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新疆满文锡伯文书法
满文是满族使用过的文字,属于拼音文字类型,行款上下直书,自左至右行,在清代称做“清字”或“国语”。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嘎盖创制文字。两人即以蒙文字母为基础,拼写满族语音创制而成,后来称“无圈点文字”或“老满文”。这一文字形式不太完善,有的字母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音,不便识别。因而只通行了30余年。后金天聪六年(1632年),皇太极命达海将老满文进行改革,以适应更为广泛的需要。达海改革后的满文被称为“有圈点文字”或“新满文”。新满文共有40个字母,每个字母代表一个音位。同一个字母在词首、词中、词尾的写法各不相同。满文的基本笔画有字头、字牙、字圈、字点、字撇、字尾等形式。字母没有大写和小写之分。17世纪40年代以后,满族大量入关,普遍习用汉语汉文,满文逐渐衰亡。但是,西迁新疆的锡伯族对从清朝初期便开始使用的满文一直没有放弃,辛亥革命后满文仍为其通用文字。1947年,新疆察布查尔地区锡伯族文人志士将满文稍加改革成锡伯文,遂形成“锡伯文”的概念。实际上,锡伯文就是满文的继续,两者几乎无区别。从此意义上讲,满文书法和锡伯文书法也是同质、同形的,无区别。
在清代数百年中,在使用满文的过程中,也形成了其各种形体的书法艺术,留下了这方面很多资料。锡伯文概念形成之后,新疆锡伯族文人曾用小楷抄写了许多译成锡伯文的汉文文学名着,促进了锡伯文书法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以来,钢笔书法兴起。随着报刊图书的出版,楷书、篆书、行书、草书等几种主要字体得到普遍使用。锡伯文传统书法要求头中尾对称,讲究规整和谐,把字形变化连缀在一条垂直线上。自1986年以来,格吐肯借鉴和吸收汉文书法的点画特点,先后创制“松魂体”“烟云体”“松烟体”等多种艺术形体,使锡伯文书法字体变化多端,打破了传统书法的格式。自1995年以来,格吐肯又结合满文篆字和汉文隶书的特点,创作出被称为“格隶体”的8种隶书字体,填补了锡伯文隶书字空白。目前,新疆各地锡伯、满、汉等民族不少中青年都涉足锡伯文书法领域,并日益取得骄人的成绩,将满文锡伯文书法艺术传之后世已是后继有人了。
“新疆满文锡伯文书法”于2009年审批列入为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十三、锡伯族全羊席
锡伯族的“莫尔雪克”,意思是“碗里盛的菜肴”。这个菜肴全是用羊身上的杂碎制作,其花样之多,做工之细,味道之鲜,都是宴会上和饭店中难以见到的。锡伯族人把这种菜肴称之为“全羊席”。按锡伯族的习俗,家里来了贵客,或是远道来的好友,主人才会宰羊做全羊席。全羊席是用羊的心、肝、肺、大肠、小肠、肾、羊舌、羊眼、羊耳、羊肚、羊蹄、羊血、血清等杂碎做成,每一种杂碎做一种带汤的菜,分别盛在16个小瓷碗里,每碗都盛得不太满,随吃随添,始终保持热气腾腾,每碗菜里还要撒些切碎的香菜和葱花,看起来五颜六色。这些菜肴中,花样最多的要数羊肠子做的菜了,是把大小羊肠洗净后,灌上羊血、血清、羊肝、羊油、洋葱、肉末、调料、大米等做成五六道菜,每道菜的做法都很考究,风味不一。席间,主人还要端上用各种蔬菜泡制的花花菜,这种菜有点酸辣的味道,吃起来清淡爽口,与全羊席一起吃,那真是锦上添花。吃菜时主人还要拿出酒来,边吃边饮,真是别有一番情趣。酒罢,主人还要端羊肉汤和羊肉,并有烙得很薄的发面饼子。发面饼也是锡伯族人的特产,味香、松软,令人上口。全羊席做起来费工,吃起来时间也长,一顿全羊席大约要吃上两个多小时。
“锡伯族全羊席”于2009年审批列入为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十四、锡伯族杭西
锡伯族的杭西,流传于全国锡伯族地区,属岁时节令类别,也是锡伯族的民俗节日。它与汉族的清明节相同,都要在清明期间举行祭奠祖先仪式。始于周代、已有2500多年历史的清明节,在其沿袭传承的过程中,各民族的习俗相互影响,使清明节不但成为汉族的传统节日,而且也成为包括锡伯族在内的我国25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由于清明与寒食的日子接近,而寒食是民间禁火扫墓的日子,寒食与清明就合二为一,从而寒食既成为清明的别称,也变为清明时节的一个习俗,在清明之日不动烟火,只吃凉的食品。虽然各民族过清明节的习俗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其共同主题。
杭西是锡伯族的一个很重要的节气,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民间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锡伯族的杭西既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也有本民族传统的习俗,在杭西期间扫墓,死者子女上茔地烧香磕头,祭酒供饭,扫墓培土,这是与汉族清明节相同的习俗,但一年过三个杭西,是锡伯族自己的独特习俗。第一个即农历三月的杭西,锡伯语称其为“尼木哈杭西”,汉语意为“鱼清明”。“尼木哈杭西”也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祭祀仪式极为隆重。扫墓时,大家携带水酒、纸钱、肉食等祭品到莫昆的茔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把纸钱焚化,并给旧坟墓培上新土(如果是闰年一般不培新土),再从附近挖几个连根土的芨芨草摆放在坟上,然后按上坟者的辈分和祖先埋藏墓位的次序,依次叩头行祭礼、祭酒、祭饭。第二个是农历七月的杭西,锡伯语称“冬阿杭西”,即“瓜清明”。在瓜清明到来之时,也是同一哈拉莫昆的人们相邀在一起去墓地,祭奉瓜果等果品。向死者表示今年的粮食谷物丰收将会岁收盈增,让死者放心,活着的人们日子过得很好,幸福吉祥。第三个是农历十月的杭西,锡伯语称“它尔浑杭西”,意为“丰收”。同一哈拉莫昆的人们同样择日到茔地祭祀祖先,烧香烧纸钱,这时如有尸体需要火化或尸体移入茔地,经大家共同协商,并向莫昆的长者请示征得同意,确定移尸的埋藏位置后,在十月杭西以后的一个月内料理。但现在已很少有人过此祭祀仪式了。
在锡伯族3个杭西中,最为隆重的是农历三月的“尼木哈杭西”(鱼清明),以鱼食为主要祭品,让死者尝尝新鲜的“开河鱼”。据传锡伯族在黑龙江流域生活时期,冬季十分寒冷而漫长,春暖花开时祀祭祖先,所以人们把丰盛的“开河鱼”作为祭品,这一天整个哈拉莫昆相互邀集,带着各自的祭品到本氏族的茔地烧香磕头,共同祀祭祖先,其供品主要是鱼类。目前新疆伊犁地区的锡伯人将这一古老的习俗沿袭了下来,近年来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其仪式越来越隆重。东北地区的锡伯族也非常重视祭祀祖先,扫墓时人们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树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回家吃团圆饭。其祭祀仪式依然保留着古代的一些民俗特征。
“锡伯族杭西”于2009年审批列入为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十五、锡伯族婚俗
锡伯族的婚俗与婚礼流传于全国锡伯族的居住区,凡是锡伯族人生活和居住的地方大都保持着本民族的传统婚姻习俗。锡伯族的婚俗,属人生礼俗类别。
在锡伯族过去的婚姻习俗中,曾存在过掠夺婚、买卖婚、服役婚、聘娶婚、指腹婚、童养婚、招婿入赘婚等婚姻形式。此外,富有人家亦有因妻子不育而纳妾的现象。过去,锡伯族的婚姻只限于同族之内通婚,而族内同姓不准联姻,父系亲属的子女间也不许通婚,如父系亲属出五辈可以通婚,姑母家的女儿绝不许嫁给舅父家的儿子,此事称之骨血倒流。在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家庭,可以招婿,即招养老女婿进门,到女方家担起生活重担,为岳父、岳母养老送终。这一优良传统一直保留至今。过去还有领童养媳和招赘婿的习俗。童养媳从小便养在婆家,主要是因为自家生活贫困,或者母亲早丧无人抚养等,等长到结婚年龄时合房,结成夫妻,这一现象已绝迹。
锡伯族的婚姻习俗是锡伯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体现出锡伯人的人生观念和对生活的热爱。由于锡伯族人口较少,所以非常重视自身人口的繁衍,通过婚姻可实现“传宗接代”的夙愿。因而往往把一桩婚姻当做双方家庭、家族大多数成员的一件大事来关心和操办。锡伯族的婚姻习俗对于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研究都有重要价值。
“锡伯族婚俗”于2009年审批列入为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