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匹血膘马载着我们四人招摇过市,出了城之后继续前进。男人之间可以聊的话题不多,更何况我们和轩德之士以及他们兄妹还不是特别熟悉。我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身下的血膘马上,因为我发现这种马真的很不错。出了城之后我们的速度是加快了的,但是坐在这血膘马上一点儿颠簸的感觉都没有,在我印象里,好像我们那边是没有这样的马的。“大哥可是不经常见这血膘马?”轩德之士看到我低头侧身在看马肚子,于是问了一句。我尴尬地笑了笑:“确实不常见,别看我痴长几岁,搞不好还没有轩徳你走过的地方多呢。”轩灵士者摇摇头说:“哈哈,大哥原来说这个呀。这个您还真找错人比了,我们家祖上是镖局,长年累月给人家押镖跑动跑西的。我们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经走过不少地方了。这血膘马一般人家里是没有的,因为他们养不起。我们家连同姨娘叔叔舅舅好几家人在一起,诺大的一个家族,也才养了不到十匹,平日里都舍不得骑的。”听到小姑娘这么说,我问道:“看来你对着血膘马也知道不少呀。”轩灵士者听了我的话,有些得意地继续说:“嗯,因为家里有嘛。其实我们四个人有两匹血膘马就足够了,这血膘马最大的厉害之处就是耐力强,力气大。我和我哥哥一匹,大哥和嫂子一匹,正正好好,我们又不敢夜路,就算路途再难走,血膘马好好休息一夜第二天依然会生龙活虎的。我家里会让带出四匹来,是因为实在是怕耽误事情,毕竟再怎么着,一人一骑总比两人一骑要快得多。”
我们一路聊着,血膘马的脚程到底有多快,我还是没有个明确的标准,只知道肯定快。到了下午的时候,总算明白了。“大哥你看,这些都是和咱们差不多时间出发的人,他们的马已经跑不动了。血膘马速度不减,还可以一直这样跑下去,直到太阳落山都可以。”轩德之士指着一些停下来休息的,好几个都是单人骑着一匹马。他们看向我们的眼神中,果然有羡慕的神色。
傍晚的时候,血膘马跑到了一家规模不大的酒楼,因为说好这一路吃喝住宿都是听两兄妹安排,所以我们在这里停了下来。轩德之士说:“大哥,不是最豪华的酒店,有些委屈你们了。我之所以挑这个酒店留宿吃饭,是因为这里的伙计懂得照顾血膘马。我们家在很多路线上都有固定的留宿地点的,这样方便。你看咱们刚停下,那几个伙计就牵着血膘马去后院了,不懂的伙计不会这样的。”听到他这么说,盈盈说道:“别这样别这样,我们现在是同伴,当然是一起行动了。我们又不笨,当然知道你这么做是为了保证行程,怎么会责怪你呢。”轩德之士笑了:“这么说来,倒是我矫情了。走吧,这里的酒菜还是挺好吃的,量也足。好好吃一顿咱们明天一大早出发,上午就能走到十方盟的地盘。”我随着他们找地方坐下来,张口问道:“这十方盟的地盘很难过吗?我听之前那酒楼的伙计说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呀。”轩灵士者插嘴道:“十方盟还是比较简单的,都是规模不大的帮会,前途不大,没有什么高手愿意留着。有大哥大嫂这样铭士级后期的高手,他们不会干得罪我们的。顶多上来闹一闹,给点儿小钱打发了就行了。”她哥哥接着说:“对,我们这些常年行走在外的人都是这样,算是个讲究吧。即便不怕对方,也会给点儿小钱示意一下,就是个意思,结个善缘嘛。毕竟这个世界上的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路过的时候给点儿小恩小惠,以后他们突然发展壮大到咱们惹不起,也不至于太过为难。”酒菜上来的时候,盈盈招呼道:“来来来,大家先吃饭,吃饱了再说话。”
我一边吃饭一边想着刚刚两兄妹说的话,心里头坡有些感慨。身为这个世界上的人,只要没有达到巅峰,没有达到可以无视一切的实力,还是低调点好。为了保证自己的营生可以长久做下去,碰到不开眼的人来打劫,明明不怕对方,但是还是要出钱意思一下。这大概也是小人物生存的一种方式吧,有些憋屈,明明是对方敲诈,但是不得不给。不过话说回来,这样肯定是有好处的,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这些收了小钱的势力日后哪怕强大了也肯定不会太过分的。细细对比一下,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呢,金阳门惹不起,还不是平白无故被欺负了一通,只想着逃命而不敢想着报复。这时候,我看到之前把血膘马牵走的伙计跑过来对轩德之士说:“大人,您的马匹都已经妥善照顾了,请您放心,小的会彻夜守着的。”轩德之士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银锭子丢给他说:“好好做事,少不了你的好处,下去吧。”
伙计躬身道谢:“谢谢大人,您就放心吧。我保证对这些血膘马比对我爹妈都亲。”伙计走的时候脸上挂着笑容,显然对于这个赏赐很满意。他大概想着,有了这一个银锭子,又能给家里买点儿好吃好喝的,又能给自己的孩子买心爱的玩具了吧。他说会对血膘马比亲爹妈还亲,这个肯定是虚的,但是会老老实实守一晚上,肯定是会做到的。没准他从这里一出去就会找地方吃饭,只不过吃的肯定不是我们这样的大鱼大肉,八成是剩下的米饭和腌制的咸菜,或者搞不好连菜都没有。盈盈看到我的心思不在吃饭上,轻轻地用胳膊碰了碰我:“想什么呢这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我微微一笑说:“在想,刚刚那个伙计过得应该挺辛苦的吧,至少比起我们肯定是的,我们吃得起大鱼大肉,他肯定是一年到头也舍不得这么吃上一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