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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远去的乡村(1)

远去的乡村

从小生长在城市,我与乡村没有切肤之缘。在我想象的碎片里,乡村是麦浪滚滚的田野,是炊烟袅袅的土屋,是鸡鸣犬吠的天籁,是父辈们出生和劳作的摇篮……

在我看来,人们怀念故乡,慕恋乡村,更多的是出于对童年时光的怀想和祭奠,对生命中失落的珍贵片段的追溯。家乡的草木,儿时的玩伴,漂泊在外的离愁别绪,都是浓浓的乡村情结,割舍不断,挥之不去。而我,因为父辈来到了城里,自然也就没有儿时乡村的回忆。乡村,对我只是一个遥远的遐思,一个水墨画般的梦幻。

在城市生活的日子,我穿行于高楼林立的大厦,远离乡村,远离旷野,不谙农时,间或也会闹出错把麦苗当韭菜的笑谈。童年的天真,青春的浪掷,成年后的烦恼,都随着岁月的季节静静流淌。偶有机会下乡,也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一个外来的旁观者。因为我知道,乡村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它。

直到三十八岁那年,随父亲去了一趟他的家乡——一个离省城不足100公里,驱车一个多时辰便可抵达的村落。

村子背靠着一座小山,叫“成功山”,山上的泥土呈红褐色,种满了松树、槐树和枣树。一条泥土与碎石合成的小路,蜿蜒地连接着村外的世界。这是村里与外界唯一交接的小路,不知承载了多少代人的辛酸、喜悦和梦想。小路右边是一条一米多宽的沟渠,水不深,但很清透。可能是因为与城区接壤,这里的风景谈不上清秀别致,既没有城市车水马龙的喧嚣,也没有穷乡僻壤的贫瘠寒碜,一切都是那么真实,那么淳朴,那么自然。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流,微风轻拂,泥土芬香,村头几棵说不清年头的老槐树见证着岁月的沧桑,村后一堆堆金色的麦垛垒摞着农家的汗水和欢乐。房顶上缕缕炊烟讲述着日复一日的故事,屋前摇着蒲扇的老人拉扯着家长里短,散落在田间的庄稼汉在耕犁春天的光景,播撒明天的希望。

记得当时在村口迎接我们的是一位中年人,古铜色的脸上长满了大胡茬,一双粗壮的大手结满了老茧,褪色的灰布衬衫和高高卷起的裤腿上溅满了田间的水渍和泥印,一副典型庄稼汉的模样,把一个“土”字写在脸上,刻进骨子里。他看上去年纪与我相仿,父亲却让我叫他“栓叔”。父亲告诉我,村里人很讲究辈分,虽然父亲是家族中的年长者,但由于辈分较低,我所见到的与我一般年纪的乡亲,居然都称父亲为“兄长”,而我却一律得叫他们“叔叔”或“婶婶”。这是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家族家规,没有人可以改变。随后,栓叔带我们去看了他承包的水田和鱼池,又去村西头的山坡上磕拜了长眠于故土的长辈。

父亲十几岁就应征入伍,离家远走,后来他的亲兄弟和亲姐妹也先后进城学艺谋生。在家乡,老一辈亲人已先后逝去,原有的老屋也早已不复存在,对他来说,家乡本没有太多的牵绊,唯有放不下的是他那份与生俱来的乡情。

听说父亲回来了,十几个我叫不上名字的乡亲都挤在栓叔家并不宽敞的堂屋里来看他。看得出,父亲在村里有很高的威望,乡亲们都很尊重他。父亲坐在堂屋中央的木条凳上,如数家珍地叫着他们的小名:“砖头”、“瓦砾”、“憨砣”、“三狗子”……这些名字乍听起来很土坷垃的感觉,却又很有趣。后来才知道,村里的上辈人在后生们出世的时候,就有意识的给他们起了一些“贱”一点的小名,寓意以后走到哪里都会无病无灾,好管好养。

村里人十分热情,客至拱手相迎,连我这无名小辈也被看作“稀客”,视为“上宾”,席间以鱼肉相待。饭桌上,父亲与乡亲们谈笑风生,从村官的选举到田间的收成,从谁家盖了新楼房到谁家的男人在外打工,谁家的孩子考取了重点大学……似有说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

父亲虽在城里生活了几十年,至今乡音不改,听着他与乡亲们用熟悉的方言对话,我感觉特别亲切。这个时候,一句熟悉的乡音是最好的见面礼,它能立刻滋润心田,引起共鸣,拉近那因地域而产生的遥远距离,远远胜过任何物质的馈赠。相比之下,我那正宗的“汉腔”显得有些生硬和逊色,与这浓郁乡音格格不入。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只是用点头或摇头来回答乡亲们的问题,不是我不善言谈,而是不忍心冲淡这浓浓的乡音、乡情。

在乡下,我是城里人,而在省城,我一直把自己看作异乡人。记得刚到机关的那年,我曾经为听不懂来自各地的方言而苦恼,为没有自己的老乡圈子而失落。听到身边同事见面时的方言对白,常常让我处在“莺歌燕舞”的包围中,说真的,我渴望有自己的家乡,渴望能说一口地道的家乡话。

晚饭后,我们要赶回城里。栓叔将一包自家树上种的枣子塞在我手里,送我们到村口。这时,寂静的村庄已经燃起了灯火,温柔的月光轻拥着大地,远处传来几声犬吠,草丛里不知名的昆虫阵阵呢喃。这个夏夜,乡村的精灵都在以它们独有的方式证明着自己才是夜间的主人,而我,不过是偶尔驻足的游子,即将离去。

月色下,栓叔拍着我的肩:“你要记住,这里是你父亲的家乡,也是你父亲的‘根’,你就是这‘根’下的‘根须’。不管你将来在哪里,都不要忘记它,都要回来看看。”听着这番话,我突然感觉栓叔是那么“洋气”,那么时髦,那么可亲可敬。从那天起,我知道了我也有自己的乡村,有了自己的根。我在心里埋怨父亲:为什么不早些让我知道,为什么不早些让我回来。

回省城后,对于养育过父亲的乡村的牵挂一直在心底延伸。这种牵挂已不限于零距离的走近它,而是渴望了解它的民风、民俗、民情,了解它的厚重的历史和未来的发展。终于,在当地同行的帮助下,我从一本县志里了解到乡村深厚的文化底蕴。这里曾是一片地灵人杰、菁英荟萃的热土:春秋战国时期的俞伯牙遇知音钟子期在这里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明兵部尚书戴金,清康熙皇帝之师熊伯龙,清代大书法家宗彝,现代书法大家王南舟,汉剧表演艺术大师吴天保、陈伯华,独臂将军蔡树藩,红四方面军政委陈昌浩,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张执一,中国的“保尔”吴运铎,“两弹一星”功臣朱光亚都先后从这里走出……

这是一座普通的村落,一个楚文化的缩影。

前年的一个夏天,我携妻女回到乡村。时隔几年,乡村惊人的变化着实让我瞠目,与我第一次见到的情形恍若隔世。原来尘土飞扬的泥泞小路早已不见踪影,京珠高速、汉蔡高速从乡村的周围交叉而过,一条柏油马路贯通村头村尾,以“知音故里·莲花水乡”为文化主题,展示当地习俗民情、文化风貌的民俗文化区已初见雏形,乡村周边正在自发形成一种由农民利用自家院落,依傍的田园风光和自然景点,以低廉的价格吸引市民前来吃、住、游、玩、购的旅游形式,当地人通俗地称之为“乡村休闲游”。如果说多年前的乡村记载了我蹒跚的脚步,眼前的这座村落真的呈现出“戏剧性”的变化,充溢着现代乡村的气息,让人叹为观止。

我多少有点失望。也许,我想要寻找的是土砖瓦房的憨厚,想要看的是粘有泥土的小路,想那存于心中久远久违的质朴……这样的要求,对于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乡民们是不公平的,他们祖祖辈辈努力摆脱的不正是黄泥巴土砖房么?

在钢筋混凝土中呆腻了的我试图找回乡村的记忆,黄土下的乡村却开始朝都市化的方向迈进。是我步履来迟,还是乡村与都市接轨的脚步太快?无论怎么说,记忆里亲切的乡村已远去,尽管栓叔还是那么热情,尽管乡村还有曾经的风土人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栓叔家的红砖平房已经被四层楼房取代,房内现代家用电器一应俱全,一楼开了一个出售零食的小门面。见到我们一家三口,栓叔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连连念道:“好啊,城里的媳妇来了,城里的大学生来了。”说着端上了三碗绿豆汤,冰凉的,清甜的,一碗下肚,顿觉神来气爽。妻子也拿出一些捎带的补品和烟酒。栓叔责怪道:“城里的人也这么俗气啊,现在我们这什么都不缺,只想你们经常下来走走。”临走时,栓叔又从里屋拿来一小篓鸡蛋:“这是自家土鸡下的蛋,虽说不值几个钱,但你们城里人吃不上。”接过蛋篓,我看见不少鸡蛋表面还沾有血渍。

都说“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多么希望乡村有条能够带我回家的路啊。而今,曾经的乡村恐怕永远也回不去了,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迷途的拾荒者,游走在城市的街头,最后只能把救助的目光投向远方,更远方,幻想那遥远天际的绿洲。

我常常想,城市是找不到“根”的,却衍生了无数的“根须”。我问自己,远方在哪里?那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呢?那片葱郁婆娑的树林呢?那牧童牵牛赶羊的吆喝呢?那村姑飞针走线的身影呢?一切似乎还在,一切又都找不到了。

走出村落,站在高速公路与乡间公路的交汇地,一阵清柔的凉风裹着醇厚的泥土气息拂面而过,芳香醉人。而我心里却布满了惆怅:好不容易找回的与“根须”有关联的乡村,已将渐行渐远,淹没在城市的风景里,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味道……

在路上

前不久,我的一位喜欢旅游的大学同学告诉我,每年他都要抽出时间,带着妻子和孩子到各地走走。东起丹东,南到海南,西至拉萨,北上哈尔滨,可以说,中国的版图上,留下了他和家人或深或浅的脚印。所以,到现在为止,虽然住的还是狭小的两居室,但他总是那么心满意足。他常对我说,他喜欢在火车上听滚轮压过枕木的声音,喜欢在高空中看蓝天白云,喜欢在大海上看碧波万顷。

在我的印象中,这位同学并不富裕。记得有一次大学同学聚会,大家在闲谈中聊得最多的是股票、购房、购车和家庭婚姻,有经商的同学换了“硬件”,有从政同学的换了“软件”。这位同学没有什么曼妙得志的谈资,却抖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感慨:人的生命其实就是一次有起点有终点的旅行,每个人都在路上,只是在途的时间长短不同,行走的方式不同。

生活在自己框定的坐标系中,我习惯了独处,对旅游没有太多的兴致。尽管这么多年也到过国内国外的很多地方,但那只是一次次的过往,少有刻骨铭心的记忆。这位同学对旅游的感慨,触发了我对人生旅途的诸多回味。

我们这代人注定要在漂泊中去寻求心灵的故乡。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带着共产党员的荣耀,带着失去母爱的悲痛,带着理想与梦幻的行囊,在上山下乡最后一波浪潮中走入广阔天地——一个江汉平原与丘陵地带接壤的乡村林场。从小学到高中一直任班长的我,成了由13位同学组成的知青组组长。从城市到农村,从学生到知青,我撩开了人生之路崭新的一页。

两年多的知青生活,我经历了太多的尴尬与无奈: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语言,陌生的面孔,陌生的农活,让我无所适从。就连我最熟悉的同学也变得陌生起来。每天清晨,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挨个敲门,叫他们出工,竟没人听我使唤。一夜之间,青春的梦想变成一个美丽的泡沫,在生活的现实中破灭。“学生领袖”的腔调,红得发紫的外袍,一呼百应的威信,都在这林场呼啸而过的北风里吹落得无影无踪。寂寞冬日,我有如林场那一株株尚未栽入土地的幼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第一次体会到离开老师的拐杖,离开父母的依靠,独自上路的孤独。

人生苦旅,没有回头路,从起点到终点都充满了神秘和未知。烦心、劳神、忧郁、痛苦,都是生命旅程的点缀,大概谁都没有办法逃离这样的命中注定。初次上路,我感受的是一份艰辛和无助。对我来说,起点已然知晓,未知的终点还需要我一路走来。

回城后,我开始了五年的职场历练:做过宣传干事,做过会计主管,做过杂志编辑……寒来暑往,春秋代序,生活平淡无奇,波澜不惊,一日迭着一日接踵而来。走在看不到尽头的岁月里,不觉肩头又多了一份丈夫的责任,也多了一份父亲的担当。不再有轻盈的步履,不再奢望去涂抹风雨人生的传奇与不朽。在路上,除了前行,跋涉,攀登,我别无选择。

面对一条布满荆棘的崎岖小路,我怀着找寻精神家园的冲动,且歌且行,且行且思。一年年风尘漫漫,一程程山水依依,有顺风顺水的恬然,也有身心俱疲的惆怅,走着走着,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这条路总会不经意地给我带来惊喜。

恢复高考的第二年,我如愿考入了大学,再一次回到了我眷念的校园,再一次当上了班长。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读书学习的氛围渐浓,我们这些在“读书无用论”中成长的一代,格外珍惜读书的机会,虽然同学中不少人已为人父母,但都把读书看作是一种荣耀,一种快乐。大学四年里,我孜孜以求地追寻着我的文学之梦,写过诗歌,写过散文,写过小说,抑或是变成铅字的小作,抑或是圈有编辑点评的原稿,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被我悉心珍藏,因为那是我追梦的记忆,是那段路程积淀的一份走不出的情愫。这样的情愫,值得我永久珍藏和回味。

记得当时我读到的文学名著中,有杰克·凯鲁亚《在路上》这本书,在大学里颇受欢迎。到今天,记住的不是内容,而是在路上这三个字以及它特有的含义。“在路上”,已然成为那个时代坚韧和信念的指代。那个时候,大学校园里流行的词语中就有这样简单的三个字:在路上。可以想象的是,没有当年“在路上”对于文字的热爱,今天我恐怕只能是心向往之而无力追寻。

之后的年月,从学校到基层,从基层到机关,从企业到财政,核算——管理——决策,微观——中观——宏观,在一个个平凡的岗位上体验着有苦有乐、有滋有味的职场历练。人活着,注定一生都在路上,在行走。走多少路,就会有多少风景。不同的岁月,有不同的主题,不同的轨迹,造就了不同的人生风景。如果把短短几十年的人生比作江湖,则是没有永远的江湖不败,真正的江湖高手必定是一个能屈能伸的性情中人,“在路上”需要这样的生活主张。

在路上,理想,抱负,责任,义务,都是我们生活中的关键词。面对沿途一路的风景,有人会疾走,有人会快跑,有人慢悠悠欣赏;有人原地踏步,有人一马平川,有人一步三回头;有人看到了常人忽略的风景,有人“美在眼前看不见”;有人欣喜,有人大笑,有人痛哭,有人啜泣。

风雨人生路,起点是母亲的温床,倒立着,终点是冷清的墓穴,平躺着,这是生命的必然轨迹。行走在这条路上,我不知道能够走多远,不知道能不能笑到最后。有时候,离目的地越近,越感觉有些陌生,我只能在风雨的畅想中找寻心中的“路标”和“门牌”,就像在茫茫的大海里寻求一片绿洲,然后,从绿洲里找回由迷茫到清晰,由青涩到成熟的自己。

很多时候,我感觉我们所重复的也正是西西弗斯般不停推挡石头而一次次重新开始的劳而无功的悲剧,尽管它永远在做无休止的抗争,但是这样的抗争给人带来些许安慰自我的意义:我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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