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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没有星星,夜不滚烫

唯愿你:

有相聚之欢,无去取之难;

有美眷可待,无昙花虚现。

1

人为什么要工作?除开为了钱,为了养家糊口,大多数人工作其实是为了打发时间吧。

不然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八万六千四百秒怎么度过?生命虽短暂,但时间也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不是每个人都有丰富的精神世界的。没事做,有些人大概会无聊到崩溃吧。

所以,有时候哪怕是一份枯燥无趣的工作也好过赋闲待在家里。同样是无聊,工作的无聊还可以换成钱,而纯正的无聊只能眼看着生命白花花地用掉。

上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好的选择。

我就是大多数人里的一个:害怕无聊;没能力去赚大钱;更没运气中六合彩。所以我选择上班,用自己的时间交换钱,同时把时间打发掉。

我们公司是一家很无聊的小公司,一个萝卜待在一个坑里,一颗蒜待在另一个坑里,这样。没有什么行业竞争压力,薪水也只能叫作工资。

别不相信,世界上有很多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像古时候的农耕社会,办公室就是石头垒的屋子,桌子就是各人的小田地,你种着葱,我栽着水稻,年底上交,换回来一点儿利益。种葱的和栽稻子的是村邻,彼此友好,养鸡的和喂猪的常常吵架。小国寡民的日子,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公司,甫一进去,会觉得这里比时代要晚个十年八载,但是它恰合我的胃口。我这个人,说实话,也好像跟时代的连接出了点儿问题,比如我永远不喜欢口红,不管它如今怎么流行,不管它是汤姆福特还是圣罗兰,白给我都不要。

按农耕办公室的风格论,我算是一个……种香菜的吧。在古代,香菜第一次被传进中原,那是带着怎样的殊荣与罪过……那奇怪的味道……居然有人喜欢!而有的人则永远无力承受。同事们惊奇于我上班没三天,居然敢跟前辈吵架。我是一个很特别的香菜农户,我很有种啊!

因为他跑到我的办公室来抽烟。

他说:“你们这屋好,空气好。”

哦,别人屋空气好你就来抽烟?什么逻辑?

我说:“你给我出去,去你自己屋抽。”

他讪讪的,以为我在开玩笑。

要是放到现在有了禁烟令,我会报警。

他不走。我说:“给我出去。”

我和这个老烟枪吵架了,没人支持他,也没人支持我。他是旧人,得给面子;我是有理的一方,但我是新人。大家中午默默地去食堂吃饭,厚脸皮的老男人跟在众人后面,他怕被孤立。只剩下我,我想不就是一顿饭嘛,不吃得了。我默默地拿出小浣熊干脆面刚想咬,门开了,小林走了进来。

“喂,去吃饭呀?”他招呼我。

小林比我先来这公司一年,所以他还是小林。我这人没修养,前辈都敢骂的人会修哪门子养!我跟着大家满走廊喊小林、小林。头儿说,要叫林老师,不要没有尊卑长幼之别。我说,呵呵,但是小林叫着顺口啊。

所以他还是小林。他人很好,文弱书生,总是很温和。在我们“村儿”——后来我管我们公司叫这个——不显得多帅,可是走到大街上回头率可高了。文弱的小林,接电话从来都是“好的呀”“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呀”“这样啊,让我想想噢”。

他又问我:“去不去吃饭呀?”

我跟他下楼了。小林和我去吃外面的煲仔饭,我狂躁的内心得到了酱油的滋养,怒气渐消。

“以后一起离开这里吧。”小林说。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小林告诉我,他想考上研究生离开这个“村儿”。

他和我其实不是同一类人。

我考上研究生就是为了进来这里。当然我的硕士文凭很水。我和我的导师都是水货,他没有地方开会,我没有地方实验。我们从没有指责抱怨过对方。有时候傍晚六点,我俩默契地收拾东西,他忙着回家带孩子,我急着去跟男生约会。偶尔我帮他买早点,他请我吃午饭。就这样度过三年,好不容易我毕业了,他还没有评上职称。

从那天起,那个烟枪不再去别人的屋里抽烟了。

有人说,挺感谢胡芒芒的。

我义气地说,等我逼他戒了烟再一起感谢我。

小林说,多管闲事。

小林什么时候开始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了?

好像我是他……一伙儿的?比较亲近的?妹妹?或亲生女同学那样的,被护着生怕我吃了亏的?……

但我不需要哇!

2

我绝不想找一个文弱书生当男朋友,我要一个黑又胖、高又蠢的男人,最好有点儿二傻,有点儿粗野,一高兴了就把我的头夹在他的胳膊底下,不高兴了把我举起来重重地扔到沙发上。我喜欢那种型。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有一天下班后,我去超市,结账队排了很长,有一个人说他的冰淇淋要化了、要化了,蹿到前面,自己允许自己加塞儿。结果他的购物车里根本就没有冰淇淋。像我这样见义勇为的人,当然就要喊出来。他被鄙视了,他走到我面前要打我。我跑过半马,谁怕谁啊,跑!

坏人追了我三条街。

眼看被逼到死胡同,倒数第二间小店的门忽然在我身后打开了,身后的大鸡排躲闪不及撞到玻璃上……

我趁机逃掉。

回到家,腿抽筋了。给小林打电话说:“你知道吗,我今天被人追杀啊。”他说:“你又惹事了吗,为什么你总不让人省心呢?”我继续说:“有人救了我,我觉得那扇门是故意打开的!”

小林不置可否。我则在想何时故地重游。

第二天,我慢慢地晃悠到昨天出事的地点。那间店叫“黑记”,从玻璃门外望进去,有一个人也正从里面望出来。黑又胖,高又壮。蠢不蠢不知道,但他的笑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妇女杀手。他走出来,熟识般地说:“你是来感谢我的吗?”

我下意识地举起了刚买的盐水鸭。

他说好啊,这家鸡排很好吃,他正好有啤酒。

他拿出两个手工瓷杯,每个各印四个字。

一个印着“没有星星”,另一个印着“夜不滚烫”。

没有星星,夜不滚烫。多抒情的句子啊,多天才的句子啊。

“你做的杯子?你想的句子?你写上去的?”我问。

他点点头。开始跟我讲做杯子的过程,他说什么我都爱听,这是我的坏毛病。喜欢一个人总是因为先喜欢皮囊就觉得内心也完全可以接受。

非常肤浅、非常浮躁的爱情观,不是吗?

但谁年轻时不肤浅、不浮躁?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一点儿道理可循的。我后来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

没有为什么。

总归是有点儿原因的。

就是因为……我喜欢你。

当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一个问另一个:你为什么喜欢我?

答案多半是这样的。

不是敷衍,而是真的说不出原因来的。

3

与此同时小林也恋爱了。

我说:“给我看看你女朋友的照片。”小林发过来一张。

没有滤镜,没有美颜,甚至照片中的人都没有化妆。简单的中分长直发,耶稣那样分披下来。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表情间带着淡淡的忧愁。黑毛衣,焦糖色的阔腿裤,没有饰品,仅在手腕上戴着一串碧玺,不难看出价值不菲。

没有背什么香奈儿、爱马仕,真正的美女都不追时髦。

我沉默了。面对美不沉默的人是傻子啊。

不仅沉默,我发现我还居然有点儿难受。我说不出“哇,好美,真漂亮”或者“你小子很有福气啊”这样女汉子的话。

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又没喜欢过小林,我为什么要这样?这样对于我来说得体吗?我是有男人的女人了。

但我就是有点儿难受,也许是发自灵魂深处的一种自卑。

我从来就不美,最多被称赞“清秀”“可爱”“有气质”。走在路上不会有人对我目不转睛,除非饭粒黏在脸上。但是我想小林的女朋友一定会被很多目光追逐,我很想知道那是怎样的感觉。

她帮我们公司做网站,有一天她要来见我们头儿。

“全村儿”的人都欢腾起来,连老烟枪都从抽三包烟改成抽一包烟了。

大家决定趁机来个大扫除。

我从办公室古老的书架里扫下一茶缸灰,在某本辞典里发现了一张便条。那是一张写在1987年8月10日的便条。“郅君,请帮我把自行车收进楼道,待会儿要下雨了,我去税所。另外,记得喝我泡的茶。”落款是“乘芝”。

我把这张便条放回字典。

郅君是我亲叔叔。

乘芝是我婶,亲婶。她几年前因癌症去世了。

原来他们年轻时真的是同事,而且真是一个办公室的。写这张便条的那个下雨天,他们已经开始相爱了吗?那杯茉莉香片滃郁出的茶香,郅君后来品味到了吗?

但是我和我叔叔现在能说的话题只有朋友圈的养生鸡汤,老年人都喜欢那些。

办公室爱情。如果我没有遇见我的黑店主,是不是最终也会在这间办公室里找到一个郅君?有很多事情,不是宿命有多强大,而是人懒得去抵挡宿命的安排,对不对?

但是没有星星夜不滚烫啊。

打扫一新的我们“村儿”,终于迎接到了那位千载难逢的美女。真是美啊,真人的气质是流动的,真想像浮士德一样说上一句“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她就是古往今来每一位书生梦里的红颜啊。

她对我们点头致意。

美丽的人如果沉默一点儿,美又加分。

我说:“你好。”

她说:“你好。”

她说出这两个字非常艰难,说得很慢很慢。她吐出的声调是一个小动物经过反复训练而发出的声音。

我忘了礼貌,吃惊地望着她。

她回头看向小林,小林说:“她是聋人。”

气氛一下子安静了,怎么办,我没有逢场作戏化解尴尬的智商。谢谢老烟枪——“做人啊,很多话其实用不着去听的。”

“我是小时候发烧吃了一种药,就变成这个样子。”她一边说,一边用手语比画着。

大概这样的场面她经历了太多,她已经熟于解释。

其实并不需要解释。

这又不是她的错。

她去见头儿了,她给我们单位做的网站很漂亮,很好用。

后来小林告诉我,他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美,也不是因为她的家世。哦,忘了说,她的父母是某个大学某个学院的院长和副院长。

他说他喜欢她是因为他觉得被她需要。

“她会对我倾吐心事,她会让我替她做很多小事。而我喜欢照顾她,相比起来,我更离不开她。”小林说。

爱有时候是一种自己兜揽来的责任。

没错,爱是一种责任。

4

大扫除那天,我在办公室的旧书架上还发现一张CD,是一张相声光盘。

正好办公室里还有一台DVD,都是古董,幸亏它没坏。

那个下午我在古老的办公室里听相声,乐得前仰后合。师胜杰,文绉绉地说笑。马季,虎里虎气地搞笑。笑林,他最爱在笑话里唱戏。李金斗,听到他的声音就足够好笑。姜昆,可爱甚至有点儿帅。但是我不喜欢马三立,我怎么都get不到马三立相声的笑点。虽然前面五位都应该称他为“祖师”。

笑够了。

我记得黑店主跟我讲过一个马三立的相声叫作《逗你玩》。他自认为超级好笑,模仿着天津话逗我笑,而我只是在假笑。

我真的get不到马三立。

好尴尬。

然而更尴尬的是,我发现不知从何时起,我在躲着和黑店主的约会,怎么会这样?他不是我一见钟情的男子吗?怎么我会这么快就厌倦他了?

一个人要充分地了解自己,才有资格去了解别人。我连自己都不太了解,枉谈去了解我的男朋友。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店铺里打印一张A4纸,那是一张古人的书法碑拓。他大概是很喜欢那几个字,打印出来,拿一张宣纸铺在上面临摹。这个场景在别人看来没什么,但在窗外的我看来,不知为何觉得羞窘。他明明到过我家,看到过我有那本字帖,他为什么不管我要?我难道是不值得去要一本字帖的女朋友,或者说我不算是女朋友?

高又胖、黑又壮的男人,坐在店堂里笨手笨脚地临帖,他乐意啊。他乐意一个人做点儿什么,正如我也乐意躲在村庄一样的办公室听听相声。我们是可以互相忽略的情侣,我们多像两个伟人,这样的关系不是更高级、更隽永吗?

然而我更渴望浅薄低俗的爱。

整天都想腻在一起,每时每刻都不想离开对方,看到对方吃零食就要走过去从他嘴里抢一块,对方上厕所恨不得也进去陪着他。更重要的是,觉得自己被对方需要,能啪啪响地拍着胸脯说:“他需要我,他离不开我。”

5

小林离开了我们“村儿”,去南京读研究生了。他的女朋友跟他一起在南京定居了。我知道的关于小林的事就到此为止。我们以前是同事,现在是路人,不管当中有没有一厢情愿的喜欢或微弱如流星的心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认识了小林,我似乎懂得了我自己。我是一个无趣也无聊的人,势必在这个寂寞村庄般的办公室待到天荒地老。而我又是一个刁钻直率的人,所以我一定会在情路上坎坷颠簸小半辈子,不然漫长的一生如何打发?

我记得我和黑店主分手那天,他最后说:“那天,我开门只是想出来看热闹。”言外之意,他并不是为了救我。

何必如此呢,何必非要听我说一句:“是我误会了。”占这么点儿上风又能怎样?就算提出分手的是我,也大可以大方点儿,说一句“分手快乐”。

庆幸没有和他走得更远、更久。

但是他在最后却送了我一幅字。这幅字是他从古往今来各种名帖里找到的字拼凑在一起的,所以就当是王羲之、颜真卿、米芾、文徵明都在向我祝福吧。

唯愿你:

有相聚之欢,无去取之难;

有美眷可待,无昙花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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