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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无远弗届·书与人(1)

四个国,四本小说

美国人难以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美国人通常是宽大、单纯,但不够深刻。英国人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英国人一般是深刻、单纯,却不够宽大。德国人也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德国人深刻、宽大,但不够单纯。至于法国人,在我看来是能了解并已经是最了解真正中国人及中国文化的。因为法国人在心灵的性质上曾经达到一种卓越的程度,这是我所提及的其他国家的人所没有的——那是一种欲了解真正中国人及中国文化所必须具有的心灵的性质。是一种精细的心灵的性质。

这段话不是我说的,是林语堂说的。那么,用这几个国家的几本小说鉴定一下。

先从美国说起。我挑了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鉴于这个书名显而易见的冗长,下文以《谈论》称之)。卡佛近期在中国大热,这是国内相继推出的第三本中文集子。关于卡佛,已经有太多的热议,以致我们再说此书,先得套用一下卡式语风——当我们谈论卡佛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就用林语堂的标准下手吧,宽大、单纯、深刻。在我看来,《谈论》这本小说集偏偏似乎最缺少单纯这种品质。卡佛实在是太不单纯了,而且善于用他那种被盖棺定论了的“极简主义”来隐藏他的不单纯。卡佛绝对无意去写童话,当他潦倒之时,不得不站着以速记般的文风快速急就这些经典篇章时,对不起,这个酒徒,这个穷鬼,绝对单纯不起来,说百感交集夸张了的话,起码也是五味杂陈着的。恰是因此,将复杂用单纯来呈现,便成就了这个小说英雄。卡佛完全是一个诗人,不过在美国可能跟在全世界一样,写诗比写小说更难混饭吃,于是这个生命里大多数时间都活在朝不保夕当中的家伙,提起一杆用来写诗的笔,抢起了小说家的饭碗。祝贺他,他干成了。

英国我挑了麦克尤恩的《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同样,此人近期也在中国大热,而且比卡佛热得还过分,不过译过来的短篇集子,这倒是中文第一本。这也是麦氏的处女之作,完成在麦氏的二十七岁。真是了得,二十七岁就这么杰出,实在是令人忌妒。这本短篇集子太像美国小说了,从中可以看出,年轻的麦氏手伸得有多长,因此把它拉来代表英国,说服力的确有点儿不足。但我实在是太喜爱这本集子了,也许只有出发之时那种万丈的豪情和巨大的审美胃口,才能令一个作家迸发出这样漏洞百出却令人目眩的才华。同样,这本集子也跟林先生的定语有别,这个写小说的英国人在这七个短篇小说中,好像那三条都没沾上边。而且我怎么看都觉得,跟卡佛一样,麦氏在这里最没有的,也是单纯。这不光跟麦氏的二十七岁有关,如今的老麦,是诺奖的热门人选,白衬衫休闲裤,完全是英伦派头了,但作品中,没单纯,没单纯,还是没单纯。

德国我挑了伦茨的《德语课》。这是这个擂台上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因此体格上可能对其他几位不大公平。但还是因为,我太喜爱这部长篇了。本来也考虑过,让赫尔曼的《夏屋·以后》上场,但实话说,这个漂亮的短篇集子,也太像美国小说了(怎么好的短篇都像是美国人写的)。伦茨也应该获诺奖,起码《德语课》堪比《铁皮鼓》,只是块头上不如后者那样壮硕,这就是德国人,胃口好到堪称饕餮,正如俾斯麦王子自云:“我们家庭中每一个人都是大吃家。如果许多人都有我们这样的食欲,国家将不可能存在,我将被逼得迁居。”也正是这副好胃口,让《德语课》具备了林先生论定的深刻与宽大。在德国人这里,林先生几乎要得满分了,不幸的是,我却在这部长篇中读出了稀缺的单纯。于是,林先生失分,伦茨却取得了好成绩。一部深刻、宽大,而又单纯的小说,建议大家都去读读。

最后轮到法国人。我挑的是莫迪亚诺的《青春咖啡馆》。法国作家除了加缪,大都太像法国作家,波特莱尔、布勒东、萨冈、杜拉斯、克莱齐奥、图尔尼埃,当然也跑不了莫迪亚诺,都十分地法兰西。挺让人吃惊,不想不觉得,这阵势还真是颇像我们的文坛——都十分地大中国。在这点上林先生睿智,中法文化还真是有些“其他国家的人所没有”的“一种卓越的程度”。也大概真是有了一致性,我反而要在这四本书中给《青春咖啡馆》打一个最低分。不是因为它格外不好,其实它挺好的,从某种角度讲,算是莫氏这把老刀不老的表现,在水准上基本与其名作《暗店街》《星形广场》不差高低,但它只有一些单纯,少见宽大与深刻,不惮说,还挺小资的。可是大家一定不要受我误导,我之所以把它拉出来说一说,已经足以说明,对这部显然太短了的长篇小说(所以我没拿它来当长篇读),我也是由衷喜爱的。我甚至要觉得,一个有志于写小说的人,读罢19世纪的文学之后,看了这四本小说,就可以去写现代小说了。

三五个人,七八条枪

胡安·鲁尔福,这个写下过《佩德罗·巴拉莫》的大师,悻悻地说:“在墨西哥的最后几年,我感到有点孤独,有点离群,几代新作家占据了一切。甚至出现了‘职业文学’必须用的一种时髦的写作方式。人们写了那么多小说,像火苗,像火焰……这个世界和我格格不入……不是我辍笔不写作了,我仍在写我没有完成的东西。”先不论鲁尔福“没有完成的东西”是什么,实际上,他只为我们留下了一个薄薄的短篇集子《燃烧的原野》,再者,就是那令他声名鹊起的中篇《佩德罗·巴拉莫》。“这个世界和我格格不入”,他写的是那种与“像火苗”“像火焰”相反的东西,所以不免要这样“有点孤独,有点离群”。

这样的作家其实从来不缺乏。虽然,和那个“职业文学”的队伍相比,这批人马稀稀拉拉,三五个人,七八条枪,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被彻底地剿灭过。下面说到的这三本书,可资佐证。

《流动的房间》,薛忆沩的中短篇小说集。薛忆沩如今也算不得是“藏诸名山”的人物了,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已经饱受赞誉。好在,除了长篇《遗弃》,他被小范围推崇的中短篇,始终还是那几个篇章:《首战告捷》《广州暴乱》《出租车司机》等,他没有闻风而动,写起那种“像火苗”“像火焰”的东西。这些篇章都收在这部集子里。而且就我目力所及,这部集子,应该囊括了薛忆沩中短篇的全部重要作品。如果你不是一个汉语小说的资深读者,如果你之前对薛忆沩一无所知,那么,你可能要把这本书当作某位外国大师的作品了。薛忆沩那种无出其右的“西化汉语”,足以让你暴露出潜藏的那颗崇洋媚外之心。写得太好了!你会由衷感叹——外国小说就是好啊,就是好!这,就是薛忆沩的杰出,他的写作,起码证明了,当你把作者名字掩盖起来后,我们的当代汉语小说已经到达了一个怎样迷人的境界。这的确是一个迷人的集子。那种精短小说所特有的智力要求、文字准则、意境标准,在这本集子里都有着充分的体现,它几乎可以说是一本堪为中短篇小说教科书的集子。

《鸣指》,鲁羊的长篇小说。我不是很愿意将这本书当长篇看待。基于对鲁羊那些绚烂的短篇小说的喜爱,我更愿意在这个长篇里去重温那些令我喜爱的绚烂:《黄金夜色》《抱石如山》《九三年的后半夜》……这个长篇也的确可以当作若干个短篇来读,只要你没有期望从鲁羊这儿看到那种“职业文学”的长篇小说。这也不是一个写“像火苗”“像火焰”的人。如果硬要给这个长篇下一个“职业文学”的主旨,那么,差强人意,它是写爱情故事的。可是显然,你从中收获不到那种言情剧般的阅读期待。书名已经足以让你莫名其妙了,哪有《山楂树之恋》那么一清二楚。然而,如果你也是一个“有点孤独,有点离群”的家伙,就捧着读吧,从哪儿读起都可以,鲁羊的文字不会让你失望。如果你还是一个喜欢找点儿罪受的人,是一个比较热衷“有点孤独,有点离群”的人,那么,鲁羊的文字是会让你感到过瘾的。不过我还是建议你用阅读长篇的规矩办法,从第一页往后读,尽管,当这个长篇最初在《芙蓉》上选载的时候,我自己是当一个短篇来读的。那期《芙蓉》,十二年前,韩东搭手。就为了这么个节选,这期刊物至今还塞在我的书柜里。

《墙》,罗望子的短篇小说集。和薛忆沩、鲁羊不同,相对于这二位,罗望子似乎有点儿“笔耕不辍”的架势。那两位,一个自云“不远万里,生活在别处”,一个藏身象牙塔,操琴弄月,有些名士的倾向,都与我们火热的文坛有些不可计算的距离。罗望子似乎更热闹一些?如果是,这也只是个相对的热闹。莫言说罗望子“衔枚疾进”,好像挺时不我待似的。施战军却说:“罗望子是当代汉语文学中以罕见的钟爱和耐心执着于叙述探索的小说家。”这个“罕见”,实际上便已经把罗望子挤出了大部队,弄到“三五个人,七八条枪”的序列里了。还是相对,这本短篇集里所收的作品,与作者之前的作品《老相好》等相较,的确已然有了不小的变化。罗望子也似乎“完成了回归现实与传统文学的转型”。但我们岂能简单去描述一个“罕见”小说家的动态?这本集子会对你做出说明的——罗望子的“钟爱和耐心执着”何其顽固,如果有心,你还可以在他相较而言的变化中,读出一个“罕见”小说家苦心孤诣的蛛丝马迹,从中掂量出,我们当下的小说,正在向什么位置暗流涌动。

这三本书的作者,都是我们文坛的散兵游勇,是与鲁尔福一样多少“有点孤独,有点离群”的小说家。但有他们在,就有另一个文学天下在。如果我们足够乐观,那么恰如施战军对罗望子的评判,这些人“对小说叙事的更多可能性的开掘,迟早是要被文学史家充分认识和特别评价的”。不是吗?克莱齐奥在诺奖获奖演说中,将献辞送给了鲁尔福。而这时候,鲁尔福已经离世二十二年。

告别的年代

作为一个以汉语写作的人,我们是否专注地对待过“母语”这个命题?我想,任何一个严肃的同侪,对此都会给出肯定的回答。操弄语言,有谁竟敢不琢磨自己的母语?这里我存疑的是,委身于自己的母国,我们的这种“琢磨”,是否真的达到了一个文学从业者对于自己母语的那种必要的、堪称憔悴的“琢磨”?回答这个问题,最好的参照,当然便是除却中国大陆之外,那些以汉语写作的华人作家。

黎紫书在华语文学圈早已声名显赫,出道以来,于那个所谓“文学条件异常贫瘠的马华文坛”,获奖如探囊取物,几近孤独求败。然彼“圈”非此“圈”,在我等置身其间的这个“圈”里,她依然貌似一个空降而来的“他者”。当这些“他者”声明自己辗转着的那个文坛“条件异常贫瘠”的时候,我可以负责任地转而告之——我们的这个文坛同样“条件异常贫瘠”,甚或,在某种意义上,更是可谓荒芜。当母语在母国被制度性地制造着喧哗,并且随之“奇迹”般地繁荣着,是好是歹,个中的况味不说也罢。捧读这本《告别的年代》,我不时会生出如此猜测:如果黎紫书是我某个“中国大陆的中原文学”同侪,我还能读到这样一部长篇小说吗?答案是:难。不去论才华与禀赋,这部书的格调与志趣,显然已经在我们“中国大陆的中原文学”同侪中难得一见。在这里,我之所以不去比较黎紫书的才华与禀赋,是因为,在这些方面我见识过的人已实属不少,所以,对于这些人格调与志趣的丧失才倍感唏嘘。我们委身于“中国大陆的中原文学”(多么古怪的一个所指),在合唱中歌声嘹亮,最是稀缺荒腔走板的调门,如今我们正四列纵队一般地去力图将作品写得“雅俗共赏”,基本上已经放弃了“搞怪”的欲望。这种欲望我们并非天然缺乏,一度似乎还颇为雀跃,但时至今日,与时俱进,我们的才华与禀赋已经集体用于混世了。那么,在这个意义上,也许黎紫书们叹息着的“边缘”与“少数”,恰恰保障了一个写作者那种必备的“搞怪”品格。

这部长篇理论上由三层叙事来结构:“杜丽安”的故事,“你”的故事,作者与评论者的故事。三层叙事互为表里,彼此衍生与暗示,勾连出一部马来西亚华人的家族史。作为一个同侪,我当然更加注意小说背后那个黎紫书的写作状态。她真的是扬扬得意,是在毫不羞涩地炫技,在这种已经难以被“雅俗共赏”的三层叙事背后,起码还暗藏着另外两层甚至更多的玄机。那些郑重其事的注释、整部书在页码上的刻意设计(它是从513页开始的),以及许多或者昭彰或者暗晦的隐喻,都让这部不长的长篇自我膨胀、繁殖,直至真的具备一番“史诗”的相貌。在这样一部自己的长篇处女作中,黎紫书携万千装备,几乎是在肆无忌惮地、夸张地“作”着小说,那种骄傲与自信,那种“我就要这么弄”的气概,那种舍我其谁的派头,真的让我再次得以窥见小说这门古老艺术最初的源头——我们那位古老的宗师可不就是这么大大方方又理直气壮地虚构着、搬弄着、“作”着,而又悲伤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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