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棠,出生于一等豪门,我很幸福,上面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宠着我。
不知是不是遗传了妈妈的性格,我也很温柔。听爸爸说,妈妈是江南女子,他和妈妈的相遇,是在他继承家业前的一次全国旅游中,外公家也是豪门,当时的妈妈十七岁,暑假她离开了江南,上了飞机,正好,爸爸也在那架飞机上,同一个目的地,夏威夷海岛……当时的妈妈穿着吊带裙,头上戴着草帽,上了飞机便取下来了,找到了位置,正好坐在了爸爸的旁边。他们打了个招呼,便没再说话了,戴上眼罩休息了。
后来……在夏威夷海岛上,他们又相遇了,爸爸告诉我,当时的妈妈沐浴在阳光之中,赤脚踩在沙滩上,时不时的海浪拍打着她的脚,太阳正值落下,余晖为她镀上了金衣,那一刻起,他心动了,对妈妈展开了追求。
从小,我便被妈妈告知——棠棠啊,你以后找男朋友,不需要有多帅,有多有钱,有多厉害,只要他爱你,靠这一点,你就会幸福……如果你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死找,就按爸爸的这样来,没有你爸爸好,我可不同意。
我听进去了,一个字也没漏的那种。
在我八岁时,一个小男生走到了我面前,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红着脸对我说:“棠棠,我喜欢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当时我很懵,只能将妈妈的原话说出来了“我妈妈说找男朋友不一定要有多帅,多有钱,多厉害,但一定要比我爸爸好,你比我爸爸好吗?”我省略了一些,因为我知道,我不喜欢这个小男生,为了防止后患,只说了这个。
幼稚的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只将单纯的好感当成了喜欢。果不其然,小男孩沮丧了一会儿后,便笑着对我说:“那我们做朋友吧!”我同意了。
后来……他考上了和我不同的初中,也就失去联系了。
十五岁那年,我捡到了一只猫,它是白色中又透着点灰的,很可爱,和我一样……我将它带回了家,可我没有想到,我对猫毛过敏,抱回来的隔天,我便浑身起疹了。我身体不是很好,那一次过敏,差点要了我的命,好在老天眷顾。
待我出院了,回到家的第一时间我便在找笙笙,也就是那只猫。找了很久,没有找到,问了管家后才知道,因为我过敏的缘故,爸爸妈妈已经将它送走了,至于送到哪了,这位就不清楚了。
十七岁,我高二,在图书馆看见了几个漂亮的女生,好想和她们做朋友啊~可惜……我没有上前,因为我从心了。拍了张照片发到WB上,我便没再管,看书去了。
等我再看手机时,WB下已经有很多的评论了,我看完了一部分……很生气,但也很抱歉。删了帖子,发了个道歉帖。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我往前走,正准备回教室,却差点撞到一堵肉墙,还没回过神来,便听见他说“……所以……南棠,做我女朋友吧!”
我……这是又被表白了吗?我呆在来那,脑子里全是问号。
听见有人叫我,我应了声,后知后觉的发现……我……有主了。
面前的这个男生牵起了我的手,说是要带我去吃好吃的,我跟他走了,不知为什么,看见他,我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