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891900000008

第8章 盲目模仿惹大祸

16岁的小强是河北某职业学校的学生,父母都在北京打工。一次体育课上,小强在打球的过程中不小心摔了一跤,因摔倒时猛烈撞击在篮球架上导致左胳膊骨折。家中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无力照顾生病的小强,因此他便休学来到了北京父母打工的地方,由父母照顾养伤。在北京休养期间,小强闲来无事只能看电视打发时间。最近几天电视里一直都在播放一部有关打击绑架儿童勒索财物犯罪的系列节目,小强觉得情节很吸引人,很刺激。正巧赶上邻居家5岁男孩天天来家里找他玩。见到天天很小,什么不懂,而且很信任自己,小强便萌生了模仿在电视中学到的方式绑架小强,然后向小强的父母勒索财物的恶念。

小强先通过给天天零食吃的方式,从天天嘴里要到了天天父亲的电话,然后小强发短信向天天父亲勒索财物。但是左等右等对方一直没有回音。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了,天天开始哭闹着要回家,小强怕孩子的吵闹声会引起他人怀疑,最终扰乱自己的计划,便学电视里的情节试图通过捂住孩子口鼻的方式阻止他哭闹,但是由于天天年龄太小,加之小强根本把握不好分寸,捂堵的力度太大,几分钟后,天天停止了挣扎。见到天天煞白的脸,小强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慌张之下,他偷偷将天天的尸体装进自己的行李箱,趁着父母还没回家,将尸体抛到了距离住处不远的建筑工地里。

回到住处,小强怕自己害死天天的事情败露,他扔掉了用来发短信给天天父亲的手机卡,然后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假装休息。事后,天天父母发现孩子失踪,便向当地警方报案,后来经过辨认手机号码,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小强。随后又接到报案在小强抛尸地点找到了天天的尸体。在铁定的证据面前,小强向公安机关描述了犯罪经过。面对自己种下的恶果,小强后悔不已,他说自己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杀死天天,绑架他,也只是觉得电视剧里的情节很好玩,就是想学一学,弄点零用钱,打算拿到钱就将天天送回家里的。但是5岁的小天天毕竟不能死而复生,小强的悔恨不能挽回天天的生命。这就是盲目模仿种下的恶果。

事后,检察院以绑架罪将小强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小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其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其犯罪时尚未成年等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以绑架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小法官支招:绑架罪,是指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我们就从这个定义出发对绑架罪进行具体分析。

其一,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直接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同时,行为人往往以危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因此也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所以绑架罪的犯罪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生命权、健康权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在本案中,天天虽是自愿到小强家里找其玩耍,但是当天天提出想要回家时,小强却通过“捂住其口鼻等暴力方式”对其进行了控制,并最终导致了天天的死亡;而且还发短信向天天父亲勒索财物,这些行为既侵害了天天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权,同时还侵害了天天父母的财产权。

其二,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也就是行为人在通过暴力手段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时,其主观上要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具有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政治上的目的。如果没有上述目的,则不构成绑架罪。例如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的债务。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符合《刑法》第239条规定的绑架罪的主观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但是实际上二者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此类违法行为人在对他人进行非法控制时,主要目的不是勒索其近亲属的财物,而是所要债务,扣押人质的行为只是其讨要债务的手段。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刑法》238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本案中,小强绑架天天的目的,就是向其父母索取一定的财物,从主观上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其三,在绑架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如何处理。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会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发生。这个时候是否定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从《刑法》第239条对绑架罪的规定可知,这个时候不应按数罪并罚处理,因为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发了了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结果,通常只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因为行为人并没有单独的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对被害人进行人身、精神上的摧残只是实施绑架的一种手段。在刑法理论上这种犯罪行为被称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种行为即“绑架殴打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触犯了多个罪名。对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罪处理。因为《刑法》第239条第三款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重于一般的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因此本案中只对小强做出绑架罪的判决。

之所以本案中没有判处小强死刑,是因为法官考虑到小强在犯罪时仅仅16岁,还未成年,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小强的好奇心和不顾后果的盲目的模仿换来的是终身的监禁,广大青少年朋友在生活中一定要吸取小强的教训,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切不可轻易触碰。

同类推荐
  •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本通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本通

    本书将整个青少年犯罪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青少年犯罪学的一般性问题,包括青少年犯罪的概念、青少年犯罪学的定位、青少年犯罪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等问题。第二部分现象论,主要从青少年犯罪的本体角度,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概况、发展变化,并对青少年犯罪及犯罪人的类型进行研究,使我们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能够更为清晰地了解青少年犯罪现象。第三部分原因论,注重介绍青少年犯罪原因的重要观点和学说,并进而地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系统性、复杂性,进行宏观和微观的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论是青少年犯罪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只有在正确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机制前提下,才能够提出科学理性的预防体制。
  • 物权法一本通(第六版)

    物权法一本通(第六版)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21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本书介绍了中外广播电视立法制度、监管制度、许可制度、所有权制度、节目制度、网络制度、从业人员制度、涉外制度、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等,并配有该领域的法律案例和简评,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述广播电视法律制度及其运用。本书可以作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可以作为广播电视业界及关注广播电视的人士了解和研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入门书。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特殊人群的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特殊人群的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

    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相当普遍的一个现象就是,很多人普遍知道法律大概念,知道什么事可能违法,但碰到小事,或者一件违法的事严重到什么程度,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却知之甚少。《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正是基于这点考虑,从每个人都会接触到的社会热点入手,用具体的实例将法律常识化,告诉百姓们最关注的法律常识。《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囊括了生活中最常见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买卖、消费权利、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保障、保险常识、违法犯罪等十个方面,百姓们最关注的法律真相,轻轻松松就能读懂并掌握。本书由金金编著。
热门推荐
  • 傲世主宰

    傲世主宰

    家道中落,娇妻遭人调戏,母亲更是被人欺辱!不甘?愤怒?可废柴江晨又能如何!绝望中得遇奇缘,神鼎中习得一身通天本领!高级元诀,令他背生双翅,迅捷如电;极品神丹,让他越级挑战,谁人可挡!手握黑刃,脚踩大地,肩扛苍穹!且看废柴少年如何扭转乾坤,登临巅峰……
  • 让我爱

    让我爱

    校园感情烦脑,讲述男女的情窦初开,心理复杂故事
  • 天尽无边

    天尽无边

    17岁的陈天边在和父母吵了一架后愤然离去等待着他的将是怎样的遭遇?
  • 绝色佣兵王:御兽狂妃

    绝色佣兵王:御兽狂妃

    逆天的她被亲人亲手封印,坠落另外一个时空。在这魔法跟斗气横行的大陆,她获得新生,却被冠上废物的名号。笑话,谁见过七系俱全,魔武双修的废物?打她?断你双手;骂她?废你武功。敢在她面前狂,揍的你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待她封印全解,神的传承?她不屑。就算是神,也只能匍匐在她脚下。
  • 逗比皇后玩转后宫

    逗比皇后玩转后宫

    冷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因为一包凤爪来到异世界,且看她如何征服晨曦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的皇帝吧!(我是新手,如果写的不好,勿喷。)
  • 魂能偶像

    魂能偶像

    主角得到了一个神奇的系统,能力越强,使用费越高,为了生存下去,他必须成为一个又一个行业最顶尖的巨星!
  • 贪吃Boss:老婆,我饿了

    贪吃Boss:老婆,我饿了

    某大爷长臂一伸,墨丫头就被禁锢在墙角。“你干什么?!”“干你!”
  • 妖行世

    妖行世

    天地有气,浊者为玄,清者为灵。灵气孕智,玄气育身,乃至为人。吸灵改玄,谓之修行。洪荒不在,而有玄灵大陆,一个现代之人,在另一个充满未知的世界,将经历怎样的悲欢离合.....
  • 贪恋红尘三千尺

    贪恋红尘三千尺

    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浊酒恋红尘。人有生老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佛曰:缘来缘去,皆是天意;缘深缘浅,皆是宿命。她本是出家女,一心只想着远离凡尘逍遥自在。不曾想有朝一日唯一的一次下山随手救下一人竟是改变自己的一生。而她与他的相识,不过是为了印证,相识只是孽缘一场。
  • 苏家的小公主被宠坏了吗

    苏家的小公主被宠坏了吗

    苏家的小公主回来了,爸爸说:“宝贝闺蜜你使劲造,爸给你扛着。”哥哥说:“爸爸说得对,哥比爸还抗造,妹妹放心吧。”妈妈说:“宝贝盐盐,妈妈文武双全,除了做饭啥都会,有啥需要找妈咪就对了。”苏家小公主身后的男人隐隐担忧,看来,要把小可爱拐回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