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十二月底,林城绿色的空气里开始夹杂红絮,寒假很短,过完春节,春天会回归大地,我们又将流进绿意盎然的树木海洋里。
往年的春节都很舒服,慢慢长大以后,春节也开始成为我的烦恼,因为我已经被我妈算进了家庭劳动力中,每次都要帮忙做些小事,这些细小的琐事就像是流进针孔里的水一样,非常耗费精力。
家庭主妇真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
今天是小年,林城的风俗是在这个日子里,要打扫好家里的卫生,然后准备大年夜和正月所需要的食材。
一大早我妈就把我们父子俩赶出家门,连早餐都没给我们做,于是在清晨的城北家属院,站着两个冻的可怜巴巴的男人。
“爸……”
“……嗯……嗯?”
“要……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吃早点吧,好冷啊……”
我爸用很惊讶的眼神看着我,像是没想到我还有吃早点的习惯,“你妈就给了我办年货的钱,哪有吃早点的余钱?你………你去找安小子去,他肯定不能把你赶出去……”
他说完就想往出走,我可怜巴巴的扯了扯他的袖角,“可……陈安在城南啊……”
“城南怎么了……你小子懒成什么样了,跑步锻炼锻炼身体,快去!”
我委屈的撅了撅嘴:“好嘛……”
我们俩在二中门口的十字路口分开,他往杂货铺的方向走,我被迫的往城南方向走,走了一会儿,我藏到路边巨大的梧桐树后,偷偷看着我爸的背影,只见他也鬼鬼祟祟的回头瞄了几眼,确认我已经走远之后,迅速转身往旁边的挤满了人的福利彩票售卖点走去。
“………果然是亲爸……”
我就说嘛,以我妈的脾气,怎么可能不给我们留早饭钱,原来是我爸公款私用了,他一直都有这个爱好,平时我妈查账查的严,他没什么多余钱,现在抓住机会了,就毫不犹豫的坑儿子……
我深深的鄙视了我爸的行为,然后转身哼着歌,下意识的把手放在口袋上,里面装着我妈另外给的零花钱,开开心心的去城北大桥吃饭了。
我也是亲生儿子,坑老爸丝毫不含糊。
在城北大桥吃饱喝足后,捂着涨的圆滚滚的肚子趴在桥栏上思考人生,每次吃饱之后我都会暂时的失忆,想不清楚自己是谁,自己要去哪里,虽然很迷糊,但也很享受这种什么都不是的感觉。
吹了半个多小时的江风,倦意散了些,就坐上城南的公交车,去找陈安,我来过城南很多次,但每一次的感觉都不一样,从一个略显破败的环境突然进入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总是有些不适应,很多年后,我见到了更大的世界之后,却再也没能体会这种感觉,生命里这些深切的感受真的只有一次机会。
就像是坐着火车从崇山峻岭里冲出,看着眼前突然一马平川的世界,灵魂都突然敞开了些,童话里的小蝌蚪游出小池塘后,也许并不想去找妈妈了。
城南很大,我很早之前就说过,毕竟这里是林城现在的主城区,如果说把现在的林城比作一个鸡蛋的话,城南就是占据整个版面的蛋清,新城区流动着林城最新鲜的血液,这里有最繁华的商业街,有最精致的别墅区,毫不做作的说,这里聚集着整个林城的精英,但我对城南,却并没有多少归属感。
这个比我还年轻的城南,是这个国家工业化城市的副本,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忙忙碌碌的商务白领,入眼遍是灰色建筑,街道缺少绿色,仅仅零星分布着一些绿化带,我终于知道了城南冷清的原因了,这里缺少树木,缺少遮天蔽日的巨大梧桐,缺少四季变色的美丽樱花,缺少象征林城的绿色精灵,它已经不能称作是林城了。
它只是一个泛着金光的巨大机器,我很庆幸变成机器的不是城北,绿意盎然的城北才是林城的心脏,虽然我们终将会被这个名为生活的巨大泵机输送到这里,但我还是庆幸,毕竟我们距离长大,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
对吗?
坐在双层公交车的二层,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这里很像是科幻电影,每个人都长得像生活的主角,林城并不落后,从这些黑白分明的街道就可以看出,它很繁华,这里不需要城管,没有人吆喝,那些步履匆匆的行人,都是具有高学历高素质的上层白领,他们一天的收入能赶上我们家两三天的开销。
可我感觉他们并不快乐。
城南与城北交界处是一片巨大的次生林,以前那里是林城的郊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空气清新,吸引着很少部分的富人在那里居住,沾了他们的光,后来新城区规划的时候,只有那里被勉强保持了原貌,改造成了别墅区,何莉之前就住在那里。
林城的全貌,很像是一个平放在桌面上的数字8,城区外围是环绕林城的江水和城市公路,陈安的家在城南的最远端,那一片是林城的政务区,我小时候以为云朵和太阳是从地下钻出来的,所以经常说他住在奥特曼的家里,羡慕他每天都是踏着地平线的云彩而来。
公交车像是一艘远航的邮轮,摇摇晃晃半个多小时后,终于到达陈安的家,太阳刚从地平线升起,我下了车在公交站台哈着气,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上次送林萱和孩子们回去的时候,忘记把围巾还给她,一直到家了才想起来这回事,想着下次见面再还给她,就顺手挂在了玄关的衣帽架上,没想到被我妈看到了,早上赶我出门儿的时候,强行给我套在脖子上。
被强迫带着围巾的感觉也挺好,寒冷的气流没办法再撼动我,脖子暖暖的,围巾带着很微弱的香味,恍惚间我还以为林萱就在我身边。
电影里小情侣分手之后要丢掉对方的东西,看来是有道理的,这些味道真的能让你情不自禁的想起那个你本以为自己早就忘记的人。
从公交站台往后走,绕过林城的政务大楼,就能走到后面的干部家属楼,陈安就住在四楼十三号。
林城的这个政务大楼是新城区的标志性建筑,本来是在城北一中附近,后来扩建的时候,把林城所有的行政部门都迁到一起,就组成了这个政务大楼。
这里很像电影里那种巨大的摩天大楼,从一楼开始就装着巨大的落地玻璃,一共有三十多层,陈安的爸爸陈秘书长,就在这里面办公。
陈安算的上是官宦世家,爸妈都是政务人员,但是我却没从他身上感受到任何自豪感,可能是因为他爸妈工作忙,没时间管他,所以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都很疏离。
我想不仅是我离不开他,他应该也离不开我,从小到大都走着同一条路,在夏天的傍晚抢着咂同一根冰棒,在冬天的早晨互相往对方身上丢雪球,在成年之前,我的生命里只有他,他的生命中也只有我,我们相互搀扶着走了这么远,又怎么能说断就断。
从一楼上四楼的间隙,我把自己和陈安的关系想象的热血沸腾,但是在敲门之前,我突然又想起了一个问题,这小子既然离不开我,那为什么要抛弃我独自上一中?
“…………”
有那么一瞬间,我是想扭头回家的,但是陈安家的门突然被推开,砰的一声撞在我的鼻子上。
“嗷呜……”
我不是第一次吐槽他家的门,就像是二中的教导主任一样让人心烦,为什么别人家的门都是从外朝里开,他家的门却是从里朝外开?四年级的时候,陈安第一次带我来他家,我就被他妈突然开门撞的一屁股墩儿坐在地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和陈安明明是站在一起的,凭什么就我被撞到!
“嘿嘿………你……你怎么来了…”
陈安穿着棉拖鞋,一脸家居的提着一袋垃圾,像个没有脑子却长的很好看的傻子,我毫不客气的抬头瞪了他一眼,然后推开他径直往屋里走去。
他无奈的看着我的背影,心虚的转身跟着我进屋,又顺手把门带上,把垃圾顺手放在玄关处,蹙眉看着我的脚印,“你每次进门为什么都不换鞋?”
我靠在沙发垫上,双脚交叉搭在大理石客桌上,“我乐意,管得着嘛你?”
“………”
他趿拉着拖鞋,打开冰箱取出两罐可乐,双脚并在一起,靠在台子上,一只脚从鞋里抽出来,然后用手扣开易拉罐的封口,喝了一口以后,才把另一罐给我扔过来。
这是陈安的小怪癖,就像他受不了我走路踢易拉罐一样,我也很受不了他喝可乐的时候,习惯性的抬起一只脚,慢吞吞的打开,动作很慢,却充满了贵族气质。
我想这才是我看不惯他这个怪癖的真正原因,有的人明明不用刻意做什么,随随便便的一个动作都能让你辗转难眠。
他扣易拉罐的动作像是皇室的王子,而我踢易拉罐的动作,狼狈的像是贫民窟没人喜欢的脏小孩儿。
我使劲的扣开易拉罐,把心底所有的闷气都发泄在这块小小的铁皮上,但是事实证明,没那个实力就别装逼,因为可乐被扔过来的时候,在空中受到万有引力的影响,变得非常活跃,被我暴力打开之后,就噗的一下,喷了我一身………
时间停滞了两秒,陈安保持着喝可乐的动作,我呆呆的握着爆了杯的可乐罐,又过了几秒之后,陈安才反应过来。
“…噗…哈哈…哈哈哈…”
“………”
他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担心他的沙发有没有被弄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