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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带着宋桐生砸场子

郑荟挟恩图报,让宋桐生完全没办法拒绝,直到十月四日,宋桐生一大早站在郑荟家楼下时,他依旧有一种中了圈套的感觉。

郑荟踩着高跟鞋嗒嗒地走过来,一袭红裙鲜艳如火,脸上的妆容精致、艳丽,妖冶惑人。

那是完全不一样的郑荟,不再是清冷、傲气的蜡梅,而是花开正好的牡丹,色彩浓丽,夺人眼球。

宋桐生一直看着她从远处走来,直到她走近,才艰难地移开了目光。

郑荟把从徐向安那里借来的宝马X6钥匙递给了宋桐生:“来来来,给你开我哥的旧爱,新欢没借到。”

宋桐生接过钥匙,打开了驾驶室的门,说道:“你哥的新欢就是外表风骚,操作性能还不如这旧爱。”

刚刚爬上副驾驶座的郑荟瞪大了眼睛:“你认识徐向安?”

“我和他是高中同学。”

宋桐生这话的杀伤力太大,像直接在郑荟面前丢了个雷似的,半晌后她才反应过来:“那我怎么没见过你?”

徐向安比她高两届,她高一的时候他高三,高三的作息时间和高一、高二的错开,但是毕竟学校也就那么大,能碰到的概率也不小。后来郑荟工作后,也和徐向安的几个朋友吃过饭,一起出去玩过,但是从来没有碰到过宋桐生。

宋桐生轻描淡写地答着:“我们可能见过,只是你没印象。”

“不可能,我记性很好的。”郑荟一向放荡不羁爱帅哥,徐向安身边有一个这么帅气的朋友,她自诩只要是自己见过的,就不会忘记。

“那就是我们没缘分吧。”宋桐生专心地看着路面,回答得有点敷衍。

“那你高中认识我吗?”

车子停在红绿灯路口等绿灯,宋桐生侧过头去看她,看到火红的长裙衬得她肌肤似雪,看到她的眉毛画得细长,嘴唇涂得鲜红,像是一个妖精。看到她此刻也紧盯着他,神情疑惑,于是他听到自己说:“看你这副样子,我都不敢确定你是我认识的郑荟,更何况是高中的时候。”

郑荟已经习惯了宋桐生的毒舌,没搭理他,而是打开遮阳板上的镜子,挤眉弄眼地照起了起来。

“我昨天晚上好说歹说才把谈颖弄到了我家里,今天更是艰难地一大早就把她从床上叫了起来,让她给我化的妆,头发也是她给我烫的。”郑荟低头看了一下胸前,心里默念了一下,这沟也是谈美人费了很多力气给她挤出来的。

“她的画皮功夫一流。”

宋桐生言简意赅,盖棺定论,又噎得郑律师哑口无言。不过郑律师对宋桐生的话有了免疫力,觉得不痛不痒,倒是觉得口红有点淡了,又掏出口红和唇刷细细地刷了起来。

宋桐生瞥了她一眼,飞快地脑补了一下他一个急刹车后郑荟的惨状,想着想着嘴角都快忍不住上扬起来。

可惜宋桐生不想辱没他的好车技,一路开得平稳,连在过江大桥上堵了许久都未见急躁,依旧心平气和。

因为是节假日,车流量大,原本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愣是开了近四个小时,尽管他们提前出发了好久,到婚礼场地的时候,也已经离婚礼开始不远了。

宋桐生停好车的时候,郑荟的心底其实是有点不安的,因为那日她把自己和杜竞的恩怨描述给宋桐生听的时候,宋桐生基本上是保持着一种无动于衷的态度,所以她现在心里依旧没什么底,不知道宋桐生能不能很好地扮演好今天的角色。

郑荟正想着,宋桐生已经下车走到副驾驶座的一侧,打开了车门,并且伸出了他的手。

当初徐向安买X6的时候,曾经开玩笑:“以郑荟你的身高啊,要上我的车,得爬上来。”

如果是底盘很高的越野车,郑荟也就认了,但是用X6来笑话她就有点过分了,她以为宋桐生也是笑话她,拍开他的手,恶狠狠地道:“我自己能下来。”

宋桐生又把手伸了出来,说道:“这不是男朋友应该做的吗?”

郑荟感动得差点泪崩,这入戏速度简直神了,于是赶紧伸出手,像老佛爷下轿似的,扶着宋桐生的胳膊就下去了。

下去之后,郑荟顺手又挽住了宋桐生的胳膊:“宋桐生,就看你的了。”

“好的,荟荟。”宋桐生微微侧过身子,低下头来,朝着郑荟温柔一笑。

这是郑荟第一次看到宋桐生这样子的笑,是冰雪融化,是暖阳初升,是心口的会心一击。

郑荟平复了好久,才让心跳在正常频率中跳动,她对着宋桐生甜甜一笑:“桐生,我们走吧。”

郑荟挽着宋桐生,背挺得笔直。虽然郑荟从小就被教育不能弯腰驼背,她也保持着这个良好的习惯,但是此刻的她,似乎要把腰杆子挺成一杆标尺,因为宋桐生实在是太高了,让她有种但凡她弯下一点腰,他们就会看起来不匹配的错觉,而且她需要这种趾高气扬的姿态,来体现她“砸场子”的架势。

他们俩一出现,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郑荟在心底无比得意,她就是要这种抢光主角风头的感觉。

杜竞很快就顺着众人的目光和窃窃私语看到了他们俩,然后撇下正在交谈的人,直直地走了过来。

杜竞还是那副斯文败类的模样,因为经年累月的律师生涯,也平添了一番精英人士的气度。

郑荟以往一直害怕看到他如今过得很好的样子,可是现在宋桐生就在她身边,她突然就释然了,尽管是逢场作戏,可是身边的男人稳重、英俊,即使儒雅不过杜竞,可是霸气外露,气场上完全压过了她所谓的前男友。

郑荟因此底气十足,甚至在杜竞没有开口的时候,就先送上了祝福:“新婚快乐。”语气是连她都没有想到的真诚客气。

杜竞愣了一下,然后笑道:“谢谢,没想到你真来了。”

“你特地邀请,我怎么能不来?”郑荟也跟着笑道,然后转向宋桐生,“桐生,给你介绍一下,今天的新郎,我的前男友,杜竞。”

宋桐生伸出手,道:“幸会。”

杜竞也有礼貌地伸手:“幸会幸会。”

两个人握手握得很正常,并没有像郑荟想的那样暗自较劲,没有出现她来之前设想的那样——杜竞靠握手挑衅,宋桐生反击,捏断杜竞的手。

太风平浪静了,郑荟不免有点失望,不过失望没多久,杜竞就开始作妖,他假笑着问道:“没想到你有男朋友了,也不和大家说一下。”

郑荟捋了捋头发,半真半假地说道:“我不是怕被人惦记嘛,所以藏着掖着啊!”

郑荟这话说得着实讽刺,但是杜竞仿佛没听懂一般,转而向宋桐生发问:“郑荟难追得很,是吧?”

杜竞说得云淡风轻,仿佛就是朋友间的玩笑,可是郑荟听得挺不开心的,因为她知道杜竞在怀疑她,而她此刻也挺紧张的,因为她根本没有和宋桐生通过气,杜竞多精明啊,一句说错,就会被他当众戳穿。

“她是挺难追的,我们是高中校友,我是他表哥徐向安的同学,徐向安你应该认识的。其实我高中的时候就挺喜欢她的,不过那时候她成绩好,我也不敢打扰她,后来她来了N市学习,徐向安跟我说,她有了男朋友,我也就死心了。她回了S市后,成了律师,我找她代理我的案子,发现她又恢复了单身,我就一直追她,每天给她送饭,终于征服了她的胃,然后征服了她的心。”

宋桐生难得一次性说这么多的话,还把真假事件掺杂其中,编得天衣无缝,语气又是深情款款,连郑荟都快信以为真,被感动得不行。

“宋先生还会做饭?佩服啊!”杜竞虽然嘴上说着佩服,但是大男子主义作祟,大概是看不起宋桐生亲下厨房。

“桐生他们家在S市餐饮业很有名气,下次你来S市可以尝尝。我每天都吃,特别好吃,怎么吃都吃不腻。”郑荟学着宋桐生,半真半假地忽悠着杜竞。

没想到杜竞还没反应,宋桐生倒是轻笑出声,对郑荟笑得宠溺、包容:“他们都说你聪明,我看你是傻的。你吃的那些饭菜,我怎么会假借他人之手,追你当然要有诚意。”

也不知道是这笑容实在是太蛊惑人了,还是这话说得太情真意切,郑荟都觉得她已经身陷宋桐生织就的美梦里无法自拔了。

让她回归现实的还是背着单反跑过来的江允,她一把抱住了郑荟,笑得爽朗:“哎呀,这就是你的男朋友啊,比照片帅多了,当初你给我发的合照,我还以为你找的哪个明星图P的呢。”

这是先前郑荟怕她和宋桐生露馅,找来的撒手锏,可是现在看来,江允的出现似乎是多余的,她从众人艳羡和杜竞不悦的眼光中,已经看到了他们对宋桐生和她情侣关系的深信不疑。

江允和郑荟站在角落里低声交谈着,宋桐生站在一侧,像是帮他们把风一般。

“郑荟,你找的真的不是专业的演员?这演技也太好了!电影学院毕业的吗?真的不是你男朋友吗?”江允像机关枪扫射似的问得飞快。

郑荟回道:“人生在世,全靠演技嘛。我们就是普通朋友,他就是开饭店的,不演戏。”

江允又偷偷地打量了一下宋桐生,最后得出结论:“他是真帅。这种纯爷们款的,最能盖住杜竞那种烧包了。还是你厉害,本来大家都准备看你的笑话呢,我本来也不想来的,但是周思楠和佟叶涵都不在N市,都来不了,我怕你一个人扛不住才来的,没想到你还能绝地大反击,朝着杜竞脸上啪啪啪地扇巴掌。”

郑荟把头靠在江允的肩上,肉麻地道:“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江允一把推开郑荟的脑袋:“得得,你别恶心姐姐了。新郎新娘快出来了,你把头靠到你‘男朋友’那边去,这戏还没完呢,我还等着看呢。”

郑荟听话地跑了过去,就在此刻,新娘出来了,结婚仪式即将开始。

众人都往舞台那边走去,宋桐生眼睛看着舞台方向,也不知道是不是旁边多长了一只眼睛,一伸手,就准确无误地抓到了郑荟的手,拉着她一起往舞台走去。

宋桐生的掌心温热,有一层薄茧,并不光滑,可是在他的手牵住她的那一刻,她的心就像常年风雨飘摇的孤舟,终于找到了港湾停泊一样,因为有了归宿,而变得无比安宁。

她紧紧地回握宋桐生的手,不是害怕宋桐生挣脱,而是变得贪婪起来,她贪恋这种有所依靠的感觉。

在这种患得患失的美好幻想里,她甚至无法集中注意力看舞台上那对新人,直到仪式完成,她被宋桐生带到餐桌前落座,她才回归到现实中。

婚礼上的吃食基本上都是冷餐,不合郑荟的胃口,吃了几口宋桐生帮她切好的牛排之后,她就只能靠吃水果果腹。

同桌的都是当年的同学,有关系异常亲密的江允,还有些关系不错的,当然还有些关系一般甚至很糟糕的。

但是一别多年,无论之前关系如何,此刻他们能够相聚,也算是缘分,下次相聚也不知道是何时,所以大家都聊得不错。

“郑荟,你和你男朋友什么时候结婚?”

郑荟挑了挑眉,转过头问宋桐生:“你什么时候娶我?”

宋桐生无奈地看着她,说道:“不是你说不想进入婚姻的坟墓吗?你要想结婚了,我肯定立刻娶你。”

一旁的江允敲了敲桌子:“喂喂,就你带对象了是吧?别给我秀恩爱了行吗?每天在群里秀我就忍了,当面还给我会心一击。”

众人也附和,尤其是现在还单身的几个人,纷纷表示,宋桐生和郑荟简直就是在屠狗。

饭吃至一半,新郎新娘开始敬酒,敬到郑荟这桌时,郑荟才看清了新娘陈慕妍。

当初杜竞劈腿陈慕妍的时候,吃瓜群众大多觉得无法理解,因为陈慕妍就长相而言,确实比郑荟差多了,严苛一点来讲,五官都算不上端正,即使是精心打扮,也比不上郑荟素着一张脸,当然,她有着郑荟无法企及的大长腿和C罩杯。

这几年,陈慕妍似乎也没怎么变,不过是妆容更加精致,加上人逢喜事,看着倒是比以前亮眼了不少。能够公然抢别人男朋友的人,自然有过人之处,最起码心理素质够强,以及脸皮够厚,就像此刻,她亲昵地叫着郑荟,仿佛当初不是她从郑荟手里抢走了杜竞。

“郑荟,谢谢你能来参加我和杜竞的婚礼,还有,你男朋友真帅。”

“哪里哪里……”郑荟虚伪地谦虚着,然后话锋一转,“也就比你老公帅一点儿而已。”

宋桐生轻轻地扯了扯郑荟,众人都以为他是劝解,连郑荟也是这般理解,问道:“我说得不对吗?”

“不对……”宋桐生突然严肃地道,“我比她老公帅很多。”

同桌的都是当年那些陈年旧事的知情者,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本来都屏息凝神地等着看好戏,却没想到宋桐生能够如此一本正经地毒舌,一下子就破了功,笑出声来。

最夸张的是江允,她哈哈大笑起来,爽朗的笑声把其他桌的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杜竞被奚落一番,却不能发作,只能举起酒杯,和宋桐生盛着果汁的酒杯碰了一下,说道:“是,宋先生比我帅多了。不过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不知道宋先生肯不肯赏脸,把这果汁换了,换杯酒,和我喝一杯呢?”

郑荟连忙出声制止:“酒就算了,待会儿桐生还要开车回去。”

陈慕妍在一旁说道:“郑荟,你们做律师的,开车不是必备技能吗,你可以开车回去。”

宋桐生笑道:“N市到S市说远不远,但是说近也不近,节假日路况不好,荟荟开车回去,我怕她累着。”

“宋先生想得周到,不过你们倒是可以在N市住一晚,明天再回去,还可以让荟……郑荟带你在N市转转。”当年“荟荟”叫得顺口,杜竞没想到分手多年后,瞧着人了,那句“荟荟”又差点说出口了,还是在他的婚礼上。

“荟荟有洁癖,不喜欢住酒店,就喜欢回我们家住。”宋桐生搂了搂郑荟的肩,说完,又转过去朝她微微笑了一下。

杜竞已经听出了画外音,“我们家”,是指他们已经住在一起了。虽说他有心理准备,但是听到宋桐生说出来,再看到他们俩如此甜蜜、恩爱,他心里到底难受,喉咙也哽着说不出话来。

杜竞熄火了,但是陈慕妍没有,也不知道他们夫妻俩到底有多爱让人喝酒,看劝宋桐生无果,她倒是劝起郑荟来了:“你们俩总归出一个人来喝杯酒祝福一下吧,宋先生不喝,郑荟你喝一杯?”

宋桐生端着酒杯,和杜竞、陈慕妍的酒杯分别碰了一下:“荟荟特别不喜欢酒味,不要勉强她了。我们祝福的心意已到,形式都是次要的,我以果汁代酒,敬你们一杯,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因为还有其他亲友需要敬酒,两人再不甘,也没法拖下去,只能强打起精神,脸上重新挂上喜气洋洋的笑意,转到其他桌去了。

江允忍不住给他们竖起大拇指,毫不避讳地嘲讽道:“郑荟,今天你们这是吊打啊,完虐!”

郑荟没怎么搭腔,主要是她实在无法理解,宋桐生到底是怎么知道她有洁癖的,又是怎么知道她特别讨厌喝酒的。如果他是瞎蒙的,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人品才能够全部蒙对?

婚礼结束的时候,为时尚早,江允和郑荟还没来得及叙叙旧,便约着去附近的商场逛街。

同桌的两个女生听说逛街,也纷纷求加入,同学一场,又是难得见面,郑荟和江允也没有拒绝。至于宋桐生,保持着“郑荟说什么就是什么”的状态,自然也没有异议。

同行的两个女生,一个叫赵燕,在班里很活跃,和谁都很熟,和杜竞的关系很不错;还有一个叫高子欣,以前和郑荟的关系没有多亲密,但是她有一颗侠义心,在得知郑荟和杜竞因为陈慕妍分手后,当着杜竞的面直接开讽,讽刺杜竞“你不是何以琛,而是陈世美”。

三个女生坐在后排,也不显拥挤,笑闹着说郑荟这是体验“在宝马车上笑”。

五人到了附近的商场里,郑荟就把宋桐生送到了一家咖啡店,非常“体贴”地让他坐着等她们,并没有强求他陪着逛街。

“你和她们先坐一会儿,今天你一大早就起来了,肯定困,喝杯咖啡提提神。”

郑荟没想到宋桐生能体贴、细致成这样,心里像揣了一个火炉似的,暖烘烘的,心里热乎,脸上都跟着热了起来。

不过等到宋桐生给她递了一杯咖啡,又递了一份抹茶蛋糕,并带着无奈、宠溺的口气跟她说“中饭都没怎么吃,吃点蛋糕垫垫肚子”的时候,她觉得整个世界,除了宋桐生,都变成了静默的黑白色,只有这个人鲜活地存在于她的世界里,给她的世界带去了美丽、芬芳的鲜花,那些鲜花也盛开在他的每一个举动里,盛开在她的心里。

宋桐生礼貌地询问着江允她们是否需要蛋糕、需要什么口味的,并没有注意到拿着小叉子一口一口机械地吃着蛋糕的郑荟,心里已经是巨浪滔天。

郑荟特别想和宋桐生敞开心扉聊一下此刻他们的这种状态,可是难得冲动一回的郑荟,在刚刚放下小叉子时就被江允从椅子上提溜了起来:“走吧走吧,你别在这儿腻歪了。”

被江允搂着的郑荟忍不住回头看宋桐生,宋桐生穿着修身得体的西装,帅气、英俊得如同闪亮的明星,棱角分明的脸上因为此刻微微翘起的嘴角,而笼上了一层柔和的光,那种堪称温柔的东西,在郑荟看来,是发自肺腑的。

宋桐生起身,向着她伸出了手,大拇指在她的嘴角轻轻地一抹,抹掉了残留在嘴角的蛋糕屑,并且取笑她:“像个小孩子似的。跟好她们,别丢了。”

郑荟一下午都像打了鸡血一般,买得不亦乐乎,全身上下,从内到外,都买了个遍,她非常害怕自己停下来之后,就会立马冲到宋桐生面前,去和他诉说此刻她波动的心情。

等到她提着大包小包到楼下咖啡店的时候,她发现宋桐生没有在原位坐着,而是站在附近的小型游乐场旁,看着一帮小孩调皮地笑闹玩耍。

他脱了外套,上身就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隔着一层薄薄的衣料,郑荟似乎都能看到他分明的肌肉纹理。

郑荟注视着他,完全移不开眼睛,从上到下,怎么也看不够,如果不是高子欣咋咋呼呼的花痴声,郑荟能看到天荒地老。

“郑荟,我觉得自己必须走了。你男朋友太帅了,那脸、那身材,还有那双大长腿,我再待下去,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第二个陈慕妍。”

如果说高子欣说的是玩笑话,郑荟可以毫无顾忌地怼回去,那赵燕接下来突然说的严肃的话,就让郑荟完全不知该如何接话了。

“所以,郑荟,我一直就嫉妒你。”

江允笑着打哈哈:“是啊是啊,我们也羡慕嫉妒恨。”

“不是,是她总是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找到这么优秀的男人爱她。就算是现在的杜竞,你也永远是他的朱砂痣,他的白月光陈慕妍这辈子都会生活在你的阴影里。还有你现在的男朋友,他那么爱你,你在他的身边,他的眼里根本容不下任何人,他看你的眼神,那么宠溺,充满了爱意,‘我爱郑荟’这四个字,就像刻在了他的脑门上。”

郑荟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可是看到宋桐生在往这边走来,只能抿着嘴把话都咽下去。

宋桐生过来后,走到郑荟的身侧,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尴尬,不过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安静地站在郑荟的身边。

“哎呀,这不是给你和宋帅哥腾时间单独相处嘛,而且我们又不是像以前一样的单身狗,家里老的小的,哪个是放心得下的,我答应你,过段时间去S市找你玩。”江允上前拉了拉郑荟的手。

“就是啊,我儿子刚刚满月,家里只剩我妈妈,我妈妈年纪大了,我也不放心。”高子欣也赶紧接过话茬。

赵燕掩饰性地拢了拢头发,说道:“就是说啊,我们有电灯泡的自觉,先闪了。”

宋桐生和郑荟把她们送到了商场门口,目视着她们进了附近的地铁口。

郑荟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说道:“要不我们吃过晚饭回去吧,我请客。”

“可以。”

“吃火锅吧,六楼新开了一家连锁火锅店,是我以前特别爱吃的一家店。”

“行。”宋桐生说罢,转身便大步往电梯口走去。

郑荟入戏太深,此刻犹如听到导演喊了“咔”,被强行从戏中拉回了现实。

她看着宋桐生迈着大步子,完全没有等她的意思,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人兜头盖脸地浇了一盆冷水下来。

梦醒了,刚刚她那些挠心挠肺想要诉说衷肠的念头,来得快,去得更快。

郑荟终于明白,她喜欢上了一个人,喜欢上了宋桐生演绎的宋桐生,那个不存在的宋桐生。

本来应该吃得热火朝天的火锅,却被郑荟和宋桐生吃出了冰天雪地的感觉。

郑荟本来兴致就不高,看到宋桐生又是那副冰山脸,更是没了胃口。

气氛尴尬得连服务员都不太敢过来,生怕两个人一言不合开打,互泼锅里滚烫的汤底。

宋桐生似乎并没有察觉,或者说是察觉了,但是习惯于这种冷场。

可是郑荟不习惯,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她心里烦躁,但还是没话找话地想了个话题出来:“你怎么知道我有洁癖?”

宋桐生往火锅里扔了一块毛肚,头也不抬地回道:“你在朋友圈发的,住五星级酒店都自带床单。”

“那你又怎么知道我爱吃抹茶味蛋糕?”郑荟想了一下,她确定自己没在朋友圈发。

“徐向安每次看到抹茶味蛋糕都会记得给你买。”

“那你又怎么知道我讨厌喝酒?”

“猜的。”

“你猜错了。”郑荟放下手中的筷子,盯着宋桐生,一字一句地说道,“待会儿跟我去喝酒。”

郑荟不爱喝酒,酒量也不好,但是她不喜欢那种所有事情都被宋桐生掌控的感觉。她时常有种错觉,就是宋桐生像超脱了世俗一样端坐着,看她像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

所以她头脑一热,就撒了个谎,把宋桐生带到了附近有名的酒吧街,挑了一家顺眼的酒吧走了进去。

不过等到郑荟进去之后,就有点不知所措。她做律师之后,方方面面的事、形形色色的人都接触了不少,但是她的脑子转了一圈儿,都没发现跟酒吧或者酒有关的知识储备。

郑荟坐到了吧台前,问酒保:“帅哥,你觉得我适合喝什么?”

画了浓重眼线的酒保指了指宋桐生,笑得暧昧不清:“你不问问旁边的帅哥吗?”

郑荟瞥了一眼宋桐生,笑道:“他是锯了嘴的闷葫芦,不用问他。”

无辜躺枪的宋桐生皱了皱眉,然后跟酒保说道:“你给她推荐吧。”

酒保点了点头,说道:“那就长岛冰茶吧。”

“行啊,就这个吧。”郑荟一听是茶,想着度数应该不高,再说她不想暴露自己其实没来过酒吧的事实,所以也没有反驳,点完酒就直接找空位子去了。

“你给她换杯莫吉托……”宋桐生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她分不清两者的区别。”

酒保耸了耸肩膀:“哥们,你和女朋友吵架了?”

宋桐生摇了摇头,也不知道在否认女朋友还是在否认吵架。

服务员把莫吉托送了过来,郑荟果然没有发现她的长岛冰茶被调包了,端起来就喝了一口。

宋桐生知道郑荟不开心,似乎从吃火锅开始她就情绪不好,可是他不知道原本好好的郑荟怎么突然就情绪低落了,甚至撒着蹩脚的谎,硬是要过来喝酒。

徐向安说过,大多数女孩子的情绪都捉摸不定,心思极其难猜。但是他一直觉得郑荟是那种理智、淡定的姑娘,和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所以郑荟的这种失常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宋桐生猜测郑荟的酒量不会好,但是没想到会差成那样,她半杯酒还没喝完,红晕就上脸了,眼光也变得不太聚焦。

“哎,你说我前男友都结婚了,我怎么还是一只单身狗啊?”

“今天赵燕跟我说,我会成为杜竞心中的朱砂痣,陈慕妍会活在我的阴影里。哎哟我去,当我稀罕啊!”

“我到现在都没想通,杜竞怎么就看上陈慕妍了,陈慕妍五官端正都谈不上,就是高点、胸大点!说好的看脸呢?男人不是肤浅的看脸动物吗?”

“都说初恋是美好的,可我现在除了杜竞劈腿、我和他撕破脸以外,真的想不起来有什么美好的记忆了。”

郑荟也不管宋桐生在不在听,自顾自地说了一大通。说完后,她捧着酒杯静默了一分多钟,然后开口,不同于刚刚那样语速极快,而是迟疑的、犹豫的。

“也许是有好回忆的。以前三食堂的小笼包特别畅销,我爱吃,他便常常帮我排好长的队去买;我们法学院要看的书多,我们经常一起上自习,我喜欢坐在靠窗的位子,有时候不想学了,就假装看窗外,其实我是在看玻璃上他的倒影,他认真起来真的很帅气;因为学校大,他就说买两辆自行车一起骑,可我懒,不想骑,他没办法,只能在他烧包的山地车上装了个后座。”

郑荟似乎是想起了那个可笑的后座,突然笑了起来,笑得惆怅,笑得落寞,笑得宋桐生的心突然一抽一抽地疼。

宋桐生终于明白,郑荟突然的不开心,是因为突然无须掩藏她对于杜竞结婚的失落和不满。

郑荟喝完一杯莫吉托的时候,已经站不稳了,宋桐生只能搂着她慢慢地向停车场走去。

郑荟终于把杜竞的好与坏都在回忆里鞭挞了一遍,可是鞭挞完之后,她心里又空荡荡的。心里一没底,她就又开始怀念陪着她在杜竞婚礼上斩妖除魔的宋桐生。

她凑过去看近在咫尺的宋桐生,脸都快贴到宋桐生的脸上,她甚至能感受到宋桐生呼出来的气息。

宋桐生伸手盖住了她的脸,轻轻地推了一下,嫌弃道:“一脸酒味。”

郑荟心里委屈急了,像泄了气的气球,本来喝了酒脑子就昏昏沉沉的,踩了一天高跟鞋的脚后跟也开始隐隐作痛。

最后,她突然松开了宋桐生的手,蹲在了地上低声地抽泣起来。

郑荟已经记不起来她有多久没哭了,可是她现在又累又难受,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怜、最苦情的小白菜。

宋桐生也无奈地蹲下身,试探性地把手覆在了郑荟的头上,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你别哭了。”

宋桐生的声音很温柔,温柔得让郑荟卸下了心防,她无比委屈地说道:“我走不动了,不想走了。”

宋桐生哭笑不得:“你穿着裙子,我不好背你,那我抱你。”

郑荟抬头看他,满脸纠结。

“又不是第一次抱了,没关系的。”

郑荟喝了酒,脑子反应不够快,直到被宋桐生抱起来,她急急忙忙搂住宋桐生的脖子时才想起来,她那时候中暑,也这样被宋桐生公主抱过。

真是丢脸丢得一回生二回熟了,直到郑荟上了车,系上了安全带,她都觉得自己没脸看宋桐生,于是干脆闭着眼睛装睡。

她哪里想到,装着装着就真的困意来袭,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

“要是你真的是那个宋桐生就好了。”

那个毫不遮掩爱意、毫不保留地宠溺着她的宋桐生。

宋桐生听着郑荟睡着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挂挡的手一顿,隔了许久才挂上了D挡,松开刹车,任由车子慢慢地开出车位。

外面的路灯散发出橘黄色的暖光,宋桐生有片刻的恍惚,眼前的世界变得模糊不清,就像他的心,在某个瞬间,变得支离破碎。

他也终于认清了郑荟永远不会爱上现实中的宋桐生的事实。

郑荟爱的永远是“杜竞”,优秀、帅气、多金,能够站在她的身边,一同接受别人羡慕的目光。

他可以穿上挺括的西装,靠着一张过得去的脸,欺骗已经远离她生活圈的同学,可是他永远无法走进她现实的世界里。

他心中压抑了那么久的想向郑荟掏心掏肺的情感,终于靠着这场闹剧发泄了出来。可是他高傲的公主永远也不会知道,她认为的那些精湛演技,全是他只敢在梦里想象而不敢表现出来的真情实意。

他终于如愿,他和郑荟像男女朋友一样,相处了可供他回忆一辈子的一阵子。

纵然曲终人散,天会亮,梦会醒,可终归爱过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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