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学生来说,运动会是最快乐的日子,因为在这两天,不用上课,没有作业,可以自由自在地玩乐。当然,对初三学生来说,运动会与他们无关,他们要以中考为重。
其实严格来说,运动会也与我无关。我是一个德智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就是体和劳不行,所以从小到大,我都没参加过运动会。
但我也不是无所事事,相反,我的职责非常重要。不是运动员的同学,被分成了三组:第一组是后勤组,负责照顾运动员;第二组是通讯组,负责把本班的比赛情况写成稿件,送到播音台;第三组是啦啦队。在我看来,啦啦队才无所事事,只用在场边嚎几嗓子,而我是通讯组的组长,任重道远。
在比赛开始前,我就被委以重任——为本班想一句口号。我灵光一闪,马上想到了:“一二一二,勇夺第一,不做第二!”这句口号,赢得了班主任和同学们的一致认同。
于是,运动会开场时,播音员对我们班的介绍就是:“迎面走来的是初一(2)班代表队,他们的口号是‘一二一二,勇夺第一,不做第二’!他们的目标是‘赛出成绩,赛出友谊’!”
播音员念出这段话时,我特别骄傲,不仅因为这句话是我想的,更是因为,播音员就是左晓莎,我觉得,她在念这句话时,肯定对我充满崇拜。
我不光关注左晓莎,也关注我身边的三位朋友:宋殊是班上篮球队主力,江耀报名了乒乓球比赛,罗哲要跑男子100米。
乒乓球比赛最快出结果,因为江耀第一轮就被淘汰了。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他的乒乓球水平不比我高多少,我早就劝他别去丢人,他自己却说重在参与,非要去试一下。
罗哲顺顺利进入了决赛,并且成绩遥遥领先,看起来胜利在望。只要第二天正常发挥,肯定就能夺冠。
篮球队也打赢了第一个对手,但是赢得特别艰难。因为班上会打篮球的男生太少,勉强才凑够5个人,连替补都没有。宋殊篮球打得很好,但只靠他一个人,能赢很不容易。
第二天,各项比赛都要决出冠军,对我们二班而言,形势非常不利。
我们班的篮球队遇到了全年级最强的队伍,从头到尾,我们班都被压着打,除了宋殊投进几个球,其他人几乎一点作用也没有。啦啦队把嗓子都喊哑了,我们还是输了,输的还很惨。赛场上宋殊特别凶,一直对着队友大吼大叫,但比赛结束后,他一句话也没说,直接就回宿舍了。
男子100米比赛,我们班寄予厚望,决赛时候,连播音员左晓莎都暂时离开岗位,来到现场观看。也许因为她的到来,使罗哲太激动了,他刚跑没几步,突然就摔倒了,他马上又爬起来,可惜已经被远远落下,最后成了倒数第一。
大家纷纷围上去,问他有没有事。罗哲大概觉得不好意思,一直说没事,还想离开人群。我注意到,他手掌上擦破了一大块,上面还沾了不少泥土。
江耀也注意到了,想带罗哲去冲洗一下,可罗哲说不用。这时,左晓莎从兜里掏出一块卫生纸,让罗哲擦一下。罗哲愣了一下,然后马上就接过卫生纸,小声说了一句“谢谢”。
左晓莎刚说了句“不用谢”,就有人喊她回去播音,她赶紧跑了过去。罗哲一直盯着她的背影,笑的像个傻子。
一直到下午,我们班都没有一个冠军,眼看就要全军覆没,关键时刻,一位女生站了出来:在女子长跑比赛上,她为我们班夺得了第一个冠军。
这个女生叫柯琴,我没跟她说过话,但我认识她,因为她长得很有特点:头发特别长,到了屁股以下,皮肤特别黑,仅次于罗哲。
柯琴为我们班争光,马上就成了班里的英雄。同学们都围住她祝贺,班主任也亲自吩咐,让后勤组的同学好好照顾她,给她揉腿,喂她喝水。
但在我看来,柯琴并不是最大的赢家,罗哲才是。他虽然没有得到名次,可他得到了班花左晓莎的青睐。我甚至想替他摔那一跤,反正跑倒数第一,我上我也行。
不过我的眼光也不准。后来的事实证明,宋殊才是最大的赢家,虽然他输掉了比赛,但在整个初一年级,没有人篮球打得比他更好。对初中女生来说,两种男生最有魅力,其中一种就是篮球打得好,宋殊已经是最有魅力的男生了。
另外一种魅力,就是学习成绩要好,这是我的长处。运动会一结束,我的机会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