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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歌神正传3》01

第一章:【肥猫女神要嫁人了】

对于鸟哥这个人,我是很欣赏的。

虽然这家伙好高骛远,志大才疏。但是,却很积极、很乐观、意志力很坚强、经得起挫折、能够不忘初心。

就像这次,这家伙又受挫折了。

但是,他并没有气馁。

更没有被击垮。

而是爬起来,继续勇往直前。

当然,这跟鸟哥的自信心有关。

因为这家伙总觉得‘自己是个空前绝后的音乐天才’,所以,才不害怕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他相信,金子始终是会发光的。

至于这一次失败,只是自己的运气又不好,遇到的评委又是菜鸟,所以,才会无功而返。

……

轻风漾起,云卷云舒。

在治安员的驱赶下,鸟哥终于清醒了。

清醒后,这家伙发现,自己并不是站在什么豪华的大舞台上。

而是站在一条车水马龙的街道旁。

而面前也并没有数十万来自世界各地的粉丝。

而是一个歪歪的戴着大盖帽的小治安、和一些目瞪口呆的路人。

看着眼前的一切,鸟哥心里不免一阵失落。

“不好意思。”

鸟哥向大家道歉。

道歉后,他朝大家露出一个很绅士的微笑。

然后,背着那把斑驳的、跟随了他多年的破吉他,一脚高一脚低的朝火车站迈去。

……

在往火车站走去的时候,天空逐渐暗了下来。

“好凉快啊。”鸟哥暗道。

抬头望了望天空,鸟哥又想起了他心爱的肥猫女神。

一想到这位倾国倾城的‘大美女’,鸟哥心里就暖洋洋的。

与此同时,他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也充满了勇气。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他都敢义无反顾的冲上去。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是的!

鸟哥觉得,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爱情是伟大的。

爱情改变过历史,改变过人类的进程。

在爱情面前,任何困难都显得是那么渺小。

只是,不知道这位倾国倾城的‘大美女’,现在在搞什么飞机?

不过,不管这位倾国倾城的肥猫女神现在在做什么,鸟哥都敢肯定,她闲暇的时候,一定也会对自己朝思暮想。

为什么?

因为,美女爱才子。

自古以来,这便是千古佳话。

而像自己这种空前绝后的音乐天才,被倾国倾城的肥猫女神朝思暮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何况,今年清明节回家的时候,肥猫女神对自己的笑靥,依然历历在目。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想到这里,鸟哥心里一阵沸腾。

可想到又有这么长时间没见过这位‘大美女’了,他又不禁一阵心塞。

在心塞的痛苦中,鸟哥摇头晃脑,唱起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香港女歌手徐晓凤的作品《别亦难》。

相见时难别亦难

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

泪始干

啊~相见难

啊~别亦难

蜡炬成灰泪始干

泪始干

~~~

由于唱得太投入了,唱着唱着,鸟哥的视线渐渐模糊了。

剔透的泪水,差点从他眼眶里面流了出来。

“唉,问世界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鸟哥感慨万千。

摇了摇头后,又继续唱。

只是,唱着唱着,这家伙屡教不改的老毛病又犯了。

譬如‘相见时难别亦难’,被他唱成了‘香蕉虽烂我也要’。

‘春蚕到死丝方尽’,被他唱成了‘蛤蟆死了锅里炒’。

而‘蜡烛成灰泪始干’这一句,居然被他唱成了‘肥猫妹妹泪水干’。

不仅错词,还严重跑调。

还好,周围很聒噪,因此,这家伙的鬼哭神嚎,才没那么刺耳。

否则,不知道会‘惊艳’到多少路人。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些路人听到了。

路人们好奇看着鸟哥。

有的以为鸟哥是神经病,赶快闪开,以免惹祸上身。

鸟哥不以为然,他背着破吉他,一边走,一边唱。

在倾情‘演唱’的时候,这家伙是深深的沉浸在跟肥猫女神‘美妙的爱情’当中。

好像他真跟人家是一对生死恋人似的。

至于周围发生了什么,完全是一概不知。

走到坑道管理所前面时,鸟哥终于倒霉了。

砰!~

他的额头突然被什么硬棒棒的东西给碰了一下。

“哎哟!”

鸟哥眼冒金星。

由于碰得不轻,他疼得是一下睁不开眼睛。

“谁在打我?~”鸟哥大声道。

他迅速摆好招式,严阵以待。

要知道,大明星被不法分子盯上,这事可一点也不奇怪。

否则,为什么会有很多大明星雇用保镖。

像国际章,出门的时候,身边经常有几十个保镖前呼后拥。

所以,大明星的人身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问题是,自己还没出名啊。

怎么就被盯上了?

真是匪夷所思。

难道是自己浑身焕发的音乐天才气息?吸引了他们的目光?

想到这里,鸟哥心里一惊。

只是,当这家伙睁开眼睛的须臾,他发现,前面哪有什么不法分子。

倒是有一根电线杆。

这根电线杆有点脏,上面贴满了各种小广告纸。

小广告纸上面都有电话联系号码。

至于内容,则是五花八门。

有疏通厕所的,有美女上门的,有招聘男dj的,还有卖武器的,等等~

“我日你仙人哟。”

鸟哥很生气。

他生气的原因不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小广告纸,而是因为刚才跟自己额头‘接吻’的,就是这根可恶的电线杆。

吃痛地揉了揉额头后,鸟哥抬起脚,准备朝这根电线杆狠狠踹几脚,以泄心头之怒。

就在这时,一个稚嫩的小男孩问他:“叔叔,你怎么了?”

“啊,,,什么怎么了?”鸟哥颇感意外的看着这个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八九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校服,脖子上扎着一根鲜艳的红领巾,手里牵着一条小哈巴狗。

“你这里。”小男孩指着自己的额头,示意给鸟哥看。

“哦~”

鸟哥朝自己额头上一摸,居然一下隆起了一个大包。

“刚才不小心撞了一下。”鸟哥尴尬的笑道。

“叔叔,记住,下次走路一定要小心。”小男孩提醒鸟哥。

然后,这个可爱的小男孩告诉鸟哥:“我在大前天下午,在遛小虎的时候,也不小心撞到了这根电线杆,然后,我每天到这里来,看有没有人会又撞到它,没想到,没过三天,就有人又撞到它了~”

“这个人就是我?”鸟哥指着自己,吃惊的看着这个小男孩。

“嗯,是的。”小男孩一副很认真的样子,点了点头。

“???”鸟哥懵了。

守株待兔的故事,他从小就听过,可守着电线杆看有没有人被撞的故事,貌似还是头一回听说。

人才啊!

鸟哥惊愕的看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

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个小男孩,小小年纪,居然有如此雅兴,牵着一条小哈巴狗,专门跑到这里来看有没有人撞电线杆。

“叔叔,这是红花油,我还没用完,你拿着去用吧!”小男孩从口袋掏出一瓶小小的红花油,递向鸟哥。

“呵呵,谢谢,不用。”鸟哥笑道。

“拿着吧!”小男孩说:“反正你不用,我也是浪费了。”

“……好吧!”

在小男孩的盛情之下,鸟哥只好接受了他的好意。

当然,鸟哥也不会白要人家这瓶红花油。

无功不受禄。

于是,鸟哥问小男孩:“小弟弟,你这瓶红花油买了多少钱?”

“11块钱。”小男孩说:“是我妈妈在同仁堂药店买的。”

“这么便宜。”鸟哥赶紧从钱包掏11块钱出来,准备给这个可爱又善良的小盆友。

“叔叔,我不要。”小男孩拒绝。

“拿着吧!”

“叔叔,我是真的不要。”小男孩连连拒绝。

“好吧!”

既然人家小盆友不肯要,鸟哥也没办法,只好悻悻的将钱放回钱包里面。

当然,鸟哥也不能没有一点表示。

这不但不符合他正直磊落的性格,而且,万一以后,此事被狗仔队曝光,说全球歌坛巨星杨鸟曾经在某年某月的某一日,在某某地方,占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的便宜?

到时候,各国粉丝会如何看待自己?

各国媒体会如何评论自己?

美丽大方善良正直的肥猫女神,会如何审视自己?

如果狗仔队再歪曲事实的进行曝光:说他鸟哥为了一瓶几块钱的小红花油、居然卑鄙无耻的对一个才三四岁的小男孩连哄带骗再加动手抢夺?

鸟哥不敢往下面想。

因为,想起来就后背凉飕飕的。

“小弟弟,你最近喜欢听什么歌曲?”鸟哥亲昵的问小男孩,他决定,用唱歌的方式,来表示对这个小男孩的感谢。

在鸟哥看来,这种感谢的方式,已经够高规格了。

作为一个空前绝后的音乐天才,作为一个迟早会登上世界歌王的准巨星,到时候,随随便便一首歌,都是上千万,上亿。

而这瓶小瓶的红花油,才值11块钱。

而且,还被这个小男孩用掉了一小半。

所以,鸟哥觉得,用演唱一首歌的方式来表示感谢,已经绰绰有余了。

“最近我喜欢听《恋曲1990》。”小男孩告诉鸟哥。

“这不是几十年前的老歌么?”鸟哥吓了一跳。

“是的。”

“哦,好~”

鸟哥将肩膀上的破吉他取下来,然后,开始边弹边唱。

乌溜溜的黑眼珠

是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

离去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

就这么溜走

转回头去看看时

已匆匆数年~

鸟哥唱得是那么的陶醉。

他深深的被自己的‘天籁之音’给征服了。

而且,唱着唱着,他觉得自己仿佛又站着全世界最豪华的大舞台上。

而台下,则是数十万来自全世界各国的歌迷。

只是,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小男孩早已惊得逃之夭夭了。

当然,鸟哥不会认为人家小盆友是被他的破鸭公嗓音给吓跑的。

他认为人家一定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才不得不离开。

“这瓶红花油值钱啊。”

鸟哥小心翼翼的捧着这瓶被用过了快一半了的小瓶红花油,觉得它是全世界最天价的红花油。

将红花油的瓶盖拧开,鸟哥从里面倒了一点出来,然后,小心翼翼抹在额头的受伤部位。

然后,鸟哥把手机里的微信打开。

他想联系一下村里的发小,打听一下肥猫女神最近的情况。

这个发小的外号叫萝卜丝,从小跟鸟哥关系很好。

打开微信后,鸟哥先试探性的发了一个‘憨笑’的图片过去。

正好,萝卜丝在线,他马上就回复了。

“萝卜丝,最近有没有在写小说?”鸟哥发文字过去问。

如果使用语音的话,萝卜丝是一个结巴,用语音很急人。

“在写,刚刚更新了一章。”

“发表在哪个网站?”

“起大中文网。”

“是什么书名?现在可以百度到吗?”

萝卜丝是个网络作家,在网上写小说已经五六年了,不过,一直没有火起来,读者很少,鸟哥平时也不大喜欢看他写的小说,至于是什么原因?鸟哥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不喜欢看。

“可以百度到,书名叫《猪八戒捉鬼笔记》,是一本灵异悬疑类型的小说,现在已经写了快十万字了。”

“好,等一下有时间,我马上拜读你的大作。”

拐弯抹角一阵后,鸟哥开始打听肥猫的最新动态。

“她要结婚了。”萝卜丝告诉鸟哥。

“什么,她要结婚了?”鸟哥大惊失色。

“是的。”

“啊……”

“对了,鸟哥,你怎么老喜欢关心她的情况?”萝卜丝好奇的问,因为,鸟哥总喜欢以各种委婉的方式打听肥猫的消息,虽然作为一名网文作者,萝卜丝的想象力虽然十分丰富,但他还是没想到,鸟哥会喜欢这个其貌不扬的大肥妹。

“没什么,我就觉得好奇而已。”鸟哥赶紧撒谎。

“她现在是越来越肥了,应该快三百斤了。”

“她老公是哪里的?”

“不清楚。”

“是做什么的?”

“不清楚。”

“长得帅不帅?”

“不清楚!”

“那她在什么时候结婚?”

在鸟哥看来,能够把心爱的肥猫女神泡到手的男人,一定是非常有才华。

“听说是后天吧!”

“后天?”鸟哥呆若木鸡。

这么急?

后天就结婚了?

鸟哥的心脏在滴血。

要知道,肥猫女神朝思暮想的男人,可是他这个空前绝后的音乐天才啊。

他真不知道肥猫的村长老爸是如何想的?这样就冒冒失失把肥猫给嫁了。

考虑过他女儿的幸福没有?

这位村长家、可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啊。

不,肥猫妹妹一定是被逼婚的。

或者是她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

否则,她怎么会舍得放弃自己这个空前绝后的音乐天才呢?

想到这里,鸟哥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

为了自己的幸福,更为了肥猫女神不陷入万劫不复的火坑,鸟哥决定马上回老家一趟。

就这样,这家伙赶紧大步流星的跑去售票大厅。

然后,再排队,买回家乡的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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