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程玉缘将浑身满是酒气的席轻语送回公寓后,因为担心酒醉的席轻语夜里会不舒服。所以,并没有回她的小租出屋,而是窝在席轻语的沙发上过了一夜。
第二天,习惯早起的席轻语看到窝在沙发上的程玉缘时,明显呆愣了片刻,然后嘴角慢慢往上勾起,最后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恶作剧般冲着程玉缘喊:“上课了,快迟到了!”
程玉缘一时没反应过来,整个人直接从沙发上弹跳了起来,双手懊恼地抓了抓头发,嘴里还嘟囔着:“死定了,又要被罚站了。”
“哈哈~哈哈~”席轻语毫无形象地捂着肚子在那里大笑。
反应过来的程玉缘追着她笑骂道:“死丫头,竟敢来捉弄我,看我怎么教训你。”
“哈哈......我不敢了,您大人有大量,哈哈......”
在嬉笑打闹中,她们谁也没有提昨晚的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般。仿佛一切都回到了高中时期,回到了七年以前。
是啊,曾经她们是那么没好,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也都有了各自喜欢的人,渐渐有了各自的小秘密。但她们的关系仍然还是那么好!
过后,程玉缘照常去上班,席轻语继续去做她的化学实验。
席轻语毕业后选择去读研,正好考得了D大的研究生,也是她大学的学校,今年是她读研的第三年,也是最后一年了。她选择的是化学方面的研究,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化学实验,采样,分析,实验,观察,总结,写报告就是她一整天的工作。
……
自从那天相亲看到程玉缘后,诺锦良忙完公司的事情后,几乎每天都会驱车到爱幼院附近绕上两圈,什么事也不干,就这么在爱幼院附近的路边慢悠悠地开着车,过了好长一会儿才会回他的公寓。
正当他双手提着刚从超市里买回来的,满满的一大塑料袋东西到公寓门口,打算按指纹开门时,他放在西装裤袋里的手机震了几下,他停顿了按指纹的手,眉尖微微蹙了蹙垂眼扫了一眼还在震动的裤袋,就继续开门走了进去。
将东西暂时放在茶几上,就顺手将还在震动的手机拿了出来,此时手机因太久未接来电,屏幕已经暗了,但它还在震动着,他随手暗了一颗键,印入眼帘的是“小四”两个字。
是孟思梦打给他的。
因为孟思的“思”和“四”读音相近,而且他又是他们四个人中年龄最小的,所以他们几个都叫他小四。
拇指刚划了一下接听键,手机那端就传来孟思梦那特有的爽朗的声音,“锦良哥,梁耀回来了,记得今晚9点在老地方为他接风洗尘。”
诺锦良扫了刚从超市买回来放在茶几上的袋子一眼,然后对着手机冷冷清清地回了句“好。”
挂断电话后,诺锦良又瞥了手机一眼,此时正好是晚上七点多。将袋里的东西都整齐放入冰箱之后,他才进卧室洗澡,出来后又去衣帽间换了一身衣服,才出门的。
出门那会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今晚原本他是打算像往常一样自己做菜吃的,虽然他一个人生活,但大部分时候都是自己做菜吃的。
除了必要的应酬和与兄弟们聚在一起或是去别墅和诺母吃饭以外,诺锦良都是自己做菜的。
刚才给诺锦良打电话的孟思梦,也是孟家二少,他的上头还有一个哥哥。而孟思梦口中的“老地方”其实就是D城有名的“惊鸿大饭店”。
他们常年在那里订了一间包厢,兄弟几个偶尔会过去那里聚一聚。
所谓的兄弟几个无非就是诺锦良,秦鑫,梁耀和孟思梦这四个人。
而这家饭店也是他们四个人合伙开的,因为各自都比较忙的原因,就把饭店交给因家里还有大哥做事所以比较闲散的孟思梦来管,其实他也不用怎么管,要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非他出面解决不可时,他才会去饭店,往常他都只是甩手掌柜。
因为聘请了外面专业的代理经理来管理饭店,所以也不用他做什么。碰到代理经理解决不了的事情,他才会出面,但这种情况是很少的。
这么多年以来,就碰到了那么唯一的一次,后面就没有人来砸场了,应该说是没有人敢来砸场了。
因为第一个来这里闹事的人,这么多年了仍未敢到D城露面,所以除非不想呆在D城,否则没有人敢来这里闹事。
那个来惊鸿大饭店砸场子的人是一个花名远播的富二代,家里做些生意,那时他和几个臭味相投的朋友在惊鸿大饭店吃饭,当时他们都喝了些酒,旁边有几个美女陪伴,为了在朋友以及美人面前炫耀,就扬言在D城还没有他不敢惹的事,而且他的那几个朋友当时就都起哄让他在惊鸿大饭店闹上一闹。
却没想到这无异于是在老虎嘴上拔毛。
开始他们以为短短几年,就能在D城饭店排名首位的惊鸿大饭店只是一个外来的富商来投资的,谁也没想到竟然是D城的五大家族中的孟氏的二公子开的。
而孟二公子又与其他三大家族的公子关系很好,常以兄弟相称,他们四人被称为D城“四少”,故而惊鸿大饭店就再也没有人敢来惹了。
但那件事也让大家知道D城有名的“惊鸿大饭店”的背后老板是孟家二少孟思梦,而它背后的靠山是D城四少和偌大的孟氏企业。
所以这么久以来,都还未有人知道惊鸿大饭店是四人一起开的。
......
诺锦良驱车赶到饭店的时候,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饭店最醒目的广告牌“惊鸿一瞥,温饱余生”,短短的八个字,他看了许久,眼底有着浓浓的眷恋......
年少时,在不经意间他看了她一眼就觉得胜过所有,她惊艳了过往的余生。
在设计饭店广告标语时,他的脑海里就闪过这一幕,所以最后就用这八个字做标语。
当诺锦良走到他们的包间的时候,还不到九点。
此时包厢里只有孟思梦和秦鑫两个人。当诺锦良迈着优雅的步伐到包厢门口的时候,最先看到的就是穿着休闲的运动套装,将腿盘起来坐在软沙发上,双手不停点着手机屏幕的的孟思梦。
将视线移到不远处,看到穿着一身考究的西装的秦鑫正安静地在角落里办公。
显然他是刚从办公室里赶过来,还来不及换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