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脾气的范思思,一生有两大反观。
第一:服从命令。
第二:忍不住臣服。
很荣幸的,范思思在刑爷身上都体现了。
摇摇头,想了想,自己怎么那么犯二,臭男人说什么就什么,还傻了吧唧的点头。难道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使劲甩头,告诉自己不会那么点背。
身上穿着红鹰特战队特有的训练服,肩上扛着一毛一勋章,佩戴着红鹰特战队臀章,看了又看手上拿着的调令,心绪凌乱。
太悬乎了!昨儿个还是英姿飒爽的警花,今儿个就是特种兵头子的生活秘书?
看着胸前挂着的牌子,这感觉太梦幻,太爽。
瞬间,好些念头在脑海胡乱闪过,危险的,高兴的,落寂的,跑了一圈,还是跑回原点,不同的是,换了地方跟领导。
一分不差的,三十分钟后,范思思一身军装站在男人面前,她微笑着望着一脸冷冽的人儿,“你确定要我成为你的生活秘书?”
点头。
“理由?”
“你是我媳妇儿。”
媳妇儿?她答应结婚了吗?再说,结婚这事,不是有个过程的吗?她们没有过程不说,连结婚戒指都没,结哪门子的婚,这男人纯属有病。
范思思不屑冷哼,“忒不要脸。”
冷面王黑着脸,严肃的眼神儿真像有那么回事儿似的,她……不淡定了。
“领导,别逗了,我今儿还要出警呢。”
刑政天一听这话不悦地蹙眉:“调令,应该拿到手了。那就别废话。”
调令,岂是假的。
范思思心里扭曲了,翻来覆去的看手上调令,这玩意儿,的确不是假的,咬牙切齿的‘嗯’一声,缓缓走近他,甜甜地道:“领导,能提要求不?”
刑政天顺势一把人搂住,大手在背上不安分的动着,不受控制的想起昨晚差点‘走火事件’,嘶哑着声音问:“说。”
“我不要当劳什子生活秘书。”
嗯?
“要当就当你们部队的参谋。”
听了她的话,刑政天眼皮儿都没眨一下,搂着她径直出门。
“可以。”
“……”。那么好说话,是不是提任何要求都能答应?范思思歪着脑袋,想着。
把她抱上车,直接按坐在大腿上,沉着脸,吩咐黑武开车,大手顺着后腰袭在范思思嫩白大腿上,或轻、或重的磨蹭着。
落下大手的那一刻,范思思作出本能反应,迅速把某人爪子挥开,却惹来某人一顿怒视。
“臭男人,把爪子拿开,不然跟你不客气。”范思思在心里严重的鄙视着,忒不要脸。
“乖乖的,别找抽。”
男人惯有的磁性声音,不温不火的爆出一句。
气的范思思咬牙切齿。
这厮说话都这般霸道,有威慑力,她还能怎么办?打,肯定打不过。瞧瞧人家那一身健实的肌肉,手指上的茧子,就知道是长期训练与作战出来的结果。
这时——
汽车在她们对峙之间已驶出宅院。
途径之地越来越偏僻,待驶入一个四周有着高高电网的大院,瞧着这一切,范思思别提心里有多憋屈了,好不容易熬到退伍,眼看着能当上已梦寐以久的刑警,却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