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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迷人的转蓬(3)

感谢法国画家米罗,是他的画唤醒了我对转蓬的沉在心底的思念。确切地说,转蓬是从米罗神奇的天地里如一轮辉煌星球似的向我回转来。如果没有见到米罗的画,我或许到死都把它忘在心里了。

不久之前,美术馆展出米罗一百几十张画,我沉迷地看了一个上午,这个画展还没有闭幕,一定再去看一次。米罗的天地还在等着我回那里去。那天上午,我正准备离开展厅,依依地站在厅的中央,偶然举目环视一圈,那些连绵不断的呈兴奋状态的画,把我紧紧地拥抱,我被一种恍惚迷离的感觉活活淹没了。显然不仅仅是由视觉引起的,而是我的整个肉体生命和非肉体的心灵,猛地一下被触动。在我的面前和周围,不是一张张画,而是一个充溢着无限生机的境界,并使我有诞生其中的欢乐。这大概就是米罗的创作境界;是冥思的高度集中的心态,是幻觉和着魔,是与画境融为一体的生命感。我不再是观赏画的陌生人,而是米罗天地的一个居民,而且将永远地把这个神奇的天地当做故乡。转蓬就是在这个梦幻的瞬间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仿佛真的回到故乡的都片苍茫的旷野上了。记得有一年,看玛蒂斯的画时也有过类似的感觉。我真切地看见了童年时的飞动的转蓬,还有飘摇的风筝……但令我着迷的转蓬究意是什么?还得解释几旬。童年时,每当深秋,高粱收尽了,故乡的空茫茫的旷野上,常常看到一个个球形的苍灰色草团,贴着地面梦一般地飞转,它们无声无息地转个不停,最后转到了什么地方,谁也不清楚。村里的老人们说,每个转蓬附着一个无家可归的野魂,它们永远找寻不到自己的归宿。不是草团在转,是野魂在流浪。按理说,孩子们应当畏惧它,但是远远地望见它那飞转的神态,孩子们就莫名其妙地被它所迷惑,都不约而同地朝它奔去,并且跟它一块在旷野上奔跑不息。我们总想抓住它看个明白,但很少有逮住的时候。有时狗跟我们一起去追逐转蓬,只有狗能逮住它,用嘴叼着,回到我们的身边,这才看清楚了转蓬的真相。它其实是普通的野草,多半是耐寒的枝茎很坚韧的苦蒿。深秋时,它们被旷野的劲风连根拔起,缩作一团,在开阔的地里流荡,它们似乎没有死,越转越圆,越转越有生气,直到厚厚的雪封住了大地,转蓬才消失得无影无踪。它并未死亡,明年仍会复活。

就是这么一团苍灰色的野草,当它在风寒的旷野上飞转不息,竟然成为我童年时不倦地追逐的一十神奇的梦。直到现在,它仍然让我痴迷,让我深深地激动。回想起来,它的确是一个纯真的永恒的境界。像米罗的《月光中的鸟飞翔》,让你感触到(不仅仅是看到听到)鸟从你的心上飞过,听到了羽翼扇动时与空气与月光接触时的欢快,以及月光颤动时发出的闪光和声音。

于是,我看到了童年时在风寒中寻找命运归宿的转蓬。

几乎经历了一生,我才找回了童年的转蓬,像找回了自己的命运。

哦,我是转蓬吗?

哦,我是一个孤魂野鬼吗?

船的出发

近日来,一直卧床养病。黎明时,心境安宁,偶然翻看到惠特曼《草叶集》的短诗《船的出发》,我惊喜得几乎叫喊起来,这不是我童年时画过的一个梦境吗?

记得我十一岁时,也是在病中,伏在炕桌上,一次次地画着漂泊不定的帆船,画了不下几十张。当时我并没有见过船,家乡的河流都不能行船。我为什么入迷地画起了船?回忆起来,主要是由于病中太孤寂了,渴望能乘一只奇妙的帆船,漂流到远远的从没有去过的地方。

我画的是只有一叶帆的小舟,我没有见过帆,以为是一面小旗,但朦胧地知道坐在船上,就如骑上马,能到达愿意去的地方。用当今的话来说,这是我童年的“白日梦”。但过去为什么没有生出此刻这种强烈的感触呢?说来又非常偶然。十几天来,我正在一篇一篇地写着童年的小故事,且已构思着一篇画船的情节,我把以童稚的心灵画帆船的往事,看作是我生命的第一次美丽的“出发”。

因此,我借用了《船的出发》这首诗的题目。我喜欢“出发”这个词,更喜欢乘有帆的“船”远航大海。《船的出发》只有几行,抄在下面:

看哪,这里是无边的大海,在它的胸脯上一只船出发了,张着所有的帆,甚至挂上了她的月帆,当她前进时,船旗在高空飘扬着,她是那么庄严地向前进行——下面波涛竞涌。恐后争先,它们以闪闪发光的弧形运动和浪花围绕着船。

此刻,我一面抄诗,一面就觉得我的生命仿佛随着出发的帆船在一片茫茫的波涛中动荡着,我不仅望见了一只出发的船,而且感到自己就在这只出发的船上,甚至感到我就是这只挂满帆的船。

我曾在几篇文章里提到我自小喜欢画画,画的是什么,没有细写。我那些幼稚的画。哪里是真正意义上的画,最多只能看作是个性原始的流露。我羞于谈论那些画。前不久,看了法国画家米罗的一个画展,当我立在画厅,被那些奇妙的绘画形成的图像世界所感染和包容,我竟然觉得我小时也画过米罗那些情趣的画。现在又觉得我童年时画过惠特曼的诗。

细细地追忆起来,或许可以这么笼统地说,童年时我画的多半是自己从没有见过但心向往之的新奇的境界和景象。记得我曾不厌其烦地画张飞和孙悟空,画关公和他的大刀,画红孩儿的风火轮,我把他们当作崇拜的神灵。我还画从来没有见过的帆船,还画雨中的渔夫,画不理解的比天还神秘的大海,我把能远航的帆船当作一个可以载我到达这些梦境的神物或法宝了。弗洛伊德说,一个弦子玩耍时能创造出一个自己的世界。他还提出过一个令我震惊和信服的问题:“难道我们不该在童年时代寻找想象活动的最初的踪迹吗?”我画从没有见过的向大海出航的帆船,正是弗洛伊德说的那个“最初的踪迹”。

石狮子的故事

前几天,我们村张喜生的孙子来看我,按乡俗,他该叫我伯伯。他在北京读工科硕士研究生,今年毕业,准备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喜生的哥哥秀生伯伯我在一篇散文里写到过,小时候,春节时秀生伯伯领着我们一帮娃娃们耍社火,他舞的是丈八长矛。喜生是个随和人,好脾气。家乡近半个世纪来,特别是十多年来的深刻变化,真令我这远方游子惊喜不已。喜生叔叔的孙子是研究生,做梦都想不到。

我和这位研究生在灯下谈了村里上两辈子人的许多往事。我在《最初的记忆》写到我家场院上两位大娘和婶婶逗我说了许多傻话,其中的喜生婶婶就是这位研究生的奶奶,如今还健在,她多半不会忘记我这个顽皮的“灰小子”。喜生婶婶性情爽朗,总是笑嘻嘻的。

我提到村边老爷庙门前的两个石狮子,喜生婶婶的孙子说:“如今只剩下一个。”他说小时候他常常骑着玩。我清楚地记得,童年时,有两个石狮子,大小与北京城王府门口的石狮子差不多。家乡的石匠很高明,五台山上最精美的石牌坊就是我们县青石村的人的手艺。我常常骑在东边那个令我敬畏的。

石狮子背上做着骑士的梦。

西边的石狮子是母的,形象慈和,我不愿骑。东边的石狮子嘴张得很大,上唇和牙齿残破不堪,明显地看出是被砸掉的,而且一条腿上还拴着铁链。这是为了什么,它犯的什么罪?

大人们说,东边这头公狮子野性十足,不甘心充当庙门的守卫,而且年节时从来享受不到一点供品。它不愿在命运面前驯服。传说它夜里跑到城里饭馆聚仙楼大块大块地偷吃牛肉。久而久之,饭馆老板发觉了,“那么多的肉怎么天天不翼而飞?”伙计们说他们也觉得奇怪,谁竟敢天天来偷肉?有一个伙计说,他夜里听到有动静,并且说:“咱们把这个偷肉贼逮住。”老板说:

“当夜就干。”这天夜里,饭馆伙什们和老板真的听见了有谁来偷肉的响动,于是大家抡着砍刀斧头来抓贼。“哦,贼跳墙跑了!”

一个伙计高声喊,老板命令“追!”老板是个胖墩子,跑了几步就喘不上气,命令手下人去穷追不舍。朦胧的月光下,老板的确看见远远的街口有个黑影朝西面逃了。烧一炷香的工夫,伙计们回来,说,朝那个黑影子直追到城外下西关,原来是老爷庙门外的石狮子来偷肉,难怪一顿吃十几斤。伙计们说,那头石狮子的嘴里还叼着一块肉没来得及咽下去。他们把石狮子的嘴和牙全砸烂了。老板半信半疑和伙计们到下西关查看了实情,他果真看见东边那头公狮子满嘴血淋淋的。一个伙计说:“我们砸它时,它还嗷嗽地吼了一声。”还说,那血还不只是牛肉的血,大半是石狮子被砸伤流出来的血。老板不能不信,说“用铁链把它拴牢,看它还怎么偷肉?”后来还是不断地在夜里丢肉,伙计们说,一定是别的石狮子偷的。但一直没找到。

当年我骑着这头野性未泯的石狮子,觉得自己显得也英武了起来。骑在石狮子背上,突然会觉得自己高大了起来。

其实,人们心里都清楚,聚仙楼的肉哪里是石狮子偷的,是伙计们偷了内蒙哄老板合谋的诡计,说是下西关的石狮子偷的。

下西关的人野,是全县最不好惹的村子。石狮子不会申冤,只好忍受了这个奇耻大辱。

六十年过后,我替这头石狮子申冤。

生命的探索(诗六首)

(一)

深深地向前弯下腰身

用指尖撑着地面

从自己胯腿间朝前方望去

眼前出现了一片从来没有见过的风景

(二)

书包衔在嘴巴里

一路上翻着跟头

脚在空中走

手在地上走人变成一朵圆圆的花

天地随着自己回旋

(三)

倒退着走路

妄想把前胸当华

后背后背当作前胸

一瞬之间脊背上麻酥酥地

长出T几百只眼睛

(四)

站立着就地旋转,不住地旋转

不由自王地旋转起来

东倒西歪晃晃悠悠地倒在地上

不觉得疼痛更没有受伤

头颅和手脚脱离了原位

全身的血脉都流错了航道

心脏呼啸一声腾飞到天上

差一点被掀到天空的大地埋葬

(五)

两眼一眨不眨

勇敢地盯着太阳

直到太阳和我都变瞎

天黑了地黑了太阳也黑了

好久好久才醒过来

感觉到天地渐渐地由黑转白

黎明从我这里向四面八方展开

(六)

悄悄地把石子扔到井里

过了很久很久

才听到井的深处升起颤颤的清越的声音

井口仿佛是大地的嘴巴向我问候

每口井都有自己深奥的语言

声音在大地胸腔嗡嗡地回荡不已

井水里藏着一千个大地的梦

被我用一块石子把它们都惊醒了

[后记]

我长到十岁光景时,祖母常常望着我直叹气:“坐没有坐相,站没有站相,走没有走相,唉,你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个人样儿?”她说的“人样儿”我心里明白,就是瞧着是个“小大人”似的那种模样儿:走路没有声,说话没有气,坐着像文庙大成殿里的泥胎。这样的孩子我们下西关找不出一个。

这六首诗,写的就是我当小学生时走路的姿态,我走路的确不成“人样儿”。第二首诗里写翻跟头的那个感觉,到现在仍没有消失。当时不是翻一次,而是接连不断地翻,越翻越快,最后翻得人整个地像秋天野地里飞滚的转蓬。如若规矩成“人样儿”,就享受不到这种生命的快感了。第四首写因旋转倒地时引起梦幻般的奇妙感觉,现在一回想起来仍有点晕眩。我写这首小诗时,人一直呈在昏迷中,费了少有的冷静才得以写成。

这几首小诗奇特的情境我从来没有写过。如果这几年不写这些童年牧歌,她们必将在我的生命里默默地幻灭了。应该让这些诗汇入童年牧歌里,成为一组不规范的乡曲。

高粱情

从我想写童年的那一刻起,就怀着崇敬的心情,想到了高粱,想写高粱。但高粱对于我来说太巨大了,我不敢轻易触及它,生怕亵渎了它。早应当写一首诗献给高粱。童年时。高粱是庄稼,是粮食,是童年的世界,六十年之后,高粱成为一种超自然的净化心灵的力量。

我好好坏坏写过几百首诗,为什么没有一首是写高粱的?并不是我对它爱得不深,我忘记了它,绝不是。我总觉得,直到今天为止,我的诗仍弱小,还写不出可与它相匹配的大诗。在赤忱的高粱面前,我惭愧之余,只能写下这些零碎的高粱米似的文字。

人世间有许多与人永远同在的美好生命,对它们的记忆和感念,都不足以说明我们与它们关系的深刻性,它们与我的亲生父母和故乡同样神圣。高粱在我的心灵里就有着这种地位。一想到高粱。眼前就现出了它正直的茎干,硕大的血红的穗头。紧紧抓着土地的鹰爪般的根部,以及它那火的、酒的、美的品性。如果有现代图腾,高粱就是我的故多和祖先最真实而永恒的象征。它能引起强烈的膜拜的情绪,“膜拜”这个词或许太旧了,不该用。

十四岁那年我离开故乡之前,一年四季,顿顿饭离不开高粱;可以这么说,自从我断奶之后,高粱就代替了母亲的白色的乳汁。它塑造了我的体躯和生命,骨骼里、肌肉里、血液里、眼泪里,直至粗硬的头发里,都蕴含有高粱的魂魄。高粱能酿酒,酿醋(我的祖母是酿醋的能手),是战马出征前的饲料,高粱也酿出我童年的牧歌。这都是实实在在的。祖母如果今天还活着,她也会理解。不要以为她没有文化,不懂诗文。我记得她说过一句话:“我们的命是高粱面捏的,黑茁茁的,有火劲儿。”

我的家乡在苦寒的雁门关下,土地灰茫茫的,十分的贫瘠,有一条暴躁的滹沱河,完全不能灌溉千渴的七沟八梁的田地,它缺乏能体贴大地的那种滋润的气质,它只能激化家乡人的犟脾气。雨水少,土地苦苦挣扎。能够种麦子的地板少,只有耐得住大自然折磨的强悍的高粱好养种。千百年来,大地、人、高粱只能相依为命,成为苦难与命运的悲壮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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