间轻松一转的同时,拇指也顺带着拨动转轮,咔,递了过来。
“起尸对我来说不值几分,不过对新人来说倒是不错的收入。呐,借你用用。可打准了。”
月光下,黑色的握把沉静内敛,有些短。然而银白的枪管却十分细长,是普通手枪的两倍。它闪着明亮的光,冰凉,而杀气十足。
马一城不知道这把枪叫什么名字,只视觉上看得出来,是把左轮手枪,并且十分漂亮。
他不禁想起了电影里的西部牛仔,他们的配枪就是两把。决斗时一出一收,事后一杯扎啤下肚,别提有多帅了。
他曾经也想做个那样潇洒不羁的浪人,可是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毕竟只是个不切实际的理想,没事儿的时候幻想幻想着玩,也就罢了。
想不到有生之年,在这个法制文明的国家社会里,居然还有机会看见,并亲自用一用这手枪。
马一城有种梦境不实的晕眩感,心中也莫名兴奋起来。
他伸出颤颤巍巍湿漉漉的手,想去拿手枪,可碰上之前又连忙缩了回来,在衣服上擦擦水气,这才正式拿了起来。
“放心吧,我的枪只杀邪祟,可不伤人。”那宇呵呵一笑,也转过头往起尸逃跑的方向看去。
马一城没打过手枪,就算是大学军训期间也没那么好的待遇。只能依靠着电视剧里演的,学着他们的样子伸直了手臂,双手叠加相互包裹,握紧握把,并且调整最佳手势。
然后微微低下头去,将凝聚起的视野、缺口、准星处于三点一线的状态。
可是对方起起落落,起起落落,身形很难瞄准,一颗子弹怎么也发不出去。不一会儿,手心中已经浸出了汗。
等了一会儿,仍不见马一城开枪。
那宇不解了,“怎么?他还没跑到你心仪的距离吗?还是想秀秀‘百步穿杨’的枪法?”
就连特种兵也忍不住移动着目光看了过来。有些怀疑的好奇,但更多还是轻蔑。
呃……
马一城不禁一阵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实话实说的告诉他我不会吗?
那更丢人了。
无奈,他定了定神,在心里默默计算了起尸的起伏程度,和比例,及起伏中的重叠点。咬了咬牙,下定决心扣下扳机,“嘭——”的一声巨响。
声音才起,人也被震得连退了好几步!要不是马一城反应过来急忙稳固身行,怕能又摔到水中。
我靠这后作力,手枪中的炮火啊!
人是站立住了,可耳中巨响后得回鸣仍是嗡嗡的,他根本听不见什么声音。
于是就看到了那宇笑得直不起腰来,却毫无声响的画面,和他的宿灵摇头鄙视的表情。
像极了一个老兵,在看一个菜鸟新兵。
想来,肯定又是一声不屑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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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说明:
关于最近有读者回馈说我马哥智商低的事。
我说明一下,我是按照正常人的角度来写的。正常人遇到这些东西,除了逃跑真的没办法,就算有一点积分傍身。
另外我承诺,主角会强大的,慢慢来。
这是主角最后一次打野了,完了以后就要开启第三卷,时空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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