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塞最后的这句话深深地伤了苏醒的心,但是,这又能怪谁呢?难道不是她心甘情愿要承受这种伤害的吗?这个傻姑娘在饮鸩止渴啊,可她不介意,只要能留下来,并有机会与骚塞接触就是她遇到他后今生最大的夙愿。感情啊感情,你比名利奴役起人来更心狠手辣。
第二天,骚塞真的搬到公司去住了。命运真的很奇特。如今,这座房子——即墨的故居,骚塞的新宿——只剩下俩个女人了,一个还不到二十岁,一个走在了奔四的路上。一个青春年少、如花似玉,像刚刚绽放的玫瑰娇艳欲滴;一个知性优雅,从容淡定,有力地证明了这样一句话的正确性:女人之秋亦美。这俩个女人各有千秋,我们分辨不出谁更出色,更评判不出谁更智慧,只能说她们各有各的优缺点。只是苏醒伶俐得有点和狡黠沾边了,而即墨又稳重得有点过于淡漠了。
这俩个女人开始了朝夕相处的生活,而骚塞在苏醒孕育期间则完全置身事外了。男人的深情与其本人来说最大的受益之处就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专一所带来的宁静。用句俗话说,就是一心一意远比三心二意要省事很多。在受惠意义上,专情是个优点,更是智慧之举。
苏醒的一日三餐都是即墨在操办。在这种生活模式下,苏醒就像个不劳而获的阔太太,而即墨则像个唯命是从的保姆。一开始,苏醒对即墨无微不至的照顾感激涕零。她打从心眼里觉得她是个好人,是个不能用语言去形容的好人。唯一让她感到不快的是,即墨不怎么和她说话,她总是忙个不停,不是给她做饭,就是运动,读书,要么遛狗逗猫,还有就是一动不动地坐在书房里写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她觉得这个女人像个奇怪的动物,没有感情,只有呆板的行动。三个月过去了,那种人类天然的感激之情不知不觉变成了心安理得的享受和颐指气使。这亦是人性的卑劣之处。随着苏醒的肚子越来越大,她变得越来越骄纵放肆,明目张胆地对即墨指手画脚,动不动呼来喝去。即墨对她的改变从来不说三道四,她只是尽己之力满足她的一切要求,脸上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或是不满,或是谴责,或是厌恶。在某一个瞬间,仿佛灵光乍现,苏醒天真地发现(她认为这绝对是一个大发现,而且为自己及时的清醒沾沾自喜了不止几夜),原来这个看似清高冷漠的女人是个软柿子,可以随便揉捏。她乐坏了,一骨碌倒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儿,以表示欣喜之情。从那一刻开始,她越发像个小姐使唤丫鬟一样,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地使唤起即墨来了。
“我相信骚塞绝对鬼迷心窍了,这么一个痴呆而没有人情味的女人,还比他大十二岁,他竟然说这是他一生的至爱。”每当苏醒暗暗地打量着即墨时,她在心里就不止一次这样想过,“她如果值得被爱,那我呢?像我这样漂亮的女人不得让男人为我赴汤蹈火吗?我比她年轻,自认为也比她漂亮,那那都不比她差,我应该比她得到骚塞的更多的深情才对。她有什么资格霸占本该属于我的爱人呢?那张脸已经布满了小皱纹,再过几年,不,是已经成为明日黄花了,拿什么和我竞争?在这场爱的角逐中,我必须是那个获胜者。”
正是这样的思想带领苏醒走上了邪恶的道路。
一日,早晨刚刚吃完早餐,苏醒就用命令式的口吻阴阳怪气地对即墨说:“我的肚子越来越大,不管哪件衣服穿在身上都感觉越来越紧,勒得我难受,我需要再买几件宽大舒适的孕妇装。”
这个姑娘真的是把自己的身份忘得一干二净了。她身无分文借住在这座华丽的房子里,孕育一个准备出卖的孩子。她却一点也不为即将失去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而感到丝毫的难过,而是一门心思利用这笔交易摆布她面前的那个女人,就仿佛她在前世就欠下她一笔巨债似的。
“行,我一会儿带你去买。”即墨一边看书,一边回答。她有边吃饭,边看书的习惯。
“你就不能不看书,和我说说话吗?你当我是木头人,不用和别人沟通吗?”苏醒突然愤愤然地说。
即墨抬起脸,平静地看着苏醒,温文尔雅地回答:“看书,这是我的生活日常。”
“切,”苏醒用极度不屑的语气回嘴道,“装模作样。”
即墨没有搭腔,她平静地笑了笑,低下头继续看书。
不知何故,苏醒的火气一下子来了。她一挥胳膊,把桌子上的餐具一股脑拨拉到了地上,杯盘碎裂的声音让即墨第二次抬起了脸。
“火气太大对肚子里的孩子可不好,你这胎教也太差劲了。”即墨心平气和地说。
“反正我又不要这个孩子。”苏醒用不以为然的腔调应道。
“即便你不用抚养他,但你毕竟是他的母亲,他的体内始终流着你的血液。”即墨又说,语气依旧那么波澜不惊。
苏醒恶狠狠地瞥了即墨一眼,没有吱声。
“好了,我们去商场吧。”顿了顿,仿佛在消气,她站起身,说。
“你先去客厅等一会儿,我收拾一下残局再走。”即墨回答。
即墨的态度、表情和声音,一切的一切,都证明她一点也不生苏醒的气。这就令苏醒甚是惊讶。她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盯着一脸和气的即墨,心里不禁嘀咕:“她简直不是个女人,而是一个用软暴力折磨人的魔鬼。”的确,她都快被即墨雕塑般的脸庞和性格气炸了。她想对她大发雷霆,想找机会好好地臭骂她一顿,想用食指指着她的鼻子说些尖酸刻薄的风凉话,可是,她总是像清风一样柔和,像无风的湖面一样平静,让她无计可施。她简直拿即墨毫无办法,只能一个人生闷气,至多提高嗓门对她吼几句。可是,这根本解不了这个姑娘没来由的怒气。
这怒气说是没有由来,其实由来显而易见。自从骚塞搬到公司去住后,苏醒几乎见不到他了。他一次也没有回过家。但是即墨却经常与他见面。“我们之间有工作要谈。”这是有一次苏醒旁敲侧击地问即墨他们为什么见面这么频繁,即墨告诉她的。虽然这是真的,但苏醒一点也不相信。“鬼才会当真呢!”她表面上虽然装出一副相信的样子,心里却这样思忖,“他们之间的关系还真是奇特,骚塞说这个女人是他一生的至爱,可我觉得即墨对他的态度很冷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管怎么说,对我来说这是好现象。孩子一生下来,我就要公开和她竞争了。我要把骚塞占为己有,然后把她撵走,撵得越远越好,最好这辈子都见不到她。”
苏醒的如意算盘打得倒是很出色,但她一点也不知道即墨的动机。一个人不了解别人行为的动机,他对这个人的行为就永远不可能了解,这就是即墨百惹不怒而令苏醒万分惊讶的原因。即墨不是平白无故要对苏醒这么好的。况且,这也不是发自内心的好,而是一种道德上的帮助。可是,苏醒在智慧上的欠缺使她不能看清这一点。苏醒做梦都想不到,即墨之所以如此体贴入微、关怀备至地照顾她,只是为了照顾她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因为她的这个孩子正是为即墨孕育的。实际上,并不是她的什么朋友想要这个孩子,而是她想要这个孩子。在即墨与里昂短暂的婚姻中,对即墨来说,唯一的缺憾就是他们没有孕育他们的孩子。他们原本是可以有一个孩子的,但里昂为了即墨往后生活的考虑,刻意回避了这一点,他打从一开始就不想让即墨怀孕,他始终知道他一定比她走得早,因此想让她轻装启程,不希望她有什么拖累。
而关于这一点,即墨也是在读了里昂的日记以后才知道的。里昂对她的爱比她已经体会到的和能够想象到的加起来还要多无数倍。正是这种爱,让即墨的灵魂在震颤;正是这种爱,让故去的里昂把站在即墨身边的骚塞的爱挤兑得没有立足之地。当即墨无意中听到苏醒不想要这个孩子时,她立刻意识到这个孩子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孩子。她要收养这个孩子,并把他当成里昂的孩子抚养长大,这就是她对里昂缅怀的方式。因此她编了那样一个理由,杜撰了那样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