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神之书》记载,曾有一位年轻的神,名为玛多。
《神之书》,
就是教堂里主教们奉为瑰宝的文献,相传是上帝所写。
玛多掌管风雪,却生性孤僻。
在一次政变里败北后,被贬至大陆最北方,看守冰川及海洋。
相传,海上暴风雨,大多是他的杰作。
……
天空蔚蓝,万里无云。
格兰收回目光。
这意味着,接下来一周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有暴风雨天气。
另一边,
皮斯先生正往船上搬运物资。
物资很普通,晒好的鱼干,以及桶装的淡水。
约翰元老望着深海,有些出神。
他在回忆那场灾难。
“皮斯先生,”
约翰收回目光,“我发誓,贵公子值得让人信赖。
但是,此次行程至关重要,只有我们两人恐怕……”
他的确怕。
因为按照皮斯的打算,接下来航行的舵手,只有格兰。
将帝国的未来放在一个孩子身上,还是只会捕鱼的孩子,已经十分冒险。
但皮斯的这个决定,无疑让冒险难度再次升级。
“相信我,”
皮斯放下最后一桶水,拍着胸膛保证,“这是我所造出的船中,最牢固的。
记住,它才是最重要的。”
约翰元老:“可是...”
没等他说完,皮斯便将其打断。
“我是这座岛上最有名的渔夫,而他,”他一手指向正啃着鱼干的格兰,一手伸出大拇指,指着自己,“是我的儿子,绝对可以摆平一切。
倒是你,别忘了之前承诺!”
“请放心,”
约翰在胸前点了两下,“我们到达雀都后,金币马上送来。”
这是格兰的意思。
从德莱尔口中得知此行危险后,他马上添加了金币这一条件。
不料皮斯先生却一把拉起约翰长老的衣领,“是让我儿子平安回来!”
金币是重要,
但儿子更重要!
“是,是”,
约翰别开脸,以免被皮斯唾沫喷到,“只要我还活着,金币,还有你儿子,一个都不会少。”
皮斯目光如炬,盯着约翰眼睛看了一会,才舍得方开。
他走到格兰身边,后者刚啃完一只鱼干,手里还拿着完整骨架。
我儿子,
真的长大了吗?
他是同意了让儿子出去,但却很不情愿。
“儿子啊,”
格兰闻声抬头,赶紧将手中鱼骨扔了下去。
皮斯表情柔和,一反常态,“准备了很多,你大胆吃就好。”
这温柔的语气,
这宠溺的眼神,
天呐!
格兰猝不及防,眼睛竟然开始泛酸,
“我会的,爸爸。”
皮斯:……
随后,皮斯拍了拍儿子肩膀,眯眼看向远处。
“当初你母亲呀,就是从这里上岸,也同样是在这里离开……”
格兰有些恍惚,父亲很少说起母亲。
“无论如何,”
皮斯收回视线,落在格兰身上,“一定要回来。”
格兰点头,语气故作轻松,“放心吧,老爹。
再说我走了,不就没人打扰你和苏菲尔婶婶了嘛。”
感受到父亲表情变得有些奇怪,格兰继续说着,“不如,给我生个弟弟吧?
额,还是算了,男孩胃口大,肯定会跟我抢吃的、、
还是生个妹妹吧。”
皮斯愣了愣,伸手揉了揉格兰的脑袋,“臭小子!”
“婶婶呢?”
格兰忽然发现,苏菲尔并没有来为自己送行。
“她要照顾王子。”
格兰“哦”了一声,心里空落落的。
皮斯见状,稍微弯腰,贴着他耳朵说道:“其实她偷偷哭了一夜呢,还不让我告诉你。”
“哭什么呀,”
格兰装着洒脱,“告诉婶婶,回头我带礼物给她。”
“那我呢?”
“也有!”
……
见约翰元老也上了船,父子俩马上没了声音。
“该出发了,早去早回。”皮斯尽量说的轻松一点。
随后,他跳下船,解开木桩上的绳子,并将船向里推去。
看着父亲身影,格兰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还有,转告德莱尔,等我回来,一定会买下他的鸟!”
说完,他便就低头划桨,使劲全身力气。
海浪不停朝岸边打去,船却越行越远。
身后,
皮斯的声音遥遥传来,“一定要平安回来,我和苏菲尔等你!”
逆着风势,船艰难行进数百米,格兰这才敢回头看。
父亲仍然站在岸边,只不过身影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
船行半日。
约翰趴在船边,洗着自己的头发。
倒影中,狼狈的面容让他感到陌生。
“如皮斯先生所言,我们大概在后天中午到达,没错吧?”
格兰摇动船桨的手臂并未停下,“如果风向转为东风的话,应该差不多。”
由于逆风,他肩膀已经有些酸痛。
“你很聪明,懂得大是大非。”
约翰忽然夸起他来,“如果出生在王室,一定会做一番大事。
不过还好你遇见了我,所以现在也有机会。
来吧,坐在这,我告诉你应该如何做一名王子。”
格兰听着他这话很奇怪。
还好?
这老头好像觉得之前的暴风雨还不错。
他并没有按约翰所说坐下,仍旧划着船桨。
“我们为什么不带上王子呢?
大陆上的医生,总得比德莱尔靠谱吧?”
在他心里,德莱尔根本不算医生。
“也许吧,”
约翰语气有些低沉,“但治病需要时间,谁也不敢保证在治疗时间内,会发生什么。”
他想了想,决定说得简单一些,好让格兰听懂。
“王子必须按时回到雀都,而且身体无恙,这是我的使命。”
格兰停下动作,看了一会儿约翰。
“可是,父亲没有理由认不出自己儿子呀。”
如果要见国王,也就是那位可怜王子的父亲,
自己真的不会被识破吗?
“相信我,”
约翰抿着嘴唇,看起来很是忧伤,“国王的状况现在比王子也好不到哪去。”
格兰顿了一下,又问道:“那他的母亲呢?”
父亲老眼昏花,母亲总不能也是吧?
约翰元老微闭双眼,用手在胸口上点了两下。
“谁知道呢?”
私生子的母亲,向来下场不会很好。
格兰不再说话,继续摇动船桨。
风势小了一些,他感觉阻力已经没有之前大。
“身为王子,你有很多事要做,”
约翰又转回之前话题,“最基础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
你得以生命起誓,忠于帝国!”
……
夜风微凉。
头顶星空浩瀚。
不知为何,每当遥望天空,格兰就总会生出一股莫名忧伤。
就好像那些个星星上,总有人在看着自己。
他摇了摇脑袋。
奇怪念头会经常蹦出,
比如,他总觉自己会遇见一个女人,一个自己等待很久,却又经常失去的女人。
这不是青春期的幻想,
如果让他说,这就像是命中注定,
像轮回。
船的另一头,
约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大概已经入睡。
他开始回忆对方白天讲给自己的东西。
无外乎一些王子所需要具备的礼节,
比如见到国王和大主教要单膝下跪,行骑士礼,见到公主要亲吻其手背等等。
老头还介绍了几位帝国举足轻重的公爵。
公爵,是帝国最高贵的群体,他们体内通常流淌着王室的血液。
而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位名为拉弗尔的公爵。约翰将其描述为长着犄角的恶魔。
犄角这东西格兰不怎么信,但他也还是大概理解了约翰的苦心。
那就是如果遇见他的话,一定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