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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爱过的男人都老了

记忆的展开类似镜头的移动,通常的表现是渐行渐远,淡至模糊,偶尔的亮光就是所谓的铭心刻骨。

《童年》唱响的时候,我正在经历后童年时代。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小卖铺里还有馋人的糖果,长大后到副食品商店当售货员仍是我的理想。梧桐树下,马路沿上,娱乐上岸——街痞青年拖着扫地大喇叭,弹棉花一样地弹着吉他;身穿紧身尖领花衬衣、披着长波浪的青岛大嫚,像极了香港电影《群芳谱》里的问题少女;以邓丽君和刘文正为底色,在欧阳菲菲的《热情的沙漠》、高凌风的《阿里巴巴》交织的密集声线里,《童年》如蝴蝶飞扑而出。

当时我一定还有些婴儿肥。当时我在数学作业本的背面画画。当时我暗恋隔壁班的班长。当时我潜心研究考试如何作弊。当时我盼望着假期和长大。

“光阴它带走四季的歌里我轻轻地悠唱,风花雪月的世界里我在年年地成长。”很快地,青春期来临,潜意识中的批判瞬间爆发,一边是前辈们对格瓦拉、金斯堡的崇拜所传袭的激情,一边是嬉皮士、摇滚乐、性解放的诱惑,一边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纯粹理想主义风潮——我于夹缝中支付着成长代价。

在大学面北的画室里,在人体素描和色彩静物之间,几乎人人都是歌星。大胡子班主任毕业于那所着名的美术学院,日常里,满身油彩像个邋遢的油漆匠。他总是一边狂听《恋曲1990》,一边眯眼驰骋于画布天涯,那种时候,我就会精神错乱,搞不清自己到底是爱上了班主任还是爱上了罗大佑。

2000年9月10日。他一袭黑衣,于黑暗中悄然登场。银白的光柱泄露了梦乡之舟的河道,钢琴声如精灵谶语,他以《爱的箴言》开始了多年以来未曾背叛的表述。

第一个音符流出,我的泪落地有声,心,柔软灼热,四肢疲乏无力。他的形体内外都是声音,我将永远怀疑上帝把向人类布道的精神声响贯注给了他。

杭州罗大佑演唱会现场。台下,一帮要么休闲装,要么浅色衬衣深色裤子的过来人,无论知识、经历和体重,都有了可观的分量。他们像出席埋葬青春的葬礼,气势华丽恢弘。后来媒体上说,北京有5000人到了现场,其中还包了一架737和一列火车车厢。

罗大佑是怎么老的,这个问题就像我的青春是怎样丢的一样难以回答却又显而易见。

2009年1月22日的傍晚,我在香港赤鱲角机场Check In。换了登机牌,准备去安检,一转身,看见了不远处的罗大佑。军驼色衬衫外套和藏青长裤,一身的洗水纯棉,他站起来的时候背着一把老吉他,吉他盒子是真皮的,已经磨出了岁月痕迹,恰如背琴的人。事实上,吉他已经器官一样长在了罗大佑的身上,多少世界从那里流出,哼唱间又改变了多少世界。

望着他,我开始通读那些纪念般的歌词,它们雕刻在我的心上。

身处人群,仍孤单如孤岛。他的冷,好性感。我觉得他不似早年那么瘦。他妥当地胖了一点。甚至,他体格强壮,富有雄性的侵略感。五十多岁的他仍孑然一身。他确实不应该结婚,他是天才,不适合承担人间的烦琐。他背得起沉重的吉他却一定背不起家庭。

这是我最近距离地与他相遇。我就那么漠然地把眼神放在他那里。我没有狂热地上前合影或索取签名,我发现,岁月面前,我完全矜持了。

命运像高架桥一样坚硬,我爱过的男人们如此相似,他们依仗于有一种叫做梦想的力量,比自由走得更远,在风云吞吐中成为堪可纪念一个时代的本色英雄,以自身的存在给关注、给解读、给表达与展示做出了活生生的命名——比如,我此刻正深爱着的艾未未。

除了着名诗人艾青之子的身份外,艾未未还有不少可以让人羡慕的头衔:旅美艺术家、中国前卫艺术代表、鸟巢设计者赫尔佐格和德梅隆的中国顾问……按理说,这样拽的人物肯定会为爱惜自己的形象而在媒体面前严谨细微,艾未未显然是个例外,在有限暴光的平面纸媒上,他总是颓废的胡茬、斜楞的眼神、凸现的肚子、灰蓝色系的粗布衫和黑布鞋。

“如果要在我的墓碑上刻一行字,应该写的是——一个经典的人格分裂的人,他代表了那个时代所有的缺陷。”这种话让我不得不为他春心荡漾。

我的艾大情人擅长颠覆,用他即兴的语言,推倒既成的标准和艺术的樊篱。他的另类家居史包括半穴居、地下室、大仓库。他总是在回避各种潮流,却又不自觉地成为潮流的引导者。

1981年,艾未未在大多数人都觉得“肯定有毛病”的情况下退了学,成了北京电影学院第一个去美国学艺术的学生。但即使是在美国纽约,他也不肯中规中矩地读书,安稳了两年,他开始帮人家干体力活,赚生活费,闲暇玩摄影,在艾未未的相册里,如今的音乐大腕谭盾在街头拉小提琴,意气风发的表情很是灿烂。后来,艾未未回国。雕塑、建筑、影视等都做,也喜欢策划一些展览,搞行为艺术,为SOHO现代城设计小区雕塑。诗人的基因依旧传承,但在艾未未这里显露峥嵘的却是一腔热血的诗性。“我是一个天生叛逆的人,这可能与父亲有关。他告诉我:要做一个自由的人。”

艾未未的形式蒙蔽了我,让我无法知晓这一切究竟是爱情还是我的存在原则。

我爱过很多人,我必须爱过很多人,这才是真实的。

前男友在分手6年后决定来看我,他同时说出一句凄美的话。他说:我怕你会失望,因为我已经黄昏了。

他的话轻飘飘的,沿电话线缓缓而至,像时光隧道里的一片羽毛,无奈零落。我清楚地记得他的50岁生日在哪一天,如同清楚地记得他的高大与俊朗,睿智与宽容。这个十年前被我仰望的男人,这个着名的CEO,这个满世界飞来飞去的过客,单身至今,并不再把婚姻当作人生必须旅行的合同。

很多年以前,我从北京坐软卧回青岛,夜过济南。当时他正在济南出差,约好半夜上车,跟我一起来青岛。那年,他四十出头,尚有半夜在火车上与某个年轻女子汇合的冲动。

凌晨2点,火车进站,我到月台上接他,看见他逆光而来,蓝紫色的雾气中,两条长腿越发分明。三天前,他刚从美国回来,脸上还印着南加洲的阳光。

那个暑热散尽的凌晨,我看见他由远及近而完全不知所措。我很慌张,我强装镇定。面对他我总是自卑——深深地自卑。

火车开动了,怕打扰软卧里熟睡的客,我们站在车厢衔接处说话。话的内容不着边际。甚至,铿锵颠沛,背景很嘈杂,我看见他的眼神和手势,却不能听清话中内容。

我心想,只要他在我的对面就好了,我就是狂喜并满足的。

这个被我朝思暮想的男人,终于与我搭上了同一列火车,穿破黑夜,掠过大地,飞驰向前,奔着同一个目的地。

多年之后,我完全可以不自卑了。很多理想已经兑现,我能够感觉到自身的强大。他却自卑了。他觉得自己老了,他在电话里说:你正开至盛时。

他的黄昏我的熟年,我无言以对。虽然我可以无限次地默念,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无限地闪回,与他有关的每一个场景。

Leonard Cohen,这一年,我恨透了他——恨他那长满老茧的声线,一遍又一遍地打磨着我的耳鼓,《In My Secret Life》《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Bird on the Wire》《A Thousand Kisses Deep》《Here It Is》《Heart with No Companion》《Chelsea Hotel 》《Waiting for the Miracle》《Suzanne》《The Land of Plenty》……这些,是心灵的索引还是情绪的沉闷,我已分辨不清。

这一年,我的心已经被他唱朽掉了。浑厚苍劲的低语,磁场沙哑,一开口,就能带来致命伤。“我咬着嘴唇,买那些你告诉我的东西,从最近的唱片到古老的格言,但我一直孤独,在我的秘密生活中,我的心像一块冰,沉重而且寒冷。”

当我陆陆续续找到了几张Leonard Cohen的专辑和精选集,才发现,这个老男人,竟然比我想像得还要老。他生于1934年,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一个犹太中产家庭,魁北克省第一大城市,也是北美洲法国文化的摇篮。他的江湖绰号包括“贩卖绝望的杂货店主”、“忧郁教父”等。2004年10月,老男人推出创作专辑《Dear Heather》,作为献给自己的70岁生日礼物。

通过种种资料,我发现,这个老男人真是占尽了所有男人的所有渴望与追求。13岁时,他第一次拿起吉他,目的是为了给某个女孩留下印象,但一两年后,他就开始在当地的咖啡馆演唱自己的歌。22岁出版第一本诗集时,他还是一名大学肄业生。3年后,他获得了一笔家族遗产,他拿上这笔钱和2000块的诗歌奖金去欧洲浪游。在欧洲,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希腊小岛Hydra。从此,他每年先在加拿大写东西,赚够了钱就立马回Hydra,游泳,驾船,享受生活,并且泡妞,边泡妞边写诗,把泡妞的感想写成诗,结果诗越写越好,妞越泡越多。他纵迷酒色,挥霍、吸毒,曾是性放纵的垮掉份子,也是嬉皮运动的带头人。

老男人于1963年和1966年写下了《The Favorite Game》、《Beautiful Losers》两本小说,迄今在全球各地已经卖出超过一百万册,并被誉为加拿大有史以来最前卫、最杰出的小说之一。但他在文学生涯的巅峰之际,决定放弃小说写作,开始转攻民谣。也许,民谣音乐是他文学创作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他推开的新窗户。

有了成功小说家和诗人的资历,写歌词自然难不倒他。Cohen的成名曲是《Suzanne》。他曾说,这首歌简直是篇纪实报道;因为歌里的细节全部都是真实的。Suzanne Verdal确有此人,她也的确曾带他到家里喝茶。歌词里有一句是“在心里,我轻抚你美妙的身体”,当然只能在心里,因为,Suzanne是他一位朋友的妻子。

1992年推出的《Anthem》,他炮制了这样的歌词:“这个世界是破的,然而,透过裂缝,光照进来了。”后来他说:“这大概可以算是我的信仰吧,我的歌,很多讲的都是这个道理。”

《Chelsea Hotel No. 2》,可能是史上惟一讲述歌手自身诽闻的歌。“你说你更喜欢英俊的男人,但,你会为我破例……在凌乱的床上,你向我凑过来,而窗外,正是熙来攘往。”很多年过去了,他说:“我从不对别人谈及我的情妇和裁缝。”但显然,那是第一次与最后一次破例。

《Bird on a Wire》则被某个着名人物选做墓志铭。那家伙选的是头三行歌词:“像电线上憩着的鸟/午夜教堂里赖着的醉汉/我以我的方式,找寻自由。”

天啊,他还是写诗,他把诗写在歌里,传唱不朽,让这个世界多了一种美好的声音。1988年,Cohen在《音乐人》杂志对他的访谈里说:“我真的老了。”很多歌手为了掩盖年龄无所不用其极——化妆,做手术,或者,就算被曝光也打死不承认。Cohen却正视现实。在《Tower of Song》中他唱道:“现在,我的朋友们走了,我的头发白了,我的身体痛了……”

让我接着把话说完好吗?

我的青春凉了,我爱过的男人都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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