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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你和她的缘分,就像姜太公和鱼一样。愿者上钩呗

出了娲皇庙已经好久,宁旭问道:“可以了吧,小魔女,快点放开我。”南小红笑了笑,然后狠狠踩了下宁旭的脚。宁旭有了预防,那一脚没有被踩到,可是南小红的拳早在他向上跳的时候等着他。于是他按着眼睛怒吼道:“你疯了你,简直是泼妇,动不动就打人。像你这种女人,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南小红反而嘻哈一笑,满不在乎道:“谁让你喊我小魔女的,我不能愧对你给我起的外号。还有,我也没打算不嫁人,娶个压寨夫人回来就行了。哎,我看你姿色不错,不如本姑娘收了你可好,免得你顶着那张妖孽脸去祸害别人。”

说完,南小红向前走了好几步。宁旭嚣张的气焰顿时一收,他向后退了好几步。生平第一次,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南小红趁势向前挑起了他的下巴,然后摸了下他的手和脚。就像是菜市场里买猪肉一样挑拣过,可惜道:“真是中看不中用。手心连一个老茧都没有。定是在家里养尊处优。这样的男人娶回去既不能洗衣做饭,也不能打猎砍柴,简直是个累赘。”宁旭从没有这样愤怒过,他可是走到哪儿都有人追捧的翩翩佳公子。而且为了让手上没有茧子,他付出了那样惨痛的代价,现在却被眼前这个小姑娘嫌弃得一文不值。

南小红看他如此生气,反而开心地蹦蹦跳跳了起来。这几天来的烦恼愁闷一扫而光。本来,要去杀季秀兰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她被父皇误解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跟他吵吵架,斗斗嘴,她就觉得日子好过了不少。这种快乐,说不清道不明,却是实实在在可以感受到的。不像和朗哥哥在一起,他总是把自己喜欢的呈给自己,可是那些东西有些自己并不喜欢呀。

而她不知道的是,宁旭看着前面不好好走,反而蹦蹦跳跳的她,心里无端就又起了杀意。他想着,还是自己的性命最重要。对自己哪怕只有一点威胁的人,也要斩草除根。更何况,眼前这个人既是仇人,杀了她又能为自己解毒。

他们走到了河边,宁旭闭上了眼睛对自己说:“对仇人一再留情,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可是总有一丝声音告诉他:“别杀这个小魔女,别杀她。”

片刻后,宁旭睁开了冷酷的眼睛,上前用力一推。谁知道因为心思太乱,他竟然没有注意到地上有块石头。脚下一滑,他自己反而摔进了河里。水底有很多水草,宁旭很不幸地被水草缠住了脚,很快他的鼻子里和口腔里就都是水。

这时,宁旭看了看这里美丽的场景。他对自己说:“看来这里就是我大宋赵王旭的埋骨之地。真是可惜,我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做。”都说人死之前,会看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那宁旭因为身边只有自己的大仇人南小红。所以他眼前浮现出许多遇到这小魔女的画面,应该也是自然的吧。只是不知为何,他最后一眼,仍旧是下意识看着那小魔女。关于她的事,无论好坏,都不断萦绕在他心头。让他难过,让他迷惘。然后等闭上了眼睛等死的时候,一双温柔的小手拉住了自己,她显然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自己救了上来。因为等到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他还能听到救他的人在不停地喘气。

而被南小红千辛万苦救上来的这个宁旭,第一句话就是:“小魔女。你为何救我,可有什么企图。”她当即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她狠狠踩了宁旭一脚,然后说道:“不许叫我小魔女。我有名字。我叫南,南小红。”

那小魔女美目含情,让人迷醉。尤其眉宇间流露出的善意是那样真实,不管她装得多凶恶也掩盖不了。刚从鬼门关前绕了一圈的宁旭不由得就发痴了。

他完全没注意到那小魔女脚下却来了个飞旋踢,被踢了好几个筋斗之后,她才又说道:“你这人脑子是不是有病。救人哪有为什么。不过既然你提了,那这个回报还是必须的。”

宁旭顿时像是被人浇了一头冷水,他对自己说道:“果然,她跟世俗女子没什么区别。旭,你刚刚是眼睛出毛病了。”

可是他的心却成了一团乱麻。老半天他不知道哪个是头。最后,他对自己说道:毕竟你救了我的命,等你要了这回报,我便不算欠你,到时候我一刀送你上西天。然后下一刻,这小魔女把自己的手和她的绑在了一起,然后得意得像只刚刚偷了油的老鼠一样说道:“现在我把你和我绑在一起,这样你就不会逃跑。一定得跟我去杀季秀兰了,这就是我要的回报。”

说完这话,她高兴得在地上又唱又跳,宁旭也不得以跟着她跳了起来。刚开始他脑子里的脑浆似乎被摇成了浆糊。可是后来他的心似乎被身体的舞动给弄坏了,他竟然把对眼前小魔女的杀意扔了出去。而看着她笑得得意洋洋的样子,宁旭的心,似乎跳得像战场上的战鼓那样快。

阳光洒在这一对男女身上,为他们的快乐伴舞。只是这时只顾开心的宁旭和南小红这时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人生中最大的一场战役。南小红没想到,她会真正地爱上这个长得太过阴柔,以至于有些油头粉面的小子。宁旭更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深地爱上眼前这个“仇人”。

如果你走在路上,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你会怎么做?应该会自己爬起来,或者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用这世上最恶毒的话,痛骂那块石头一顿。如果你再走着走着,又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你会怎么做。应该会说一句,自己实在太粗心了,下次要注意点。可以说。那么被同一块石头连续绊倒三次,这代表什么呢?

宁旭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回想着,眼前这位貌似神算贾巫祝的话。“公子,这并非这您想象中的,单纯的走背字运。您和这位小姐是命中注定的缘分。你们俩的缘分,就和那一个是姜太公,一个是鱼差不多。愿者上钩呗。

不不不,公子别动怒。这是老天爷看到您命中孤苦,一路凄凉。所以他心中有愧,便送来这个小魔星,不对,是这位活泼开朗的小姐来让您解闷。

“活泼开朗,应该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做事不过大脑,全凭自己一腔热血。我跟你说啊,这小魔女的缺点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宁旭的嘴像喷泉一样,滔滔不绝地涌出一箩筐关于小魔女的坏话。

可贾巫祝却始终带着理解的笑容看待他。哎,这个叫宁旭的孩子,真是一个不省心又别扭固执的孩子。就算是再怎么巍峨挺拔的青松,它也拒绝不了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因为多了只小鸟,原本安宁如石,也冷漠如石的青松虽然多了几分喧嚣,却也增添了不少乐趣和生气。此时他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现在嘴角悄然弯起,那弧度和他口中非常讨厌的某人一模一样。

本来就俊美如和氏璧的脸上,上面泛起了柔和的光泽。他整个人现在看起来,简直就和神祗差不多。而且说句实话,如果潘安看到了这个孩子的话,他一定会被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和这孩子比个高低。然后他在看到这孩子的容貌后,又会因为羞愧自己的容貌不如他,而跑回棺材里不再见人。

能够配得上这样的人,他口里心里全都在念的小魔女,也是这世上唯一的,最好的姑娘。

本来,那天被那个小姑娘打了一顿,贾巫祝完全没放在心上。谁让人家是贵族,而自己是平民呢。惹不起,就只有自己吃了这个闷亏。穷人的命就这样,哑巴吃黄连,遇苦说不出。

可贾巫祝万万没想到,这个穿着打扮,言行举止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大夏豪族的小姑娘。她会当众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在众目睽睽之下,弯下自己不高的腰,向自己这样一个衣着寒酸的老巫祝道歉。贾巫祝饱经沧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不由得就流了下来。这是感动的泪水,更是愧疚的泪水。他活了大半辈子,一直都被贵族当做是牛马一样呼来喝去。从来没哪个贵族把他当成是人来对待过,更别提当众给他道歉。亏他刚才还以为这小姑娘又要来找茬,准备小小露一手来收拾她呢。

心里如同被炸了一个雷,可是眼前的小姑娘却又丢了好几个雷进来。她丝毫不顾身边同行男子惊讶的眼神,伸手过来扶他。然后对他说:“老伯,我们能不能跟你一起去城东的破庙,我想去看看你收留的孩子们。”她的语语很真诚,用的也不是命令的语气,而是请求的语气。

这样的娇俏可人,这样的活泼灵动,还有这样的真心认错,毫不掩饰。哪有人能抗拒呢?就连这小姑娘身旁的男子,也是微微震惊后点了点头。

“唉,看来两个孩子都是从小贵族出身。只是,为什么这两个孩子看起来这么不一样。哦,对了。一定是因为这个男孩子从小养尊处优惯了,他的一言一行都被人仔细教导过。所以现在即便身处荒郊野外,他也仍然不肯丢掉自己贵族的面子。而这女孩子像是从小吃惯了苦,在家境富裕后也未被父母娇养,所以才会养成这样平易近人的平民作风。”

贾巫祝栖身的破庙本来就不大,又因为孩子多而十分拥挤。那男子显然不适应这样的环境。时不时用金丝银线绣的,够整个庙里的孩子们吃上一年的手帕,轻轻捂一下鼻子。尤其夸张的是,坐这里的椅子前,他毫不犹豫拿那精美,价格更美的手帕,仔仔细细擦了一下。直到那椅子上泛出了他如鲁班那双后裁过的眉毛,和像徽墨泼上去的头发,他才肯让自己的屁股纡尊降贵地占了那么一小块地方。

刚刚自己带回来的,路边小摊做的,不精美,只胜在分量十足的饭菜。那面如春花新绽的小姑娘,她利索地取筷,吃面,动作可谓一气呵成,又可以说是迅雷不及掩耳。而那少年看着随意被摆放在路边,任凭风吹的筷子,眼前比自己用的大一倍的碗,还有五颜六色好像开了布帛店的面条。那少年差一点哇地一声呕出来,双手迟迟都没有举起一筷子菜。

这里的孩子们大都是孤儿,他们大部分都拥有一颗敏感而又容易受伤害的心。所以他们对毫无顾忌坐在地上,轻柔细语地给他们讲故事的南宫虹歌非常喜欢,姐姐长,姐姐短的叫着。而那个强压着满面不满,对周围的事物处处挑剔,却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反抗的宁旭非常反感。有几个胆大的甚至亲自还往他身边扔石头。

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已经盖了厚厚衣服的宁旭。他却蜷缩成一团,整个人在瑟瑟发抖,完全没了今天白天的极尽挑剔和憎恶。他口里不断地喊着:“爹,快来接我们走。旭儿冷,母亲也好冷。”

反复说着同样的话,如同没有生命,只会复读的木偶。可是宁旭每说一次这样的话,身体就会更加紧紧地缩成一团。然后贾巫祝就听到宁旭用那样可怜又卑微的话语求道:“不要打我娘,不要打我娘。要打就打我,要打就打我。我错了,我再也不冷了。”这样的一个贵公子,却露出那样的表情,实在无法让人对他感到不心痛。

而睡在宁旭旁边的,左手和宁旭右手紧紧绑在一起的南宫虹歌,她也在不停地说着梦话。“父皇,我没有这么做。但我现在还是要去杀季秀兰。不为别的,只为我是大夏公主。除暴安良,用性命来保护大夏子民的平安,这是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两个人都说着梦话。不同的是,一个是越来越害怕,一个是越来越有勇气。他们俩就如同磁铁的两极,无论个性还是习惯都是完全相反,然而两个完全不同的半圆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圆,不是吗?

贾巫祝先是一脸了然地笑了笑。转念又想起南宫虹歌的梦话。“父皇,和杀季秀兰。”原来这小姑娘竟然是大夏皇帝最宠爱的掌上明珠——虹歌公主,那这下子事情可大了。他的脑海里迅速出现了这两个孩子横尸当场,然后,他的妻子季秀兰被握有她命脉的霍无极,当场杀害的场景。

这实在太可怕了,决不能让这两件事中的一件发生。贾巫祝握了握拳头,平日里看似无能懦弱的样子此刻竟然全不见了。就如同宝剑出鞘那样,眼前的贾巫祝放出了凌厉无比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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