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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离殇(一)

“妈,我来了。”

“子辰啊,你过来一下,妈有话想和你说。”

这个家,我只来过几次,但从来没有今天这样的陌生感,妈脸上又添了几道皱纹,当她握着我的手,那双粗糙的手是如此的冰凉。

“子辰,你是个好孩子,我很感激在曼曼最后的时光中,还有你的陪伴,但她再也不会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了,我相信她也不希望你今后就一直这样,把我女儿放在心底吧,你还年轻,再找个好姑娘好好的生活。”

一颗颗泪珠打在手上,很凉,也很痛,我紧紧握住那双冰凉的手,擦拭着她眼角的泪痕。

“妈,您说什么呢,我答应过晓曼,今后一定好好照顾您,您也别太伤心,晓曼一直在我心里呢。先不说了妈,我去整理一下晓曼的东西。”

关上门的那一刻,泪水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但嘴角依然坚强的上扬着。

整个房间充斥着最熟悉的味道,仿佛她一直都在我身边。拉开她最爱的那张椅子,书桌上面孤零零的躺着她视为生命的日记本,如今却再无人将其翻动。

“丫头,我要偷看你的日记了哦,不说话就表示同意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着什么,好想再被她揪起耳朵,远远的扔到一边,然后再看着她故作生气的模样,警告我离她的日记本远一点。

今天,这个愿望就要实现了,我的耳朵再也不会被她揪起。

“无敌美少女,灵晓曼的生活日记。”

她的笔永远是放在无名指上,可写出来的字却是那么好看,仔细一看,最右下角竟然还有一行小字。

“林子辰,敢偷看我日记,小心耳朵给你揪掉。”

这丫头,还是那么可爱,不过这次对不起了,既然你没有反对,我就当是你默许了。

“2011.8.30 今天本姑娘终于高一啦!学校好大啊,而且好漂亮,遇到了对我很好的学姐,宿舍也很大,喜欢。不过还是遇到了一个特别讨厌的人,竟然还是同一届的,老天保佑,我愿三天不吃肉,只希望不要和他分到一个班。”

“这丫头上来就说我坏话,这么讨厌我,最后还不是成了我女朋友。”

那天,正是盛夏时期最热的一天,不只是因为天气热,更因为那天是开学报到的日子。所有人都提着大包小包从车上走了下来,步入这个即将要待三年的地方,当然,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一下车,燥热的空气刮在脸上,所有人都匆匆忙忙寻找着树荫,好避开这烫人的日光。我的东西很少,也就第一个冲到了树荫下,不过不巧的是,一个披散着齐肩长发,身着淡蓝色纱裙,看上去非常邻家的一个女孩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情。手提袋中的东西,被我撞的散落一地,齐肩长发也变得凌乱不堪,那是我第一次和你相遇。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一见钟的只是外表,但我恰好就是如此肤浅的人,那一面,你的模样却深深的烙进了我的心里。

“2011.8.31 我的天呐,竟然和他分到了一个班,倒霉透顶,这次只希望不要和他坐同桌,我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老天爷你就答应我吧。”

望着日记本下方,那个画的大大的哭脸,我想当时晓曼是真的很讨厌我。其实你不知道,当时我选上班长,座位安排表交到了我的手上后,是我自己改了座位,也就是这样,我才有缘和你成为同桌,说实话,当时我只是想气气你而已,却不曾想,这一气,便是八年。

好希望你现在也能像初见时那样,喋喋不休的说着我,责怪我眼瞎,提着散乱的箱子,昂首挺胸的向宿舍楼走去,望着你的背影,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不过缘分真的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时近下午,我才来到教室门口,抬头望着高一(9)班的门牌,没有犹豫,推门进去后,发现教室里无比安静,每个人都显得很羞涩,也没有多余的话,各自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着班主任的到来。

我的晚到成了大家的聚焦点,在众多的目光中,我还是发现了你的那双眼睛,我们惊讶的看着对方,我想当时的你一定将老天诅咒了几百遍。

坐在第一排唯一的空位上,没过多久,一个短发干练,满脸笑容的女生走了进来,手中还拿着一个名单,这便是我高中三年的班主任,老冯。

每个人自我介绍后,我才知道你的名字叫做灵晓曼,一个充满灵气的名字。我相信,林子辰三个字一定是你第一个记住的名字。

从小我就是一个不甘落后的人,因此我便成了班里的临时班长,拿着名单和空白的座位表,灵晓曼和林子辰六个字便被我写在了同一栏中。

高一的生活,没有那么多顾虑,也没有那么多忧愁,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幻想。

“2011.9.3 今天班里集体大扫除,终于把全班同学都认全了,班主任不仅漂亮,人还非常好,只可惜有个林子辰,不然这个高一就完美了。”

“2011.9.4 发书发校服啦,怎么说呢,校服挺好看的,就是袖口和领口最容易脏的地方竟然是白色的,真不知道设计师是怎么设计的,生怕我们整不脏校服?”

望着墙上依旧崭新的校服,我还是忍不住将它取了下来,坐在晓曼的床上,望着两个袖口上小猪形状的布贴,傻笑了片刻,刚把它叠好放到一旁时,妈推门走了进来。

一个大箱子在妈的手中显得是那样的沉重,接过后,望着妈那双从未离开过箱子的双眼,我知道,这箱子承载了太多的思念。

“子辰啊,这是曼曼的箱子,里面都是她上学期间的东西,从来没舍得扔过,还有一些大物件都在她的床底下,你整理吧,我去给你拿瓶饮料。”

“谢谢妈。”

妈得背影有些佝偻,曾经那笔直的腰板也不复存在了,晓曼的离开带走了妈的希望,以及我的心。

打开箱子,最上面放着一张书签,书签上画着一个海绵宝宝,没错,这就是我的杰作。

“不是说扔了吗?没想到你保存到了现在。”

我拿着书签,躺在床上,高高的举在面前。当时那是一节英语课,很不巧的是,我的英语及其差,第一次摸底考试我不出意外的成了班里的倒数第一。而更不巧的是,老冯便是英语老师。

晓曼坐在我的旁边,认真的听着课,望着满书的火星文字,我实在是听不下去,随手拿起晓曼旁边的书签便涂画了起来。

“英语这么差还不听课。”

“没事,我一门数学就给拉回来了。”

晓曼不再理我,而我也开始认真的涂画了起来。晓曼的书皮以及手提袋都是海绵宝宝,照着书皮上模样,一个海绵宝宝被我临摹在了书签之上。

“林子辰,你来翻译下一段。”

刚画完最后一笔,老冯板着脸将我叫了起来,顿时懵圈的我都不知道讲到了哪里,随便翻了一页就开始一顿乱翻译。

不出意外,这节英语课我是站在教室的最后方上完的,而晓曼还在一旁偷笑,开心的不得了。

想到这,我立刻坐了起来,向书桌前走去。

“这个晓曼,要不是我看到这个书签,我还把这事给忘了,看你有没有写到日记里。”

果然,不出我所料。

“2011.9.28 哈哈哈,报应,这都是报应,林子辰,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天,希望今后天天都是英语课,让你天天罚站,让你说我是个数学白痴,你就是个英语白痴。不过你画画还是挺好看的,看在是我喜欢的海绵宝宝的份上,这张书签我就不扔了。”

“简直就是小人得志,看把你乐的,要不是高三我帮你补数理化,你能考上那么好的大学?”

书签被我夹在了日记本第二页的位置,而书签的背面被我写上了一行字:为了你,我愿意热爱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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