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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他说,杀了她

陆弘湛不作声,将我从上到下地打量了一番,才不疾不徐地伸手与我相握,“蒋婕?”

“是的,陆总,我叫蒋婕。”

“行,今儿就算认识了。”

我笑得露出了一排齐齐的白牙,把初次见面的情形演绎得淋漓尽致,陆弘湛也配合得十分到位,随后我们当着腾靖的面,交换了名片,正式相识。

陆弘湛要和腾靖谈事情,我便提前撤离了,寻思着何时把腾靖委托我的东西送出去最合适,却不想机会从天而降,我刚回银行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在议论,说张梦涵和裴妡又因为客户的问题吵起来了。

我心想这简直是天助我也,便匆匆地赶去争执现场,听着张梦涵出言不逊,无中生有地侮辱裴妡,上前便给了张梦涵一巴掌。

裴妡感恩我替她出头,下班后跑到停车场等着我,我才出现,她就笑盈盈地迎过来,还有些怯怯地说:“姐,这周末你有时间吗?”

“怎么了?”

“我想请你去我那儿吃饭,周末我亲自下厨,我的厨艺还不错,想好好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裴妡是刚出校门的小姑娘,在我这种老人面前是藏不住心思的,她打得那点小算盘我看得清清楚楚,无非就是想趁机巴结我一下。

我没揭穿,爽快地答应,“行啊,我周末没事儿,也挺想尝尝你的手艺。”反正还得找机会把腾靖委托我的吊坠给她,吃饭就是最好的时机。

裴妡兴奋地连连点头,抓住我的手,激动不已,“那,姐,你一定要来啊!我周末买了菜就给你地址。”

“好的。”

目送裴妡激动离去,我靠着车身,得逞的心理忽然觉得低落,像她这样的小姑娘被腾靖看上,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有那么一瞬间,我特别悔恨。可时间容不得我悔恨,为了能在这座城市站稳脚跟,彻彻底底地与陆弘湛划清界限,我必须这么做。

现实是残酷的,我越渴望什么,越不能满意。

一如往常地回到住处,一如往常地开门,就看到陆弘湛一如往常地斜靠在沙发里,淡淡的薄荷古龙香水味飘荡到我的鼻尖,我把包挂好,无视他的存在,开了冰箱拿出鸡蛋、西红柿去厨房做个蛋炒饭对付着吃。

正在烧开水烫西红柿的皮时,陆弘湛的脚步声靠近,他倚在门框上,懒洋洋地问我:“你年假申请了吗?”

我眉头都不皱一下地撒谎,“最近不批,要等一等。”

“年假是员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为什么不批你?”

“业务比较繁忙吧。”

“蒋婕,你要跟我撒谎就没意思了。虽然我不在银行工作,但一年之中,银行什么时候业务繁忙,这点儿常识我还是有的。”

西红柿皮烫好,我就撕着皮继续撒谎,“新人多,压力就大了,等新人上手了,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陆弘湛不知何时走近的,大手一伸,夺走我手中的西红柿,扔进了锅里。

我刚要去拿,被他中途截住,握住我的手臂就把我扯出了厨房,甩到沙发里,紧接着一道黑影压下来,陆弘湛的脸就悬在我头顶。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陆总,又有什么让你不爽了?”

“你和腾靖是怎么回事?”

“嗯?”

“他给了你什么东西?我看到了,你匆匆忙忙地收起来。”

“我还以为怎么了,原来你就为了这个……”

“快说!”陆弘湛性急,我拖延几秒他便受不了了,捏住我的下巴,身体焦躁地移动。

我挺喜欢看他急躁的模样,那仿佛代表着他还在意我,在他决定要娶陈仪岚的时候,宣告我这辈子我与他之间不会善终的话,仿佛我从来没有听到。

我是个不长记性的孩子,陆弘湛给我一颗糖,我就忘了他给过我的十个巴掌。

此时此刻,他急躁不已,我刻意伸出还沾着水渍的手顺着他脸盘的轮廓滑动,挑眉道:“要你管?!”

此言一出,陆弘湛不悦到了极点,把我的双手扣在头顶,将全身的重量压下来,埋头在我脖间,刻意用灼热的呼吸挑战我。

他知道我的弱点,他再清楚不过。

我的呼吸变得急促,双腿不受控制地缠住他。

“还不说吗?小婕?你要再不说,我就继续下去了。”

“说什么?我和腾靖,有什么好说的?他喜欢干净的女人,我已经不干净了,你觉得我和他还能有什么吗?”

我好不容易说完,他却急躁地往我身体上压重,“我不是要你说这个!”

“那你要我说什么?”

“说你有没有想我?”

我脸一臊,闭紧了嘴,憋住呼吸不让他察觉到我的凌乱。

“怎么不说话?想还是不想?”

“……”

“嗯?想还是不想?”

“……”

他低低地叹了口气,揽住我的腰将我抱起,“你这嘴硬的孩子,要你承认想我,有那么难吗?”

他的额头抵着我的,鼻尖碰到我的,他的双手像沾了魔法,每触碰到一个地方便有强烈的电流顺着皮肤血脉散布开,让我无法反抗,反而还有些恋恋不舍。

“快说,有没有想我?”

我想我一定是累了,才会不受控制地点头,给予他肯定,而后他便像疯癫了的野狮,先露出了一个满意的表情,不足一秒的停顿,便发了疯似地抱起我,往卧室里快步而去。

陆弘湛是我的死穴,是我挖掉自己的心也割舍不掉的伤疤,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好……或许就如张韶涵《遗失的美好》中唱得那样: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我与陆弘湛相识于八年前的世纪之交,彼时我二十岁,他仅仅长我两岁,按理说刚从学校出来没什么成就,可他却已是开着豪车的老板,身后跟着三五个哥们儿,为他鞍前马后地忙碌。

那时我带着满身的伤痕从学校辍学步入社会,辍学的事情,我没敢告诉地州的家人,否则他们追问起来,我不知自己是否有脸活下去。大冷的天,寒风呼呼地刮着,我四处找工作,在街道游荡,近一月的寻找没有任何收获,只因我的学历仅是高中毕业,稍微体面一些的工作,我连门槛都够不到。

包里的钱已经撑不了多久,我看酒店招聘包房服务员,一个月一千多块钱的工资,包住包吃,权衡了一番,我选择了端盘子的工作。

端盘子的工作并不好做,我长得还算有点儿姿色,老人看不惯,有些客人还会在你帮忙更换餐碟时动手动脚,还有一个大堂经理,据说与包房A区负责人有染,两人都各自有家室,他看我的眼神总是色眯眯的。

干了一个月,我熬不住了,提出了辞职,结果工资被扣押了一半,我一猜就知道是那个大堂经理搞的鬼!如此欺辱,我蒋婕怎么可能会忍气吞声?于是我一天天去闹,守到半夜十二点就为了等个说法。

记不得是第几天守在酒店门口了,大概在十一点左右,有一条黑乎乎毛茸茸的小狗跑到我脚边,“呜呜呜”地哼着,我赶它走,它跑了一小段路又折回来,窝在我脚边不肯走,我一摸它,它就伸出舌头舔我的手,湿湿热热的感觉,心都化了。

那晚我没有等下去,抱着小狗回了我的出租房,我看它太小了,专程去小卖部买了连我都舍不得喝的牛奶给它喝。

它是个弟弟,脖子上戴着项圈,还有一个木雕的狗牌,上面刻着“弘”,我猜想那是他主人给他取的名字,便叫他“小弘”。然而,小弘跟了我不到五天,就出现了厌食、呕吐、拉肚子、抽搐的症状,起初我没在意,第二天看他不仅没好转,还加重了许多,忙抱着他四处找兽医。

可惜我人生地不熟,租住的又是私人的房子,2001年的时候没多少人会养狗当宠物,我所住的片区更是如此,问了一圈,都没有兽医,房东让我买几片土霉素片给小弘吞下,说动物不舒服吃土霉素就没事儿了,没有经验的我照做,结果小弘不仅不能康复,还在第二天就没了呼吸。

小弘死在了我的床尾,我用毛巾给他垫着,死前他吐的唾沫沾得整条毛巾都是,我蹲着哭了一个上午,好不容易才打起精神给小弘送行。房东看我要把狗找个地方埋了,就让我把狗给他,说狗的皮毛长得好,他剥下来可以做双手套之类的东西,我坚决不肯,后来他说如果我把狗给他,他可以免我半个月的房租,我心动了,最终以一个月成交,我取下了小弘项圈上挂着的木牌,把尸体交给了房东。

就为了那一百块的房租,我出卖了自己的良知。

我带着小弘留下的木牌找工作,到了一家据说是刚成立不久的商贸公司,应聘售后客服专员。那家商贸公司做的是pos机销售,2001年,我20岁,没有见识没有经验,不懂POS机是什么玩意儿,但客服就只用接听客户电话,记录客户疑问,给客户预约售后服务的时间,工作简单,报酬比端盘子的服务员高,我便被吸引了。

与我一同面试的都比我学历高,仅仅是简历投递这一关,我就光荣被毙,当工作人员念完了参加面试的名单,却没有听到“蒋婕”,我失落地离去。

恰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车子在那家公司门口停住,车门打开,一个英俊青年下得车来,他身材高大,清爽的板寸下剑眉星目十分吸引人,用如今流行的话来说,也算是个满脸胶原蛋白的小鲜肉,如果忽略他周身强大的气场的话。

正在离开的我,被突然出现的英俊男子吸引住了眼球,停住了离开的步伐。

他目不斜视地从我旁边走过,迎着惊羡的目光,朝等候面试的人潮走去。

我知道他没有看到我,也知道该清醒,便转身往外走,哪知没走几步,就被人从身后按住了肩膀。

我疑惑地转身,迎上的竟是俊男的惊讶目光,他正一眨不眨地打量着我。那一瞬间,我自以为是地觉得成为了童话里光芒四射的灰姑娘,终于得到了王子的青睐,抱着幻想的我难为情地低下头,露出了一脸的娇羞,正寻思着该说什么打破那一方沉默时,他的手突然从我的肩膀移开,猛然用力扯下了我挂在胸前的项链。

哦,不,不是项链,而是我用一条镀银的链子拴着的木牌,木牌上雕刻着“弘”字。

“还给我!”我不满地伸手去抢。

那男人避开了我的手,把木牌紧攥在手里,眉头紧锁,瞳孔深处是无限的哀痛,全身的线条隐隐地颤抖着。

我察觉到事态不对劲儿,也不敢再要求他把木牌还我,拔腿匆匆就撤。

没一秒,身后就传来凌乱而快速地脚步声,身后冒出来的两个大个儿按住我的双臂,把我押进了停在门口的车里。

“你干什么?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不停地反抗,呼喊,始终没人应答,那些人愣愣地站着,眼睁睁看我被那个陌生男人带走。

很快,我就知道了,他是小弘的主人,那晚他去酒店吃饭,小弘趁看护的人不注意偷偷溜了,他为了找狗差点儿把酒店都掀了个底朝天,依然一无所获。为了找小弘,他接连两天不眠不休,终于接受了希望渺茫的事实,只祈祷小弘能够被好人收养,根本料想不到小弘早已命丧黄泉。

当然,我也想不到为了一条狗连夜奔波的心善男人会是陆弘湛本尊。

小弘不叫小弘,叫同恩,“弘”的木牌是要昭告天下,那是他陆弘湛的爱犬。同恩是德牧狗种,陆弘湛把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因为同恩的母亲因救他而死。

得知同恩被我无意养死,陆弘湛已经怒火攻心,一脚把我踹趴在地上,锃亮的皮鞋踩着我的脑袋,咬牙切齿地问:“同恩呢?尸体呢?”

真正惧怕的时刻是他逼问我同恩下落的时候,眼睛猩红,像是要把人掐死活吞的恶魔,如今发现他不过是动粗,我反而没有那么怕了,反正狗已经死了,他就是杀了我,我连小土狗都没本事弄出来,更别说那时我听都没听过的名贵狗种。

于是,我破怪破摔地说:“尸体扔垃圾堆了,你要找的话,自己想办法找吧,反正我是不知道!”

音落,他脚上施加力量,踩得我硬生生眼泪横流。

“你竟然敢把同恩扔垃圾堆?!”

“要不然呢?那就是一条狗,死了不扔垃圾堆,难不成还要给它盖座坟墓吗?”当时我就觉得,我连温饱都解决不了了,还要伺候一条死了的狗,我疯了吧?

陆弘湛彻底爆炸,松开了踩在我后脑勺上的脚,蹲下身揪住我的领口把我提起来,抬手就是一巴掌,我被他打得眼冒金星,顿时觉得一股血腥味在口腔里蔓延开。

“你听着,同恩要是找不到,我要你跟他陪葬。”丢下这句话,他踩着我的背跨向门口。

我始终无法接受,一个男孩儿长得又英俊、又善良、还阳光,心肠竟然会那样歹毒!忍着疼,我从地上爬起来,蜷缩着抱住自己,坐在空荡的房间中央,忽觉无比悲凉。

二十岁的我本是鲜活青春的年纪,却活得不如一条狗,只怕我当即就死去,也不会有人知晓。

白昼交替,浑浑噩噩不知过了多少个日夜,我只能靠陆弘湛把我押进房间时,他随从端给他的一杯茶过活,早已饿得头昏眼花,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

陆弘湛再次回来时,怒火已经消退,周身被疲倦包裹着,他蹲在我面前,面无表情地问:“再给你一次机会,同恩在哪儿?”

我靠着冰冷的墙,同样冷冷地看着他,“死了。”

“死在哪儿了?”

“垃圾堆。”

音落,“咚”一声巨响,有什么东西炸裂在我腿边,低头看去,竟是一支手机。那是2001年,一支手机在那个年代是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陆弘湛就随手一砸,宣泄着自己的怒火。

而后他抬起我的下巴,力度之大,仿佛要将骨骼捏碎,“最后一次机会,你想好了,同恩到底在哪儿,你说还是不说?”

我也是个倔强的人,最受不得别人威胁,陆弘湛那么对我,我怎么可能妥协?

“好,好,你有种!”他松开了我的下巴,手一扬,跟他进屋的另一个男人就把一把匕首放在了他掌心。

当即我吓得气都不敢喘,结结巴巴地说:“同恩死了,我把他抱回家没养几天,他就病了!我带着他去看病,但是找不到医生,我就给他买了药,但是吃了没效果,他最后还是死了!”

“你给他吃了什么药?”

“土、土、土霉素,我房东告诉我,狗生病了吃这个最管用!”

陆弘湛稍稍舒缓的神色又沉重起来,发狠地瞪着我,握紧了手中的匕首,再度咬牙问道:“尸体呢?”

“丢了。”

“你还说谎?”

“……”我怕得五脏六腑都在抖,眼前男人的暴戾我并不是第一次见识,他肯对一个女人下手,就足以说明并非善类,我怕我告诉他同恩死后都不得安宁,他会活剥了我的皮。

“尸体呢?”他把刀子贴在我脸上,刀片冰凉,自带一股杀气。

我吓得紧闭着眼,哆嗦了半天,感觉到刀片越来越紧压着我的脸,抱着赴死的心态坦白,“尸体被房东要去了,他说皮毛不错,可以剥下来当材料用,只要我把狗给他,他就能免去我一个月的房租,所以我就给了!”

憋着气颤抖着一口气说完,我依旧不敢张开眼,怕一睁眼看到的就是刀起刀落的血红。

很长的时间,陆弘湛都没有动静,我不敢期待他会慢慢地消化、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但我幻想他是否会大发慈悲,所谓狗死不能复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就在我睁开眼看向他时,他竟然薄唇一勾,冷冷地笑了,握着匕首贴在我脸颊上,轻轻地拍了拍。

我承认当时的我怕死,挺狗腿的,还讨好地冲他笑了笑。

陆弘湛并没有因为我对他笑就放过我,他冷哼一声,把匕首丢在地上,清脆一声响后,他慢悠悠起身,慢悠悠地向门口走去。

他的背影彻底消失之前,听得他说了三个字,“杀了她。”

杀了她——这句话缠绕了我无数个夜晚,即使后来我们再怎么亲密无间,我也总能从噩梦中惊醒。

我永远都忘不了他说那三个字的语气,杀了她,就好像“放了她”一样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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