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9328200000042

第42章 附录3银行支付结算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四条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第八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第九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第十一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第十三条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第十四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本条所称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本条所称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第十五条办理支付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十六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第十七条银行以善意且符合规定和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第十八条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上述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第二十条支付结算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第二章)票据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第二十二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第二十四条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出票人在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票据上可以记载《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银行不负审查责任。

第二十六条区域性银行汇票仅限于出票人向本区域内的收款人出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仅限于出票人向其票据交换区域内的收款人出票。

第二十七条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区域性银行汇票仅限于在本区域内背书转让。银行本票、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第二十八条区域性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第二十九条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或以票据质押的,除按上款规定记载背书外,还应在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或“质押”字样。

第三十条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票据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第三十二条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第三十四条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三十五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债务可以依法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必须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正面;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

第三十六条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

支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第三十七条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应于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本条所称“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理其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

第三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一)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三)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四)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五)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

(六)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

(七)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

第三十九条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不得拒绝付款:

(一)与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

(二)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

第四十条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的种类;(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退票时间;(四)退票人签章。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其他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第四十四条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第四十五条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同类推荐
  • 销售攻心术

    销售攻心术

    本书从读心术、攻心术、赢心术这三个方面呈现了销售中最实用、最有效、最核心的心理策略。内容涉及上不仅以心理学知识作为理论基础,还汇集了大量相关的销售实战案例。
  • 管人管事十大谋略

    管人管事十大谋略

    桑柏的《管人管事十大谋略》从理论和实例的结合上,详细论述了管人管事的十大谋略,即以和为贵、坦而不露、平等相待、欲取先予、感情投资、人尽其才、灵活授权、激发竞争、刚柔相济、赏罚分明等。《管人管事十大谋略》虽然主要面向企业领导者,但同样适合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者阅读。
  • 共情沟通:如何让沟通具有超级穿透力

    共情沟通:如何让沟通具有超级穿透力

    企业管理中,80%的问题都是沟通问题。人际关系中,80%的矛盾都源自沟通不畅。沟通的低效让每个人都惧怕沟通,然而,越不愿意沟通,问题越严重,从而使沟通的障碍越大,并因此陷入了恶性循环中。无效沟通最终像癌细胞一样破坏着人们的职业生涯和企业的竞争力。沟通最大的障碍显然并非沟通信息的不明确,而是所有人内心中都存在各式各样的过滤网和围墙。要提高沟通效率,就必须绕过这些抵触机制,其快捷办法当然就是共情。通过共情沟通,我们能瞬间转移到抵触机制内部,用对方的视角审视沟通结症所在;通过共情沟通,我们能用温度消融抵触机制,让对方无保留地说出真实想法,进而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关系;通过共情沟通,我们能更加明确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所在,并寻找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共赢方案……在本书中,中国本土著名管理专家南勇,通过7大方面、6类技巧、30余种方法帮助人们快速击破沟通障碍、提高沟通效率,从而成为职场与生活的大赢家。
  • 若水

    若水

    暖日、清风、惊雷、细雨,万物春心动,蓬勃寸草生,中国大地走进了新一年的春天,冀中能源集团也走进了新一年的春天。在这样一个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阳春三月,《若水》与大家见面了。之所以以此为名,是因为冀中能源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犹如涓涓潺水,润物无声,把温暖融入每一个职工心田。如果说它是冀中能源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滴水,那么集团的企业文化就是一片海;如果说它是一片红叶,那么集团的文化发展大战略就是整个枫林;如果说它是冀中能源每一位职工的微笑,那么集团会向你展开火热的情怀,让你时刻感觉到置身于这样一个大环境里是多么幸福和骄傲。
  • 马化腾的人生哲学

    马化腾的人生哲学

    当一个可爱的“企鹅”让亿万网民爱不释手时,当一个人以一款即时通信软件为基础缔造了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企业时,当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网民上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QQ时,有谁想过是谁缔造了这一切?提起腾讯、提起QQ或许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提起马化腾是何许人也可能有人会摸不着头脑。马化腾——让QQ大放异彩的广东潮州人,身上散发着粤商气质的他悄无声地便把QQ打入到门户网站、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和搜索引擎等领域,并不声不响地缔造了一个行业传奇。阅读《马化腾的人生哲学》,你就会知道马化腾凭什么会成为“全民公敌”,凭什么会在创业、用人、经营、竞争、开拓、创新和品牌等方面给别人指点迷津。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快穿之BE专家

    快穿之BE专家

    要糖吗,玻璃渣里找的那种寄刀片吗,一箱不够的那种
  • 喜欢他的梨涡浅笑

    喜欢他的梨涡浅笑

    珀惜从高考那年到现在走的中戏表演系,一路迤逦,也自有更好的事憧憬。 一次次与顶流Jackson易的相遇…… 原来可以如此欢喜一个人! 某四字的眼里有星星,所以她的眼里也会有月亮。 夜里的星月璀璨,喜欢他的梨涡浅笑!
  • 超凡者联盟

    超凡者联盟

    在近未来世界的2046年,亚丁湾星际之门发生重大危机,出现怪兽袭城的情景。世界各国在常规武力远征星门无果的情况下,纷纷指责联合国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和行星防御理事会。在这种情况下,五大国各自派出了各自的超级英雄,组成世界上最强的超级英雄战队:超凡者联盟。超凡者们来到纽约集合,共同商讨如何面对星门背后的威胁。沃米利安:请问你毅然挺身而出,对抗毁灭世界的浪潮,是受了美国超级英雄故的感召吗?齐霄:其实,我心中的男神,一直是一个在中国土生土长的、一脸毛的猴子。
  • 都市之梦

    都市之梦

    《都市之梦》是一部长篇报告文学,文章借助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中国的城市建设蓬勃兴起这一时代背景,讲述济南这个城市从1991年之后的变革,实现了济南的建成现代都市的梦想,同时塑造了姜春云、李启万、庄庆臣、孙常印、张福山等为济南城市建设竭尽全力的优秀党员,尽情展示当代都市的斑斓壮阔以及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编辑推荐: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刘玉民先生力作!一座正在崛起的城市!一个正在崛起的国家!真实而全面的展现了中国的都市之梦的实现历程的一本优秀作品!让我们一起去追寻那日益临近的、中国都市的梦境吧!
  • 带着诸天宝物的沙雕勇者

    带着诸天宝物的沙雕勇者

    被召唤到莫名其妙的世界当勇者,但发现自己和旁边几个勇者画风不太一样啊……他们说着自己的能力多强,吴宇发现自己好像多了一个系统,可以获得诸天万界的道具……吴宇看着自己的队友,天使公主、出输出的牧师、想当武僧的光头法僧……吴宇含情脉脉的看着队友:“诸位……请随我带着沙雕去出征!”队友:“滚!”
  • 柯南世界之绝致恋爱

    柯南世界之绝致恋爱

    什么!穿越柯南世界,剧情还没开始,主角们还没相遇!嘿嘿,新一酱我喜欢了好久,绝对不会让给任何人的!至于以后小柯南的安全,我也会保护好的!所以小兰还是另找一个小哥哥吧!这样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 树上藏了一滴泪

    树上藏了一滴泪

    寄情于物,以物载梦,生活充满了眼泪,有忧伤的,也有快乐的
  • 丫丫江湖游

    丫丫江湖游

    她,凌丫丫,亦正亦邪,快意恩仇!遇见江湖,波澜咤起,她的出现,是否会掀起另一个狂潮?管它阴谋诡计,虚情假意,且看她一一破解!一切真相大白,她该何去何从。
  • 钢铁惊龙

    钢铁惊龙

    新书极限杀戮已上传书号134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