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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事情要从那个满眼青翠的疯狂夏季说起。那年夏天,弗兰基十二岁,已经孤独很久了。她不属于任何群体,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弗兰基变得不合群,游离于世界之外。她终日惶惶不安。六月,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耀眼夺目。随后,树叶颜色渐渐加深,小镇日渐黯淡,在灼灼烈日下渐渐枯败。刚开始,弗兰基还到处转悠,找些事干。镇上的人行道在早晚显得灰蒙蒙的,而到了正午,太阳好似着了火,将水泥马路灼烧得像玻璃一样刺眼。最终,人行道变得滚烫滚烫,难以下脚。况且,她这人老捅娄子,私底下可捅了不少,所以还是闭门不出为妙。家里除了贝蕾妮丝·莎蒂和约翰·亨利·韦斯特,再也没有其他人。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天天一遍又一遍说着那些重复的话,以至于到了八月,那些陈词滥调都变成了一支旋律,听起来甭提有多奇怪。每天下午,世界仿佛陷入死寂之中,一切都静止下来。这个夏天终究恍若一个碧绿而病态的梦,一座沉寂中透着疯狂的丛林温室。而到了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一切都变了。乏味的午后,弗兰基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搞晕了头,怎么也想不明白。

“真不可思议,”她喃喃道,“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什么发生了?发生了什么?”贝蕾妮丝问。

约翰·亨利倾听着,一言不发地看着她们。

“头一回这么想不通。”

“什么事想不通?”

“整件事。”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说道:“我觉得你脑子怕是被太阳给烤坏了。”

“我也这么认为。”约翰·亨利轻声附和。

弗兰基自己也差不多要承认了。下午四点,方方正正的厨房里阴暗沉闷,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弗兰基坐在桌子旁,半睁着眼睛,心里寻思着一桩婚礼,眼前是一座肃穆的教堂,奇妙的雪花沿着彩绘玻璃斜斜滑落。婚礼中的新郎是她的哥哥,他的脸看不清楚,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光亮。新娘身穿一袭白色拖地婚纱,同样也看不清她的脸。这桩婚礼使弗兰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看着我,”贝蕾妮丝说,“你在嫉妒?”

“嫉妒?”

“你哥结婚让你嫉妒了?”

“不是,”弗兰基答道,“我只是从来没见过谁像他们这个样子。他们今天进屋的时候,感觉怪怪的。”

“你的确在嫉妒,”贝蕾妮丝说,“去镜子面前照照自己。瞧你眼睛的颜色,一看就知道。”

厨房水槽的上方悬挂着一块雾蒙蒙的镜子。弗兰基照了照,那双灰色的眼睛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今年夏天她的个子猛地窜了上来,几乎长成一个大怪物。她的肩膀很窄,腿又长得太长,穿着一条蓝色短裤,一件B.V.D.[1]背心,赤着个脚,头发很短,像个男孩子,刚剪不久的头发甚至还没朝两边分开。镜子里的人歪歪扭扭,不过弗兰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侧。

“哦,”她说,“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漂亮的人儿了。我只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傻瓜?”贝蕾妮丝道,“你哥哥带着准备迎娶的女孩回家,今天跟你和你爸爸一起吃个饭。这个礼拜天他们打算在女孩的家乡冬山举办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有什么想不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弗兰基答道,“我敢说他们肯定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心得不得了。”

“那我们也玩开心点。”约翰·亨利插话道。

“我们玩开心点?”弗兰基反问,“我们?”

三个人重新回到桌子旁边坐下,打三人桥牌,贝蕾妮丝负责发牌。自打弗兰基记事起,贝蕾妮丝就是厨娘了。她皮肤特别黑,肩膀宽阔,个头很矮。她老说自己三十五岁,这话至少说了不下三个年头了。头发中分,编成辫子,抹了头油,紧贴着头皮,面孔扁平温和。贝蕾妮丝只有一个地方显得比较别扭,那就是她的左眼。那只眼睛是一颗宝蓝色的玻璃球,从温和的黑脸庞向外直直地瞪着。天知道她为什么要选一只蓝眼珠。她的右眼是黑色的,看起来很忧郁。贝蕾妮丝发牌时动作很慢,碰到扑克牌被汗黏在一起就舔舔拇指。她发每张牌时约翰·亨利都要过目。他光着膀子,白白的胸脯全是汗,脖子上挂着一块细线串起来的小铅驴。亨利是弗兰基的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整个夏天他们朝夕相处,一块吃饭,一块玩耍打发时间,她没法把他撵回去。他年纪很小,才六岁,但膝盖骨长得很大,反正弗兰基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他老摔跤擦破膝盖,总有一边结着疤或缠着纱布。约翰·亨利的小脸白白净净,喜欢皱缩着眉头,脸上戴着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他刚输牌,已经欠了贝蕾妮丝“五百多万”,所以格外小心地盯着每张牌。

“我叫红心1。”贝蕾妮丝说。

“黑桃1。”弗兰基道。

“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本来我要叫的。”

“嗯,算你倒霉,我先叫的。”

“啊,你这笨蛋!”他叫道,“这不公平!”

“别吵闹了,”贝蕾妮丝表示,“说实话,你们就是瞎叫,谁也拿不出好牌来。我叫红心2。”

“我又没说什么,”弗兰基解释道,“无所谓了。”

事实也是如此。下午弗兰基玩桥牌时,见到什么就出什么,亨利也是这个样子。他们坐在厨房里,房间阴沉沉的,令人难受。约翰·亨利在墙上到处涂鸦,手够得着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稀奇古怪的杰作。这使厨房看起来无比荒唐,就像疯人院里的病房。现在,这间破旧的厨房让弗兰基觉得很不自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她也说不上来,但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作一团,正反复拍打着桌子的边缘。

“这世界真小。”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

“我是说太快,”弗兰基答,“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哦,不知道,”贝蕾妮丝说,“有时快,有时慢。”

弗兰基双眼微微闭着,说:“对我来说,太快。”对她而言,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悠远而又刺耳。

昨天以前,弗兰基还从未对一桩婚礼这么上过心。她明白,唯一的哥哥贾维斯将要结婚了。他去阿拉斯加之前,在冬山同一个女孩订了婚。贾维斯在部队里是一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弗兰基已经很长一阵子没见到哥哥了,他的脸变得模糊不清、变幻无穷,仿佛水中之月。但是阿拉斯加!弗兰基梦里千百回见到它,尤其在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真实。她看见皑皑白雪、茫茫冰海和冰川,还有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去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精心包装的自制奶油软糖,每颗都被单独包上蜡纸。想到那些糖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心里就万分激动,还想象着哥哥把糖分发给全身裹着皮毛的爱斯基摩人的情景。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信,对她表示感谢,信里还夹着一张五元的钞票。有段时间,她几乎每个星期都寄糖给哥哥,有时不是奶油软糖,而是奶油蛋白软糖,但贾维斯除了圣诞节之外,再也没给她寄过钱。有时写给父亲的短笺让她有些心神不宁。例如,今年夏天他有一次在信里提到自己游泳,还说蚊子特别凶。那封信搅乱了弗兰基的梦境,困惑了几天后,冰天雪地的海洋又重新回到她的梦境中去。贾维斯从阿拉斯加回来后,直接去了冬山。新娘叫贾妮思·埃文斯,婚礼是这样安排的:哥哥在电报里说,他和新娘这个星期五回来待一天,接着星期天举办婚礼。弗兰基和父亲要跋涉近百英里去冬山参加这个婚礼,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她翘首盼望着哥哥和新娘到来的日子,但并没想象他们的样子,也没去思量婚礼这事。所以,他们回来的头一天,她只是向贝蕾妮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想这事儿挺巧的,有些不同寻常。贾维斯去的是阿拉斯加,而他准备娶的新娘偏偏来自一个叫冬山的地方。冬山,”她缓缓地重复着这个词,闭上眼睛,冬山、阿拉斯加、寒冷的雪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融入梦境里。“我真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五。要是我已经离开小镇就好了。”

“星期天会来的。”贝蕾妮丝说。

“可没准儿,”弗兰基说,“我早就准备离开这个小镇了。真希望参加完婚礼就一走了之。我想去别的什么地方,永远离开。真希望自己有一百美元,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这个小镇。”

“看起来你的愿望还真不少呢。”贝蕾妮丝评论。

“我想变成别人,只要不是弗兰基就成。”

事情发生前的那个下午,一切和八月其他的午后没有区别。弗兰基在厨房里无所事事,待到傍晚才走进院子里。暮色中,屋后的斯卡珀农葡萄架[2]紫里透着黑。她慢慢地踱着步子。约翰·亨利·韦斯特交叉着腿坐在八月葡萄架下的藤椅上,两手插在口袋里。

“你在做什么?”她问。

“思考问题。”

“什么问题?”

他没回答。

今年夏天,弗兰基长得太高了,已经没法再跟往常一样钻葡萄架。那些十二岁的孩子还能在底下四处穿梭,嬉戏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甚至一些小个头的成年女人也能在底下走动。她个头太大,不得不跟大人一样,在架子外面转悠,采摘长在边上的葡萄。她凝视着那些互相缠绕的暗沉的藤蔓,空气中弥漫着烂葡萄和泥土的气息。站在棚架边,夜幕降临,弗兰基心里涌出一丝惶惑感。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但确实感到害怕。

“我跟你说,”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在我家过夜。”

约翰·亨利掏出一块廉价手表,就好像得看看时间再决定行不行。不过葡萄架底下光线太暗,看不清上面的数字。

“回家告诉派特姑妈一声。厨房里见。”

“行。”

她感到害怕。傍晚的天空灰暗空洞,灯光从厨房的窗户照射出来,在夜色渐浓的庭院投下方形的橘色光影。印象中,从小她就相信煤库里住着三个幽灵,其中一个戴着一只银戒指。

弗兰基登上屋后的台阶,说道:“我刚刚叫约翰·亨利来吃晚饭,在这过夜。”

贝蕾妮丝正揉着一块做烤饼用的生面团,将它丢在撒了面粉的桌子上。“我还以为你嫌他烦呢。”

“我是嫌他烦,”弗兰基声明,“不过他看起来好像有点不安。”

“为什么不安?”

弗兰基摇摇头。“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孤独。”她最后说。

“好,我会给他留一小块面团。”

从黑漆漆的庭院回来,厨房显得很闷热,明晃晃的,令人不舒服。墙壁更是让她抓狂,上面乱七八糟画着圣诞树、飞机、奇形怪状的士兵和花朵。六月的某个冗长的午后,约翰·亨利第一次往墙上涂鸦,既然墙面已经弄脏,索性继续随心所欲想画就画。有时弗兰基也会凑热闹画上几笔。刚开始父亲看到墙气得火冒三丈,后来就听之任之,说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反正秋天他要把墙重新粉刷一遍。不过夏天太漫长,没完没了,那些墙看着确实心烦。晚上,厨房显得有些怪诞,她心里怕怕的。

弗兰基站在门口,说:“我只是认为还是叫他来的好。”

天黑时,约翰·亨利从后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个小小的周末旅行袋。他身穿白色演出服,鞋袜整整齐齐,腰带上扣着一把短剑。他见过雪,尽管只有六岁,但是去年冬天去了趟伯明翰,在那见到了下雪。弗兰基还从来没见过雪呢。

“旅行袋给我吧,”她说,“你先做个小人饼。”

“行。”

约翰·亨利没有弄面团玩,而是开始制作饼人,就像在做什么很严肃的事情。他时不时停下来,用手扶一扶镜框,仔细瞧着手里的杰作,那样子颇像个小小的钟表匠。他搬来一把椅子,跪在上面,这样正好够得着。贝蕾妮丝拿了些葡萄干来。这要是其他孩子,一准给粘得到处都是。亨利只用两颗做眼睛,不过很快就发现,葡萄干有些太大,于是一丝不苟地将一颗掰做几块,大的做眼睛,小的做鼻子,还将一小块弄成弯弯的,当作咧开的嘴。全部做完后,他把手伸到背后用裤子擦了擦。眼前的这个小人饼头上戴着帽子,手指根根分明,手里甚至还拿着个小手杖。亨利做得太投入,面团都让他给捏得又湿又脏。不过小人饼像模像样,事实上,它让弗兰基觉得,亨利也很像样。

“咱还是先吃饭吧。”她说。

父亲刚来电话,说在珠宝店加班,晚些回来,所以他们就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贝蕾妮丝从烤箱里拿出烤饼人,亨利的作品变得和其他孩子的完全没什么两样。烘烤后的饼人胀大了很多,整个儿全走了样,手指连在一起,手杖像根尾巴。不过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看看,用餐巾揩了揩,然后开始往饼人的左脚抹上黄油。

时值八月,夜里很热,外面很黑。餐厅的收音机里,几个电台混杂在一起:战争消息夹杂着含混不清的广告,隐约还能听见轻音乐乐队俗不可耐的曲子。收音机开了一整个夏天,他们早就不把它当回事儿了。有时声音实在太大,吵得耳朵受不了,弗兰基就会把它关小点。若非如此,不管它放的是音乐还是其他什么,他们都充耳不闻,当没听见。

“你想干什么?”弗兰基问,“我读点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别的事情?”

“干点别的事情吧。”他答。

“什么事?”

“我们出去玩会儿吧。”

“我不想去。”弗兰基说。

“今晚外面好多人呢。”

“你没听见吗?”弗兰基道,“我都跟你说了。”

约翰·亨利绷着粗大的膝盖,站了一会儿才说:“我看我还是回去吧。”

“哎呀,你还没过夜呢!你总不能吃了晚饭就这么回去吧。”

“我知道。”他轻声说。收音机响起,夹杂着黑夜中孩子们在外面玩耍的声音。“咱们也出去吧,弗兰基。听起来他们玩得可真够开心的。”

“才不,他们才不呢,”她说,“不过是一群丑不拉几的疯小孩。跑来跑去,叫个不停,有什么好玩的。走,我们上楼,给你收拾行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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