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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处女

1

五月下半月的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步行在从沙斯顿往家里去的路上;他的家是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雷克摩谷(人们也称它作布莱克莫谷)的马勒特村。支撑着他的那两条腿摇摇晃晃;他的步态则总是使他的步子往左偏斜,难以笔直地朝前走。他偶尔轻快地点一点头,仿佛是对某种意见表示赞同,尽管他这会儿实际上并没有在思考什么问题。他的一条胳膊上挎着一只空蛋篮;他帽子上的绒毛是乱糟糟的,帽檐上那块在脱帽时拇指触摸的地方绒毛已磨耗殆尽。不一会儿他遇见一位上了年纪的牧师,这牧师骑着一匹灰马,一边赶路一边信口哼着小调。

“祝你晚安,”挎篮子的人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应道。

步行者向前走了一两步之后站住脚转过身来。

“喂,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上一个集市日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在这条道上相遇,我对你说‘晚安’,你跟今天一样回答说‘晚安,约翰爵士’。”

“是的,”牧师说。

“在那之前还有一次,差不多是一个月以前。”

“可能有那回事。”

“那么,你好几次这样称呼我‘约翰爵士’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只是普普通通的杰克·德比[10],一个四处跑的小贩呀。”

牧师拍马向杰克·德比靠近一些。

“这只是我一时的兴致,”他说。迟疑了一下他又说:“我之所以这么称呼你,是因为不久前我在为编撰新郡志而搜寻各家家谱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情。我是斯塔格富特街的特林厄姆牧师,也是古物收藏者。德比,你真的不知道你就是德伯那个古老的武士世家的嫡传子孙吗?德伯家的始祖就是那位著名的武士佩根·德伯爵士,根据‘记功寺名册’[11]他是跟随‘征服者威廉[12]从法国诺曼底来到英国的。”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先生!”

“嗯,这是真的。把你的下巴抬起一会儿,让我把你的脸从侧面看得清楚些。没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只是欠威武了一点儿。你的祖先是帮助诺曼底的埃斯特里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位武士之一。你们家族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曾到处都有采邑;在斯蒂芬王的时代,他们的姓名出现在卷筒卷宗[13]上。在约翰王的时代,你的一位祖先十分富有,把一处采邑捐赠给了僧侣骑士团[14];在爱德华二世统治时期,你的祖先布赖恩应召到西敏寺去参加在那儿召开的大议事会。在奥立佛·克伦威尔任护国公的时代,你们家族衰落了一点儿,但情况并不严重。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你们家族因为对君主的忠诚而被封为‘保王栎枝[15]爵士’。唉,你们家族已经有过好几代的约翰爵士[16]了,要是爵士的身份跟准男爵的身份一样可以世袭的话——其实古时候爵士身份确是父子相传的——那么你现在就是约翰爵士了。”

“不会是这样的吧!”

“总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用马鞭子拍拍自己的腿,下结论说,“在英国很难再找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了。”

“真是不得了,再也找不到了吗?”德比说。“可是我呢,一年又一年,老是东奔西跑,四处逛荡,就好像我跟教区里最普通的人没有什么两样……特林厄姆牧师,关于我的这个新情况,传到外面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牧师告诉德比说,据他所知,这件事已是湮没无闻,很难说还有谁知道了。他自己对此事的调查是在上一个春季的某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致力于探索德伯家的兴衰过程,恰好注意到德比写在自己大车上的姓名,于是进一步对他的父亲和祖父作了一些查考,直到对这个问题不再有疑问为止。

“起初我决定不要拿这么一个没有用处的消息来打扰你,”他说。“可是,有的时候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住我们强烈的冲动。我原以为你也许对这个情况是一直有所了解的。”

“嗯,没错,我曾经有一两次听人说过,我们家在搬来布雷克摩谷之前有过好日子。但是对这话我并不留意,认为那不过是说我们从前曾养过两匹马,现在只有一匹了。我家里倒是有一柄古银匙,还有一方雕刻精细的古印,可是,老天爷啊,汤匙和印算得了什么呢?想想吧,我跟高贵的德伯家族向来就是亲属。据说我的曾祖父心里藏有秘密,不愿谈论他是从哪里到这儿来的。哦,牧师,我想冒昧问一句,现在我们家的人在哪儿生火煮饭?我是说,我们德伯家族的人现在住在哪里?”

“你们家的人哪儿也不在了。要说作为郡内一个家族这么一个整体,你们已经灭绝了。”

“那太糟糕了。”

“是的——也就是那些好说谎的家谱上记载的所谓男系灭绝——也就是说,衰败了——没落了。”

“那么我们的人埋在哪里呢?”

“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里有一排排你们的墓穴,顶上覆盖着波倍克石[17]的墓碑上刻有肖像。”

“我们家的宅第和庄园呢?”

“你们没有宅第和庄园了。”

“哦?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虽然如我刚才所说,你们家曾经有过许多地产,因为你们家族有很多很多支派。在这个郡里,从前你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处府邸,在谢顿有一处,在米尔滂有一处,在勒尔斯台有一处,在韦尔布里奇也有一处。”

“那么我们这个家族会不会再次兴盛?”

“呃——这我可说不上来。”

“先生,我该怎么做才好呢?”德比停了一会儿问道。

“哦,没什么可做的,没什么可做的;你只有想想‘大英雄何竟死亡’[18]这句话,让自己得到一些安慰。这个事实只是对一些地方史和家系研究者有点儿意义,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这个郡里还有好几个现在住小屋的人家,从前差不多跟你们家一样显赫呢。再见吧。”

“可是,特林厄姆牧师,你我既有这样的缘分,那你就回来跟我一起喝一夸脱啤酒吧。滴滴纯酒店有好酒供应,尽管当然还比不上露粒芬酒店的。”

“不,谢谢你,今天晚上不喝了,德比。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说完牧师拍马离去,同时心里怀疑,自己把这么一件事情告诉德比从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是否不够谨慎。

牧师离去之后,德比沉思着向前走了几步,随后在路边长着花草的斜坡上坐了下来,把鸡蛋篮子放在跟前。不一会儿,远处出现一个少年,正朝这儿走来,他所走的方向跟德比刚才的方向一致。德比见了,高举起一只手,这少年便加快步子走上前来。

“小家伙,把这篮子拿起来!我要你替我做件事情。”

这瘦削的少年皱起了眉头。“你是什么人哪,约翰·德比,居然要差使我,还叫我‘小家伙’?你认识我,我也认识你!”

“你认识我?你认识我?这里头有个秘密——这里头有个秘密!现在听我的吩咐,把我交待你的事情去办好。嗯,弗雷德,我看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也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望族的后代。这是我今天下午刚刚知道的,今天下午。”这样宣布了以后,本来是坐着的德比往后躺去,伸开手脚舒服地仰卧在斜坡上的雏菊丛中。

这少年站在德比跟前,从头到脚地打量他。

“约翰·德伯爵士——这才是我,”躺在地上的人接着又说。“也就是说如果爵士跟准男爵是一样的话——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嘛。我的这事情全都记在书上呢。小家伙,你知不知道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个地方?”

“知道。我去过那里的格林山集市。”

“嗯,在那个城市的教堂下面埋着——”

“那不是一个城市,我说的那个地方不是一个城市;至少我去的时候那地方不是一个城市。它只是很小很差劲的那么一个鬼地方。”

“你不要管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了,小家伙,这不是我们现在要谈的问题。我要说的是,在那个教区的教堂下面埋着我的祖先,有好几百个,都穿着带宝石饰物的锁子铠甲,装在很重很重的铅的大棺材里。在整个南韦塞克斯这块地方,没有哪一个家族墓群里的祖先比得上我家祖先那样气派那样高贵。”

“哦?”

“现在你拿这篮子到马勒特村去。到了滴滴纯酒店以后,叫他们立刻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还要告诉他们,该用一个小瓶子装一点儿朗姆酒放在车里,记在我的账上好了。这件事办完以后你把篮子送到我家里去,叫我老婆把要洗的衣服撂到一边,因为她不用再洗了,叫她在家里等着我,我有事情要告诉她。”

见这少年半信半疑地站着没动,德比便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先令;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只有不多几个先令。

“这是给你的报酬,孩子。”

这一来少年对眼前的情况改变了看法。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什么别的事情我可以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晚饭时我想吃——呃——煎羊杂碎,假如他们能弄到的话;要是没有,就吃香肠;如果香肠也没有,那么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这孩子拿起篮子正要出发,忽然从村子那边传来铜管乐声。

“那是怎么回事?”德比说。“不是为了我吧?”

“那是妇女们在搞联欢游行,约翰爵士。嗨,你的女儿也在她们当中呢。”

“一点儿不错——我光想着大事把这给忘了!好吧,现在你去马勒特村,让他们派车来,也许我要坐车去视察她们的聚会呢。”

这孩子转身离去,德比在夕阳中躺在芳草和雏菊上等待着。好长一段时间那条道上再没有人经过。在这青山围绕的环境里,那依稀可辨的铜管乐声是唯一能够听见的表明有人类在活动的声音。

2

马勒特村位于前面提到的那美丽的布雷克摩谷(或称布莱克莫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布雷克摩谷是一个群山环抱、幽静偏僻的地方,虽然距伦敦不过四小时路程,但它的大部分却还不曾有过旅游者或风景画家的足迹。

要认识这个谷地,最好是从周围群山的顶上对它观望——也许夏季的干旱时节是例外。天气不好的时候,没有向导引路的人若漫步进入谷地的幽深之处,往往对它那弯弯曲曲、狭窄泥泞的路径产生不满。

在这一片山峦屏蔽的丰饶的乡村土地上,田地永远不黄,泉水永远不干;它的南边以一道陡峭的白垩质山岭为界,这道山岭包括汉勃顿山、巴尔贝洛、奈脱柯匋、道格伯里、海厄斯托伊和巴布唐这些冈峦。一个从沿海地带来的旅客,向着北方费劲地走过几十英里的石灰质丘陵和麦地之后,不知不觉地登上了这些峻岭之中的一个,看见了跟他刚才所经过的地方迥然不同的一片区域地图般展现在他的眼底,会又惊又喜。在他的身后,山是开阔的,强烈的阳光照耀着如此大片的土地,使整个景色平添一种开豁无垠的特色;路径是白色的,两旁有树枝互相缠绕的低矮树篱,空气是没有颜色的。而在他前面的这个谷地里,世界像是按较小的比例较为细致地建造起来;一块块田地只是一个个围场似的,它们显得如此之小,以致从这个高度看去它们的树篱就像是一张用深绿色的线编织而成的网铺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山下的空气是懒洋洋的,而且染上了蔚蓝色,因此连这片被艺术家称为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天际则呈现最深的佛青色。耕地不多,面积有限;除开小部分例外,整个景色就是一些在这个大山谷里边的小山和小谷地,上面覆盖着茂盛、显眼的草木。这就是布雷克摩谷。

这块地方不但地形有趣,而且还有历史故事。这谷地从前叫做“白鹿御猎场”,源自国王亨利三世统治时期一个有趣的传说,讲的是亨利王有一回在打猎时追上了一只美丽的白鹿而后又放它逃生,但一个名叫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却杀死了它,国王因此重重地罚了他一笔钱。在那个时代,以及到离开现在较近的时候,这块地方一直树木茂盛。即使在如今,山坡上还存留着的古老矮栎树林和一些不规则的林带,以及那些给许多牧草地带来荫凉的空心大树,由此也可以见到当年那种状况的痕迹。

繁密的树林不复存在,然而昔日林间树下的一些风俗习惯仍然被保留着。不过,它们当中的许多都改变了形式。例如,在这个下午,五朔节[19]舞会这一风俗就以联欢聚会——或者按当地的叫法“联欢游行”——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一活动,马勒特村的年轻居民都觉得饶有趣味,虽然它的真正意义并不为这个仪式的参加者所注意。它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保留了每年一度的列队行进及跳舞的习俗,更在于参加者一律是女性。在类似马勒特村这个女子团体的一些男子团体里,这样的庆祝仪式并不少见,虽然如今正在渐渐消亡;但是在这种女子团体里(要是除开马勒特村这一个,别处也还有存留下来的话),由于女性天生的羞涩,或是由于她们的男性亲属的讥讽态度,这种仪式——此类团体的光荣和完美——已经被取消了。只有马勒特村的联欢游行仍然被保留下来,当地人用这一仪式记念刻瑞斯[20]节。这个女子团体不算是一个互济会[21],它是村里妇女们的一种对神祇表示虔敬的组织。它按期举行联欢游行已经有好几百年了,现在仍然举行这一活动。

所有站在游行队列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在这种欢乐的场合穿这样的服装是旧历通行时代[22]的遗风——那时候,快乐与五月时光两者简直就是同一回事;那时候,人们尚未养成作长远考虑的习惯,没有让这种习惯把自己丰富的感情弄得单调划一。这一天她们最初出现的时候是两人一排地在教区里列队行进。在绿色的树篱和墙上满是攀援植物的房屋正面的衬托之下,她们的身躯受到阳光照耀,便显示出理想和现实有小小的冲突——虽然队伍里的人穿的都是白色衣服,但是没有任何两件白得完全一样。它们有的近似于纯白;有的稍微带一点儿蓝色;一些年长的成员所穿的衣服(很有可能叠放在箱子里已经许多年了)则近乎死灰色,式样具有乔治时代[23]的风格。

这支队伍除了全体列队者都穿白色连衣裙这一特点之外,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一个人,无论是年长的妇女或是年轻的姑娘,右手都拿着一根剥去了皮的柳条,左手都拿着一束白花。修剥柳条和挑选花朵,这两件事情每个人都费过一番心思。

在这支队伍里,有几个中年妇女,甚至还有上了年纪的;她们饱尝人生的艰辛,头发白了、干枯了,脸上满是皱纹,却也出现在这种活泼愉快的场合,未免让人觉得怪诞,而且一定会引起人们的同情。说真的,她们历尽忧患,阅世经验丰富,也已临近该说“我毫无喜乐[24]”的年岁,也许,跟她们的年轻伙伴相比较,这些人个个都有更多的故事供人搜集和叙述。不过,在这儿,还是让这些上了年纪的人把主角的地位让给那些生命在连衣裙下快速而热烈地跳动的年轻人吧。

在队伍里年轻姑娘也确实占大多数。她们浓密的秀发在阳光下反映出各种深浅不同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当中有的长着美丽的眼睛,有的长着漂亮的鼻子,还有人嘴巴和身段非常好看;而五官和身材都美的却少得很,如果说不是根本没有。如此毫无掩饰地置身于众目睽睽之下,显然她们便感到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不知嘴唇应该做出什么样子,脑袋应该偏向哪里,面部表情怎样才能显得自然。这一情况表明,她们不折不扣是乡村姑娘,还不习惯众人的注目。

好比她们全体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她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也有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着各自的灵魂;某个梦想、某种情爱、某个老是喜欢想到的念头,或者至少也有某个缥缈的希望,虽然也许正在慢慢地归于破灭,却依然存在着,因为希望本来如此嘛。所以她们个个都很快乐,许多人兴高采烈。

她们走过滴滴纯酒店,正要离开大道经由一扇便门进入草地,突然其中一个说:

“嗨,我的天哪!瞧呀,苔丝·德比,那不是你爸爸坐着马车回家来了吗?”

队伍中一位年轻姑娘听见有人叫喊便回过头去。她长得秀丽端庄,也许并不比有些姑娘漂亮,但她那两片娇艳的表情丰富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给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魅力。她的头发上扎着一条红缎带,在这白色队伍里,仅她一人有如此引人注目的装饰。此刻她回头张望,看见德比正坐在滴滴纯酒店的一辆轻便马车里顺着大道而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鬈曲、体格健壮的姑娘,外衣袖口卷到肘部以上。她是滴滴纯酒店那位快活的伙计,作为总管,她有时充当马夫和车夫。车上的德比这时候身子往后靠着,悠然自得地闭着双眼,一只手在脑袋上方摆动,正以缓慢的调子吟唱:

“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我的祖先——是武士——葬在那儿——铅棺材里!”

除了名叫苔丝的姑娘,所有参加联欢游行的人都哧哧地笑了;苔丝呢,看来是因为意识到父亲在同伴们面前丢人现眼,脸上慢慢地感到有点儿发热。

“他累了,没别的,”她赶紧说,“这是搭别人的车回家来,因为我们家的马儿今天得歇息。”

“别装糊涂了,苔丝,”她的同伴们说。“他是赶集后喝过酒了。哈哈!”

“听我说,要是你们再拿他开玩笑,我就一步也不跟你们往前走了!”苔丝喊道;她先是两颊起了红晕,后来整个脸和脖子都红了。不一会儿她的眼睛也湿润了,她低下头去,两眼望着地上。伙伴们发现她们真的让苔丝心里难受了,便不再说什么,队伍继续行进。苔丝的自尊心强,不好意思再回过头去看看她父亲这么做究竟是什么目的,如果说约翰·德比这样的举动果真有什么目的的话;于是她跟着大伙儿向四周有围篱、待会儿将在里面举行舞会的草地走去。到了那儿,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她用柳条轻轻地拍打身旁的伙伴,跟平时一样谈笑自如了。

现在这年纪的苔丝·德比只是一团感情,还没有阅世经验。尽管她上过乡村学校,说话的时候总还多少带有方言:这个地区的方言特点是,那个差不离可以用UR这一字母组合来表示的音总是被发得圆润洪亮,可以比得上人类语言中任何一个音。苔丝那两片生来就说这种方言的深红色的撅嘴唇尚未完全定型,而当她每说完一个字闭上嘴的时候,下唇总要把上唇的中部往上一挤。

从她现在的容貌仍隐约可见童年时代各个不同阶段的模样。今天她在队伍里跟伙伴们一起向前走的时候,尽管充分显示了女性的健壮和端庄,然而你从她的两颊有时还是可以看到她十二岁时的样子,从她的眼神能看到她九岁时的表情,甚至她五岁时的模样也会不时地从她嘴边流露出来。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更少有人注意到这点。极少数人,主要是一些陌生人,会在偶然经过的时候对她注目,一时被她的青春活力所深深吸引,还会思忖,不知以后能否再见到她;可是,一般情况下,对于差不多每一个人来说,苔丝只是个秀丽、标致的农村姑娘而已。

约翰·德比充满自豪感地坐在轻便马车上,由那位女车夫赶着,这会儿已不见踪影,他的声音也已经听不见了。联欢游行的参加者进入预先规定的地点,开始跳起舞来。起初因为没有男伴,姑娘们便彼此对跳,后来,收工的时候就要到了,村里的男子以及别的一些闲着没事的人和过路行人聚集在场子周围,现出欲找舞伴参加跳舞的倾向。

在这些旁观者中间有三位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肩上背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他们的模样相像,年龄互相连续,让人看了几乎会以为他们大概是亲兄弟,其实的确如此。老大穿戴的是普通副牧师的白领带、圆领背心和薄边帽子;老二是个平常的大学生;第三个最年轻,单凭外貌很难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的眼神和衣着都有一种无拘无束的神气,显示他还没有找到职业之门。我们只能猜测,他也许是一个什么都想试什么都想学的学生。

这三兄弟与身旁一些人交谈,说他们正在利用圣灵降临节[25]的假期,徒步游览布雷克摩谷,路线是从东北的沙斯顿镇往西南去。

他们倚在大道旁的小门上,询问这些全都穿着白色衣服的妇女在草地上跳舞是什么意思。两个哥哥显然只想稍微停留一会儿,但是老三看见一群女孩在没有男伴的情况下跳舞似乎产生了兴趣,因此也就不急于继续往前走。他卸下背包,把它跟手杖一起放在树篱下的坡地上,推开了小门。

“你要干什么,安吉尔?”大哥问道。

“我想去跟她们一起乐一乐。我们三个都去不好吗?只玩一会儿,不会耽搁太久的。”

“不行,不行。你胡说什么呀!”大哥说。“在公共场合跟一群粗野的乡下姑娘跳舞!被人看见怎么办?快走吧,否则我们还没赶到斯托卡斯尔天就要黑了,而我们又没有比斯托卡斯尔更近的地方可以投宿。还有,既然我不嫌麻烦把《驳不可知论》这本书带来了,我们在睡觉之前还得再念完一章。”

“好吧,五分钟后我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要停,我保证一定赶上你们,费利克斯。”

两个哥哥不很情愿地离开弟弟继续向前走,还捎上了他的背包,以便他待会儿追赶的时候可以轻快些,安吉尔则进入了跳舞场地。

“这真是太可惜了,”当跳舞的人刚刚暂停一会儿的时候他就对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你们的舞伴在哪儿,亲爱的姑娘们?”

“他们还没有收工呢,”最直率的那些女孩子当中的一个回答说。“一会儿他们就来了。现在他们还没到,你来当我们的舞伴好不好,先生?”

“当然好啊。可是我一个人,你们这么许多,怎么跳呢?”

“有你这么个舞伴总归比没有好。全是我们女的面对面跳,什么拉手啦,拥抱啦,一点儿都没有,真是太乏味了。好了,现在你仔细选人吧。”

“嘘——别这么不害臊!”一个比较怕羞的姑娘说。

小伙子受到这样的邀请,便扫视了一下面前的这些女孩,想在她们之间作一个比较,可是她们对他都是如此陌生,他比不出什么结果。于是他随手拉住一位,差不多就是第一个走到他跟前的;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个姑娘的希望落了空;被选中的也不是苔丝·德比。名门世系、祖先的墓地、显赫的功绩,以及德比家的相貌,这些都还没有在苔丝的人生战斗中帮她的忙,甚至没有帮助她战胜最普通的乡下姑娘而赢得一个舞伴。诺曼血统在没有得到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援助时,充其量不过如此了。

那位压倒群芳的姑娘叫什么名字——不管是不是好听——反正后来一直没有人知道。不过,因为那天傍晚她第一个享受到与男伴共舞的快乐,全体在场的姑娘都羡慕她。榜样是有力量的:先前在没有外人闯入的情况下,聚集在周围观看的村里那些年轻小伙子倒并不急于进入场内,这时候却一拥而上,使得场子里迅速出现许多一男一女的对子,后来终于连相貌最平常的女性也不必充当男性舞伴了。

教堂的钟敲响时,那学生突然说他得走了——他只顾跳舞差点儿忘记必须赶上他的同伴。在离开场子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到苔丝·德比的身上;说实在的,苔丝那双大眼睛正流露出一丝怨意,似乎有点责怪对方为什么不选她作舞伴。安吉尔此刻心里也觉得遗憾:由于苔丝先前畏缩不前自己没有注意到她。带着这样的心情他离开了场子。

因为耽搁久了,他开始沿着西去的小路飞跑,不一会儿便越过谷地爬上又一个山坡。他还没有赶上两个哥哥,然而他暂时停住脚步,喘一喘气并回头望去。在这儿他能看见绿草地上姑娘们的白色身影在旋转,跟刚才自己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她们似乎已经完全把他忘了。

她们都忘记了他,也许只有一位是例外。这一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人群,独自在树篱旁。从她的位置安吉尔知道那就是他没能与之共舞的那位美丽的姑娘。尽管这是件小事,但他本能地感觉到,姑娘是因为被忽视而心里难受。他想,刚才要是邀请了她做自己的舞伴该有多好!他还后悔没有问她的姓名。那姑娘如此文静,她的神态如此富有情意,她穿着薄薄的白色连衣裙显得那么温柔,安吉尔觉得自己刚才做得太愚蠢了。

可是,木已成舟,无法挽回,于是他转过身子,弯下腰来快步赶路,不再去多想这件事情。

3

苔丝·德比却没能那么容易就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好长一段时间她无法打起精神来再去跳舞,尽管要是她去的话她会有许多舞伴;可是,啊!他们说起话来,有哪一个比得上那位陌生的年轻小伙子那么动听!一直等到那年轻人在山上渐渐远去的身影溶化在夕阳的余晖之中,她才甩开这一时的哀愁,接受了别人请她跳舞的邀请。

她和伙伴们待在一起直到暮色降临,对于跳舞她倾注了相当高的热情。诚然,眼下她尚未坠入爱河,喜欢踏着拍子起舞纯粹是为了跳舞本身;当她看见那些被人追求并被赢去芳心的女孩子经受“温柔的折磨、苦涩的甜蜜、惬意的痛苦和讨人喜欢的悲伤”时,差不多一点儿都不去猜测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如何。小伙子们吵闹着、争夺着要和她跳舞的时候,她只觉得好玩——此外没有任何想法。当他们争吵得太激烈的时候,她还会呵斥他们。

她本来也许会待更长一些时间,只是她想起父亲刚才那种古怪的模样和举动,心里焦急,很想知道他现在情况如何,于是离开伙伴们,拐弯向村子的尽头走去;她家住的小屋就在那里。

在距离家门口还有数十码的地方,她听到了与刚刚离开的跳舞场地上所能听见的完全不同的一种有节奏的声音。一种她非常熟悉的声音——太熟悉了。这是屋里一只摇篮被猛烈摇动在石板地上发出的一连串有规律的嘭嘭声。和着摇篮的摆动,一个女人的嗓音正以活泼的加洛佩德[26]舞曲节奏唱着她喜爱的歌谣《花点母牛》[27]:

我看见她——躺了下来——在那边绿树林里,

心爱的人,你快来!究竟在哪儿,让我告诉你!

歌声和摇篮的嘭嘭声有时候一起停顿一会儿,这时那嗓门会扯到最高点发出尖声喊叫。

“愿上帝保佑你这双羯羊眼睛!你白嫩的脸蛋!你的樱桃小嘴!你这两条丘比特的大腿!愿上帝保佑小宝贝儿身上的每一块地方吧!”

这种祈祷式的喊叫停止,摇篮的嘭嘭声和歌声重新开始,《花点母牛》像先前一样被接着往下唱。当苔丝推开门站在门里的擦脚地垫上往屋里张望时所看到的正是这样的情形。

尽管有歌声,屋里的景象却使苔丝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刚才置身于户外,陶醉在庆祝节日的欢乐之中——白色的连衣裙、芬芳的花束、柳条儿、草地上的翩翩起舞,以及她内心深处对那位陌生小伙子所产生的一阵柔情——此刻步入这仅有一支蜡烛的令人郁悒的昏暗环境里,真有天壤之别啊!这种强烈的对比除了给她以刺激,还使她感到深深的自责,怨恨自己贪恋外面的玩耍而没有早一点儿回家来帮助母亲料理家务。

她母亲站在一群孩子中间,跟她先前出门去参加联欢游行的时候一样,俯身对着星期一就该刷洗的一盆衣服;家里的脏衣服老是从星期一拖拉到周末才被洗掉,眼前这一盆也不例外。苔丝身上现在穿着的这件白色连衣裙本来也在这个盆里浸着——她穿得不注意,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把裙裾弄脏了——是母亲昨天从盆里取出来亲手洗净、绞干、熨平的,想到这些苔丝非常懊悔。

德比太太跟往常一样,一只脚站在洗衣盆旁边,支撑着身体的重量,另一只脚呢,在执行前面提到的晃动摇篮里她最年幼孩子的任务。这摇篮多年来在石头地板上承受过这么多孩子的重量,服过了这么艰苦的劳役,它的弧形弯脚差不多已被磨平,因此当德比太太在歌声鼓舞下用劳累了一天之后剩下的力气使劲地每摇动它一次,它就猛烈地震动一下,把小孩如织布的梭子似地从这一边甩到那一边。

摇篮继续发出嘭嘭的响声;蜡烛的火苗越燃越长,并开始上下跳跃。洗衣水从德比太太的胳膊肘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淌,《花点母牛》很快地唱到了段落的末尾,这时候她的目光落到女儿身上。尽管肩负着扶养一大群孩子的重担,琼·德比现在依然非常喜欢唱歌。凡是从外面传进布雷克摩谷的歌谣、小曲,苔丝的母亲只要一个星期就能把它的调子学会。

从这位太太的面貌现在还隐约能看出她年轻时的清秀甚至漂亮,人们相信,苔丝能引以自豪的美貌多半是母亲给她的,因此跟历史上那个世家望族没有多大关系。

“我来替你摇摇篮吧,妈,”女儿温柔地说。“要不我把身上这件好衣服脱了帮你把盆里的拧干吧。我还以为你早就洗完了呢。”

母亲并没有因为苔丝离家这么长时间弄得自己不得不一个人做家务而责怪她。说实在的,琼很少因为这个原故责备女儿;她要是想休息,自然就会把活儿暂时搁一搁,所以,没有苔丝帮忙,她也并不觉得有多大问题。不过,今天晚上她显得比平时更加高兴。她的脸上带有那么一种遐想悠悠、如痴如醉、心潮澎湃的表情,而这是女儿所不懂的。

“嗯,你回来得正好,”《花点母牛》刚一哼完母亲就说。“我正要去把你爸爸找回来。不过,还有别的事呢,我要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你听了一定会得意的,我的宝贝!”(德比太太习惯说方言。她的女儿曾在“国家学校[28]”读完六年级,授课的是伦敦培养的女教师,所以会说两种话;在家里或多或少地说方言,而在外面以及对有身份的人说话时便说普通国语。)

“是我不在家的时候发生的吗?”苔丝问。

“没错!”

“今天下午爸爸坐在马车里那模样活像个稻草人,是不是跟这件事情有关系?他那是在干什么呀?当时我真觉得羞死人了,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赶紧钻进去。”

“就是因为这件了不起的事情你爸爸才会弄成那个模样。想不到原来我们家是全郡最有地位的高门大姓——我们的家史长着呢,很早很早就开始了,比奥立佛·咕哝威尔[29]的时代还要早得多,算起来要从佩根·土耳其[30]那时候开始——有墓碑、墓穴,有头盔、盾牌,还有天晓得别的一些东西。在圣查理[31]当权的时候,我们的祖宗被封为‘保王栎枝爵士’;我们家原本姓‘德伯’!这消息不让你感到得意吗?就是这个缘故你爸爸才坐马车回家来,并不是因为像人家说的那样,喝醉了酒。”

“那真是太好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不,妈?”

“噢,会的!恐怕会有大好事呢。这消息传出去以后,肯定会有许多跟我们一样身份高贵的人坐着马车来拜访我们。你爸爸在从沙斯顿回来的路上听说了这个消息,到了家里就一五一十统统告诉了我。”

“爸爸这会儿到哪里去了?”苔丝忽然问。

德比太太说一些不相干的话算是回答:“他今天在沙斯顿看过医生了。看起来他根本不是得了肺病。是心脏外面长脂肪了,医生说。喏,就像是这样。”琼·德比一边说一边用她在肥皂水里泡得皮肤都已起皱的拇指和食指比划出一个有缺口的圆圈,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着。“‘眼下呢,’医生对你爸爸说,‘你的心脏这一面和这一面都被脂肪包住了,只剩下这一点儿还没有被包住,’他说。‘一旦连这一点儿也被脂肪包住,变成这样,’”——说到这儿德比太太把拇指尖和食指尖碰到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圆圈——“‘你就会立刻完蛋,德比先生,’他说。‘你也许能再活十年,也许十个月过后就完蛋了,也许十天。’”

苔丝现出一脸的惊讶。尽管突然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她的父亲也可能一下子就寿终正寝的!

“可是爸爸现在究竟在哪里呢?”她再一次问道。

她母亲的表情显示她不赞成女儿这种态度。“喏,你不要发火!那可怜的家伙,听了牧师告诉他的消息就美得了不得,半个钟头前去了露粒芬酒店。他很想恢复他的体力,明天好带着蜂箱赶路;那些东西是非送走不可的,不管我们的祖上是不是高门大姓。路很远哪,半夜十二点过后不多久他就得上路。”

“恢复他的体力!”苔丝焦躁地说,眼里噙着泪水。“哦,我的天哪!到酒店里去恢复他的体力!你怎么会同意他去的,妈!”

苔丝的责备和她焦急的神态似乎充斥整个屋子,仿佛使屋里的家具、那支蜡烛、在一旁玩耍的弟妹以及她母亲的脸上都现出了害怕的样子。

“不,”她母亲赶紧申辩,“我没有同意他去。我一直在等你回来看家,好让我去找他。”

“让我去吧。”

“哦,不行,苔丝。你知道,你去是没有用的。”

苔丝并不坚持自己的意见。她知道母亲为什么反对自己去。德比太太的外衣和帽子已经乖觉地挂在她身旁的一张椅子上,为这一趟早就盘算好了的短时间逛荡作好了准备;这位太太反对女儿去找父亲正是因为这个原故,而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情非她自己去做不可。

“另外,把这本《算命全书》拿到外屋去,”琼接着又吩咐女儿,一边匆匆把手擦干穿上外衣。

《算命全书》在她身旁的一张桌子上,是一本厚厚的书,已经很旧,因为经常从衣袋里取出来又放进去,页边的空白处已磨耗殆尽。苔丝把书拿起来的时候她母亲也就已经出门。

德比太太需要扶养一大群孩子,整个生活脏乱透顶,如果说她还有什么乐趣的话,那么,像这样到酒店去找她那个得过且过的丈夫便是其中之一。在露粒芬酒店里找到他,在他身边坐上一两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一点儿不去想孩子们,一点儿不去为他们操心,德比太太觉得快活。在这种时候,仿佛有一个光晕,又似一道晚霞,使生活变得金灿灿的。烦恼及生活中的其他现实都显得幽宛、玄乎,触摸不着,感觉不到,成了供人冷静观察的精神现象,只是这么一种精神现象而已,不再是咄咄逼人的具体事物,不再折磨人的肉体和灵魂。孩子们不在眼前,似乎倒反而形象鲜明,十分惹人喜爱;日常生活里的种种事情则不无幽默和令人欢乐之处。当年,如今的丈夫向她求爱时,她也是在这个地方坐在他身旁,对他性格上的缺点统统视而不见,眼里只有一个理想情人的形象,现在两人又这样坐在一起,热恋时的感觉又有点儿回到了德比太太的心头。

这会儿家里只剩弟弟妹妹们和她在一起了,苔丝先把那本算命的书拿到外屋,把它塞进屋顶上的茅草之中。她母亲对这本邋遢的厚书怀有一种拜物教徒式的奇怪的恐惧,从来不敢把它放在屋里过夜,每次用完之后总要把它放回外屋。母亲脑子里还有着许多正在迅速被人们摒弃的迷信,还记得许多民间故事和口头流传下来的歌谣,说话时带着大量方言,而苔丝则受过国民教育——根据作过大量修正的教育法[32]的规定,由经过训练的教师来执教的普及教育——因此,一般人都认为她们母女之间存在着两百年的差距,两人待在一起的时候,简直就是詹姆斯一世的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并列在一起。

顺着园地的小径回屋里去的时候,苔丝琢磨着母亲在今天这个日子看《算命全书》是要弄明白什么。她猜测大概和刚发现的自家祖先的新情况有关系,但是没有想到自己正是母亲这一举动所关系到的唯一对象。不过,她不再去多想这个问题而开始忙着,往白天晾干了的衣服上喷水,准备熨烫。这时候和她作伴的是九岁的弟弟亚伯拉罕和十二岁半的妹妹伊丽莎-路易莎——大伙儿叫她“丽莎-路”——更小的几个弟弟妹妹都已经睡了。苔丝比最大的妹妹年长四岁多,在她们两人之间本来还有两个,早已经死于襁褓之中,所以当父母不在,只有她和弟弟妹妹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做得像个母亲。亚伯拉罕下面是两个女孩,荷浦和莫迪丝娣,在她们下面还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和一个刚满周岁的娃娃。

这些小家伙都是德比船上的乘客——他们的快乐、他们的需要、他们的健康,甚至他们的生存,完全取决于德比家两个成年人的判断。要是德比家的决策者选择将这条船驶入困难、灾祸、饥饿、疾病、堕落、死亡,那么,这几个关在船舱里的小囚犯也不得不跟着一起去——他们是六个孤苦无助的可怜虫,关于来到世上做人,从来没有谁问过他们有没有什么要求,更没有问过他们是否愿意到无计谋生的德比家来过这样的苦日子。有一位诗人[33],近来人们都认为他的思想深刻、值得信赖,他的诗歌纯真、轻盈,也许有人很想知道,他在说“自然之神圣计划”的时候是否有任何根据。

时间更晚了,父亲和母亲都还没有回来。苔丝站在门口望着外面,让自己神游马勒特村。这村子正在闭上眼睛。家家户户都在熄灭烛火和灯光:她心灵的眼睛看见一只只拿着熄烛器的手伸向前去。

她母亲去酒店找父亲实际上是增添了一个需要找回家来的人。苔丝开始觉得,一个身体不好而又要在半夜一点之前带着蜂箱赶路的人实在不应该这么晚还待在酒店里炫耀祖先的光荣业绩。

“亚伯拉罕,”她对弟弟说,“戴上你的帽子——你是不害怕的,对不对?——到露粒芬去,看看爸爸和妈妈在干什么。”

这孩子立刻从凳子上跳下来,打开房门,随即消失在夜色之中。又过去了半个钟点,男人、女人和小孩都没有回来。亚伯拉罕跟他爸爸妈妈一样,看来也被那诱惑人的酒店粘住了。

“我得自己去一趟,”苔丝说。

丽莎-路于是上床睡觉去。苔丝把弟弟妹妹们统统锁在屋里,转身踏上那条黑黝黝、弯弯曲曲的小径或者说是街道。这条道并非为有急事赶路的人而修,当初修它的时候还不是每一寸地都那么值钱,那还是单根指针的钟就完全可以指示时间的年代。

4

露粒芬是开设在整体上呈狭长形状、住家零落的马勒特村这一头的唯一一家酒店,持有只许外卖不准堂饮的执照,不能让顾客在店里喝酒,否则便是违法,因此,这酒店公开招待客人的地方,严格地局限于一个用铁丝将一块大约两码长、六英寸宽的木板悬吊在庭院围篱外边而形成的壁架那样的东西。口渴的陌生人买了酒便站在路旁喝,完了把残剩在杯里的往多灰尘的地上倒去,弄出波利尼西亚[34]似的图案,随后把酒杯放在这块木板上。他们希望在酒店里面能有供他们休息的座位。

过路的陌生客人们这样想,村子里的主顾们也有这样想的,于是有志者事竟成。

这天晚上,十一二个来寻找乐趣的人聚集在楼上一间不小的卧室里,卧室的窗户用老板娘露粒芬新近废弃不用的一块大羊毛披巾遮得严严实实。他们都是马勒特村这一头的老住户,也是酒店的常客。因为获准外卖兼堂饮的滴滴纯酒店在这个住家零落的村子的那一头,距离较远,所以住在村子这一头的人要去喝酒实际上很不方便。此外,还有一个比这一点更要严重得多的问题,那就是酒的质量。对于后一个问题的考虑,使一个多数人所共有的意见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宁可与露粒芬在房顶的角上一起喝酒,不在宽阔的房屋与那一位老板共饮[35]。

屋里放着一张有四根细长帷柱的床,它的三面为几个人提供了坐的地方;另有两个人高高地坐在五斗柜上;一只栎木雕花的小柜子上坐着一个人;脸盆架上坐着两个;还有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这样,不管怎么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舒服的座位。此刻他们正兴高采烈,快活得连灵魂也已飞出体外,仿佛整个屋子都跟着他们一块儿喜气洋洋。在这个过程中,这间屋子和屋里的家具变得越来越富丽堂皇;遮着窗户的那条披巾显得如织锦挂毯那样华贵,衣柜上的黄铜拉手就好像黄金门环一样,而床上那四根雕花帷柱则跟所罗门庙宇里的华丽柱子差不多属于同一品级了。

先前德比太太离开苔丝后匆匆来到这里,打开前门,穿过楼下那间漆黑一片的房间,接着把楼梯门打开(看样子她对那门闩非常熟悉),然后慢慢地沿着弯弯曲曲的楼梯拾级而上。她的脸刚刚显露在楼梯口的灯光下,聚在楼上卧室里的这些人就一起把目光向她投来。

“——这几个是我的要好朋友,这回我请客,请他们一起来参加联欢游行,”老板娘听见脚步声,一边注视着楼梯口一边大声说道,简直像小孩背诵教义问答那样流利。“哟,是你呀,德比太太。我的老天爷!你真吓了我一大跳!我还以为是政府派来的哪个当官的家伙呢。”

屋子里其他的人都看着德比太太并点头对她表示欢迎,这以后她便转身走到丈夫身旁。约翰·德比此时正坐在那儿心不在焉地轻轻哼着:“不管是哪儿的人,我都可以比得上他!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有我家的大墓穴,胜过韦塞克斯任何哪一家!”

“我有话对你说!我们家祖宗那么了不起,让我想到一个主意——刮刮叫的一个主意!”快活的妻子对他低声耳语。“喂,约翰,你没看见我来了?”德比太太用胳膊肘轻轻推他,然而他却视而不见地面对着妻子,似乎妻子是块窗玻璃,而嘴里继续哼着小调。

“嘘!别唱得这么响,我的先生,”老板娘说,“要是有个在政府里做事的人打这儿走过,我的营业执照就要被收去了。”

“我想,他大概把我们家的事告诉你们了吧?”德比太太说。

“是的,说了一点儿。依你看,这么一来你们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些钱呢?”

“啊,这可是一个秘密,”琼·德比显得很有头脑地说。“不管怎么说,跟坐马车的人是亲戚总是好的,哪怕轮不到你坐上去。”说完这句,她压低嗓门重又跟丈夫耳语:“听说了你带回家来的消息以后我就一直在想,在特兰特里奇住着一个非常有钱的太太,就在那猎场边上,她姓德伯。”

“唉——你说什么?”约翰爵士问。

德比太太把刚才说的重复了一遍。“那位太太一定是我们的亲戚,”她接着又说。“我的主意就是让苔丝去认这位亲戚。”

“是有一个姓德伯的太太,你这一提我也想起来了,”德比说。“特林厄姆牧师没有想到这个人。不过跟我们比起来她算不上什么。从诺曼王那时候算起,到现在已经是很久很久了,她家只是在我们之后的一个支派,肯定不会错。”

他们夫妇二人如此全神贯注地讨论这个问题,因此都没有注意到小亚伯拉罕已经悄悄溜进屋里,在等待机会请他们回家去。

“她很有钱,一定会好好照顾苔丝的,”德比太太接着说。“那样就好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一个家族的两个支派的人就不能有来往。”

“对,我们都去认亲戚去!”亚伯拉罕从床沿底下钻出来高兴地说。“苔丝到她家去跟她一块儿住的时候,我们就都去看她;我们要坐她的马车,还可以穿黑色的礼服了!”

“这孩子,你怎么到这儿来啦?你胡说些什么!去,到楼梯那儿去玩,等爸爸妈妈把话讲完!……嗯,苔丝应该去见见我们家这个亲戚。她一定会讨这位太太喜欢的,苔丝一定会的;而且这样一来以后很可能会有某个出身高贵的人娶她做妻子。反正我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查过《算命全书》给她算了命,那书里硬是说她将来要嫁贵人!……你还没见到她今天有多漂亮哟;那皮肤就跟公爵夫人的一样柔嫩。”

“那孩子自己想不想去呢?”

“我还没有问过她。她还不知道我们有这么一位亲戚呢。不过,因为有了这个亲戚她就一定能嫁个好人家,所以她不会说不去的。”

“苔丝脾气很怪的。”

“不过她总算是个听话的孩子。让我来跟她说吧。”

尽管两人是悄悄地说着体己话,他们周围的这些人也还完全能够明白它的意义,猜得出德比夫妇此刻在商量的是不同寻常的重要事情,也猜到,美好的前途在等待着他们那漂亮的大女儿苔丝。

“今天我看见苔丝和那些女孩子一起排着队在教区各处走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苔丝那漂亮姑娘真有意思,’”一个上了年纪的酒鬼低声说。“不过琼·德比一定要当心,不要让那孩子把已经开始发芽的谷粒撒到地里。”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有特别的含义[36],他说完之后没人搭腔。

后来屋里的人一起谈论其他各种事情。不一会儿,又听见有人穿过楼下那间屋子的脚步声。

“——这几个是我的要好朋友,这回我请客,请他们一起来参加联欢游行。”老板娘赶紧重复这句用来应付不速之客的现成话,接着她就认出了人:原来是苔丝来了。

屋子里酒气弥漫。对于脸上已有皱纹的中年人来说,这种气氛还不算不合适,但是苔丝那年轻姑娘的容貌在这儿就显得特别格格不入了,这一点甚至她母亲也看得出来,因此,苔丝乌黑的眼珠里还没有闪现出责备的目光,她的父母亲已经从坐位上站起身来,匆匆把杯里的酒喝干,随着她下楼去。露粒芬太太在他们身后提醒说:

“请你们小点儿声,做做好事,亲爱的,不然的话我会丢了营业执照的,还会被传了去,不知有别的什么事情落到头上呢。祝你们晚安!”

苔丝架着她父亲一只胳膊,她母亲架着另一只,两人搀扶着约翰·德比往家里走。实际上他刚才喝得很少;一个惯于喝烈酒的人在星期天下午喝过酒之后去教堂做礼拜,依然可以行动自如地转身向东、面对圣坛屈膝下跪,一点儿也不趔趄;德比刚才所喝的,还不到这种酒徒去教堂之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可是约翰爵士体质虚弱,所以此类小罪恶就已经使他支持不住了。从酒店里出来被风一吹,他的脚步就不稳了,身体东摇西摆,弄得他们三个人一会儿好像是去伦敦方向,一会儿又像是去巴思方向。这种情形常常发生在夜间同归的一家人身上,令人看了觉得可笑,同时它也跟大多数看起来可笑的事情一样,毕竟并非那么可笑。两个女人英勇地尽她们最大的努力不使德比、亚伯拉罕以及她们自己现出这种无法控制的趔趄和一溜歪斜——这种由德比造成的滑稽样子;他们于是一步一步地走近自己的家,那位家长在到了门口的时候突然又高声唱起那个调子,仿佛他眼下的住处如此窄小,他在让目光落到屋子上的时候得为他的灵魂壮胆——

“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

“嘘——别这么傻乎乎的,杰基[37],”他妻子说。“从前有名望有地位的人家多着呢,不是只有你们一家。你看安克特尔家、霍西家,还有特林厄姆家,都和你们家一样败落了,不过先前你们家比他们都要阔,这倒是真的。感谢上帝,我娘家从来没有阔过,我也就不必为家道败落而感到丢脸了!”

“别说得这么肯定。瞧你那德行我就相信你娘家以前一定有人当过国王和王后,你比我们哪一个都要更加丢脸呢。”

苔丝觉得现在这时候有一件事情要比自家祖先从前阔不阔这个问题重要得多,于是改变话题说:

“我想爸爸恐怕明天不能这么早带着蜂箱赶路了。”

“我?过一两个钟点我就没事了,”德比说。

全家人都上了床的时候,已经过十一点钟。倘若要在星期六集市开始之前把蜂箱送达卡斯特桥的零售商,那么,最迟在半夜两点非上路不可,因为整个路程有二三十英里,并且很不好走,而他家的车马又是最差劲的。一点半的时候,德比太太来到苔丝和弟弟妹妹们一起睡觉的那间大屋子。

“那可怜的人去不了啦,”她对大女儿说。苔丝那双大眼睛在母亲的手刚刚碰到房门的时候就睁开了。

苔丝在床上坐起身来,迷迷糊糊的,又像是在做梦,又像是在和母亲商量事情。

“可是总得有人去呀,”她回答说。“眼下这时候卖蜂已经晚了。再过些时候今年的蜜蜂分群很快就会停止,要是我们拖到下个星期的集市日再送去就不会有人要买,这些蜜蜂就断送在我们自己手里了。”

德比太太看来对付不了这种紧急情况。“也许有哪个年轻小伙子愿意去?昨天那些小伙子那么喜欢跟你跳舞,能不能在他们当中找一个?”她立刻建议说。

“哦,不行,我说什么也不能这么做!”苔丝带着强烈的自尊坚决地说。“那样人人都会知道是什么原因,这真是太丢人了!我想,要是亚伯拉罕能跟我做伴的话,我可以去。”

她母亲最后同意她这个办法。于是她们叫醒了在屋子的一角睡得正酣的亚伯拉罕并叫他穿上衣服,小家伙的魂还在另一个世界呢。与此同时苔丝也匆忙穿好衣服。姐弟两人点起提灯到马厩去。蜂箱已经装上了那辆摇摇晃晃的小运货马车,苔丝把马儿“王子”牵了出来;这匹马也是摇摇晃晃的,只是摇晃得比那辆车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这可怜的畜生困惑地看看四周的夜色,然后望望提灯,又瞧瞧那姐弟二人,似乎它怎么也不能相信在这个一切生物都应该待在家里休息的时刻它却要出来劳动。苔丝和亚伯拉罕把不少蜡烛头放进提灯,把灯挂在马车右边,赶着马朝前走。开始走的是上坡路,他们在马的身旁步行,以免这匹衰弱的马儿负担过重。为了尽量让自己情绪好一些,他们用提灯照明,一边吃着黄油面包,一边聊天,假想此刻已是早晨,其实离天明还早着呢。亚伯拉罕现在比较清醒了(刚才他一直是精神恍惚地在向前挪动脚步),开始谈论各种黑暗的物体以天空为背景而形成的奇怪形状,说这棵树看起来像从穴里跳出来的发怒的老虎,那棵树像一个巨人的脑袋。

过了小镇斯托卡斯尔——在厚厚的褐色茅草屋顶下镇上的人们正在酣睡——他们到了地势较高之处。在他们的左边,那地势更高的地方,就是巴尔贝洛,也叫比尔贝洛,差不多是南韦塞克斯最高的地方。它高高耸立着,四面围有土壕。从这儿再往前去的那条长长的路有一段相当平坦。他们上了车,坐在车的前部,亚伯拉罕陷入沉思。

一阵沉默之后,他想跟姐姐说话,便叫了一声:“苔丝!”

“什么?亚伯拉罕。”

“我们成了有身份的人,你不觉得高兴吗?”

“不怎么特别地高兴。”

“可是你就要嫁给一个出身高贵的人了,你应该高兴啊。”

“什么?”苔丝抬起头问。

“我们那个了不起的亲戚会帮助你,让你嫁给一个出身高贵的人。”

“我?我们那个了不起的亲戚?我们没有这样的亲戚。你怎么会这样想的?”

“我到露粒芬酒店去找爸爸的时候在那儿听见他们说到这件事情。在特兰特里奇住着一位有钱的太太,跟我们是亲戚,妈妈说,要是你去这位太太家里跟她攀上了亲戚,她就会帮你嫁一个出身高贵的人。”

他的姐姐一下子呆住了,也不说话,陷入了沉思冥想。亚伯拉罕继续说下去;他只图说得痛快,并不指望姐姐认真地听,因此苔丝的心不在焉对他毫无影响。他背靠蜂箱,仰望着天上的星星唠唠叨叨。那些星星在上面黑魆魆的一片空虚里跳动,远离这两个渺小的生命,显得那么安详。亚伯拉罕问,闪烁的星星距离他们有多远,上帝是不是就在它们的后面。不过他稚气的唠叨时不时地要回到甚至比奇异的上帝创世更强劲地作用于他的想象力的这件事情上来。要是苔丝嫁了一个出身高贵的人,她就富了,到那时她会不会有足够的钱买一架好大好大的望远镜,能让她看了会觉得星星就像奈脱柯匋这么近?

这件事情看来已经塞满家里每个人的脑袋;此刻再次说到这个话题,苔丝觉得很不耐烦。

“别再提这个话了!”她嚷道。

“你说过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世界,是不是,苔丝?”

“是的。”

“都跟我们的世界一样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这样的。有时候它们好像跟我们家那棵斯塔巴德苹果[38]树上的苹果一样,大多数是好的,润泽可爱,有几个染上了病。”

“我们住的这一个,是润泽可爱的,还是有病的?”

“是有病的。”

“有那么许多完好的世界,我们却没能生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运气真坏!”

“不错。”

“真是这样吗,苔丝?”姐姐的话使亚伯拉罕感到十分新奇,他把这稀奇的说法重又思考一遍后掉过头来面对姐姐问道。“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那会怎么样呢?”

“嗯,那么爸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咳嗽,不会像现在这样走路不灵便,也不会喝得这么醉醺醺的连赶集也去不了;妈妈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天到晚地洗衣服,永远也洗不完。”

“那么你也会生下来就是一个阔小姐,用不着等到嫁了上等人以后才变得有钱,对不对?”

“哦,亚比,不要——不要再说那个啦!”

亚伯拉罕独自遐想了一会儿,很快便觉得昏昏欲睡。苔丝并不善于驾车,不过她认为自己可以暂时地单独对付一阵子,所以关照亚伯拉罕说如果想睡就睡一会儿。她在蜂箱前替弟弟弄了一个如鸟窝似的位置,以免他睡着以后摔下去,然后接过缰绳,像先前一样赶着马儿慢慢地向前走。

“王子”只需主人稍加注意就够了,因为除了拉车它没有气力去做任何多余的动作。现在身旁的亚伯拉罕已不再跟她说话让她分神,苔丝于是背靠蜂箱比先前更深地陷入了沉思冥想。经过她身旁向后而去的一棵棵无言的树和一道道无言的树篱成了现实世界之外的奇异景象中的物体,间或传入耳中的呼呼风声则成了某个巨大灵魂悲伤的叹息,这灵魂和宇宙同样大,和历史同年龄。

她细细地想起自己这一生所遇到的种种事情,仿佛看见了父亲那虚浮的自高自大,看见了母亲设想的那个出身高贵的求婚者正等待着自己,又看见这求婚者在对她作怪相,在嘲笑她苔丝的贫穷,还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祖先——那些包着裹尸布的武士。每件事情、每个人物都变得越来越怪诞不经,她不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马车猛地一颠,坐着的苔丝顿时惊醒,原来她也睡着了。

他们现在离开她先前进入梦乡时所在的地点已有很长一段路,马车已经停住了。从前面传来一声空洞的呻吟,跟她以前所听见过的任何声音都不同,接着有人喊道:“嘿!喂!”

她车上挂着的提灯已经熄灭,却另有一盏正在前方对她照着,比她自己那一盏要亮得多。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跟一个挡在路当中的东西缠在了一起。

惊慌的苔丝跳下车来,看清了可怕的事实。刚才的呻吟原来是她父亲那匹可怜的马儿“王子”发出来的。一辆早班邮车——照例如箭一般在路上飞驰,两个车轮却并不弄出什么声音——撞上了她这辆提灯已经熄灭、慢吞吞向前走着的马车。邮车带尖角的辕似利剑刺入不幸的“王子”的前胸,血从伤口急速地向外涌出,带着嘶嘶声落到地上。

绝望中苔丝跳上前去伸出一只手捂马的伤口,结果只是弄得自己浑身上下包括脸上都被猩红的血溅得一塌糊涂。于是她束手无策地站在一边望着。“王子”也尽量坚持着,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直到它一下子瘫倒在地上。

这时候赶邮车的人已经来到苔丝的马车旁边,动手把挽具卸下,并且把“王子”那尚有体温的尸体拖到路边的沟里。马儿已经死了;赶邮车的人认为眼下不再有什么事情需要立刻处理,便回到他自己的马那儿去,他的马没有受伤。

“你不该走在这一边的,”他说。“现在我得接着赶路,把这些邮袋送掉,所以你呢,最好是等在这儿,看着你的车。我会尽快叫人来帮你的。天就要亮了,你不用害怕。”

说完他上了车,急速离去。苔丝站在那儿等着。眼前的景物渐渐呈现灰白色,鸟儿在树篱上抖抖身子,站立起来,叽叽喳喳地叫。道路完全现出了它白色的面目,苔丝也现出了她的面色,看上去比路更苍白。她面前那一大摊血已经凝结,现出好几种颜色,被太阳一照,更闪射出许许多多不同的颜色。僵硬的“王子”在马车旁静静地躺着,眼睛没有完全闭上;它胸前的伤口看上去似乎不够大,简直好像不足以让那些使它有生命和活力的东西从体内统统流光。

“这都是我惹的祸——都是我!”这姑娘望着眼前悲惨的景象大声喊道。“我什么理由都没有——一点也没有!爸爸妈妈往后靠什么过日子啊?亚比,亚比!”她一边叫一边摇亚伯拉罕,这孩子在惨祸发生的时候始终酣睡着。“我们的车没法向前走了——‘王子’死啦!”

在亚伯拉罕明白了全部事情的时候,他那稚嫩的脸上立刻平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唉,昨天我还跳舞还笑呢!”苔丝继续埋怨自己。“想想吧,我是这样一个大笨蛋!”

“这是因为我们在一个有病的世界上过日子,不是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上,对不对,苔丝?”亚伯拉罕一边流泪一边咕哝。

姐弟两人默默地等了好久,就像要永远等下去似的。终于,他们听见一个声音,还看见一个正向着他们越走越近的东西,这就证明那个赶邮车的是个好人,没有撒谎。一个农夫的帮工,来自斯托卡斯尔附近,牵着一匹健壮的小马正向他们走来。这匹马被套上了原先由“王子”拉的车,拉着那些蜂箱往卡斯特桥的方向走去。

这一天晚上,卸掉了蜂箱的空车重新回到出事地点。从早晨起“王子”的尸体就一直在那条沟里。路当中的那一大摊血尽管被来往的车轮碾过,残留的血迹仍然可以看得出来。失去了生命的“王子”的躯壳被抬上了原本由它拉的车,四脚朝天,蹄铁在夕阳中闪射光芒,就这样它顺着那八九英里的原路回到了马勒特村。

苔丝在早些时候已经先回到了家。应该如何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爸爸妈妈?她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然而,从父母亲的脸上她看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一损失;这当然解决了她无法开口的难题,不过却并没有减轻她沉重的内疚心情,她继续责备自己的疏忽大意。

但是,德比夫妇对生活抱的是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因此,这一场灾祸对于他们也就不如对于一个努力奋进的家庭显得那么可怕,尽管在实际上这样的损失对他们来说等于是倾家荡产,而要是发生在别的人家只不过造成一点儿不方便而已。倘若他们两人有一种为女儿的幸福要奋发图强的精神,他们就会面红耳赤地怒斥她如此掉以轻心以致造成重大损失,但是现在他们的脸上却丝毫不见这样的表情。没有谁对苔丝的责备比她的自责更严厉。

因为“王子”衰老枯瘦,所以屠夫和鞣皮匠只愿出几个先令来收买它的尸体。德比听说之后出面反对。

“不,”他争气不争财地说,“这匹老马的尸体我不卖了。我们的祖宗在这个国家当爵士的时候是不把战马卖给人家去喂猫的。让他们留着那几个先令吧!这匹马活着的时候为我干了这么多活儿,现在我不能让它离开我!”

第二天他在院子里埋葬“王子”;干这件事情时,他比几个月来为养家活口而种庄稼所使的劲还要大。土坑挖好之后,他和妻子用一根绳子拴住马的身体,顺着院子里的小径把它拖到坑边去,几个孩子则跟在他们后面,就像是为“王子”送葬。亚伯拉罕和丽莎-路一边走一边抽噎,荷浦和莫迪丝娣悲伤得嚎啕大哭,哭声在墙上发出回声。“王子”被扔进土坑以后,一家人都围在它的四周。以往靠它维持生计,现在它被夺走了,他们怎么办呢?

“它上天堂了吗?”亚伯拉罕抽抽搭搭地问。

随后德比开始往坑里铲土,孩子们又放声大哭,只有苔丝除外。她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她认为自己是谋杀者。

5

约翰·德比做小贩生意过去主要依靠“王子”,现在这匹马死了,生意也就立刻做不成了。即便不是一家人马上就陷入了赤贫,艰难困苦的威胁已赫然显现。德比是当地人所谓“松散骨头”的那种人。有的时候他很有些力气干活,但不能指望这种时候就一定正好是需要他干活的时候;即使两者恰好一致,他也不会特意坚持在这种时候干活,因为他不像做散工者那样习惯于经常劳动。

与此同时,把父母亲拖进这个泥潭的苔丝在暗自思忖,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这时候她母亲说出了她的主意。

“在倒霉的时候应该想到我们也还有好运气呢,”她说。“现在这时候我们找到了出身高贵的亲戚,真是太及时了。人有困难就该去找朋友看他能不能帮忙。你知不知道在那猎场边上住着一位非常有钱的德伯太太?她一定是我们的亲戚。你得去见她,去攀她这个亲戚,请她在眼下我们倒霉的时候给我们一些帮助。”

“我不想去,”苔丝说。“如果有这么一位太太,她能友好地对待我们也就已经够了,不能指望她帮助我们。”

“我的孩子,你能讨她喜欢的,你要她做什么她都会为你做的。再说,也许还有你想不到的更多的好事呢。我听说的事情错不了,我想。”

苔丝自从闯了大祸以后心里一直负担很重,所以对于母亲的心愿比以前更加尊重,可是她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如此高兴如此积极地计划着要去做这么一件在她看来未必有什么好处的事情。也许母亲已经打听过了,已经知道这位德伯太太是一位品德极为高尚心肠特别慈善的夫人。然而,苔丝强烈的自尊心使她对于扮演一个穷亲戚去求人帮助这件事特别反感。

“我宁愿去找找工作看,”她咕哝说。

“德比,这事由你来定,”德比太太转身朝坐在后面的丈夫说。“要是你说她该去,她就会去的。”

“我不喜欢我的孩子到陌生的亲戚那儿去说好话求人帮助,”德比咕哝说。“我是家族中最显贵的这一支的家长,我做出来的事情跟我的地位不能不相称。”

苔丝觉得,父亲要同这位陌生的亲戚保持距离的理由,比她自己反对去高攀人家的理由更加糟糕。“喏,既然马死在我手里,妈,”她悲哀地说,“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可以去见她,可是要不要开口请求帮助,你该让我看着办。还有,不要再想着让她给我找丈夫了,那样蠢得很。”

“说得好,苔丝!”她父亲煞有介事地说。

“谁说我有这样的想法?”琼问道。

“我想你脑子里有这个想法,妈。不过我会去的。”

第二天一早起来,苔丝步行到那个叫沙斯顿的小山镇,在那儿她搭乘每周两次从沙斯顿向东到蔡斯勃勒去的大车;在这条路线上大车要从特兰特里奇教区附近经过,而那位情况尚未完全弄清楚的神秘的德伯太太就住在这个教区里。

苔丝·德比在这个值得注意的早晨所走的路线是在布雷克摩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她就是在那儿出生的,也在那儿长大。对她来说,布雷克摩谷就是整个世界,谷地的居民就是这个世界的全人类。早在对世上万物满怀好奇的孩提时代,她就已经从马勒特村的篱笆门旁和篱边台阶[39]上观望过整个谷地,一些景物那时候让她感到神秘,如今它们的神秘性并没有减弱许多。她每天在她卧室的窗前看到那些教堂钟楼、村庄,以及依稀可辨的白色宅第,而最引她注目的就是威严耸立的沙斯顿镇;在夕阳的照耀之下,镇上房屋的窗户像灯光一样明亮。那个地方她还从来没有去过;即使整个谷地以及它周围的一些地方,也只有一小部分她曾经从近处细看因而熟悉,更不用说谷地之外的远处,她当然没有到过。布雷克摩谷四周群山的外形,对于她来说,一个个都像亲戚的面孔那样熟悉,但山外是什么样子,她就只能根据村里学校老师所说的去猜想了;她是一两年前离开学校的,当时她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在年纪还小的那些日子里,别的与她同龄的女孩子都十分喜欢她。那时候在村子里常常可以看到她和另外两个女孩——三个人几乎完全一样大小——肩并肩地从学校走回家去;两条长腿迈着大步走在中间的苔丝穿一件毛织上衣,衣服本来的颜色已经褪掉,成为一种难以形容的第三间色[40],上衣外面罩着一件有雅致的小方格的粉红色印花布围裙。紧绷在腿上的长统袜在膝盖部位有一溜排开成梯状的几个小洞,那是她跪在路旁和河岸边寻找珍奇的花草和石块时磨破的。那时候她的头发是土黄色的,像S形锅钩那样悬在脑后。她左右的那两个女孩手臂搂着她的腰,而她的两条胳膊则搭在她们两人的肩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苔丝开始理解生活的实际情形,对于母亲稀里糊涂地给她生了这么许多小弟弟小妹妹,使得扶养他们成为如此困难和麻烦的一件事情,心里颇有马尔萨斯的门徒那样的感受。就智力而言,她的母亲只是一个快活的孩子:琼·德比生育了这么一长串知足常乐的小孩,而她本人不过是又一个孩子,并且,在他们当中还算不上是年纪最大的一个。

然而,苔丝渐渐长大以后,对弟弟妹妹十分关心和疼爱。为了给他们尽可能多的帮助,她离开学校之后就到邻居们的地里帮着晒干草或者收割庄稼,要不就帮着挤牛奶或制黄油;后面这两种活儿她比较更喜欢些,是她在父亲还养着几头奶牛的时候学会的,而且因为手巧她干得相当出色。

家庭的重担看来是与日俱增地压到苔丝年轻的肩膀上,由她代表德比家去德伯太太府第认亲戚也是理所当然的。应该说,德比家这一回是把它最光彩的一面显露给人家。

苔丝在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下车,步行上了一座小山,然后走向那个被称作“猎场”的地区。别人告诉她,在猎场边上可以找到德伯太太名为“坡居”的府第。那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庄园宅第;它没有耕地,没有牧草地,也没有牢骚满腹的佃户——在普通的庄园宅第,庄园主自己和家人的开销正是从千方百计压榨佃户而得到的。“坡居”胜过普通的庄园宅第,而且胜过千百倍。它是一座纯粹为了享受而建造的乡间住宅,全部面积除了居住所必须的那点以及一个受主人控制、由管家管理的供消闲解闷的小农场之外,没有一块累赘的地。

首先映入苔丝眼帘的是大门口红砖砌就的看门人小屋,这小屋的屋檐以下都掩映在四季常青的繁叶之中。苔丝起先以为这就是宅第本身,待到她战战兢兢地进了便门,继续向前行至车道拐弯处,才发现宅第本身整个儿呈现在她的眼前。这宅子是不久前建造起来的——差不多是崭新的呢——也是那种猩红色,跟大门口那间与常绿树相互映衬的看门人小屋的颜色一样。这幢房屋在周围景物浅淡色调的背景上如一簇鲜红的花朵崭然独立。从它的一角向后面远远望去,但见一片柔和的蔚蓝色自然景致,那就是“猎场”——真正古老珍贵的一片林地。在英国,无可争辩地属于远古时代的林地只剩下不多几个,它便是其中之一。在那里,古老的栎树上还能见到德鲁伊特[41]所敬畏的槲寄生小枝;并非由人工种植的巨大的紫杉树依然生长,一如在它们的树枝被削下制弓的那个年代。不过,那一片古老的林地虽然在“坡居”可以望得见,却不属于这个宅子的范围之内。

在这个舒适、整洁的乡间住宅,一切都那么明亮、兴旺,并得到妥善的料理。大片的玻璃暖房沿着山坡向下一直伸展到山脚的矮树林子。一切看上去都好比新钱币——刚从造币厂铸造出来的硬币。被木麻黄和圣栎遮挡着的那些马厩依然可以看得见一部分——各种最新式的设备一应俱全,俨然如小教堂那么气派。在宽敞的草坪上有一个装饰性帐篷,它的门正对着苔丝。

天真的苔丝·德比站在砾石车道边呆呆地对前面望着,显得有点儿吃惊。她是不知不觉地一步步走到这里的,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此刻眼前所见跟她所预期的完全相反。

“我还以为我们德伯家该有多老呢,这个宅子完全是新的!”她天真地说。她后悔自己如此轻易地依从了母亲的安排跑到这儿来“认亲戚”,后悔没有去争取邻居们的帮助。

这一座乡间住宅的主人德伯氏——或者说是“斯托克-德伯”氏,如他们起先称呼自己的那样——在此地这么一个在全英国算是相当守旧的地区显得有点儿不同寻常。特林厄姆牧师说得不错,我们的步履蹒跚的约翰·德比是德伯这个古老家族在本郡及本郡附近仅存的真正嫡传子孙;他本来可以再添上一句,说出一个他知道得十分清楚的事实——斯托克-德伯氏并不真正是德伯家族的后代,就跟他特林厄姆牧师本人不是德伯家族的后代一样。不过应该承认,德伯这么一个古老世家已经可悲地衰落,它的姓氏恰好能借助于斯托克-德伯家的财势重新发扬光大。

最近去世的西蒙·斯托克老先生当年是北方一个诚实的商人(有人说他是个放债人)。他发财以后,决定远远地离开他做生意的地区到英国南方安家落户,当一个乡绅。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他觉得有必要以一个新的姓来开始新的生活,而且,这个姓不能让人很容易地认出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商人,也不能像原先那个赤裸裸毫无色彩的姓那么平凡乏味。于是,在英国博物馆,他把专门记述南方那块他打算去安家的地区里面灭绝了的、半灭绝的、湮没无闻的或是家破人亡的那些豪门大族的文献资料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个钟头,认为“德伯”无论看起来还是听起来都比得上任何别的姓,所以就把它加在自己本来的姓的后面,永远地成为他本人和他后代的姓氏的一部分。不过在这方面他做起事来是掌握分寸的;他在新的基础上编写家谱的时候是合情合理的,无论是述及他的通婚联姻还是他们家与一些名门望族的关系,都是如此,决不插入哪怕仅仅是一个过分显赫的头衔。

关于这么一件想象力的杰作,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是一无所知——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说实话,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有人会在姓氏上作如此添补;在他们看来,虽然一个人长得漂亮也许是运气的赠礼,但他姓什么却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42]。

苔丝仍然站在那儿犹豫不决,好比一个将要纵身跃入水中游泳的人不知道应该后退一点儿还是坚持在原地不动,这时候忽然有一个人从帐篷那幽暗的三角形门里走了出来。那是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正吸着烟。

他的肤色差不多是黝黑的,两片厚嘴唇虽然红润光滑,形状却不好看。他留着一对黑色的八字胡子——修剪得十分整齐,两头尖尖向上翘起,尽管他的年龄不会大于二十三四岁。他的整个体态给人以粗野的感觉,不过这位年轻绅士的面孔和他那双滴溜溜转动着的大胆的眼睛却有着一种特别的力量。

“哎,我的美人儿,你来这儿有什么事吗?”他一边说一边走上前来。见苔丝不知所措地呆立着他接着又说,“有事就请说。我是德伯先生。你是来找我的还是来找我母亲的?”

德伯家的这座乡间住宅及其周围场地跟苔丝想象中的已是大相径庭,而站在她面前的这位跟她同姓的人,这位德伯家的具体代表,则跟她所想象的相差更远。她本来期望看见的是一位尊贵长者的脸,它集中地体现出德伯家族的人所有那些面部轮廓的特征,它那条条皱纹显示丰富的人生阅历,好比象形文字记载着德伯家族以及整个英国几百年的历史。不过,既然已经无法回避,苔丝便鼓起勇气面对现实,回答说:

“我是来见你母亲的,先生。”

“我看,恐怕你不能见她——她是个病人,”使用假姓的这户人家目前的代表者说;他正是亚历克先生,是最近去世的那位老先生的独生子。“不能让我来满足你的要求吗?你想见我母亲有什么事呢?”

“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是来——我很难讲清楚是来干什么的!”

“是来玩的吗?”

“哦,不。唉,先生,要是我告诉你,那就会显得——”

此刻苔丝觉得她到这儿来的目的非常荒唐可笑,因此,尽管她对面前这个男子有点儿害怕,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感到很不自在,她那两片朱唇还是露出了微笑;肤色黝黑的亚历克觉得苔丝的笑容十分妩媚动人。

“这件事真是蠢得很,”苔丝结结巴巴地说,“恐怕我不能告诉你。”

“没关系,我喜欢愚蠢的事情。再试试,说给我听,亲爱的,”亚历克和蔼地说。

“母亲要我来的,”苔丝接着说,“不过实际上我自己也想来。可是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先生,我来是要告诉你们,我们和你们是亲戚。”

“嗬!穷亲戚?”

“是的。”

“姓斯托克吗?”

“不,姓德伯。”

“对呀,对呀,我的意思就是说姓德伯。”

“我们的姓念着念着就被人念成了德比,不过我们有好几个证据,证明我们是德伯家族的后代。研究古文物的人都说我们是的,而且——而且我们家有一方古印,上面刻着一个盾牌,盾牌上有一头跃立着张牙舞爪的狮子,狮子上方还有一座城堡。我们还有一柄年代很久的古银匙,舀东西那部分是圆的,像一把小勺子,上面也有同样的一个城堡,不过它已经磨损得很厉害,所以母亲用它来搅豌豆汤。”

“我的盾形纹章正是一头跃立着张牙舞爪的狮子,”亚历克和蔼地说。“纹章上方的饰章正是一座银白色的城堡。”

“所以母亲说应该来告诉你们,我们和你们是亲戚——因为最近我们遇到意外,倒了霉,我们的马死了,还有,我们是德伯家族里年代最久的一支。”

“这是你母亲的一番好意,我确信。我呢,也不觉得她这个办法有什么不妥。”亚历克说话的时候直瞅着苔丝,那目光使苔丝微微有点儿脸红。“这么说,我漂亮的姑娘,你是好意来看望我们这个亲戚的啰?”

“我想是的,”苔丝嗓音颤抖地说,重又显得很不自在。

“嗯,这样并没有什么害处。你们住在什么地方?你们家是干什么的?”

苔丝简单扼要地把家里的情况告诉亚历克,随后又回答了他提出的另外一些问题,同时对他说,她打算乘坐先前载她到这儿来的大车回去。

“到那车回来再经过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还有好长时间呢。我们两人到这周围的场地上去走一圈打发时间好不好,漂亮的妹妹?”

苔丝希望能尽早离开这里回家去,可是这年轻人竭力相邀,她也就答应陪他走一圈。亚历克带她去看草坪、花坛和温室,然后又带她到果园和玻璃暖房,在那儿他问她是不是喜欢吃草莓。

“喜欢,”苔丝回答,“只要有就喜欢吃。”

“这儿已经有了。”德伯说完便弯下腰去摘取各个品种的草莓并递给背后的苔丝;过了一会儿,他又拣了一个结得特别好的“英国女王”品种,站起身来,手指捏着草莓的梗子想将它送进苔丝嘴里。

“不——不!”苔丝赶紧说,一边把手放在嘴巴前面挡住亚历克的手。“还是让我自己来拿吧。”

“废话!”亚历克坚持他的做法;苔丝稍稍觉得有点儿苦恼地张嘴接受了这只草莓。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阵,在这段时间里,苔丝半推半就地吃了德伯给她吃的所有东西。当她再也吃不下草莓的时候,亚历克就把它们装满她的小篮子。然后两人漫步来到玫瑰树旁,亚历克摘下一些玫瑰花给苔丝让她插在胸前。苔丝按他的意思这么做的时候恍惚如在梦中,而当她胸前插满了玫瑰无法再插更多的时候,亚历克又自己动手在她帽子上插了一两朵,又以他那种过分的慷慨把她的篮子塞满各种各样其他的花。最后,他看了看手表说,“喏,要是你打算赶那趟回沙斯顿去的车,现在刚好还有时间吃点儿东西。来吧,看看我能找到些什么吃的。”

斯托克-德伯又把苔丝带回草坪,带她进了帐篷,让她在里面等着,不一会儿便拿着一个篮子装的简便的午餐回来,亲自放在苔丝面前。很明显,这位先生是希望不要有仆人来打搅他和苔丝愉快的促膝谈心。

“我抽烟你介意吗?”他问。

“不,一点儿也不,先生。”

他透过弥漫在帐篷里的缕缕青烟瞅着苔丝悦目的下意识的咀嚼动作。苔丝·德比在天真无邪地低头看自己胸前的玫瑰花的时候哪里想到,在那有麻醉作用的蓝色烟雾的后面,潜伏着她这一生的戏剧中“悲剧性的祸害”——她年轻生命的光谱中一道血红的光。她有一个此刻简直成了她不利条件的特点,正是这个特点使亚历克·德伯的目光老是在她身上打转——她面色红润,体形丰盈,因而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像一个成熟的妇人。她从母亲那儿继承了这样的外貌,却不具有这种外貌所标志的性质。起先,这一情况有时候使她感到烦恼,后来同伴们对她说,时间会治愈这个缺点,她的烦恼才得以消除。

苔丝不一会儿就吃完了这一顿午饭。“现在我要回家去了,先生,”她说,一边站起身来。

“大家都怎么叫你?”亚历克·德伯陪同她沿着车道向外走,到了看不见宅第的时候这样问道。

“苔丝·德比,住在马勒特村。”

“你刚才说你们家的马死了?”

“我——害死了它!”苔丝回答,接着又泪汪汪地把“王子”死亡的经过详细讲了一遍。“我真不知道该为父亲做些什么来补救。”

“我得想一想,看能不能帮点儿忙。我母亲必须好好地为你安排一下。不过,苔丝,关于‘德伯’这个姓,不要再说无聊的话了——‘德比’嘛,你只要知道——那完全是另外一个姓。”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先生,”苔丝说,话里透出自尊。

有那么一瞬间——只是一瞬间——当他们走到车道拐弯处,在高高的杜鹃和针叶树之间,还望不见看门人小屋的时候,亚历克·德伯把脸歪向苔丝,好像——不过,没有;他再一想,改变了主意,让苔丝离去。

事情就这样开了头。倘若苔丝曾经意识到他们两人这次见面的意义,她也许就会问,为什么她注定要在这一天被这么一个错误的对象所看见并惹他垂涎,而不是被别的某个男人——某个在各方面都合乎她理想的、在这样的时间和场合应该看见她的人,某个在人世间确实存在的、在最大程度上符合她要求的这样一个男人——所看见并且追求。然而,对于在她所认识的人中间也许可以算是差不多够得上这一标准的那个人,她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印象而已,人家几乎已经把她淡忘了。

许多事情,虽有判断完全正确的计划,但对执行的时机却判断不当,于是,呼喊声很少成功地唤来它的对象,具有爱心的人往往爱得不是时候。天公并不经常在两人相会即能有幸福未来的时候对他可怜的人们说:“瞧呀!”而当他回答那高声叫喊“在哪里?”的人说“在这里!”的时候,那人往往已经被捉迷藏的游戏弄得心神烦恼、疲惫不堪。我们也许想知道,待到人类进步到至高无上的阶段,具有了更加敏锐的直觉,社会这架大机器各部分之间也不像现阶段这样把我们折腾得不亦乐乎,而是较紧密地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到了那个时候,这一类阴错阳差是否可以得到纠正。不过,这种完美的境界是不可预言的,甚至不该被认为有达到之可能。我们只须知道,眼下这一事例,如同千千万万此类事件一样,不是一个美好整体的两半在美好的时刻相遇,而是只见其中的一半,那另一半独自在四处游荡,愚钝透顶地在等待中错过了获取幸福的时机。如此笨拙地延误大事,造成了种种焦虑、失望、震惊、灾难和非常奇怪的命运。

回到帐篷里德伯两腿分开地跨坐在一张椅子上回想刚才的事,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忽然他放声大笑。

“嘿,真想不到!这件事太有趣了!哈——哈——哈!多么吊人胃口的姑娘!”

6

苔丝下了小山,走到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漫不经心地等候从蔡斯勃勒返回沙斯顿的大车。上车时有乘客同她说话,她虽然回了他们的话,但并没有意识到人家究竟对她说了些什么。大车重又启动,她坐在那儿净想心事,并不注意身边的情况。

有一个乘客比刚才那些人更加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嗨!你整个儿成了一大束花啦!不过才六月初就已经有这么好看的玫瑰了!”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在这些惊讶的人们面前是怎么一副样子:胸前插满着玫瑰,帽子上也插着玫瑰,篮子里装满着玫瑰和草莓。她脸红了,慌乱地说了一句这些花是别人送的。过一会儿,趁车上人们没有注意她的时候她偷偷地把那些比较惹人注目的花从帽子上取下来,放进篮子,用手帕盖住。然后她又想起心事来;在她低下头去的时候,冷不防被仍然插在胸前的一朵玫瑰花刺了下巴。苔丝跟布雷克摩谷所有的村民一样,头脑里充满着各种怪念头和迷信,以为有些征兆可预示吉凶,她认为被玫瑰花所刺是一个凶兆。这也是她在这一天所注意到的第一个预兆。

大车到了沙斯顿就不再向前了,从这个山镇往山下去,进入布雷克摩谷,再到马勒特村,还要步行好几英里。苔丝的母亲事先曾告诉她,如果到了沙斯顿之后她觉得太累没有精神继续赶路,可以在她们认识的一个乡村妇女家里过夜。苔丝照母亲的话做了,第二天下午才下山回到自己的家。

她进了家门,很快就从母亲得意的神态察觉到,在她离家外出的这段时间里已经发生了某件事情。

“哦,这就对啦。这种事情我全知道!我对你说不会有错的,现在你看到了吧!”

“我不在家的时候怎么啦?看到什么?”苔丝疲倦地问。

做母亲的满意地把女儿上下打量一番,那赞赏中还显得有点儿神秘,随后她快活地说,“看起来他们觉得你很称心呢!”

“你怎么知道,妈?”

“我收到一封信。”

苔丝这时候想到,要是德伯太太寄信来,这会儿是应该能够收到的。

“他们说——德伯太太说——她喜欢养鸡,有一个小养鸡场,要你去替她照料。不过这只是她的一个巧妙做法,让你去她那儿但是又不惹起你太高的指望。她是要认你这个亲戚——那是她真正的意思。”

“可是我并没有见到她。”

“你总归见到什么人的,我想?”

“我见到她的儿子。”

“他认你这个亲戚没有?”

“呃——他称呼我妹妹。”

“我就知道嘛!杰克,他叫她妹妹呢!”琼大声对丈夫说。“嗯,他一定告诉他母亲了,他母亲很想让你去。”

“可是,我觉得让我去养鸡恐怕干不好,”苔丝说;她仍然犹豫不决。

“那我就不知道谁去才会干得好呢。你就出生在这个行当的环境里,又在这个环境里长大。在某个行当的环境里出生的人总是要比后来才去学这个行当的人知道得多。再说,你去养鸡只是做个样子,表示你在他们家也是干一点儿活的,你用不着把它当作老大的负担。”

“不管怎么说我总是觉得我不该去,”苔丝郑重思考着说。“这封信是谁写的?让我看一看好吗?”

“德伯太太写的。你看吧。”

信是用第三人称写的,简要地告诉德比太太说,她的女儿如果来干活,对于德伯太太养鸡场的管理将会有帮助,要是她愿意来的话,她会有一个舒服的房间,要是她得到他们的喜欢,就会有比较多的工钱。

“唉——就这么几句!”苔丝说。

“难道你指望她一下子就会拥抱你亲吻你?”

苔丝把目光移向窗外。

“我宁愿待在家里跟爸爸和你在一起,”她说。

“可这是为什么呢?”

“我不想对你说为什么,妈;说实在的,我自己也不大明白这是为什么。”

一个星期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苔丝带着要在夏天挣到足够的钱另外再买一匹马的想法一直企图在邻近地区找个轻便的活儿,但是没有成功。这天傍晚她从外面回来,刚跨进家门,弟弟妹妹中的一个便跳跳蹦蹦地从屋里出来,嘴里一边说,“那个先生到我们家来过了!”

她母亲赶紧解释——说话的时候仿佛全身上下都在笑——德伯太太的儿子碰巧骑马经过马勒特村,就来家里看望他们。他替他母亲来问一问,希望得到最后的答复,苔丝究竟能不能去为老太太照料养鸡场;有事实证明了,眼下在那儿管理的那个小家伙为人不可靠。“德伯先生说,如果你的为人同你的外貌一致,就一定是个好姑娘;他知道你整个儿人就好比一块纯净的金子。他非常喜欢你,真的。”

看起来苔丝当时真是很高兴听说一个陌生人对她有这么高的评价,因为她一直认为自己十分低下。

“他这样想真是太好心了,”她咕哝说,“要是我能明确地知道住到他们家里会是怎样的情形,我什么时候去都可以。”

“他长得非常帅!”

“我不这样认为,”苔丝冷淡地说。

“好吧,不管怎样,这是你的一个机会;我还看得很清楚他戴着一个漂亮的钻石戒指!”

“是的,”坐在窗边凳上的小亚伯拉罕机灵地说,“我看见的!当他抬手去摸胡子的时候戒指闪闪发亮。妈,我们的阔亲戚为什么老是把手抬起来摸胡子呀?”

“你听听那孩子说的!”德比太太大声补上一句,进一步表达了她对德伯先生的赞赏。

“也许是为了让我们看他的钻石戒指,”坐在椅子上的约翰爵士梦呓般咕哝说。

“我要再想一想,”苔丝说着走出屋去。

“嗯,她一出场就已经赢了家族里面在我们之后的这个旁支,”德比家的主妇接着对她丈夫说,“要是她不乘胜前进,她就是一个傻瓜。”

“我不喜欢我的孩子离开自己的家,”巡回小贩说。“作为一家之主,下一步该怎么办得由我来决定。”

“可是你一定要让她去啊,杰克,”他那可怜的不明事理的妻子劝诱说。“他已经被她迷住了——这你是看得出来的。他叫她妹妹呢!他十有八九会娶她的,使她成为贵妇人。那时候她就跟她的祖宗一样有身份有地位了。”

如果说约翰·德比有精力也有体力,那么他更有虚荣心,妻子的这个推测他听了很高兴。

“嗯,也许年轻的德伯先生是有那个意思,”他表示同意说。“他一定认真想过了,要和家族里面我们这个历史久远的一支结亲,好使他们那一支更加光荣。苔丝这个小鬼!她到他们家去了一趟真的弄出了这样的好事?”

这时苔丝正在园子里的茶藨子灌木丛中以及埋“王子”的地方踱步沉思。当她回到屋里的时候,她母亲乘着优势继续怂恿女儿。

“那么,你打算怎么做啊?”她问。

“我要是那天见到了德伯太太该有多好,”苔丝说。

“我看你还是把事情定下来。那样你不是很快就见到她了?”

她父亲在椅子上咳嗽。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这姑娘焦躁不安地说。“由你们决定好了。我害死了那匹老马,我觉得我一定得做些什么,为你们另外再买一匹。可是——可是——我不喜欢有德伯先生在那儿。”

苔丝的弟弟妹妹自从那匹马死了以后就用他们的阔亲戚(他们以为德伯太太那一家真的是他们的亲戚)将会娶他们的姐姐这一想法来安慰自己,这会儿一听苔丝不愿意去都哭喊起来,对她的犹豫不决又是埋怨又是取笑。

“苔丝不——不——不去啦!不去当贵——贵——贵妇人啦!不去啦,她说她不——不——不去啦!”他们咧着嘴这么号哭。“我们不买马啦,没有漂亮的马啦,也没有许多金币去市场买东西啦!苔丝没有漂亮衣服穿啦,也不——不——不漂亮啦!”

她母亲不时地插话,火上浇油。这是德比太太的一种办法:家里要是发生了什么伤脑筋的事情,她就把它没完没了地拖着,使它显得比实际上更加难办,这样也就增加了她的辩论给予对方的压力。只有苔丝的父亲保持中立态度。

最后,苔丝说,“我去。”

这姑娘同意去了,她的母亲眼前便浮现出两家联姻的情景。

“这就对了!对于你这样一个漂亮姑娘,这是个好机会呀!”

苔丝没有好气地笑了笑。

“我盼望这是个挣钱的机会。它根本不是别的什么机会。你最好不要在教区里说那种蠢话。”

德比太太没有作出承诺。在听了来访者所说的那些话之后她简直得意极了,所以不敢肯定自己绝对不会大肆宣扬。

于是,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这年轻的姑娘写了一封信去,表示自己将做好准备,不管哪一天,只要他们需要,她就马上动身。接着她就收到回信,得知德伯太太对于她的决定感到很高兴。信中还说,他们将在后天派一辆车身下装有弹簧的大车到谷地边的最高处来接她和她的行李,届时她该准备妥当。德伯太太的笔迹似乎相当有男人味。

“一辆大车?”琼·德比怀疑地咕哝说。“来接她自己的亲戚应该派一辆载客马车呀!”

苔丝总算这样把事情定了下来,便不再像先前那样焦躁不安,或是心不在焉。她现在一心想着,这一回总可以干一些不怎么劳累的活儿,挣了钱来给父亲另外再买一匹马,所以也就情绪稳定地忙她自己的事。她本来希望在学校里当教师,可是命运似乎另有安排。她的思想方法比她母亲的来得成熟,母亲希望她嫁给有钱的亲戚,她却压根儿没把这当作正事。头脑简单的德比太太几乎从女儿出生那一年起就一直在给她寻找好丈夫了。

7

在约定该动身的那天早上,天还没亮苔丝就醒了。这是黎明即将来临的时刻,小树林里还是静悄悄的,只有一只预言天亮的鸟儿嗓音清脆地唱起歌来,仿佛坚定地相信至少它知道正确的时间,其余的鸟儿都保持缄默,仿佛同样坚定地相信它搞错了时间。起床后苔丝一直在楼上收拾行李,吃早饭的时候才下楼来。她穿着平时的衣服,星期天或其他特殊场合穿的最好的衣服仔细地叠放在她的箱子里。

母亲见了便劝她。“你出门看亲戚为什么不穿得漂亮一些呢?”

“可我是去干活呀!”苔丝说。

“嗯,是的,”德比太太说,随后以讲体己话的口气说,“起初也许会让你干点儿活装装样子……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尽可能地打扮得漂亮些比较好,”最后她又添上一句。

“好吧,我想也许你最明白该怎么做,”苔丝顺着母亲的意思平静地说。

这姑娘任凭母亲摆布,好让她心里高兴。她平静地对母亲说,“妈,你要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德比太太见女儿这么听话感到非常高兴。她先拿来一大盆水把苔丝的头发洗了一遍,洗得十分彻底,擦干并梳理以后头发看上去好像比往常洗头之后多了一倍。她用一条比平时那条阔一些的粉红色缎带把苔丝的头发扎起来。然后,她让苔丝穿上参加联欢游行那天穿的白色连衣裙。蓬松的发型加上又轻又薄因而鼓起的连衣裙使苔丝正在发育的身躯显得十分丰满,让人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以为她是个成年妇女,其实她比一个孩子大不了多少。

“哟,我的袜子后跟上有一个洞!”苔丝说。

“袜子上有洞没关系——它们又不会说话!我年轻那时候,只要头上有一顶漂亮帽子,才不管脚后跟上什么样子呢!”

女儿经过打扮之后的模样使德比太太心中自豪,她后退几步,如同一个画家从他的画架往后退几步,从整体上审视自己的作品。

“你得自己看一看!”她大声说。“比那一天要好得多啦。”

因为镜子太小,一次只能照出苔丝身体的很小一部分,所以德比太太就在窗子外面挂了一件黑外套,使那些窗玻璃成了一面大镜子;这是乡村里的人在梳妆时的惯常做法。随后她下楼来到在楼下房间坐着的丈夫跟前。

“我告诉你吧,德比,”她兴奋地说,“他决不会不爱她的。可是你千万不要对苔丝说得太多,什么他喜欢她啦,这是她的机会啦。苔丝的脾气很古怪,你说得太多会引起她对他反感,甚至立刻就会不愿意上他家去。要是事情顺利,我当然要报答斯塔格富特街那位牧师,他告诉了我们这么许多事情——真是个大好人哪!”

不过,苔丝离家的时刻越来越近了,替女儿梳妆打扮的那一阵兴奋过去之后,琼·德比的心里却有点儿犯疑了。于是这位做母亲的说,她要送女儿一程,把她送到谷地通往外面世界的第一个陡坡开始之处。而斯托克-德伯家派来接苔丝的大车将等在谷地边的最高处。她的行李箱已经由一个少年用手推车送到那里,准备装上大车。

苔丝的弟弟妹妹们看见母亲戴上了帽子,都嚷嚷着要跟她们一起去。

“现在姐姐要去嫁给我们那个阔亲戚了,要穿漂亮衣服了,我一定要去送她!”

“喏,”苔丝红着脸倏地转过身子对母亲说,“我不要再听见这样的话!妈,你怎么可以把这种想法往他们的脑袋瓜里塞呢!”

“姐姐是去干活,我的小宝贝,去为我们的阔亲戚干活,帮爸爸妈妈挣钱,等到钱够了就再买一匹马,”德比太太劝阻孩子们说。

“再见,爸爸,”苔丝哽咽着说。

“再见,我的孩子,”约翰爵士暂时中断瞌睡,抬起垂在胸前的脑袋应道;苔丝离家是件大事,所以约翰·德比今天早上喝了酒,不过稍微过量了一点儿,因此瞌睡。“我说,希望我们那位年轻的朋友喜欢你这么一个跟他是亲戚的漂亮姑娘。你告诉他,苔丝,就说我们家已经败落了,败得很厉害了,我要把头衔卖给他——没错,卖给他——而且价格公道。”

“至少要一千镑!”德比太太大声说。

“你对他说,我要一千镑。噢,我想起来了,少一些吧。这个头衔给了他比用在我这个日子这么不稳当的可怜人身上显得有光彩。你告诉他,一百镑就行了。我在小事情上是不会计较的——就对他说,出五十镑他就可以得到这个头衔了——二十镑也够了!行了,二十镑——再少可不成。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一个家族头衔呢,少一个便士我也不卖!”

此时苔丝泪水盈眶,喉咙堵塞,无法吐露心中的感受。她很快地转身走出屋去。

于是几个女儿和她们的母亲一同上路。两个大一点儿的妹妹一人一边走在苔丝身旁,各人拉着她的一只手,还不时若有所思地对她望望——那目光表明,她们觉得姐姐要去做了不起的事情了;母亲带着最小的妹妹紧随于后;母女几个构成这样一幅画面:天真无邪从左右两边,头脑简单的虚荣从后面,把诚实的美丽围在中间。她们沿着大路一直走到那开始上坡的地方,从特兰特里奇来的大车将在山坡顶上把苔丝接去;之所以只让大车等在谷地边的最高处而不到下面来,是为了免得拉车的马儿还要走这最后一段坡地。远处,在第一重山的后面,沙斯顿那些峭壁般矗立的房屋凸现在以天空为背景所勾勒的山脊轮廓线上。沿着上行坡的边缘渐渐升高的那条道上,除了先前受命将行李送达此地的那个少年之外,看不见任何别人;装着苔丝全部财产的手推车停在道旁,那少年坐在车把上。

“在这里等一会儿吧,大车一定很快就会来的,”德比太太说。“没错,我已经看见它在那边!”

大车来了——它忽然从最近的一处高地后面出现,停在那少年和手推车的旁边。苔丝的母亲和妹妹决定就送到这儿为止了,于是她匆匆与她们道别,转身向山上走去。

她们看着她白色的身影走近那车身下装有弹簧的大车——车上已经放着她的行李箱。然而,苔丝尚未到达大车旁边,另一辆车从山坡顶上的一个树丛里倏地驶出,绕过那儿路上的一个弯道,经过行李车,停在苔丝身旁。苔丝抬起头来,看样子大吃了一惊。

德比太太这才看清楚,那第二辆车不是如第一辆那种粗笨的大车,而是一辆崭新的双轮轻便马车,要不就是一辆狗车[43],装饰华丽,锃亮显眼。驾车的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嘴里衔着雪茄,头戴漂亮的帽子,身穿硬领和浅褐色衣裤,配有白色的领饰,手上戴着棕色的驾车用的手套——总而言之,他就是一两个星期前骑马拜访琼·德比,打听有关苔丝消息的那位漂亮的青年。

德比太太像个孩子似地拍起手来。接着她低头朝下看看,然后又抬起头来注视前方。眼前的景象意味着什么她还能看走了眼吗?

“那个人就是我们的阔亲戚,要娶姐姐做阔太太吗?”最小的孩子问道。

这时候她们看见穿着细布衣裙的苔丝一动不动地站在那漂亮的马车旁,尚未拿定主意,马车的主人正在对她说话。她看上去显得犹豫不决,实际上不止是这样:她有疑虑,觉得害怕。要是可以的话,她宁愿坐那辆粗笨的大车。那青年从轻便马车上下来,看样子是在催促苔丝坐上去。苔丝把脸转向山下的母亲和妹妹,凝视着她们。蓦地有某个念头使她迅速做出了决定,很可能此刻她想到“王子”是死在她手里的;她毅然登上轻便马车。那年轻人也上了车,坐在苔丝旁边,立刻挥鞭策马。他们迅速超越载着行李箱缓缓行驶的大车,消失在山肩的那一边。

苔丝刚从眼前消失,有趣的戏剧性的一幕刚一结束,几个孩子便泪水盈眶。最小的那个说,“我不要可怜的苔丝这样离开我们去做阔太太!”随后把嘴一咧,嚎啕大哭起来。这个新观点颇具传染性,她的一个姐姐跟着哭了,另一个也哭了,三个孩子伤心地放声大哭。

琼·德比转身回家的时候也是泪汪汪的。不过,及至回到村里,她觉得木已成舟,也只好听天由命了。但是当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她又连声叹息,她丈夫问她这是为什么。

“唉,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她说。“我在想,要是苔丝不去的话也许好一些。”

“那你事前怎么没有想到呢?”

“唉,那是孩子的一个机会嘛——不过,假如把这件事重新做一遍的话,我要先弄清楚那年轻的先生是不是真是个好心人,是不是会如同对待他的亲人那样尊重苔丝,然后再让孩子去。”

“是啊,也许你本来就应该那么做的,”约翰爵士粗声粗气地说。

琼·德比不管什么时候总能设法找到理由安慰自己:“喏,苔丝是德伯家的嫡传子孙,要是能把她那张王牌用得好,那么她跟那个年轻人打交道就不会不成功。那年轻的先生如果不马上就娶她为妻,以后一定会的。因为,他喜欢苔丝,而且是心急火燎的,这谁都看得出来。”

“她的王牌是什么?德伯家的血统,你是说?”

“不,傻瓜;是她那张漂亮的脸蛋——就像我年轻的时候一样。”

8

亚历克·德伯上了车在苔丝身边坐下,便催马顺着第一座山的山脊快快地向前跑,一路上唠唠叨叨地对苔丝说恭维话;那辆装行李的大车被远远地甩在后面。此刻他们的车还在往高处去,四周的景色显得无比开阔;后面是一片绿色的谷地,苔丝就是在那儿出生的;前面是一片灰色地域,苔丝对于它简直一无所知,仅在上一回短暂访问特兰特里奇的时候得到一些印象。马车载着他们到了一个坡地的边缘,前面是一段长而直的下坡路,大约有一英里。

苔丝虽然生来胆大,但是自从她父亲那匹“王子”在路上被撞死之后,每逢坐车就变得特别胆怯;马车些微的异样晃动就使她感到害怕。因为亚历克·德伯赶车时有点儿莽撞,所以苔丝这会儿担心起来。

“先生,下坡的时候你会赶得慢一些吧,我想?”她装出随便问问的样子说。

德伯转过脸来望着苔丝;他那大而白的门牙叼着雪茄,两片嘴唇缓缓地现出微笑。

“怎么啦,苔丝,”他吸了一两口雪茄后说,“这可不像你这么一个有精神有胆量的姑娘问出来的。告诉你吧,我下坡的时候总是让马儿跑得飞快;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刺激的!”

“也许这会儿你不需要刺激吧?”

“啊,”德伯摇摇头说,“有两位的需要得考虑,不单单是我一个人的。不能把蒂贝忘了,她的脾气很怪的。”

“你说谁?”

“怎么,这匹马呀。我觉得刚才它非常生气地回过头来看着我。你没有注意吗?”

“不要吓唬我,先生,”苔丝局促地说。

“喏,我没有吓唬你。如果说有什么人能驾驭这匹马的话,那就是我:我不想说天底下有人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假如有谁果真本领这么大,那么,那个人就是我。”

“为什么你会养了这么一匹马呢?”

“啊,你问得好!这是我命中注定的吧,我想。蒂贝曾经踢死过一个人;我刚把它买下才一会儿它又差点儿把我踢死,后来——相信我说的是真话——我差点儿打死了它。不过现在它的脾气仍然很急躁,十分急躁;有时候,人们在它后面时生命安全简直没有保障。”

他们即将下坡;不知是马儿自己的意愿还是亚历克·德伯的意思(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这畜生几乎一点儿不需要提醒就撒腿狂奔起来,显而易见它心里完全明白主人期望它这么做。

马车急速地直往下冲,两个轮子陀螺似地嗡嗡作响,车身左右摇晃,车子的轴线与行进的路线不在一直线上,两者之间形成一个小的夹角;在他们的前面,可以看见马的身体在上下起伏。有的时候,马车似乎在只有一只轮子着地的状态下行进好长一段路;有的时候,路上的石块被马踢起,打着旋飞越树篱,马蹄与坚硬的石块相撞迸发出的火星比日光还亮。马车越是向前,这条笔直的道上的景色也越开阔,道两旁的土埂好似一条木棍被折成两段,一左一右在他们两边飞驰而过。

透过苔丝的细布衣裙风一直吹到她的皮肉;刚洗过的秀发在她身后随风飘动。虽然她决心不让内心的恐惧显露出来,但是两只手却紧紧抓着德伯牵执缰绳的那条胳膊。

“别碰我的胳膊!要是你抓着我这条胳膊我们两人都会被甩出去的!抱紧我的腰!”

苔丝抱住德伯的腰,他们就这样到了这段下坡路的尽头。

“总算没出事,感谢上帝,尽管你干得这么蠢!”苔丝涨红着脸说。

“苔丝——嘿!你光火了!”德伯说。

“事情本来就是这样嘛。”

“好了,你没有必要刚刚觉得脱离了危险就这样忘恩负义地把手松开。”

苔丝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在并非出于本意地抱着德伯的腰时,她没有想到他是男人或是女人,是木棍或是石头。此刻她重又变得拘谨起来,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他们就这样来到又一个斜坡的最高点。

“喏,现在再来一次!”德伯说。

“不,不!”苔丝说。“当心一点儿吧,请你千万别胡来。”

“可是当人们发现自己到了郡里的最高点之一的时候,他们是不能不返回山下的,”德伯回答。

他放松手中的缰绳,于是他们第二次往下直冲。两人坐在车上左右摇晃,亚历克·德伯把脸转向苔丝,既像玩笑又像嘲讽地说:“喏,来呀,像刚才一样再把我的腰抱紧,我的美人儿。”

“决不!”苔丝拿定主意应道,同时尽最大努力坐稳身子,避免碰到德伯。

“苔丝,要是让我吻一吻你那两片红红的嘴唇,或者只吻一吻你温和的脸蛋儿,我就让马停住——说话算话,我决不骗你!”

苔丝听了惊慌万状,在座位上往后退缩,避得更远,德伯看见她这副样子便重新催马疾驰,把她摇晃得更加厉害。

“不能有别的办法吗?”过了一段时间她觉得再这样下去实在不行了,只好这么说;那两只大眼睛似野兽的双眼瞪着德伯。显而易见,她母亲把她打扮得这么漂亮产生了可悲的效果。

“没有别的办法,亲爱的苔丝,”德伯回答。

“哦,我真不知道——好吧,吻就吻吧!”苔丝说这话的时候喘得可怜。

德伯收缰勒马,车子渐渐慢了下来,就在他即将遂愿的那一刻苔丝突然往旁边一躲;这动作差不多完全不由自主。德伯这时候双手正拉着缰绳,被苔丝弄得猝不及防。

“嘿,真是该死——这会把我们两人的脖子都摔断的!”苔丝这位情绪忽冷忽热的伙伴骂骂咧咧地说。“你这个小妖精,居然会这样耍花招,嗯?”

“好吧,”苔丝说,“既然你一定要这么做,那我不动就是了!可是我——本来以为你是我的亲戚就会好好地对待我,会保护我!”

“什么亲戚不亲戚!来吧!”

“可是我不要别人吻我,先生!”苔丝以哀求的口气说;一大颗泪水顺着面颊往下淌,同时,因为她竭力不让自己哭出来所以嘴角微微颤抖。“要是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会来了!”

她的哀求没能使德伯心软,于是她僵坐着,被迫让德伯吻了一下。这事刚一结束,苔丝立刻羞得满脸通红,赶紧取出手帕去擦脸上被吻过的地方。亚历克·德伯见了,心中的激情顿时受到打击,未免觉得恼火,因为苔丝的举动完全是真情流露。

“你这个乡下姑娘还真敏感呢!”这年轻人说。

苔丝继续沉默。说真的,她并不十分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并没有想到自己刚才下意识地用手帕擦脸是冷落了亚历克·德伯。实际上,她已经使这个吻不复存在。——如果说真能完全做到这一点的话。她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德伯恼怒了,在梅尔伯里砀和温格林附近马儿开始小跑步拉着他们继续向前的一路上,她始终呆呆地望着前方,直到看见又得走一段下坡路的时候才大吃一惊。

“你这么做我要让你后悔!”亚历克·德伯重新挥舞起马鞭的时候接着又说,从口气听得出他怒气未消。“除非,我说,你情愿让我再吻一下,不用手帕擦脸。”

苔丝叹一口气。“好吧,先生!”她说。“哦——让我把帽子捡回来。”

就在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帽子被风吹到了路上,因为这会儿他们的车速在这高地上决不算慢。德伯把车停住并说愿意下去为她捡帽子,但是苔丝已经从另一边下了车。

她走回去捡起帽子。

“你不戴帽子更加漂亮,真的,如果说你还没有漂亮到顶的话,”德伯说;他的视线越过马车后部打量着苔丝。“好了,上车吧!你怎么啦?”

苔丝戴上帽子,把带子系好,却并不走上前来。

“不,先生,”她说时红唇白齿十分显眼,目光里闪耀着勇敢和得意。“不上车了,我告诉你!”

“什么——你不上车坐在我边上?”

“是的,我要步行。”

“到特兰特里奇还有五六英里呢。”

“就是还有几十英里我也不在乎。再说,那辆大车还在后面。”

“你这个狡猾的坏女人!现在你说——你是不是故意让帽子吹到地上去的?我敢肯定你是故意的!”

苔丝乖觉的沉默证实了德伯的猜疑。

于是他用所能想到的一切骂人话诅咒苔丝。随后他突然掉过马头,欲冲向苔丝把她夹在车和树篱之间。然而要是他真的这么做就一定会使苔丝受伤。

“你用这样恶毒的话来骂我真不要脸!”苔丝的脑袋伸出在树篱上方激动地大声说;这时候她已急匆匆地钻进树篱。“我一点儿不喜欢你!我讨厌你!我恨你!我要回到母亲身边去!我要回去!”

苔丝发怒,德伯的火气倒消了,他开怀大笑。

“嘿,我倒是更加喜欢你了,”他说。“好了,我们讲和吧。你不情愿我就决不再吻你了。这一回我以性命担保!”

这几句好听的话没能引诱苔丝重新上车;不过她也不反对德伯赶着马车在旁边跟她一道走。他们就这样慢慢地朝特兰特里奇而去。苔丝被迫步行完全是德伯的不规矩行为所造成,对于这一点,这位年轻的先生在一路上不时表现出一种极大的苦恼。也许苔丝这会儿确实可以安全无虞地信任他,但是此刻他已经失去了她的信任;苔丝继续步行,显得若有所思,仿佛在忖量回家去是不是更明智些。然而她已经下了决心,现在反悔让人觉得简直就是孩子气了,除非有更加重要的理由。怎么可以由于这种感情上的原因把行李弄回去从而破坏整个重振家业的计划?要是这样她将如何面对父母呢?

几分钟以后,“坡居”的烟囱进入了他们的视野,在右边一个幽深僻静的所在他们还能望见养鸡场和农舍,那儿就是苔丝的目的地。

9

苔丝被指派去看管、喂养、陪伴和医护的那些鸡的主要活动场所是一所茅草屋顶的乡下房子,这所房子外面的场地原先是花园,但现在成了被践踏得乱七八糟、上面满是沙石的空地。房子的墙壁上爬满着常春藤,烟囱被这种寄生植物的大枝缠绕,变得很粗,看上去就像是一座被废弃的塔。底层的房间完全被鸡所占领,它们在那儿走来走去,俨然一副主人派头,仿佛这房子是它们自己所建造,而不是由现在被掩埋在尘土之下、东西方向卧于教堂墓地的那些有领地法院案卷副本为证的副本土地保有者所造。当年,这份地产的所有权根据法律刚一落到斯托克-德伯太太的手中,她就毫不在乎地把这所房子改为鸡舍;她的这一做法,在房子旧主人的后代看来,简直就是对他们家族的侮辱,因为这房子曾花去他们祖先许多钱,在德伯家来到此地并发达起来之前他们家好几代人居住在这里,他们对这房子感情很深。“在爷爷那时候,这房子让那些贤人来住都是够好的,”他们说。

曾经有过几十个吃奶婴儿在里面啼哭的这些屋子如今回响着新生小鸡啄食的笃笃声。屋子里的一些地方原先放着椅子,让收工回来的种田人坐着歇息,如今椅子被鸡笼所取代,关着烦躁不安的母鸡。近壁炉的地方以及曾经燃烧着熊熊炉火的壁炉炉床上如今放满了倒置的蜂窝,让母鸡在里面下蛋。屋前那一块块地原先由一代一代屋主用铲子和锄头收拾得齐齐整整,现在被公鸡用爪子扒得乱七八糟。

这所茅草屋顶房子外面的花园四周有一道围墙,围墙上只有一扇门让人通行。

苔丝本来就出生于一个禽贩家庭,第二天早上她便按照她那内行的设想重新布置和改进这个养鸡场。干了大约一个钟头的时候,围墙上的门被打开,一个系白围裙戴白帽子的女仆走了进来。她来自那庄园宅第。

“德伯太太跟平时一样又要她的鸡啦,”女仆说;她觉察到苔丝没有完全听懂,又解释说,“太太已经老了,还是个瞎子。”

“瞎子!”苔丝跟着重复了一声。

这一情况使她感到疑虑,但是她还没有来得及想清楚自己究竟疑虑什么,就已经在女仆的指点下抱起了两只最漂亮的汉堡鸡[44],跟在怀里也抱着两只鸡的同伴后面往离开不远的庄园宅第而去。这座宅第虽然装饰华丽、气势宏伟,但是在它的这个区域到处都有一些迹象——能看见前方有鸡毛在空中飞舞,草地上放着一只只鸡笼——表明屋子的某个主人甚至可以让自己喜爱这些不会说话的动物。

在底层的一间起居室里,一位白发妇人背对亮光安坐在一把扶手椅内,她的年龄不超过六十,甚至更年轻一些,头上戴着一顶大的便帽;她就是这座庄园宅第的所有者和主妇。她的脸表情多变——在视力渐渐衰退的过程中竭力试图把它挽救和恢复过来但最终被迫放弃努力的人们往往具有这么一张表情多变的脸,不像那些很早就双目失明或者生来就是瞎子的人面部表情总是显而易见的呆板。苔丝一条手臂托着一只鸡走到这位太太跟前。

“啊,你就是来照顾我那些鸡的年轻姑娘吧?”德伯太太说;她辨出一个陌生的脚步声。“我希望你会好好地对待它们。我的管家对我说,你来养鸡非常合适。呃,它们在哪儿?啊,这是斯特拉特!不过它今天不是那么活泼,对不对?由一个陌生人照顾它有点儿受惊了,我想。菲娜也一样——没错,它们有点儿受惊——你们是不是受惊了,亲爱的?不过它们很快就会跟你熟起来的。”

德伯太太说话的时候,苔丝和那女仆遵照她的手势把那些鸡一只一只依次放在她的膝上,让她把它们从头到尾地抚摩,检查它们的嘴、冠、翅膀、爪子以及公鸡颈上的长毛。她只要摸一摸就立刻能分辨出是哪一只鸡,就能发现某一根鸡毛被折断了或者将要掉了。她还摸鸡的嗉囊,然后就知道它们吃的是什么,是吃得太少或者太多;她心里的各种想法都通过面部表情像演哑剧似的生动地表达出来。

两个姑娘送来的那四只鸡经德伯太太抚摩和检查过后被送回鸡舍,另四只又被送来,如此反复,直到老太太所有那些心爱的公鸡和母鸡都被轮到——汉堡鸡、矮脚鸡、交趾鸡、印度大种鸡、五趾鸡,以及其他一些当时人们普遍喜欢的种类——每一只放到她膝上的鸡她几乎都能正确判断,很少发生差错。

这情形使苔丝觉得很像是在举行坚信礼仪式;德伯太太是主教,这些鸡是受礼的孩子,她本人和女仆是把孩子们带上前去的教区牧师和副牧师。仪式结束的时候,德伯太太现出满脸的皱纹突然问苔丝,“你会吹口哨吗?”

“吹口哨,夫人?”

“是啊,用口哨声吹出各种曲调。”

苔丝跟大多数乡下姑娘一样,会吹口哨,尽管她通常不在有身份的人面前这么做。不过这会儿她大方地承认了这个事实。

“那么你每天都要吹。我曾经雇佣过一个男孩,他吹得很好,但是他走了。我要你对我的红腹灰雀吹,因为我看不见它们,所以我喜欢听它们唱歌;我们就是用吹口哨的办法教它们各种曲调。告诉她那些鸟笼子在哪里,伊丽莎白。你明天就得开始吹,否则它们唱歌的本领就会退步。这一阵子已经有好几天没人教它们了。”

“德伯先生今天早上对它们吹过口哨,夫人,”伊丽莎白说。

“他!呸!”

老太太脸上现出表示厌恶的皱纹,没有再说什么。

就这样苔丝想象中的亲戚给予她的接待结束了,那些鸡也被送回了鸡舍。德伯太太的态度没有使这姑娘感到非常惊讶,因为看见了德伯家如此宏大、气派的宅第以后,她就不再有别的企盼。然而她压根儿不会想到,这位老太太根本没有听说过所谓苔丝是她们家的亲戚这个说法。她猜测这位双目失明的老太太跟儿子之间没有多大感情。然而在这一点上她也错了。德伯太太并非天下第一位无可奈何地既爱儿子又恨儿子、对儿子既喜欢又气恼的母亲。

虽然昨天有过不愉快的开头,但是既然被安排妥了,在今天早上阳光明媚的时候苔丝便想要体验一下在这个新的位置上的自由和新奇;她还很想测试一下自己有没有能力干好这么一件意外地被要求去做的事情,以确定有多大机会保住自己的位置。当四面是围墙的花园里没有别人的时候,她立刻在一只鸡笼上坐下,一本正经地噘起嘴唇练习她荒疏已久的本领。她发现自己吹口哨的技能已大大退步,只会把气空洞无力地送出嘴来,根本吹不出清晰的曲调。

她继续一次又一次地吹,但总是失败,心里觉得奇怪,这本来是一种天生就会的技能,此刻自己怎么就一点儿都不行了呢。吹了一段时间以后,她注意到像爬满房子外墙一样爬满花园围墙的常春藤枝条间有个东西动了一下。定睛一看,她看见一个人正从墙头跳到地上。那是亚历克·德伯;苔丝自从昨天由他送到花匠小屋在那儿安顿下来,直到现在才又一次见到他。

“哟,相信我!”他大声说,“从来没有谁像你这么漂亮的,连画上也没见过,苔丝堂妹(这一声‘堂妹’听上去有那么一点儿嘲笑的意味)。我已经从围墙那边看了好一会儿,你坐在这里像是墓碑上刻着的‘不耐烦’的化身[45],噘起那两片漂亮的朱唇,做出吹口哨的样子使劲地吹呀吹,还不时自言自语地骂人,可就是怎么也吹不出个调调来。怎么,你觉得很恼火了吧。”

“我恐怕是有点儿恼火了,可是没有骂人。”

“啊!我知道你为什么要练习吹口哨了——是因为那些坏东西!那几只鸟!我母亲要你继续给它们上音乐课。她多么自私!好像单是照料这些该死的公鸡和母鸡还不够一个姑娘忙似的。假如我是你的话,就干脆拒绝。”

“但是她特别吩咐要我做这件事,而且明天早上就要作好准备。”

“是吗?要是这样的话,我来教教你吧。”

“哦,不,不用你教!”苔丝一边说一边朝门口退去。

“废话;我又不想碰你。喏,我站在铁丝网的这一边,你就站在那一边,这样你可以觉得很安全。好,现在注意。你噘起嘴唇的时候劲儿使得太大了。喏,应该是——这样。”

亚历克·德伯一边说一边示范,吹了一句“莫以负心唇”[46]。不过苔丝并不知道这一句引自哪一首曲子。

“现在你试试,”德伯说。

苔丝努力做出沉默、拘谨的样子,一张脸绷得紧紧的,如木雕泥塑一般。但德伯坚持他的要求,于是,为了能使他早点儿走开,苔丝按照他所教的能吹出清晰曲调的方法噘起嘴唇,然而却苦恼地笑了起来,接着又因为自己这样笑了而感到烦恼,脸一下子红了。

德伯鼓励说:“再试一次!”

这一次苔丝相当认真,认真得令人感到痛苦。她再试一次,终于出乎意料之外地吹出了一个真正的圆润的声音。她一时陶醉于胜利的喜悦之中,眼睛睁大了,并且当着德伯的面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

“这样就对了!现在我帮你开了头,你继续练习就会吹得非常好的。喏——我说过我不会挨近你的,而且,尽管我面对着凡人从未遇到过的诱惑,我仍然遵守诺言……苔丝,你有没有觉得我母亲是一个古怪的老太婆?”

“我还不怎么了解她呢,先生。”

“你会发现她是的;要你学会吹口哨去教她的红腹灰雀,她这人怎么不古怪?现在她看我很不顺眼,但是如果你把她的鸡照料好,她会喜欢你的。再见吧。要是你在这儿遇到困难需要帮助,不要去找管家,来找我好了。”

苔丝·德比就是在这几个人构成的一个圈子、这么一个王国里面填补了一个位置,承担了一份差事。她头一天的经历相当典型,可以代表随后的许多天。亚历克·德伯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说话总是很逗乐,没有旁人时还开玩笑地叫她堂妹,心思细密地用这种方法使两人慢慢地熟悉起来,使她远不像起初那样害羞,然而也没有使她怀有任何别的情感以致产生一种新的较为温情脉脉的羞涩。不过,她对于亚历克·德伯比较顺从,要是对一般的伙伴就不会如此,这是因为她现在将不得不依靠德伯太太过活,而这位老太太双目失明,不如儿子那样有管事能力,苔丝实际上将不得不依靠亚历克·德伯。

没过多久苔丝便发现,恢复了吹口哨的本领之后,在德伯太太屋子里对着那些红腹灰雀吹曲子根本不是什么繁重的任务,因为她从善于唱歌的母亲那儿学会许多曲调,完全适用于教那些鸣禽。每天早晨在鸟笼子旁边这样吹口哨使她得到很大的乐趣,这种满足感远不是先前在花园里练习的时候所能得到的。没有亚历克·德伯在场,苔丝毫无拘束;她仰起头把嘴唇凑近鸟笼,对着她那些专心的听众安闲、优雅地吹起来。

德伯太太睡的是一张有四根帷柱的大床,四面挂着厚重的锦缎床帷,她的红腹灰雀也就养在这间卧室里。这些鸟儿每天都在固定的时间在这屋子里自由地飞来飞去,使家具和帷帘沾上一点点白色的小点子。有一次,苔丝正在挂着鸟笼的窗前跟平时一样教鸟儿唱歌,忽然觉得那张大床后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当时老太太并不在屋里,这姑娘转过身子,好像看见床帷下边的缘饰底下露着一双靴子的足尖。这么一来,她吹的曲调大大地走样,使得床帷后面的偷听者——要是真有人躲在那里偷听的话——觉察到她起了疑心。此后,苔丝每天早上都要到床帷后面查看一下,但从未发现有人躲在那里。亚历克·德伯显然克服了自己的怪念头,放弃了用这种埋伏的方法吓唬苔丝的打算。

10

每一个村庄都有它自己的特点、它自己的习俗,往往还有它自己的道德标准。特兰特里奇以及这个村子附近的一些年轻妇女的轻浮是很明显的,也许主宰着与村子毗邻的“坡居”的那位高才也正是这个德行。这块地方还有一个更加根深蒂固的坏风气,那就是喝酒非常厉害。在田间,人们的一个经常性话题是省钱毫无用处;倚着他们的犁或锄,那些穿粗布衣的算术家会用精确的计算来证明,一个人依靠教区的救济来养老,比依靠他勤俭一生从工资里节省下来的积蓄来养老,日子会过得比较宽裕。

这些哲学家的一大乐趣是,每个星期六晚上活儿干完之后到两三英里以外那个衰败了的集镇蔡斯勃勒去,从酒类专卖者(这些人以前曾是独立经营酒店的店主)那儿把一些怪里怪气的混合饮料买来当啤酒喝,半夜一两点钟才回来,星期天则睡它一整天,把这种饮料对消化的不良作用统统睡掉。

起先有很长一段时间苔丝一直没有参加这种每周一次的佚游。但是在一些年纪不比她大多少的家庭主妇们怂恿之下——地里干活的人在四十岁时并不比二十一岁的时候挣钱多一些,因此这儿的人结婚很早——苔丝终于同意参加。第一次去蔡斯勃勒她就得到了出乎意料之外的乐趣,因为经过了整整一星期管理鸡场的单调生活之后来到众人欢闹的场合她的情绪受到很大感染。以后她便一次又一次地去。她温文尔雅,引人关注,而且正处于即将成为成熟女性的年龄,在蔡斯勃勒街上出现便引来那些闲荡者诡秘的目光;由于这个原因,她虽然有的时候在去集镇的路上是独自一人,但在晚上回家时总要找人做伴以得到保护。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一两个月,到了九月里的一个星期六,碰巧既是赶集又是赶会的日子,从特兰特里奇来寻找这双重乐趣的佚游者又来喝酒。苔丝因为必须把活儿干完,所以动身很迟,比她的同伴晚到了许多时间。这是九月里一个晴朗的黄昏,夕阳即将西沉,黄色的余晖正与丝状的蓝色暮霭搏斗,空气不需要借助于更实在的物体——只除了那些不计其数的小虫飞舞于其中——其本身就构成了一番景象。在这苍茫暮色里,苔丝慢悠悠地向前走去。

到了蔡斯勃勒苔丝才发现这一天既是赶集又是赶会的日子,这时候天快要黑了。她要买的东西很少,一会儿就已全部买齐,随后她跟以往几次一样,开始寻找几个特兰特里奇庄上的人。

一开始她没有找到;有人告诉她,大多数特兰特里奇来的人去跳舞了——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去参加一个私人小舞会——地点是在一个兼捆干草的泥炭贩子家里,这人经常和特兰特里奇村子的人做买卖,住在镇上一个偏僻的角落。苔丝在寻找这人住处的途中发现德伯先生站在一个街角上。

“怎么——我的美人儿?这么晚了你还在这里?”德伯说。

苔丝告诉他自己不过是在等人结伴回家。

“回头我会找你的,”当苔丝顺着后面一条小道离去的时候德伯在她身后说。

接近泥炭贩子的家了,苔丝听见从后面某个建筑传来奏着苏格兰里尔舞曲的提琴声,但是却没有人们跳舞的声音;这是一种罕见的情形,因为在这个地区音乐声通常总是被顿脚声所淹没。前门敞开着,因此在暮色里苔丝的视线还勉强可以经过房屋一直看到后面的花园。她敲了门,但是没有人出来答应,于是她便穿过房间循小道向传出提琴声吸引了她的外屋走去。

这是一间没有窗户、用于贮藏东西的屋子。通过敞开的门,有一股带亮光的黄色雾气从屋里飘浮到外面的幽暗处。苔丝起先以为那是烟气,但是走近了一些她才发现是被屋子里的烛光所照亮的一片灰尘。烛光还把门框投影于花园的一片夜色上。

苔丝走近门口对屋里张望,看见一些模糊的人影按照舞步在来回跳动;之所以听不见顿脚的声音,是因为这些人脚上都穿着“浮渣套鞋”——也就是说,他们的鞋上沾满着贮藏于屋里的泥炭及其他物品的粉状残渣;那一片雾气腾腾也正是他们起劲地跳动时扬起了地上的粉末而造成的。泥炭和干草的碎屑带着霉味在屋里翻腾,混合着跳舞者的汗味和热气,形成一种兼有植物和人类特点的粉雾,加了弱音器的琴声要透过它传向屋外显得疲软无力,与跳舞者的生气勃勃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些人一边跳舞一边咳嗽,一边咳嗽一边大笑。他们是两人一对,充满激情;这一点只能大体上看得出来——烛光昏暗,使他们的形象如萨梯[47]拥抱着宁芙[48],如许多潘神[49]拉着许多西琳克丝[50]旋转不停,又好像洛提丝[51]企图躲开普里阿普斯[52]却总归失败。

间或会有一对舞伴到门口来呼吸新鲜空气,这时候,没有雾气在他们身旁缭绕,这些半神半人便现出了他们普通人的模样,原来是苔丝的邻居。不过短短两三个小时特兰特里奇居然发生了如此疯狂的变形!

这些人当中有几位赛利纳斯[53]坐在靠墙的板凳和一捆捆干草上,其中有一位认出了她。

“女孩子们觉得在‘鸢尾花酒店’跳舞不雅观,”他解释说。“她们不喜欢让人人都看见谁是她们的意中人。再说,有时她们刚跳得腿脚灵活起来,酒店却要关门了。所以我们到这儿来跳舞,要喝的酒差人去买来。”

“可是你们有谁准备什么时候回去呀?”

“喏——差不多马上就走。这一曲差不多就是最后一曲了。”

苔丝等着。里尔舞曲将要结束,有些人打算回家,但是另一些人不想回去,于是又一曲舞跳起来了。这一曲跳完一定会散场,苔丝想。可是这一曲刚一结束,新的一曲紧接着又开始,弄得她心神不定起来;然而,既然已经等了这么长时间,那就有必要继续等下去。因为今天是赶会的日子,各条道上这儿那儿都可能有一些存心不良的游来荡去之徒;苔丝虽然并不畏惧那些能预料到的危险,但是对不可知的灾祸是害怕的。倘若是在马勒特村附近,她就不会这样提心吊胆。

“不要紧张,我亲爱的好姑娘,”一个满脸是汗的年轻人一边咳嗽一边劝她说;这人的草帽只扣在后脑勺上,以致帽檐显得像圣人头上的光环。“你这么着急干什么?明天是星期天,感谢上帝,我们在做礼拜的时候睡它一觉就可以消除疲劳。好了,跟我跳一曲怎么样?”

苔丝并不讨厌跳舞,但是她不想在这儿跳。屋里这些人的动作变得更加狂热了;在光辉的云柱[54]后面推波助澜的提琴手也不时地改变方法:他们有时候拉在琴马不该拉的一边,有时候则把弓背当弓弦用。不管他们怎么拉都可以,那些气喘吁吁的人继续旋转狂舞。

他们如果觉得没有必要,就不更换舞伴。倘若有人更换,那就说明一对舞伴之中必有一方认为对方不够称心;这些人跳到这会儿,每一对都已经搭配得非常合适。正是在这种时候,狂喜和恍惚开始了,而在如此精神状态中,感情成了宇宙间唯一的物质——不过偶然会打扰他们,会在他们想要旋转的时候妨碍他们。

突然,地上砰地响了一声:一对舞伴跌倒了,搅成一团躺在那里。随后的一对无法停住脚步,也被他们绊倒。屋子里原先就已经到处灰尘飞扬,这样一来,在跌倒的人周围又腾起一团灰尘;在这团灰尘里,可以看见抽动着的胳膊和腿纠缠在一起。

“等你回到家里,我的先生,你要为这件事情吃苦头的!”那一堆跌倒的人里面有一个女人突然大声嚷嚷。她就是笨手笨脚惹出了麻烦的那个男人的舞伴,也正是他新婚不久的妻子。在特兰特里奇,相互间有感情的夫妇一起跳舞是很平常的事;说真的,还常常有夫妻两人在后半辈子仍然一起跳的,以免占据那些彼此颇有情意的单身男女的位置弄得他们没有机会结伴共舞。

这时候,在花园的暗处有人高声大笑,笑声从苔丝背后传来,与屋里人的窃笑混合在一起。她回过头去,看见一支雪茄红着的烟头:亚历克·德伯正独自站在那儿。他示意要苔丝过去,苔丝不很情愿地走到他的面前。

“喂,我的美人儿,你在这儿干什么?”

干了一天的活,又走了不少路,苔丝十分疲倦,便向他诉说了心中的烦恼——从先前他们相遇那时候起她就一直等待着想找人结伴回家,因为晚上的路对于她来说是很陌生的。“可是看起来他们好像永远不打算回去似的,我真的在想不要再等下去了。”

“当然不要再等了。今天我在这儿只有一匹鞍马,不过我们到‘鸢尾花酒店’去吧,我租一辆双轮轻便马车把你送回家去。”

苔丝虽然心里得意,但是因为始终没有完全克服原先对亚历克·德伯的不信任感,所以尽管那些特兰特里奇村子里的人一再拖延,她还是宁愿跟他们一起步行回去。于是她回答说,她十分感谢他,但是不想麻烦他。“我已经对他们说了要等他们一起回家,现在他们会期望我这么做的。”

“很好,自主小姐,随你的便吧……那我就不必忙了……我的天哪,他们这个舞会真热闹!”

他并没有向前走进亮处,但是有些人注意到了他。他的出现使跳舞的人稍稍停顿了一下,也使他们想到时间过得真快。等到他燃起第二支雪茄走开以后,特兰特里奇庄上的人随即离开来自其他村子的人,聚集起来准备一块儿回去。他们收拾起包裹和篮子,半个钟头以后,当钟敲十一点一刻的时候,他们便零零落落地走上了回家去的山路。这条路有三英里长,路面很干,呈白色,在月光照耀下显得比平时更白。

苔丝在人群中有时候跟这个人一起走,有时候跟那个人一起走;不一会儿她就发现,那些酒喝得太多的男人被清凉的晚风吹得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几个比较随便的女人也是那么跌跌撞撞的。这几个女人当中,一个是肤色浅黑的悍妇卡尔·达奇,绰号“黑桃王后”,直到最近为止一直是德伯特别喜欢的一个女人;另一个是她的妹妹南希,人们称呼她“方块王后”;还有一个就是先前跳舞时跌倒的那个结过婚的年轻女子。她们此刻的形象,不管在一个平常、冷静的人眼里看来是多么笨拙和庸俗,对于她们自己来说却完全不同。她们沿路向前,觉得自己具有独特、深奥的思想,正被一种媒体支持着凌空高飞,并且和周围世界组成一个有机体,其中各个部分和谐、欢乐地融合在一起;她们和天上的月亮和星星一样超群出众,而月亮和星星跟她们一样热情奔放。

然而,苔丝则又一次经历了在家里跟父亲在一起时经历过的同一类痛苦——看见这些人醉醺醺的样子,她刚刚开始感觉到的那种在月光下行路的乐趣便遭到了破坏。不过,由于前面说过的原因,她仍然和大伙儿一起往前走。

在宽阔的大路上他们走得很分散,但是这会儿他们得穿过地边一道篱笆门,走在最前面的人开门遇到困难,人们便渐渐聚拢起来。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黑桃王后卡尔。她带着一只柳条篮子,里面放着买给她母亲的杂货、她自己的布料,以及下一个星期里需要用的其他一些东西。这篮子又大又重,为了方便,她把它顶在头上;当她两手叉腰往前走的时候,篮子就在她头上摇摇晃晃地保持着危险的平衡。

“嘿,卡尔·达奇,你背上是什么东西在往下面爬呀!”人群中有一个突然说。

大伙儿都对卡尔望去。她的衣裙是用又轻又薄的印花棉布缝制的;这会儿在她脑袋后面有一条绳子似的东西一直垂到腰下面,就像中国人的辫子。

“是她的头发散下来了,”另一个人说。

不,不是她的头发;那是从她篮子里渗出来的一道黑色东西,在清冷、宁静的月光下闪闪发亮,好似一条身上覆有粘液的蛇。

“是糖蜜,”一个目光犀利的妇女说。

果然是糖蜜。卡尔可怜的老祖母喜欢吃甜食;因为自己家里养蜂,所以她有的是蜂蜜,可是她特别爱吃糖蜜,这一回卡尔正是想给老人家一个惊喜。此刻这肤色浅黑的姑娘赶紧把篮子放下来,发现盛糖蜜的容器已经破了。

卡尔背上的怪相这时候引得众人大笑。被惹恼的黑桃王后情急智生,想出了一个办法,不用笑话她的人帮忙就能把背上的糖蜜弄掉。她激动地冲进他们将要通过的那块地里,放倒身子仰卧在草上,背脊着地旋转身体,然后又以两肘撑着身子在草上挪动,尽可能地擦干净衣服上的糖蜜。

人们的笑声更响了;卡尔这一连串怪动作使他们笑得站都站不直,他们有的倚着栅栏门,有的扶着柱子,有的把手中的棍棒撑在地上。我们的女主角在这之前始终保持着平静,到了现在这个热闹之至的时刻也忍不住和大伙儿一起笑了。

这可是一件不幸的事——它的不幸还不止在一个方面。黑桃王后一听见夹杂在众人笑声中苔丝那较为冷静和圆润的声音,立刻被已在她心中闷燃了很长时间的妒忌之火灼得发了疯似的。她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冲到她所憎恨的对象跟前。

“你这个粗坯,敢嘲笑我!”她大声嚷道。

“大伙儿都笑,我真是忍不住呀,”苔丝回答,一边还在吃吃地笑。

“啊,因为如今他最喜欢你,所以你觉得你比谁都强,是不是?不过你先不要这么得意,我的贵夫人,不要这么得意!像你这样的,两个还抵不上我一个呢!来吧,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使苔丝大吃一惊的是,黑桃王后开始动手把连衣裙外的紧身背心脱掉——因为它已经弄脏,引得大家好笑,所以她十分乐意借此机会把它脱去——直到露出丰腴的脖子、肩膀和手臂;它们属于她这么一个壮健的农村姑娘,丰满、圆胖,没有缺陷,在月光下显得明亮、美观,就好像是普拉克希特利斯[55]的作品。她攥紧拳头,冲着苔丝摆好了打斗的架势。

“哟,我才不和你打架呢!”苔丝庄重地说。“要是我早知道你是这样的货色,我就不会这么下贱,跟你们这一群娼妓搅和在一块儿。”

这句话打击面太大,激起其他人对苔丝的愤怒,使这不幸的漂亮姑娘遭到一阵狂潮般的辱骂。尤其是方块王后骂得特别利害,因为人们怀疑卡尔与德伯两人之间所存在的那种关系也正是她和德伯的关系;现在姐妹两人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另外几个女人也与她们一起骂苔丝,并且骂得相当恶毒;这是因为她们一个晚上又喝酒又闹腾的结果,不然的话她们当中谁也不会如此愚蠢以致表现出这样的恶意。在场的男子——那些丈夫和情人们——看见苔丝遭到不公平的攻击,就出来为她说话,想把事态平息下去,但这一努力反而火上加油。

苔丝既愤怒又害臊。她不再顾忌路上很冷僻而时间又已经很晚,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快离开这一伙人。她完全明白,攻击她的人当中那些心地比较善良的第二天就会为这种激动而后悔。这会儿人们已经走进地里,她正打算悄悄地后退然后独自快快离去,突然,从遮着道路的树篱的一个角上悄没声儿地冒出一个骑马的人——亚历克·德伯正看着他们。

“你们究竟为什么这样吵闹,伙计们?”他问。

没有人立刻向他解释。其实他也不需要;先前当他和这些人尚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听见他们的声音,就悄悄地骑马跟上来,听了这么久,足以使他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此刻苔丝没有跟大多数人在一起,而是站在篱笆门旁。亚历克弯下腰低声对她说,“跳上来骑在我身后,我们一会儿就把这些叽里呱啦的坏女人甩到后面了!”

苔丝头脑极其清醒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决定性时刻,因此差点儿晕了过去。对于亚历克这样主动给予援助,对于他如此相邀结伴,苔丝在任何别的时候几乎都会加以拒绝,就像在这之前她已拒绝过好几次一样;此时此刻,道路冷僻这一因素也没有自然而然地使苔丝改变以前的态度。只是因为亚历克的建议是在一个特别的紧要关头提出来的——面对着这些对手,苔丝只要纵身跳上马背,她的愤怒和害怕立刻就能变成胜利——所以她听凭自己一时冲动,攀上篱笆门,一只脚尖踮在亚历克的脚背上,爬到他身后,坐进马鞍里。等到那些喝多了酒的好斗的女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马儿已经驮着他们两人跑得老远,转眼就消失在苍茫夜色之中。

黑桃王后忘记了衣服上的肮脏,和方块王后以及那个身子摇摇晃晃的新婚不久的年轻女人站在一起,三个人都直勾勾地望着马蹄声在路上越来越轻最终归于寂静的那个方向。

“你们在看什么?”一个没有看见先前所发生事情的人问道。

“嗬——嗬——嗬!”黑卡尔放声大笑。

“唏——唏——唏!”醉醺醺的新娘子也笑;她靠着亲爱的丈夫的手臂才站稳身子。

“嘿——嘿——嘿!”黑卡尔的母亲也笑,还一边摸着嘴上的髭言简意赅地解释了一句:“跳出了锅子掉进了火里!”

然后,这些苍天和大地的儿女沿着田间小道继续赶路——即使过量的酒也决不能给他们带来永久的伤害。在他们朝前走的时候,围绕着每一个脑袋的影子都有一个乳白色的光环在跟着他们一起前进,这些光环是月光照射着一片晶莹发亮的露水而形成的。每一个人都只能看见自己的光环;不管他那颗脑袋如何粗鄙地摇来晃去,光环决不会离开它的影子,却始终紧随着它,并把它加以美化,到了后来,脑袋的影子东摇西晃似乎成了光环放射亮光的一个固有环节,这些行路的人呼出的气也成了夜雾的组成部分,而景色的灵魂、月光的灵魂和大自然的灵魂似乎也与那杯中物之灵魂和谐地混合起来,成为一体。

11

亚历克·德伯和苔丝两人骑着马慢跑了一段时间,谁也没有说话。苔丝在后面紧紧拽着德伯,胜利的喜悦使她的心跳仍然十分剧烈,不过对于别的方面她抱着怀疑的态度。她觉察到,现在他们所骑的马不是德伯有时候骑的那匹活泼、好动的马,在这一点上她不感到害怕,虽然她在后面紧紧地拽着德伯还是坐得很不安稳。她请德伯让马儿不要再跑,慢慢地走,德伯照办了。

“真是干净利落,不是吗,亲爱的苔丝?”过了一会儿他说。

“是呀!”苔丝说。“我想我真应该非常感激你。”

“那么,你感激我吗?”

苔丝没有回答。

“苔丝,为什么你总是不喜欢我吻你?”

“我想——因为我不爱你。”

“你很肯定吗?”

“有的时候我对你感到恼火!”

“啊,我是有点儿害怕事情会这样。”不过,亚历克虽然这么说,对于苔丝的大实话却并不反感。他知道,不管什么都要比态度冷淡来得强。“当我惹你恼火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对我说呢?”

“你知道得很清楚这是为什么。因为我在这儿不得不这样。”

“我没有因为想要和你亲近而常常惹你恼火吧?”

“有过几次。”

“多少次?”

“你跟我知道得一样清楚——次数太多了。”

“每一次我想和你亲近都惹你恼火吗?”

苔丝沉默不语。这以后马儿缓缓地向前走了相当长一段距离,到了后来,整个晚上一直浮荡在谷地里的有点蒙蒙亮的薄雾弥漫开来,变得到处都是,把他们两人包围起来。夜雾仿佛使月光悬在半空,使它比在清澈的空气中更加容易四处渗透。不知是这个缘故,还是因为思想不集中,或者是因为十分困倦,苔丝没有发觉他们早已过了应该在那儿拐弯去特兰特里奇的岔道口,她的带路人没有让马儿走上去特兰特里奇的路。

苔丝这时候的疲倦难以形容。一个星期来她每天早上都五点钟起床,然后站着干一整天的活,今天晚上去蔡斯勃勒又多走了三英里路,为了要跟邻居们一起回家又等了他们三个小时,并且因为等得心焦而没有吃东西也没有喝水,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她步行了一英里,跟黑桃王后她们激动地吵了一架,接着又骑马慢吞吞地走,到现在差不多已经半夜一点了。不过,尽管如此,她真正被瞌睡所战胜却只有一次;在那个瞬间,她昏昏欲睡,脑袋轻轻地靠在亚历克·德伯的身上。

德伯勒住马,把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在鞍子上侧过身子,伸出一条手臂搂住苔丝的腰把她扶住。

这一举动立刻引起苔丝的警惕;随着一阵她平时遇到事情很容易产生的那种采取报复措施的冲动,她把德伯轻轻一推。德伯这会儿在马上的位置是很不稳定的,被她一推身子失去平衡,险些乎从马上滚到地上——幸亏他们骑的这匹马虽然十分强壮,却是最文静的。

“这实在是太不客气了!”亚历克说。“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扶着你免得你摔倒。”

苔丝颇有点儿怀疑地想了一会儿,后来觉得毕竟亚历克的话有可能是真的,便觉得心软,低声下气地说,“我请你原谅,先生。”

“我不原谅你,除非你做出一些表示,表明你信任我。天哪!”亚历克突然发脾气说,“我算是什么呀,被你这么个黄毛丫头一再地拒绝?长长的三个月过去了,你一直在玩弄我的感情,一直在躲避我、冷落我;这种情况我不想再忍受了!”

“我明天就离开你,先生。”

“不,明天你不能离开我!我再问你一次,你能不能同意让我拥抱你来表明你相信我?来吧,现在只有我们两个,没有别人。我们相互之间很了解;你知道我爱你,知道我觉得你是天下最漂亮的姑娘;你的确是这样。我不可以像一个恋人那样对待你吗?”

苔丝感到恼火,急促地抽了一口气,表示反对,身子在马鞍上不安地扭动,两眼望着远方,嘴里咕哝说,“我不知道——我希望——我怎么能说可以或者不可以呢,现在——”

德伯不再说话,径直按照自己的意愿伸出一条胳膊搂住苔丝,这姑娘没有再表示反对。于是他们就这样侧着身子骑在马上慢慢地继续向前,直到苔丝突然觉得他们已经走了太长太长的时间——平常从蔡斯勃勒回去,即使是以这样慢的步子,走那么短短一段路程远远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而且,他们这会儿走的已经不是硬邦邦的路,而只是一条小径。

“怎么啦,我们这是在什么地方?”苔丝惊叫。

“正在经过一个树林。”

“一个树林——什么树林?那我们一定离开大路很远了?”

“这是猎场的一部分——英国最古老的一个树林。这是个可爱的夜晚,我们为什么不骑着马多逛一会儿呢?”

“你怎么会这么坏呀!”苔丝说;那神态既有调皮的成分又有真正的惊恐。同时,她冒着自己的身子会滑下马去的危险把德伯的手指一个一个地掰开,挣脱了搂着她的那条胳膊。“而且还是在我这么相信你的时候,在我迁就你好让你高兴的时候!我这么做是因为刚才推了你,觉得对不起你。现在请你让我下去,让我步行回家。”

“你无法步行回家,亲爱的,即使是在没有雾的日子也不行。我们现在离特兰特里奇远得很呢,我告诉你,眼下这雾越来越浓,你也许在林子里转上几个小时还出不去呢。”

“不必想那么多了,”苔丝语气温和地说。“把我放下去吧,我请求你。我不在乎这是什么地方,只是请你让我下去,先生,求求你!”

“那么,好吧,我放你下去——不过有一个条件。既然把你带到了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再把安全回家的路指引给你,不管你会怎么想。说到你打算不要我的帮助自己回特兰特里奇去,那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实话对你说,亲爱的,这么大的雾,弄得什么都看不清楚,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们是在什么地方。喏,要是你答应在马儿旁边等着我,让我去探路,穿过灌木丛,找到道路或者房子,确切地断定我们究竟是在什么地方,然后我将很乐意把你一个人丢下。等我回来以后,我会详详细细地告诉你该怎么走,到那时候如果你坚持要步行回家你可以那么做,要不然你也可以骑马回去——随你的便。”

苔丝接受了这些条件,从马的左边滑到地上,不过在她下去之前德伯趁她不备迅速地吻了她一下。德伯从另一边跳了下去。

“我想我得把马牵着吧?”她问了一句。

“哦,不,没有必要,”亚历克拍了拍气喘吁吁的马儿说。“今天晚上它已经累得够呛了。”

他把马头转过来,把它牵进灌木丛里,拴在一根粗树枝上,又在厚厚的枯叶堆里替苔丝弄了一个临时憩息处。

“现在你就坐在这儿,”他说。“这些叶子还是干的。那匹马儿只要你注意一下就完全够了。”

说完他走开去,走了几步又折回来说:“顺便告诉你,苔丝,你父亲今天重新得到一匹马。有一个人送给他的。”

“有一个人?是你!”

德伯点了点头。

“哦,你真是太好了!”苔丝叫起来,同时却痛苦地感到自己得在这种时候对德伯表示感谢显得挺尴尬。

“小孩子们也得了一些玩具。”

“我不知道你送东西给他们了,”苔丝咕哝说;她心里很受感动。“我几乎有一种想法,但愿你没有这么做——是的,但愿你没有!”

“为什么,亲爱的?”

“这样——我就被牵制了。”

“苔丝——你现在还一点儿也不爱我吗?”

“我感激你,”苔丝不情愿地承认说。“可是恐怕我不——”说到这儿她突然醒悟过来,认识到德伯是因为喜欢她才送马给她父亲送玩具给她弟弟妹妹,心里觉得十分难受,眼睛里便开始有一颗泪水慢慢掉下,跟着又是一颗;就这样她哭了起来。

“不要哭,亲爱的,亲爱的姑娘!现在你坐下,在这儿等着我回来。”苔丝被动地在德伯铺妥的枯叶堆里坐下,身上微微有点儿发抖。“你冷吗?”德伯问。

“不很冷——有一点儿。”

德伯伸出手去摸她;手指触到她身上就像陷进了羽绒。“你只穿着这么一件轻飘飘的细布衫——怎么搞的?”

“这是我夏天穿的最好的一件衣服。出门的时候我穿着觉得很暖和,那时候我不知道要骑马,也不知道会在外面逗留到夜里。”

“九月里到了晚上就冷了。让我想一想。”说完他把身上穿着的一件薄外衣脱下,温情地盖到苔丝身上。“这就好了——现在你会觉得暖和一些,”他接着说。“喏,我的美人儿,在这儿休息吧,我很快就回来。”

他把披在苔丝肩上的外衣扣上钮扣,然后转身走进那一片雾气之网——到了这个时候那一片网已经成了林间薄幕。当他顺着不远处的小山坡向上走的时候,苔丝起初能听见树枝发出的飒飒声,后来他行走时的响声轻得跟鸟儿在枝头跳跃的声音一样,最后渐渐消逝。随着月亮下落,幽幽的月光越来越暗,在枯叶堆上陷入沉思的苔丝已很难被人看见了。

这时候,亚历克·德伯继续沿着山坡向上走,想要搞清楚他们究竟是在猎场的哪一个部分——他确实不知道他们眼下的位置。实际上,在过去一个多小时里,他骑在马上漫无目标地四处乱转,可以拐弯就拐弯,目的是要拖长与苔丝在一起的时间,注意力则集中于月光下的苔丝,很少关心路边的景物。让精疲力竭的马儿休息一会儿很有必要,因此这会儿他也就不急于寻找那些界石。当他翻过小山进入毗连的谷地之后,来到一条大路的栅栏跟前;他认识这条路,因此也就知道了他们目前是在什么地方。德伯于是往回走;月亮已经完全落下去了,而且还有雾,猎场这时候处于沉沉黑暗的包围之中,尽管黎明即将来临。为了避免撞上树枝,他不得不伸着手臂向前走,并且发现,要找到先前他所由出发的确切地点起初是完全不可能的。经过反复摸索,绕了好多圈子,他终于听见就在他的近旁有马儿弄出的轻微声音;忽然他那件外衣的袖子缠住了他的一只脚。

“苔丝!”德伯叫道。

没有回答。周围一片漆黑,他别的什么都看不见,只有脚下那模糊的灰白一团——正是枯叶堆上苔丝穿着白色细布衫的形体。其他的一切一概都在黑暗中。德伯弯下腰去,听见轻微、均匀的呼吸声。他跪到地上,更低地俯下身子,于是苔丝温暖的气息呼到他的脸上,不一会儿他的面颊与苔丝的碰到了一起。苔丝睡得很熟,睫毛上还留有泪水。

四周各处都笼罩在寂静和黑暗之中。在他们上方,猎场古老的紫杉和栎树高高耸立,栖在树上歇息的温柔鸟儿在打最后一个瞌睡;他们周围,野兔偷偷地蹦来蹦去。不过,也许有人会问,苔丝的护卫天使在哪里?她天真纯朴地信仰的神在哪里?也许,像那个爱挖苦人的提斯比人[56]所说的那另一位神[57]一样,他在说话,或在追猎,或在旅行,或者,他正在睡觉,唤也唤不醒呢。

这么美丽的女性肌体,如蛛丝一般敏感,直到此时仍然如雪一般洁白,为什么注定要被画上如此粗俗的图案?粗俗的擅自占有了比较优雅的,女人被不适当的男人所占有,男人被不适当的女人所占有——为什么这类事情如此经常地发生?好几千年以来,善于分析的哲学家们都没有能够把这个问题按照我们的自然法则观念作出解释。确实,人们也许会承认,在眼前这场灾难中可能暗藏着因果报应。毫无疑问,苔丝·德比的一些披着铠甲的祖先在参加战斗以后兴高采烈地回家时,曾经以同样的手段甚至更无情地对待他们那时候的农家姑娘。然而,将祖先的罪恶报应到子孙身上的这种道德虽然圣人也许认为好得很[58],但是通人情的平常百姓却加以摈斥;因此,它并没有能够使眼前这件事情的性质显得稍微好一些。

“这是命中注定的。”——正如在这一带偏僻的乡村里苔丝家里人相互之间总是喜欢以宿命论的观点这样说,眼前这件事情让人觉得可悲。从此以后,我们的女主人公的人格跟她离开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家到特兰特里奇那个养鸡场去碰运气那时候的人格之间,有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社会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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