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快起床!今天可是少爷出征的日子!”
帝国历1893年3月31日清晨5:29,正躺在那个稻草床上与周公谈笑风生的林登万,被一阵猛烈的砸门声惊醒过来。
大脑还没有完全苏醒的林登万,此时正迷迷糊糊的想要伸手去床头摸索手机,结果却抓到了一只钻在他昨晚扔在那儿,由粗制亚麻布制成的衣物之间,正在寻找食物的胖老鼠。
下意识地将那只老鼠扔到一边后,猛地坐起身子的林登万,却发现映入眼帘的那个房间,并不是他记忆力那温馨的卧室,而是一间只有厕所大小,没有窗户,除了一个稻草床以及一个小木头桌子外,再也没有任何家具。
看着眼前这一幕,林登万稍稍愣了愣神,但是从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处传来的敲打声以及门外的呼喊声,还是很快地将林登万拉回到了现实世界之中,想到昨天自己居然能睡得那么舒服,他一边苦笑着摇了摇头,一边在心中感叹人类果然是一种适应力极强地生物。
“嘿,沃尔夫,别再敲了,再敲下去这扇门可就真的要被你砸烂了,你难道这么想输吗?”林登万在拉开那扇木门后,看着眼前那个看上去与自己差不多大,但体格壮硕的如同一只直立的熊的沃尔夫,林登万不禁开始拿一周前他和沃尔夫的赌约来打趣这个汉子。
“就让那个赌约见鬼去吧,要是你再起不来,我可真的就要破门而入了,怎么,难道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怎么会,”林登万一边说着,一边看了一眼距离军营不远处的内城“今天可是我们尊贵的少爷亲自去剿匪的日子。”
看林登万这副样子,沃尔夫立马换上了一副惊恐的表情,一边用他那巨大的手掌将林登万的嘴巴捂住,一边小心翼翼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有人注意到这里之后,他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语重心长的对林登万说道
“林,我知道你很讨厌少爷,我也很讨厌他,但是要是你在背后议论他的事被有心人报告给了他,就算有沃菲尔德大人保你,也不可能像上次那样将你赶到外城军营里那么简单的了。”
“我知道,沃尔夫,你不用担心,我刚才可是好好观察过周围才说的。”
“行了吧你,你上次可也是这么说的。”
“是吗?算了那不重要,但是,沃尔夫,我还是觉得你没必要自愿和我一起被赶到这里。”
听林登万这样说,沃尔夫并没有说话,而是耸了耸肩膀,将一块“面包”塞到林登万手里后,转身说道
“吃完就赶快来集合吧。”
看着沃尔夫那铁塔一般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后,林登万看着手里那块参杂着木屑,而且硬到让人怀疑究竟加没加发酵粉的玩意撇了撇嘴,但为了不再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拖累沃尔夫,他只好皱折眉头勉强将这块东西吃了下去。
打心底里说,沃尔夫不但是他林登万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所结识的第一个朋友,而且一周前要不是沃尔夫死死抱住了那名领主儿子的打手,自己可能拖不到沃菲尔德将军赶来,会直接被打死在那儿。
没错,这个世界。
林登万他并不是这个只在小说与影视作品之中看到过的剑与魔法世界的本土居民,在一年前莫名其妙的被弄到这里之后,刚刚搞清楚情况的林登万就被一伙身穿布甲的民兵从大街上抓到了这座被称为菲尔茨堡的城市内城军营之中——所幸的是他在穿越之后身上的衣服也很人性化的变成了这个世界的衣物,总归是没有因为他那副在这个世界的人眼中“奇装异服”的打扮被抓到地牢里。
之后的经历就比较套路了,合理膳食所带来的优秀身体素质,以及长达二十年的学校生活所带来的学习能力以及领悟能力,使得他很快的便在一堆瘦骨嶙峋,目光呆滞的同龄人之中脱颖而出,再加上以前痴迷冷兵器时留下的记忆,林登万这个名字就给那天正好来检查这批“新兵”的沃菲尔德将军留下了深刻印象。
结果当林登万快要当上城卫军之中的一名小队长时,却在外城巡逻时碰见了正在被狗腿子簇拥之中殴打另一名城卫军的领主儿子,而声张正义的代价就是,林登万这个本来是城卫军之中新星的林登万,瞬间变成了一个人人避之不及的祸星,要不是领主同样对他印象不错,他林登万可能就会在第二天变成了和之前被暴打的士兵一样,漂在臭水沟之中的一具尸体了。
不过领主儿子在没有当场做掉林登万之后,他换了一个更加隐秘的做法来毁掉这个胆敢羞辱自己的普通士兵——在假意对林登万示好后,专门给林登万摆出一场类似于白虎堂的戏,结果可想而知,领主在卧室里看见全副武装的林登万以及自己那衣冠不整的小女儿,要不是沃菲尔德将军以及沃尔夫——没错,沃尔夫,一名高级军官的儿子,同样也是领主二女儿的未婚夫拦着,林登万差点又一次命丧当场。
之后就像开始说道的那样,震怒的领主虽然没有下令砍掉林登万的脑袋,但是作为交换,本来在内城吃好住好的林登万被赶到了外城城东的军营里,而这个军营在整个菲尔茨堡内就是以混乱闻名。
不过出乎林登万意料的是,沃尔夫居然会跟着自己一起来到了这个既混乱又肮脏的军营里——沃尔夫的生活条件可远不是军中新星林登万可比的。
而两人的友谊,也在平日的生活之中迅速升温。
————————————————
“沃尔夫,我觉得我们去酒馆的次数,可以稍微减少一点。”
走在前往前往集合点的路上,林登万一边揉着还隐隐发痛的脑袋,一边向沃尔夫建议,本来在蒸馏等技术尚且落后的异世界,酒精浓度都不会太高,但是由于菲尔茨堡地处与纬度较高的地方,一年之中被雪覆盖的时间远超于艳阳高照的时间,所以被情况所迫,这里的酒也是以烈酒为主——而且这种酒也叫做伏特加。
因此,本来被白酒锻炼出来的林登万在第一次去酒馆时还满心以为可以喝倒一片人,但是当那种盛满烈酒,本来是用来装大麦酒的酒杯摆到他眼前后,他还是选择了从心——结果沃尔夫喝这种玩意更喝白开水一样。
在这种的背景上,之所以本来时间观念很强的林登万今天罕见的睡过头了,就是因为昨天晚上为了给林登万庆祝生日,被沃尔夫抓住灌了好多杯烈酒,甚至他连自己怎么回来的都不知道。
而面对林登万的提议,沃尔夫只是摸着鼻子嘿嘿笑了几下,然后瞬间将话题转移了开来——
“嘿,林,你看那儿,是康德和城南磨坊的女儿!”
“沃尔夫……你大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