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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接下来,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席卷学校。再也听不到污言秽语了,就连低年级学生调皮捣蛋的行为也被视为大不敬。块头大一点的学生会像中世纪的世俗贵族一样,挥舞着拳头教弱小者良好的德行。

菲利普思维向来活跃,渴望探索新事物,这股热潮到来后,他变得非常虔诚。不久,他听说有望加入一个“圣经社团”,便写信寄给伦敦询问详情。入会要填写表格,写下申请人的名字、年龄、学校,还须庄严地签字宣誓,保证在一年内每天晚上都能阅读《圣经》中指定的部分,需要交纳半克朗会费。据解释,之所以做此规定一方面是希望保证申请者成为会员的诚意,一方面是支付牧师的开销。菲利普将表格和钱按时寄去后,于回信中收到一张约莫值一便士的日历,上面记录了每日指定阅读的段落,另外还有一张纸,一面画有耶稣和一只小羊羔,另一面是一段短祷文,框以红线装饰,必须先吟诵这段祷文才能阅读。

每天晚上,菲利普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脱掉衣服,就是为了争取在煤气灯熄灯之前读完。他非常用功,每次都会不加批判地阅读《圣经》中有关残忍、欺骗、忘恩负义和尔虞我诈的故事。要是这类行为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定会让他感到惊骇不已,现在他只是在脑中将这些故事过了一遍,并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因为这些事情都是上帝直接授意的。“圣经社团”规定《旧约》和《新约》要轮流阅读。一天晚上,菲利普读到耶稣这样一段话: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18]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19]

他也没有特别留意这段话,但在两三天后的礼拜天,学校的教士恰好选了这段话作为布道的内容。即便菲利普想听清楚他讲话也几无可能,因为当时皇家学校的学生都坐在唱诗班的座席上,而布道坛又设在耳堂的角落里,所以,布道者是背对着他们的。距离很远,要让唱诗班座席上的学生听清楚,布道者不仅需要一副大嗓门,而且要懂得演讲的技巧。但是长期以来,特坎伯里都是依照学识选择去大教堂布道的教士,而不是别的特质。或许是菲利普不久前读过一段经文,这次居然能够一字不差地听得真切,他突然觉得这段布道让自己非常受用。在布道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一直都在琢磨那些话。那晚睡觉的时候,他又打开《福音书》,再次找到那个段落,尽管他对书中的一切笃信不已,但他也还明白,虽然《圣经》会将某件事情讲得清清楚楚,但会神秘地映射另一件事。但他不愿在学校里向人求教,于是,他一直将问题憋在心里,直到圣诞放假的时候他才逮到机会。吃完晚饭,刚刚做完祷告后,凯里太太正在数玛丽·安拿来的鸡蛋,跟平常一样,在每颗鸡蛋上标上日期。菲利普站在桌旁,假装无精打采地翻看《圣经》。

“对了,威廉伯父,这段话真是这个意思吗?”

他指着那段话,像是偶然发现的一样。

凯里先生抬起眼镜后的眼睛。这会儿,他将《布莱克斯塔布尔时报》举在炉火前。报纸是晚上到的,油墨都还没干,牧师看报之前总会先烘上十分钟。

“哪一段?”他问。

“嗯,就是讲如果你有信心,能把山挪开的这段。”

“菲利普,既然《圣经》上这么说,那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凯里太太挎着餐盘轻声说。

菲利普看着伯父,等着他回答。

“这里说的是信仰的问题。”

“你是说如果相信自己能把山移走,那就真的可以移走吗?”

“须承蒙上帝的恩典。”牧师说。

“好了,跟你伯父道晚安吧,菲利普。”路易莎伯母说,“你总不会今天就想把山移走吧。”

菲利普让伯父在额头上亲了一下,走在凯里太太前头上楼去了。他想知道的情况已经打听到了。小卧室里冷冰冰的,换睡衣的时候,菲利普冷得直打哆嗦。不过,他总觉得在艰苦的环境下做祷告,更能讨上帝的欢心。手脚冰凉正是对万能的上帝的一种侍奉。这天晚上,他屈膝跪在地上,脸埋在手里,诚心诚意向上帝祈祷,恳求上帝能让那只有毛病的脚恢复正常。比起把山移走,这样的小事简直微不足道。他知道只要上帝愿意就一定能办到,而且他对此笃信不疑。转天早晨,菲利普在做祷告时又提出了同样的祈求,他还设定了一个日期,冀望奇迹出现。

“啊,上帝,如果你的仁慈和良善能眷顾于我,那就请在我回学校的前一天晚上,让我的脚恢复如初。”

菲利普很高兴把这段祷文编成了一套固定的词,每次牧师做完祷告后,先会休息片刻再起身,他则会在餐室将这套词重复一遍。晚上他会穿着睡衣,尽管冻得瑟瑟发抖,但他还是会反复念上几遍。现在,他信心十足。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巴不得假期早点结束。想到伯父见到他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梯时肯定会大吃一惊,吃完早饭后,他和路易莎伯母还得赶紧去买一双新靴子呢。回到学校,他们也会惊讶不已,他忍不住笑了。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啦?”

“噢,已经好了。”他会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像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踢足球自然也不是什么问题了。他仿佛看到自己在不停地跑呀,跑呀,跑得比所有同学都快,他的心不由得怦怦直跳。复活节的那个学期结束后,学校要举行运动会,他也可以参加各种比赛了。他甚至还想象自己越过跨栏的情形。能跟大家一样是多么开心的事情,到时候,不知道他身体有残疾的新同学也不会好奇地盯着他了;夏天洗澡的时候,他总会千方百计地做好防备,脱衣服的时候,他先把脚藏在水里,到时,这些统统都用不着了。

菲利普诚心诚意地祈祷,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他对上帝的话深信不疑。回学校的前一天晚上,他上床睡觉时,兴奋得浑身颤抖。地上积了一层雪,路易莎伯母奢侈了一回,破例在自己的卧室里生了火。但菲利普的小卧室里却冷得很,手指都冻木了,好不容易才把领口揭开。他的牙关不停打战。这时,他突然有了个主意,必须以非常之举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于是,他掀开床前的地毯,这样,就只能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了。跟着,他又想到身上穿的睡衣可能太柔软了,可能会惹造物主不快,他干脆脱掉衣服,赤裸着身体祈祷。上床后,他冷得要命,怎么也睡不着,等他终于睡着的时候,已经是转天早上了。玛丽·安给他端来了热水,他睡得很熟,玛丽·安只得使劲儿将他摇醒。她一边将窗帘拉开一边同他说话,可菲利普没有回答。他记得今天早上应该是奇迹发生的时刻,心中满是喜悦和感激之情。他的第一反应是把手伸到被子底下,去摸他那已经康复的脚,但这样做岂不是对上帝恩典的怀疑。他知道他的脚肯定好了。最后,他终于下定决心,用右脚的脚指头轻轻碰了一下左脚,这才伸手去摸。

玛丽·安刚去餐室做祷告,菲利普便一瘸一拐地下楼,坐下来准备吃早餐。

“菲利普,你今天早上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过了一会儿,路易莎伯母问。

“他准是想着明天去学校美美地吃一顿早餐呢。”牧师说。

菲利普回答了,但他的回答跟现在谈论的话题一点儿也不相干,这种答非所问的回答每每都会惹得伯父发火,说是心不在焉的坏习惯。

“假设你请求上帝做什么事情,”菲利普说,“而且深信这种事情一定会发生,比如移山之类的事情,我是说你很有信念,结果却没有发生,这该怎么说呢?”

“你这孩子真是的!”路易莎伯母说,“两三个礼拜前你就问过移山这事。”

“那只能说明你的信念还不够。”威廉伯父答道。

菲利普接受这样的解释。如果上帝没有医好他,那只是因为他还不够诚心。可他实在不明白自己到底要怎样才能更加心诚。也许他给上帝的时间不够。他给上帝的时间仅有十九天。也就过了一两天,他又开始祷告。这次,他把日期定在了复活节。那是圣子光荣复活的日子。到时上帝一高兴,就会大发善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又想了好几个别的法子。只要看到新月,或者瞅见一匹花斑马,他就会许愿。他还会寻找流星。放假期间,他们在牧师家吃鸡,同路易莎伯母扯鸡骨的时候,他扯到了幸运骨[20],也许了愿。每次,他都会祈祷他的脚会恢复正常。他会不自觉地祈求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神祇。只要他一有空,就会向万能的上帝祈祷,每次说的都是同样的词,在他看来,用同一套祷文向上帝请求非常重要。但没过多久,他觉得信念还是不够强大,心中的疑虑总是挥之不去。他把个人的切身体验总结出了一条普遍的规律。

“我想谁也没有这么强烈的信念吧。”他说。

如同小时候保姆跟他说的话一样:只要在鸟尾巴上撒点盐,不管什么鸟都能抓住。有一次,他带着一小袋盐去了肯辛顿花园。但他压根儿就没办法靠近鸟,更不用说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了。还没到复活节的时候他就放弃折腾这事了。他觉得伯父骗了他,心中不由得暗生怨气。移山的故事跟《圣经》中别的故事一样,表面上说的是一件事,实际上却是比喻另一件事。他觉得伯父跟他开了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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