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呆带领众人“游览”整个青云村的时候,李纯化身为善财童子,送了不少银子,据赵荞观察足足有三千多两,这让赵荞感叹,太子真有钱,而且也的确有一颗仁心,这样的人登基为帝,或许无法将魏国变得强大,但一定能够让魏国百姓过上好日子。
只是在李纯将最后一袋银子送掉后,赵荞忍不住吐槽道:“太子殿下,这样只是杯水车薪,而且钱都花光了,等下我们还要去镇上吃饭住宿呢。”
李纯微微一笑但是一点都不倾城:“这不是有你在吗?”
赵荞哑口无言,你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我竟然无言反驳。
日落黄昏时,一行人离开了青云村,在黄昏中,回首望去,青云村笼罩在落日的余晖中,看起来颇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样子,如果不是刚在里面逛了一圈,赵荞恐怕也会以为这是一个幸福的小村庄。
此情此景,赵荞忍不住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好诗好诗。”
李纯赞叹道。他没有想到赵荞能够想出这么好的诗句来,这一句简直了,是可以载入史册让后人永远回味的,是那种唯有天才才能写出来的句子。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李纯念道,“太好了,只是未免有些悲伤。”
这可是写出“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小杜,他的诗能不好吗?赵荞觉得自己不是在抄袭,而是在这云汀大陆中传播中华文明,想到这,赵荞顿时感觉自己的行为有光明伟大的性质了。
“其实不一定是悲伤,”赵荞微笑着说,“要看你从什么角度看待这个问题了,夕阳每天都会落下,但是第二天早晨又会准时升起,这样的轮回是象征着生生不息的,因此这并不是十分悲伤的诗句。”
李纯仔细品味着赵荞的话,最后点点头:“你说得对,是我想岔了。”
绕过这个小插曲,众人来到了小枫镇,这是金岚城附近一个颇具代表性的小镇,颇为的繁华,已经是晚上了,小枫镇灯火明亮,火红的灯笼将这里点缀得就像是白天,恍惚间,赵荞感觉自己似乎又回到了地球,在那里,夜不闭户的城市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不夜城。
众人找了一家装饰精良的客栈,吃了晚饭,然后便休息了。
赵荞打算休息,却发现小尘子站在门口。
“小尘子,走了一下午了,你不累吗?快去休息吧。”
“回贵人,我睡不着,”小尘子看着天空,天边的明月很亮,像一个红色轮盘。
“心里有事?”
作为心理学研究者,赵荞一眼就看出了小尘子有心事,而且这心事很不少,虽说小尘子不过才十七八岁的样子,但是武器高强,却又入宫做了太监,这样的一个人想必是有很多故事的。
“能跟我说说吗?”赵荞柔声说道,“你可以把我当作是空气。”
“敢问贵人,什么是空气?”小尘子愕然。
糟糕,又一不小心飙出了地球上的方言,赵荞对自己真是有点无语了,能不能谨慎一点,不要这么莽莽撞撞的。
赵荞想了想,开始编了起来:“空气就是无所不在的东西,缺少了空气,无论是人和动物都无法生存下去,而且空气还有一个特质,它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并不会因为你是帝王将相或者才子佳人便多给你一点。”
小尘子一脸懵逼,显然是没有听说过这么神奇的东西,良久,他才一脸震惊地说道:“我想成为空气。”
“……”
赵荞哑口无言,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效果。
“空气不是那么好成为的,还是先说说你的故事吧。”
赵荞有些无奈地说道。
赵荞一提这事,小尘子略显稚嫩的脸就变得沧桑起来,显然是想起了什么往事,半晌,他才慢慢说道:“这就说来话长了。”
“那就慢慢说。”
赵荞搬出了两张椅子,又拿来茶水糕点。
“多谢贵人!”小尘子有些受宠若惊。
“请说出你的故事吧。”
“那要从我小时候说起了,我九岁的时候,家乡突发瘟疫,很多人都死了,我成了一个孤儿,到处去流浪,经常吃不上饭,后来被一个人骗到了宫中,净身成了太监,那时候我不过才十一岁。”
十一岁就遇到了这么悲伤的事情,小尘子这命运呀。
“原本我可能一直都是一个普通的太监,但是六年前的一天,我的命运又发生了改变。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无月的晚上,所有十五岁以下的太监都被召集了起来,当时我很是有些害怕,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谁知道是发了一页口诀,然后让大伙儿去修炼。”
“口诀?”这是什么鬼,赵荞觉得有些奇怪。
“是的,是一页武功口诀,颇为的深奥,能够领悟的人寥寥无几,不过我还是有些天赋,通过这口诀练出了一丝内力,然后就进入了一个训练团,里面都是十多岁的少年,我在那里呆了两年,学会了一身武艺,而且我的无武艺在其中也是可以排名前三的。”
“厉害!”赵荞称赞了一声,她是真的觉得厉害,毕竟小尘子看起来真不像是个武林高手,但是没想到竟然身怀绝技。
“后来,那些练得一般般的人就被淘汰了出去,最后只留下了十个人。”
十大青年高手,赵荞突然想起了一个常见的梗,不过这里不是十大青年,而是十大少年高手。
“然后呢?”赵荞知道故事一定还没有结束,毕竟小尘子之前很低调,完全不像是武林高手。
“那又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了……”
小尘子叹息了一声,目光悠远。
“我听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