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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策划爱情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老实人之所以干不过流氓是因为心动了,分寸也乱了,智商也降为零,自然也就失去了把妹的技巧。

是的,把妹是需要技巧的。

不能像小说里写得那样,大喊一声“剑来”,剑就飞到你手里来了。

很多传统老作家们老艺术家们都把老实人坑惨了,在他们描写的爱情故事中,老实人、正派人追求女孩子时都不能用技巧,不能有谋略。

尼玛!不用技巧,不用谋略,真像傻子一样写求爱信,向妹子倾诉衷肠,结局就是孤独终老。

老作家、老艺术家这么宣传是因为他们自己就是流氓,他们怕老实人、正派人都学会了,跟他们抢妹子。

前几年,王朔的小说对男女关系描述的真实了一点,老作家们便群起而攻之,给王朔的小说扣了个大帽子,说是“性犯罪教科书”。把妹、追求女孩儿,怎么就成了性犯罪了?留给你们就对了是吧?

陈凡脑子里翻江倒海,但还是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翻身从床上下来,坐到写字台前,拿出纸笔,开始策划“把妹攻略”。

我的劣势:1、第一印象不好,让蓝蓝误解,以为我取向有问题。2、外在形象不够高大威猛。这一世的张蓝更高更结实更彪悍,站在她面前我确实显得有点瘦弱单薄。3、……

陈凡想了半天再也想不出自己还有啥劣势。

哈哈,我这么优秀,劣势还真不多啊。

那就继续看看优势。

我的优势:1、我有钱!我有钱!我有钱!不用客气,不用装。这绝对是个最大优势。不能像某些电影里演的那样,大老板故意装穷人去考验姑娘。考验个毛,有钱就有更多的时间,也有更多的精力。为什么要放弃这个优势?

2、我了解蓝蓝!我上辈子就认识她了!这一世虽然她的外貌有些许变化,生活境遇也大不相同。但性格、禀赋、品质啥的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这是个逆天的优势,谁都比不了。

3、我会手语!不要小看这门技能,这是万中无一的本领,这一世既然张鹏也是聋哑人,蓝蓝肯定也会手语的,只有我可以用手语跟她交流。

4、……

好像也没其它优势了啊?

哈哈,这些已经足够了。

那么,我应该怎么克服劣势呢?

陈凡在笔记本上一边写着一边念叨着。

第一印象不好,怎么才能扳回一分?

首先,要往好的地方想。

欲扬先抑嘛,这未必是坏事。

就像死扑钙一样,一上来就扑到土里去,随便提升一点就欢欣鼓舞。

再说被当成死扑钙也未必是坏事,蓝蓝以为我不具威胁性就不设防了,说不定还能被她发展成钙蜜,那样机会就更多了,各种福利也会目不暇接,哈哈!妙!实在是妙!

不够高大威猛?这也不算个问题。

男人的高大不仅体现在外貌上,更多体现在内心。

只要自信洒脱有担当,看起来一样高大威猛。

当然,这需要频繁接触,来展现自己高大威猛、钢铁直男的一面。

至于蓝蓝不让我再去,那也不算个问题。

市场那么大,她哪管得了?

再说她是做生意的,我到她摊儿上买东西她还能不卖吗?

对!对!机会大大的!欲扬先抑!

必胜!必胜!

陈凡正挥舞着拳头,冷不丁陈波在身后说了一句:“哥!你在干啥?”

陈凡抬头一脸尴尬地看了看妹子:“你,你啥时进来的?”

“刚进来啊,你这是在写小说吗?给我看看!”

陈波说着,伸手来拿陈凡的笔记本,陈凡赶紧用手按住。

“没,没,没写小说,傻子才写小说呢。”

“那就是写日记。”

“坏人才写日记。哥在写,那个……工作计划。”

“好啊,有空教教我。”

“不急,”陈凡说着,合上笔记本,放到抽屉里,“吃饭去了。”

兄妹俩一起出去吃饭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洗完脸吃完饭,陈凡钻进陈波的房间,陈波正在镜子前涂脂抹粉。

陈波属于不太爱打扮的那种女孩儿,顶多用点口红、眉笔、涂脂抹粉啥的,十分二十分就搞定。

“你今天又要到西柳啊?”

“是啊,还有一个柜台没租出去呢,有个人昨天来电话,我去看看。”

“我陪你去吧。”

“好啊!不过,我谈价格的时候,你不许插嘴。”

“哟!这就当家作主了?”

“哈哈,是你让我锻炼锻炼的。”

“好的,没问题。不过我想顺便买点东西。”

“是该买了呢,你现在穿的还这么厚。”

“是啊,你帮我寻摸寻摸,该穿什么好。”

“哼!早该听我的!你看你穿的跟中年人似得,走在外面还以为你是孩儿他爹呢。”

陈凡以前是为了追求舒适,所以穿的比较随意,也不追随当下的潮流。

其实想想看,任何时代都有它的潮流。

比如,若干年后,男女老幼都流行穿短腿儿裤。

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大冬天也露出脚脖子。

当下也是,不论男女老幼都穿个旅游鞋。

也不管是穿裤子还是穿裙子,甚至是穿裤衩。

可你不赶时髦不就显得老土了吗?

尤其在小城市里,是容不下异类,容不下与众不同的。

一想起上一世的张蓝,陈凡就忍不住要落下泪来。

上一世,陈凡之所以喜欢张蓝,就因为她与众不同。

她一年四季都穿着她的小风衣、黑色紧身裤,雷打不动,从不改变。也从不穿旅游鞋这种奇葩的东西。

这一世的张蓝还是张蓝吗?

一路上陈波数落着陈凡。

“哥,不是我说你,你喜欢穿皮鞋,就穿带盖儿的呗,你看现在谁穿系带皮鞋。而且袜子不是黑的就是灰的,穿个白的多好看?”

“是吧,黑皮鞋配运动白袜。”

“是啊。”

“好吧,我还是穿旅游鞋吧。”

“对啊,你穿旅游鞋还显个儿。”

“也是哦,旅游鞋鞋底子比皮鞋厚了一倍,起码能增加三公分。”

“再买一条牛仔裤。”

“去年你和李青不是给我买了两条吗?”

“那是冬天穿的。咱蓝城春脖子短,马上就快夏天了,该买薄一点的。”

“嗯,好吧,穿直筒的,还是萝卜的好呢?”

“萝卜的,穿小萝卜的。你长得单薄,穿的稍微宽松点,显得块头儿大。”

“嗯,正好配我的皮夹克。”

“再买一件皮夹克吧。”

“怎么了?”

“那件皮夹克太瘦了,紧紧箍在身上,而且你不适合小立领,显得人更单薄。”

“哦,那就买宽松点的……”

“买那种大翻领的,口袋多的,就像飞行夹克那种,还有垫肩,显得英气十足。”

“好吧,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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