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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找一把椅子坐着苍老(2)

直到后来,运动的直接后果是洛英怀孕了。他送洛英去医院做人流,在手术台上撕心裂肺的痛让洛英久已麻木的心也酸痛不已,她知道也许从一开始到现在就是个错误。一切该结束了,她想。走出手术室,两人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他因为首次遭遇这种场面,吓坏了;她则是因为痛——肉体和精神上的。他们知道把泪流干了,心里便轻松了。也因为他的泪,洛英分手的决心又动摇了。可没想到这又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身体恢复后,洛英又去找他。她发现,他的门锁换了。她敲打着他的门,使劲地呼唤着,回答她的是冰冷的铁门。那一刻她感受到此生从未有过的绝望——令人窒息的绝望。她打他的电话、手机、小灵通,一遍又一遍地,永远都是关机。她满世界疯找,可他像一颗水珠滴入大海一样,了无踪影。其实,到后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找他。找到他又能怎样呢?即使他有一天回心转意,她也不愿接受那种行尸走肉般的日子。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找他的欲望,她发现自己不是在寻找他,而是在寻找自己,寻找自己在这光怪陆离的土地上曾经失去的一切。然而直到离开X市的那一天,她什么也没找到。失去的永远找不回来,未来的也许又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洛英觉得自己挺可笑,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手机又响,洛英心想:又一场游戏开始了。

“我的灰姑娘,白马王子对你的印象还不错。他说上回没看清,想再看清楚一点。”听得出来,晋晴挺兴奋的。

“谁让你非得安排在什么咖啡馆,那灯光色调,简直就像卧房,除了让人想入非非,什么东西也看不清,相什么亲呀。”洛英对灯光暗淡朦胧的地方总是本能的反感:若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又何必偷偷摸摸的!

“那你说,该什么地方合适?”晋晴难得的征询她的意见。

“街心广场聚光灯下,头戴草帽,眼戴墨镜,手持一卷《羊城晚报》……”

“你把这当地下党碰头呀!三八婆!”晋晴这一声骂倒是地道X市味。“说好了,今晚八点,天河酒家二楼茶座,别太迟了。”隔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也别太早,一般情况下,拖十来分钟吧。”晋晴觉得洛英在对待男人方面太认真,所以总是吃亏。凭她的经验是,男人就像影子,你追他就跑,你跑他就追。无论你心里怎样想,都得装着满不在乎,那样他就在乎你了。

洛英觉得晋晴不采纳她的意见挺让人遗憾的,不然,这场游戏的开头应当挺富于戏剧性的。

晚上八点十五分,洛英准时出现在天河酒家的二楼茶座。当教师当久了,上课、下课,准时得像旋紧发条的闹钟,只要心里有事,一到时间,洛英就会坐卧不安。为了拖这十五分钟,洛英觉得像是在虐侍自己。他还没来。紧赶慢赶还是赶了个早,早知道就不必拖这十五分钟了,洛英觉得挺后悔的。

洛英精心挑了个位置,可以让自己巧妙地躲在灯的阴影,而对方却完完全全暴露在灯光下。坐下后,呷着咖啡,洛英漫无目的地打量着来来往往的人,心里想,要是现在能抽根烟,该是多快意的事呀。在X市的时候,洛英偶尔也抽烟,但没上瘾,只是觉得好玩。她喜欢抽烟时欣赏那袅袅升起的轻烟,欣赏那股不胜柔弱的娇羞,喜欢那一缕可去可留的随意、无拘无束,喜欢在那烟雾缭绕下,任眼神迷蒙着。回到老城后,她就再没抽过烟。老城是个守旧的小城,在这里,男人可以抽烟,却不容许女人们稍微的放纵。在老城的印象里,抽烟的女人只有两类:一是老妇,另一便是风尘女子。洛英不想受人诟病,所以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可现在,在这地方,她谁也不认识,对那将来未来的人,也满不在乎,正可以放松一下。可是她身上已好久不带烟,她正思量着是不是要包烟时,他出现了。

由于洛英所在位置的隐蔽性,他在过道上张望了好一阵,才走过来。换我,是找不到的,洛英心里想。她的视力不差,可就是眼神不好,看东西总不能集中。以己推人,洛英以为他这人有一定的洞察力,若想对他耍手腕也许自己水平不够,当然对于晋晴而言则是小菜一碟,晋晴对付男人的能耐总让洛英佩服得五体投地。正想着,他已走到跟前。八点三十分,洛英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表。他觉察到了赶紧解释道:

“我八点在门口等你,没想到你先进来了,让我一阵好找。”

看来说谎是男性的本能,洛英觉得她有必要揭穿他的谎言。

“我八点十五才到,那会儿,门口一个人也没有。”洛英一脸的天真无邪。

“我本来是想准时到的,我是一个很守时的人。不过,正好碰上了法国队对德国队,只好拖几分钟。”洛英没想到他在谎言被揭穿时会如此的从容不迫,脸不红心不跳,还振振有词:几分钟而已。但洛英能理解在女人与足球之间,男人们当然是选择后者:女人如衣裳,足球如手足。

“齐达内上场了吗?”洛英很喜欢法国队的这位猛将,喜欢他场上的勇猛,和场下的冷漠忧郁。

“没有,他的伤还没好,这家伙的事也特多,把法国队当疗养所了。”他没想到对面的这位女性除了时装以外,还懂足球,以为找到知音了,不由得两眼发光。

“这叫自古英雄多磨难。你要点什么?”洛英把话题引开,她可不想把一整个晚上都耗在足球上,要谈足球,还不如上网,网上的足球论坛要比这精彩得多。

“其实齐达内并不是法国队最好的。”对方并不想就此罢休。

洛英心想,把约会安排在有球赛的晚上真是大错特错。她发现男人的头脑一旦发热,其智商就如同低能儿,思想是停止了,更不用说察言观色了。但她并不想迁就他。其实和许多女人一样,她对足球并不感兴趣,只是不反感而已。女人之于足球犹如男人之于时装,即便不反感,也永远不可能着迷。男人永远不能理解女人对时装的迷恋,同样,女人也绝不可能支持男人对足球的狂热。

恰好,这时候茶座的音响奏起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致爱丽丝》。

“这地方音响还不错,不过在X市的这种地方一般是钢琴实地演奏的,虽然效果不如CD片好,但很有一种高雅的艺术氛围。”洛英不接对方的话题,只顾侃侃而谈,仿佛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她想起她的第一次相亲,就是在酒店的雅座,琴师在台上自顾自地弹着曲子,是《爱情故事》,很忧伤的曲调。于是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他搁在藤桌上的一双手。灯光很适宜,柔和却不暗淡,足于让她看清他的手掌细节。

跟他瘦小个头不成比例的是,他的手掌宽大,关节突起,但皮肤细腻,指甲剪得秃秃的。洛英想起晋晴曾说过她这同学是当医生的,不由得在心里笑话自己的多事,医生护士们把指甲当成细菌的发源地,恨不得把它退化成皮成肉而后快,又怎会留它成后患呢?这就是医生与常人的不同。在洛英印象中,医生的职业病常常生活化,所以他们总爱神经过敏。在他们的眼里,一盘菜端上来,常人看到的是色香味,他们想到的是营养搭配是否齐全;小孩爱啃手指头,常人看到的是孩子的天真无邪,他们则大惊小怪:天哪,那该吃进多少细菌,赶紧去灌肠洗胃!

“你好像挺留恋X市的,不过X市确实是个好地方,许多人到那就不想回来了,只有你例外。”他终于从足球场上回过神来,要了杯咖啡,很不文雅地狠狠啜了一口,盯着洛英说道。

洛英正盯着他的一双手发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X市是个好地方?她心里冷笑着,没钱的话,那好地方就永远属于别人的。但她什么也没说,她不想再回到过去。她想起辛弃疾词里“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她觉得宋词是属于中年人的,只有中年人才能够深切地品味到其中的无奈与惆怅。是呀,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又何必回首!

爱一次就够了,反正恨一次我就饱嗝连天!

噢,我已是人到中年?!

“晋晴说你比我小两岁,我身边的人都不怎么看好你跟我,男人们似乎都喜欢年龄小一点的。”洛英特别地提到年龄,实在是她并不看好这桩婚事,故而倚老卖老,占点便宜。

“现在男人,小蜜要小,老婆要老。”医生信口说出大实话。

洛英乐了,觉得这男人比想象中的可爱。但她还是想削削他的锐气。

“但就你的外表而言,要比你的实际年龄大几岁。”确实的,他的长相是一脸的沧桑。

“爱情使人年轻,爱情的失败却容易使人苍老。”他仿佛诗人般的无限感慨。

“哇,造化不浅呀!”对于恋爱,男人总是炫耀,而女人总是隐瞒甚至讳言。洛英不禁的有些好奇。

“不过几次经历而已,遗憾的是最后都因为我这张嘴得罪这些姑奶奶而告终。”他仿佛无限伤感地感叹。

洛英留心看了他那张嘴,没什么特别之处。

“我就爱说实话,爱说职业话。比如像你这种体质的最好是不能再喝咖啡,如果常喝木瓜牛奶,也许偶尔可以将A罩杯换成B杯。还有一个女孩,只因我看她一脸的雀斑,就问她一个月月经来几天,量多少,结果她泼了我一脸茶叶末,强强让我也是一脸的雀斑!”

洛英此刻心里也是恨得牙痒痒的,若不是别人已经泼过了,她真想把面前的这杯咖啡也泼过去,虽然不怎么烫。

其实,洛英一直以来就对医生这职业没好印象,所以伤害他也没什么。她觉得,在医生眼里,你的任何包装都是徒劳的,医生的一双明眸,在任何时候都能不动声色将你的衣服一件件剥下,甚至看透你的五脏六腑,在你的各个器官间拨拉一番,然后告诉你,你的哪个器官长瘤子了,哪条血管搭错了位;即使是做爱,他也能够谆谆告诫你最科学的方式和体位,最健康的时长和兴奋度。

“你就不会留点口德?”

“没办法,为了医德,只好牺牲口德了。而且,如果我早有口德的话,还会有我们今天的见面吗?”他仿佛救世主般的无限感慨。

一个错过花季的老姑娘,一个其貌不佳的王老五,难道这也是一种缘分?她觉得好不可笑。

看到她的一脸灿烂,他感到莫名其妙,心想这女人年龄一大,又还没嫁人的话,就变得古怪了。本来他对比他大的女人是不感兴趣的,只因是晋晴介绍的,爱屋及乌。他从初中就喜欢晋晴,在学校,他没少给她写情书,却不敢有实质性的举动。而晋晴也没给他机会,却对他同学长同学短,让他为这年头还有如此纯洁的同窗情深而感动着,却不敢有其他想法,似乎如果他还有其他意图的话,便会玷污了这份感情。而他压根儿就没想过他会娶晋晴这样的老婆,晋晴是那种适合于当情人的人,倒是对面的这个老姑娘,虽年龄大了点,长得又不怎样,然而有个稳定的工作,又有点品味,有点见识,有点灵气,性情似乎也不错,倒适合当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婆!

“那你现在怎么又开始约会,屡败屡战,你就不担心Yesterday once more(昔日重来)?”茶座的音乐换成了卡本特兄妹的成名曲《Yesterday once more》,很深情的怀旧歌曲。

“饮食男女,人之常情,何况人总不能因噎废食吧?而且,我如果不成家的话,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个另类。我不想天天面对别人那异样的眼光,你说是吧?”洛英深深地点了点头,这也是她接受婚姻的原因——人是群居动物。

想到人生的无奈,两人都有些伤感,沉默了好一阵子。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品着咖啡,直喝得两人都直冒热汗。

“真想去游泳。”他扭了扭身子说,“在读大学时,最惬意的事是喝完咖啡去游泳,游完后再来杯冷饮,你想象不出那滋味有多美。”他把头一仰,仿佛回到了那美好的年代了。

洛英觉得他挺孩子气的,便笑了笑玩了回深沉:“先喝咖啡算是热身,游泳是做功,结束时的冷饮是煞尾,这就叫功德圆满,所以能达到官能的快感。”

洛英把文学评论的语言游戏在游泳运动上,令对方觉得很新鲜,又觉得不无道理。不由得来了兴致:“那我们现在就去游泳吧,复兴路新开张的娱乐中心,游泳馆不错,怎么样?”他嘴上说着,身子已站了起来。

洛英还坐那儿,无可无不可地朝着他笑。他一急,便拉着她的手往外走,仿佛拉的就是睡在他上辅的兄弟。

洛英跟着他往外走,心里却觉得好笑:书里边的现代人是第一次见面,第二次约会,第三次便开房间;而她更现代,第二次便一块儿游泳,天知道第三次会出现什么惊世骇俗的事呢。

游泳馆在城北的富人区,是由酒店衍生出的娱乐城,一般的老城人是不去那地方游泳。他们要游的话可以去体委办的露天游泳池,很便宜一个钟头五块钱,三个钟头以上的就不收钱,其实多数就是五块钱就任你游个尽兴。但是人多,夏天炎热的晚上,几乎就是人挤人,那场面就像是快收网时的鱼塘,只见得鱼儿跳,热闹倒是热闹,但却不知该如何游泳,只能是玩水而已。相较而言,游泳馆的收费算是天价了,一个钟头五十块,其实更重要的是一条龙服务,只要再花上一百块便可以桑拿,这在X市简直是白送的。尽管如此,却很少有人问津这家游泳馆,在一般市民眼里,游泳是一种运动,只与健康有关,而高消费往往与生活腐化有关。去这家游泳馆的便只有当地的阔佬、酒店的过客,还有不花自己钱的公务员等。洛英从没来过,跟其他市民一样也没想来,一方面,是她对游泳并不感兴趣;另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原因,到这种地方,只能增添心理的不平衡,何必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现在的洛英很懂得知足常乐,尽管心里偶尔也有不安分的想法,但她已能适可而止的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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