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游走球有没有打死过人?”哈利问道,希望他的口气显得很随便。
“噗嗤。”
哈利回过头,看着空无一人的赛场,摇了摇头。
(总感觉刚才似乎听到了笑声……)
“在霍格沃茨从来没有。有一两个人被撞碎了下巴,仅此而已。好了,队里最后一名球员是找球手。那就是你。你不用去管鬼飞球和游走球——”
“——除非它们把我的脑袋撞开了花。”
“不用担心,韦斯莱兄弟对付游走球绰绰有余——说实在的,他们自己就像两只游走球。”
伍德又把手伸进木板箱。拿出第四只也是最后一只球。这只球与鬼飞球和游走球相比,显得很小,约摸只有一只大胡桃那么大。它金灿灿的,还有不断扇动着的银色小翅膀。
“这个,”伍德说,“就是金色飞贼,是所有球当中最重要的。你很难抓住它,它飞得像闪电一般快,根本看不清。找球手的工作就是要把它抓住。你必须在追球手、击球手、游走球和鬼飞球之间来回穿梭,赶在对方找球手之前把它抓住。如果哪个队的找球手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的队就能额外赢得一百五十分,差不多就是稳操胜券了。只有当金色飞贼被抓住时,魁地奇比赛才算结束,所以有时候一场比赛会持续好多日子——我想最高记录大概是三个月吧,他们不得不找替补队员上场,把球手们换下来睡一会儿觉。行了,就是这样——还有问题吗?”
哈利摇了摇头。他明白自己需要做什么了,但究竟能不能做好还很成问题。
“我们先不拿飞贼来训练,”伍德说着,小心地把它放进箱子里关了起来,“天太黑了,我们会把它丢失的。我们就用几只这样的球让你训练吧。”
伍德从口袋里掏出一袋普通的高尔夫球,几分钟后,他和哈利就到了空中。伍德使出吃奶的力气,把高尔夫球掷往各个方向,让哈利去接。哈利百发百中,一个球都没有漏过,伍德非常高兴。过了半小时,天完全黑透了,他们无法再训练了。
“今年的魁地奇杯上将刻上我们的名字。”当他们疲倦地走回城堡时,伍德兴高采烈地说,“如果你表现得比查理·韦斯莱还要出色,我一点儿也不会吃惊。他如果没有去研究龙,肯定会代表英国队参赛的。”
……
(总有一种韦斯莱家族的优秀血脉到了罗恩那里就断绝的感觉……)
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的哈利无意间看到了隔壁床位的罗恩,回想起伍德对几位韦斯莱——也就是罗恩的哥哥们——的评价。
“对了,我好像还有一个包裹没有拆来着……”
哈利突然想起早上在“光轮2000”的包裹后来的包裹,在床底下翻找一阵,很快找到了包裹——然后他就倍感庆幸了。
亲爱的哈利:
今晚见个面怎么样?就格兰芬多的公共休息室里。
普鲁托
在纸条的下面,还带有一行小字。
附:里面的东西是给你的礼物【施加了一点小东西】,今晚记得带上它。
哈利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捧在手心里端详起来。
这是一只只有四个硬币大小的古铜色怀表,格兰芬多的标志被精致地刻画在上面,关键是它可以正常使用——在“现在”的霍格沃茨里,一切电子产品都是无法使用的。
哈利穿上巫师袍,悄然无声地离开了宿舍,在即将走到公共休息室时,隐隐约约闻到了一阵香味。
哈利走下旋转楼梯,看见了一个扎着马尾的亮褐色头发的男孩正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来路不明的甜点,哈利脸上一喜:“普鲁托,你怎么来了?”
“禁闭结束了,所以就过来看看你。”桌子上的碟子说明普鲁托已经等候多时,他将一份蛋糕推到哈利身前,“训练辛苦啦,吃点东西吧?”
“……所以说,我在训练时听到的笑声果然是你的吗?”哈利愣了一下,普鲁托笑而不语,继续享用还没吃完的甜点。
哈利咽下嘴里的蛋糕,犹豫了一下:“普鲁托,你会打魁地奇吗?”
“不会。”普鲁托的回答让哈利瞪大了眼睛,在哈利的印象里,普鲁托一直都是一个集神秘,温和,全知全能的兄长,普鲁托的回答显然在他意料之外,“不过……”
“即使你想进行魁地奇的特训,也得有时间才行。”
……
哈利很快就明白了普鲁托这番话。
呆在霍格沃茨的时间越久,空闲的时间也越发地开始缩短起来。
每天的课程虽然很少,但是除了各门功课的家庭作业,还有每周三个晚上的魁地奇训练以外,哈利还主动找普鲁托在晚上进行着“补习”——时间永远不够用。
也许是因为现在太忙了,所以,当哈利突然意识到自己在霍格沃茨已经整整待了两个月时,他简直感到难以置信。
城堡一天比一天更像家了,而他在女贞路时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当普鲁托将他的掌握的一些基础知识到达了完美的二年级水平之后,他的功课也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在万圣节前夕,他们一早醒来,就闻到走廊里飘着一般香甜诱人的烤南瓜的气味。
更妙的是,弗立维教授在魔法课上宣布。他认为他们可以开始使物体飞起来了——虽然哈利早就学会了这个魔咒,但是谁也不会嫌弃自己的魔法水平更加精湛的,不是吗?
同学们自从看见弗立维教授把纳威的癞蛤蟆弄得在教室里到处乱飞之后,就一直眼巴巴地希望尝试一下这种技能。
而弗立维教授也不负众望,很快把全班同学分成两个人一组开始训练。哈利的搭档是西莫·斐尼甘。
而罗恩呢,要和赫敏·格兰杰一起合作。关于这件事,很难说清罗恩和赫敏谁更加恼火一点儿——两个极端的碰撞。
赫敏自从哈利在那天晚上说过的话以后,呃,准确来说是哈利的光轮2000被送到的那天起,就没有再跟他说话了。
“好了,千万不要忘记我们一直在训练的那个微妙的手腕动作!”弗立维教授像往常一样站在他的那堆书上,尖声说道,“一挥一抖,记住,一挥一抖!念准咒语也非常重要——千万别忘了巴鲁费奥巫师,他把‘f’说成了‘s’,结果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胸口上站着一头野牛。”
哈利听着弗立维教授的话,熟练地一挥一抖,用魔杖轻点羽毛施咒:“Wingardium Leviosa.(羽加迪姆勒维奥萨)”
羽毛很快就漂浮起来,稳稳当当地悬浮在桌面上。
(施咒时的动作只是为了简化对魔力的细微控制,对于实力高强的巫师来说简直就是基本功。)
哈利一边回想着普鲁托的话,一边看着周围的同学们,没有一个成功的,不禁摇了摇头。
(不过,现在看来,巫师有专门的施咒动作也是被迫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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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巫师界壮大的希望在于混血,从我们(麻瓜)的角度看巫师,可以发现魔咒的关键在于“理解”和“想象”上——比如变形术。
在看变形术的资料的时候,我就觉得它跟理科其实也差不多啊……不就是原子重组那些吗?(具体操作可以看“骑士与魔法”)
而这些要求,对于没有在麻瓜学校学习过的纯血来说,简直比登天都难,就像一个刚学化学的初中生做高中化学题的感觉。
所以说,变形术能拿到“O”的纯血……果然是天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