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再回到庞德,探讨一下他的译文。庞德的译文最大的优点是捕捉诗歌内在的意象和意境,虽然他本人并不懂汉语,但是他从别人的译文里能够寻找并发现原诗的精神实质所在,然后把它进行深化以及重组后再加以改写。这样从他的思考中再寻找到原诗的特色,就能够表达出原诗的风格和语言的力度。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因为他不懂汉语,他只是从别人的诗歌译文里吸取对内容的理解,如果别人的译文有问题,那么他在别人译文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翻译自然也就有问题,那样,他也就不可能发现原诗里的真实意象。其实庞德的翻译错误还是很多的。如,李白的诗句“故人西辞黄鹤楼”,庞德的译文是: Ko‐jin goes west from Ko‐kaku‐to.Ko‐jin 和Ko‐kaku‐to 是带有日语发音的“故人”和“黄鹤楼”,把“故人”译成了人的名字,读者更不知道Ko‐kaku‐to 是什么东西,而且把“西辞”译成了“西去”。庞德这种带有“洋味儿”的翻译受到西方读者的欢迎。下面我们再用他所翻译的刘彻《落叶哀蝉曲》为例:“罗袂兮无声,玉犀兮尘生。虚房冷而寂寞,落叶依于重。望彼美之女兮安得,感余心之未宁静。”
庞德的译文如下:
The rustling of the silk is discontinued,
Dust drifts over the courtyard,
There is no sound of footfalls,and the leaves
Scurry into heaps and lie still,
And she the rejoice of the heart is beneath them:
A wet leaf that clings to the threshold.仔细研读庞得的译文,我们会发觉前四句译得比较准确,后两句译得比较笼统,而且加上了他个人的理解。这就是他译诗的特点,从意象的角度对译文加以重新组合。这样的重新组合究竟可不可以呢?我认为从翻译的角度来讲是不宜提倡的。因为我们是把伟大的作品从一种文字译成另外一种文字,是介绍别人的文学着作,如果根据个人的理解来改动内容,自然不能够达到严复先生所说的“信”了。重组是可以的,但是改动是不允许的。从前面四行的译文来看,庞德确实能够做到对于语言力的表达。虽然他没有从词句和语篇的对等性来翻译,只是从其意境的角度来挑选应该表达的语言力度。如;“虚房冷而寂寞”,他没有直接译出与“虚房”、“冷”和“寂寞”这些对等的词及其连成的语篇,而译成为There is no sound of footfalls....可见他完全是从其诗歌的意境和英语的特点出发来考虑翻译的。我们不能以为庞德的译文在西方有很大的影响,就认为他的译文是绝对正确美好的,是值得模仿和学习的。我认为,我们既要看到他的译文优点,也要看到他译文的缺点。他的优点就是能够从原诗的意境出发而把握一定程度的语言力,他的缺点是忽视原诗原有的全部风貌和意思,根据个人的体会加以重新组合。所以庞德的译文是不值得提倡的,这就和我国五四运动时期林纾的译文一样,尽管他的译文在中国有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他本人并不懂英语,只是根据别人的叙述翻译,毕竟不能够把原着的真正风貌表现出来。
把中国诗词译成为英语,许多译者都做过很大的努力。比如就有人考虑过完全模仿中国古诗的形式翻译。但是完全模仿中国古诗的形式翻译是否就能够完美地表达出原诗的风貌和语言力呢?我们下面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古诗19首中有一首是:青青河边草,郁郁闺中柳。盈盈楼上女,皎皎当窗牖。
英国翻译家威里的译文是:
Green,green,
The grass by the river‐bank;
Thick,thick,
The willow trees in the garden.Sad,sad,
The lady in the tower.,
White,white,
At the casement window.威里在译文里没有用原诗里的abcb 韵,但是他特别注意到原文里的“青青”、“郁郁”、“盈盈”、“皎皎”这些汉语的特点,所以他在翻译时也用了重叠的方式。陈祖文先生认为,威里的译文很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译诗不用任何动词,这纯粹是中国语法;二是,威里把中国诗歌里常用的叠字保存了下来。这两个特点的确是存在的,也的确有可能会影响英国的读者。这种翻译其实只能看成是词语和语篇的对等翻译,而原诗里的内在含义和语言力度却完全被忽视了。我想英国读者是无法从这个译文里看到和领悟原诗的真正风貌。
前面我们已经叙述过,翻译是发展的。翻译既然是一门科学和一门艺术,它就有必要不断提高,要精益求精,使得译文更能够表达出原文的特色和风格。要译文表现出原文的特色和风格,仅仅注意到信达雅还是不够的。特别是“雅”,我们要把“雅”进行深化,做到“雅”得恰到好处是不容易的。因为译者在注意“雅”的时候,常常会把原来并不十分“雅”的原文译为十分“雅”的文字,当然这就失去了原文的特色和风格。当年赵元任博士说过一句有意义的话:“一个人骂他You are a damn fool,公堂通事翻译成‘你是一位很愚笨的人’,雅的程度固然是提高了,可是信的程度减轻了。”
可见,在翻译时同样不能太雅,当然也不能太不雅。我们姑且不谈当年严复先生对“雅”的论述,因为用东汉的文字翻译原文,只能反映出“古”。当今的学者普遍认为“雅”就是优美的意思。用优美的文字翻译本来是不错的,但是原文的优美和译文的优美应该做到对等。尽管在语词、语篇和语法方面不一定要对等,在优美方面的确要做到对等。译文既不能不表达出原文的优美,也不能超出原文的优美。在修辞学里要求作品写得优美有力,译文就要把原文里的优美有力地表达出来。这里说的优美有力实际上就是语言力的表达问题。如果原文的语言力没有充分地表达出来,无论如何对等都是不好的译文。所以,译文在信和达的基础上要把原文在语言上的特色和风格——语言的力度——表现出来才是优秀的译文。最近我读到金堤所着《等效翻译探索》,我觉得他所提倡的等效翻译是很有意义的,和我所说的语言力学有部分相同。他在这本书里对翻译不仅作了理论性的探讨,而且作了事实上的调查。
特别对李白的《静夜思》的英语译文在国外作了问卷。这里我不能全文叙述,只能做一个简要的介绍。李白的原诗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首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一共有8份问卷,我现在把大家认为最好的一份和最差的一份抄录如下:
(1)Arthur Cooper 的译文是:
Before my bed
there is bright moonlight
So that it seems
like frost on the ground;
lifting my head
I watch the bright moon,
lowering my head
I dream that I’m home.(2)Amy Lowell 的译文是:
In front of my bed the moonlight is very bright,
I wander if that can be frost on the floor.I lift up my head and look at the full moon,the dazzling moon,
I drop my head and think of the home of old days.对第二首译文读者的意见是,绝大部分人认为毫无诗意,没有一个人认为该诗十分感动人;对第一首译文读者意见是,绝大部分人认为略有诗意或颇有诗意,有三个人认为该诗十分感动人。这里无需仔细分析,第二首诗的译文按照金堤先生的说法就是等效的问题,也就是译者没有注意到原诗的语言力,失去了中国诗歌的特有风格。奈达说过的动态对等也是这个意思,他说,“与原始信息最切近而又自然的对等”就是动态对等。当然话是好说,实际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在诗歌翻译中很难做到语言力的对等。下面我们试着从苏东坡和密尔顿的两篇悼亡诗比较中来看语言力的作用。
中国古典诗词和英国古典诗歌无论在内容上和形式上都有相同之处,也都有不相同之处。说相同吧,那都是抒发诗人内心对人情事物的感受,把诗人自己的一切情感都用几行诗句浓缩地表达出来,把自己的美好愿望通过隐喻传达给人间。也就是说,作者运用语言的力量来感染读者的心灵。说不相同,由于两国的文化传统和人情风貌的不同,无论在情感方面或是在表达的方式上都有较大的相异之处,因为东西方人民对语言力的接受能力有差异。
密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在英国文学史上是仅次于莎士比亚的第二位伟大的诗人。他在1058年所写的第19号十四行诗TO THE MEMORY OF HIS SECOND WIFE(悼念亡妻)使读者读之久久不能平静,心中萦绕着诗人的诗情。他是一位清教徒,所以他也是清教派的诗人,或神学派的诗人。这首十四行诗是以宗教情感为基础的。他是文艺复兴后期的诗人,属古典主义占上风的时期。古典主义时期是事必称希腊的时期,密尔顿本人也没有超脱这一点。从艺术特点来看,密尔顿的十四行诗和莎士比亚是不同的。如尾韵,密尔顿采取的是abba abba cdc dcd,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尾韵是abab cdcd efef gg,但从总的方面来说两者都属于起承转合的四部押韵式。同时密尔顿和他本国的同行最不同的地方就是他做任何事情都非常严肃,当然在诗歌创作上也就不能例外。
密尔顿的这首十四行诗的整体结构比较完美,感动了几百年来的英国人民。这首悼念亡妻的十四行诗写于1658年,他的前妻马丽·波威尔于1652年逝世,从1644起年密尔顿的视力开始下降,而马丽生前和诗人又有些摩擦,当马丽逝世后他的双眼也开始全盲。这时他正在创造伟大的诗篇《失乐园》,要是无人照顾他的生活,他就没有办法继续创作。1656年他和凯萨琳·奥德库克结婚。婚后的爱情是美满的。凯萨琳在诗人的心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幸的是1657年凯萨琳在生孩子的时候逝世,她的去世对诗人精神上的打击是非常大的。虽然诗人对凯萨琳日夜思念,然而她不能再回到自己的身边,只能在梦中重逢,在梦中相逢后他就创造了此诗,编年史家们一般认为这是他的最后一首十四行诗。
他的十四行诗采取的是4433体,即第一片是四行,第二片是四行,而第三和第四两片都是三行。在第一个四行里,密尔顿用了一段希腊神话里的故事引出他已故妻子的事情。这个希腊神话故事是:阿尔克提兹和阿德墨特斯没有给月亮女神(即狩猎女神)阿特美斯供奉祭礼,所以阿德墨特斯患上了不治之症。由于太阳神阿波罗出面求情,允许由一个亲人来代替他死,这样他就可以起死回生。妻子阿尔克提兹愿意代替丈夫而死。她死后,又由于宙斯的儿子赫拉克勒斯的搭救,使她也从地狱返回人间。密尔顿在第一个四行里这样说:“我好像看见我那圣洁的、已故的妻子重返我身边,虽然身体微弱、面色苍白,如同阿尔克提兹在赫拉克勒斯的帮助之下从死亡中得救,重返她的丈夫身边。”
在第二个四行中,密尔顿就把诗引向了他的妻子。这里他又运用了《圣经》里的另一个典故。《圣经·利末记》第12章记载了耶和华的话,说如果有女人生男孩,有7天是不洁净之日,应该在家中居住33天;如果生的是女孩,有14天是不洁净之日,应该在家中居住66天。在这期间不可以摸圣物,也不可以进入圣所。等到不洁净之日期满后,还要举行赎罪祭礼,然后才能洁净。在这四行中密尔顿说:他的妻子因为生孩子而污染了产床,而古老的摩西洁净律救了像她一类的人,使她死而复生。现在妻子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天国里对她端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