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春天,西宁湖边的樱花开了。
搬家公司的卡车一辆接着一辆,缓缓停在开满迎春花的别墅大院里。
林笙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跳下去,四处张望着。
因为太过于兴奋,林笙拎着公主裙裙摆在大门口转起圈圈。十几秒后,林笙就眼冒金星,晕的一塌糊涂。
林笙踉踉跄跄地停下脚步,还没有站稳,感觉到眼前一道黑影闪过,她和来着撞了个满怀。
“啊!好痛!”林笙跌倒在地上,捂着脑门痛呼。
晃了晃脑袋,林笙终于清醒了一点。看清楚面前的人,小麦色的肤色,穿着白衬衫,同样跌坐在地上。
陆少勋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喂,”林笙坐在地上,两腿一蹬,“快拉我起来。”
陆少勋上下打量了林笙一番,目光最后停留在林笙粉嫩嫩的公主裙上,欲言又止。最终不情愿的伸出手。
林笙拽着他的胳膊,使劲一拉,好不容易从地上站起来。迅速挡在陆少勋跟前:“喂,你是谁?在我家门口鬼鬼祟祟的干嘛?”
陆少勋不可思议地看着林笙,重复着她的话:“你家?”
“对呀,我家。”林笙昂起头,自豪地说着,“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我家了。我家大吧,漂亮吧。羡慕不羡慕?”
陆少勋用看智障地眼神看着林笙,面无表情地说道:“放手。”
林笙死死地拉着陆少勋的胳膊不放手,边哭边喊:“快来人呀!快来人呀!抓小偷!”
陆少勋停下来,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笙。
3分钟后,林父林母才姗姗来迟。林母扶着额上前拉两个人:“小笙,听话,放手。”
“我不放。妈,他偷东西。”
林母无奈地指了指对面的另一栋别墅:“小笙,那个才是咱们家。快给人家道歉。”
林父一脸嫌弃地拎着林笙的衣领,把她丢到旁边:“丢人现眼。”
7岁的林笙趾高气昂地给了陆少勋一个高傲地白眼:“哼,讨厌鬼。”
陆少勋扯扯嘴皮子,冷笑道:“呵,花孔雀。”
林笙和陆少勋同一天搬进新家。两家人大门对大门,林笙和陆少勋卧室阳台对阳台。俩人看到对方,不约而同地做了个呕吐的表情,一起“哗啦”一下,拉上窗帘,再“砰”地一声,关上门,“啪嗒”关了灯。
那日恰逢立春,万物复苏,草长莺飞。
“哼,气死我了。”林笙拉上被子,在心中默默愤怒,咒骂着陆少勋。想着想着,竟睡着了。
西宁湖坐落在西宁市的市中心,已经有上千年历史。湖边两栋别墅位置绝佳,在屋内可以看到日落和湖光粼粼。
听说这里旧时住过一代名将,一朝文臣,后来改朝换代,史书也查不到他们的身后之事。这两栋旧屋几度沉浮,军阀混乱时住过民国太太,也住过权朝少帅。再后来他们的子孙远赴海外,在异国他乡扎根下来,这两栋别墅变渐渐被人遗忘了。屋外长满了野草,传奇随着年月一点点褪色,孤零零地对望了许多年。
林笙和陆少勋就是在这里相遇的。他们在这里长大,一起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
林母教林笙背诗,林笙摇头晃脑地,故意冲对面大声背着:“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对面的陆少勋听到耸耸肩:“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我呸。”
那时候年幼,无知地理所当然。江南到底有多好,春天有多美,林笙和陆少勋根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