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会话中存在着违反数量原则的情况。第一位农民问萨姆:“上次你的马得这种病时你给它用什么药?”这个问话包括两个内容:(1)用的什么药。(2)用此药治疗的结果。其实他的目的很清楚,想了解所用的药和治疗的结果。但是他只问了用的是什么药。而萨姆也只满足了第一位农民的一个要求,也就是满足了一半要求,在他说的“松节油”这个词中没有提供全部信息,没有说明治疗的情况。第一位农民没有觉察他所得到的仅仅是一部分情况,而以为一定是有效的药,所以就照他说的方法去做,结果马死了。这里双方交谈中没有按照合作原则,违反了数量准则。
2)质量准则
质量准则规定,努力使自己所说的话真实,即:(1)不要说自己明知是虚假的话;(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如:一位外国商人:以后我还准备和你们合作。
中方公司经理:谢谢,我们公司产品质量还不够好,希望多多提意见。
结果,外国商人听后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就走了,这项协议没有完成。问题在于中方公司经理违背了质量准则,他企图运用谦虚的方法得到外国商人的尊重与称赞,而没有完全讲真实的话,也就是说,事实上他们公司的产品是好的。外国商人对中方的自谦语以为是真实的话,所以导致合作的失败。中国人强调谦虚原则,而谦虚原则却违反了质量准则。又如有一位英国女教师对一位中国女学生说:“Oh,you are beautiful today !(哦,你今天很漂亮。)中国女学生从中国人传统的谦虚原则出发,说道:No,no,not at all.I am not beautiful....(不,没有什么漂亮。我不漂亮。)结果这次会话失败,英国女教师不快而去。中国女学生谦虚导致英国女教师不愉快。英国女教师不是随便说的,她讲的是出自心里的真话,她是有根据地表扬中国女学生;而中国女学生却用谦虚原则说了虚假的话。当然,这里存在着一些有意思的实际问题,留待后面讨论。
3)关系准则
关系准则规定:语句之间要有关联。
在一些会话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人由于某种原因而故意运用违反关系准则的话来扭转不自然或可能导致不好结果的局面。格赖斯本人曾经举过下面的一个例子:
A Mrs X is an old bag.B The weather has been quite delightful this summer,hasn’t it?
(A:X 夫人是一个老丑妇。B:今年夏天的天气是多么宜人,是不是?)
B 的话和A 的话是没有关联的。因为关系准则要求说话要有关联,B 的话违背了关系准则。但是A 在当众批评X 夫人,这种行为也许是不好的,B 感到这样谈下去,不仅不文雅,而且对A 本人也不好。可是B 没有办法阻止他,所以故意用了一句无关联的话,把A 的论题岔开。这样他运用违反关系准则的方式而扭转谈话的局面。
4)方式准则方式准则规定所说的话要清楚明白:(1)避免语言晦涩;(2)避免语言歧义;(3)语言简洁不啰嗦;(4)说的话要井然有序。
方式准则要说话的人避免语言歧义,见下例:
A Name and title,please?(什么名字和职称?)
B John Smith,Associate Editor and Professor.(约翰·史密斯,副主编和教授)答句中出现了歧义,associate 这里可以修饰editor和professor 两个词(即副主编和副教授),也可以只修饰editor,而不修饰professor(即副主编及教授)。所以这句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能确定,只有说者自己明白,读者及听者不能了解。也许说话的人是为了让听者或读者误解他是副主编兼教授,从而提高自己的身份。这个例句也是格赖斯的原句,不过格赖斯忽视了一点,这里实际上没有歧义。因为在英语里正教授的正式写法是fullprofessor,严格地说这里的associate 是修饰professor 的,即这里应该是副教授。
一般认为在合作原则中最基本的是关联原则。因为在交际过程中,说者所说的必须和整个话题以及对方所涉及的话题相关联。
比如下例:
A你什么时间上课?
B18时整。
B2你吃早餐的时间。
B1和B2的语言都和A 的问句有关联。B1是直接回答,而B2所说的时间暗示是8时,因为每天上午8时正是A 吃早饭的时间。
三、会话准则违反的意义在会话或交际过程之中,双方如真正能符合会话准则,交际活动自然能提高效率。这当属合理的言语交际。可是在交际活动时要完全符合会话准则并不容易,因为形式逻辑和自然语言之间有一定的差别。不能要求用形式逻辑来简单地解释自然语言。这时就需要语用学方面的推理。会话准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准则规约,和严格的语言规则是不同的。这就是说,并非不能违反会话规则,也不是违反了会话规则就可以导致新的情况,可见违反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首先,人都有其特点,不能要求谈话双方都一样。从心理学上看人的气质不同,有胆汁质、多血质的、忧郁质等不同类型。有一种忧郁质的人或在特殊情况下的人就是不愿意遵守会话的合作原则。不管你怎么说,他(她)都没有反应,或反应很慢,这样自然形成障碍,也产生不了会话含义。如下面一段对话:
A来一杯咖啡怎么样?
B我不喜欢咖啡。
A来一杯茶呢?
B我不喝茶。
A那么,冰箱里的饮料?
B谁要喝饮料?
A哦,我给你10元钱,你自己去买吧!
B谢谢你,妈妈。
这一对话,母亲终于了解了孩子的意思。孩子一开始违反合作原则是有意向的,又如:
A How did Jimmy do his history examination?(吉米的历史考试怎么样?)B Oh,not at all well.They asked him things has happened before the poor boy was born.(哦,很差,他们考他的东西都是这个小家伙出生之前发生的。)当然,这个回答是一个笑话,因为会话的另一方从后面的这句话中会推导出此人认为孩子考不好不能怪孩子。在这个答话中,说者是故意违反了数量准则中的第二条:所说的话不应当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这句话的后半句正超出了所问的范围。在日常交际中这种情况是很多的。因为说话人想寻找理由为自己辩护。如:
A他评上高级经济师了吗?
B没有。现在都是当官的上,哪会轮到平民老百姓。
这十分明显,B 所说的后面的话都是超出的信息,是多余的。
然而在会话中这是不可少的,是经常发生的。的确,有时有一些同义反复的句子,本身违反了合作原则,从语义学角度上看也许是没有意义的,而从语用学上来看,其语用含义却颇为深刻。如一个女学生因为某件事哭了:
A她真喜欢哭!
B女孩子总是女孩子嘛。
从B 的话里可以推导出这样的意思:女孩子总是会哭的,这次她哭是正常的,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听见违反会话的合作原则不一定就是错的,恰当的违反那些规则反而增加了语用力。而且如果句句都符合会话的合作原则,整个会话一定会变得十分刻板。其次,在日常言语交际中,人们常说不真实的话,即说谎。尽管这种情况违反了质量准则,然而虚假的话不仅很多,而且也是正常的。也正是因为这些虚假的话丰富了人们的日常言语交际。
例如:
A今天这个晚会你得参加。
B对不起,有一个远方的朋友今晚到我家中来。
因为B 不愿意去参加晚会,便故意想个理由推辞,在B 讲这句话时一定要装得很真实,让对方知道他所说的是真话,因为他的目的是使对方相信自己的假话是真话,所以B 说谎违反了质量准则。
如果B 的目的是让对方知道自己不想去,这样说不过是托词,那么A 一定知道B 所说的是违反了质量准则。如果要求大家必须遵守格赖斯的几条准则,言语交际将变得多么枯燥无味。
不成功的会话不一定由于违反准则而造成,有时由于误导形成,如下例:
A你们是哪里的?
B我们是五邑大学的。
A你们当然是五邑大学的,但你们不是这个班的。
B听了这句话后,便和几个其他同学离开了这个教室。原来一位名教授被请到五邑大学讲学,某日在某班讲些什么。这一天这位教师走进教室,便问前面的几个同学是哪里的,他想和同学建立友谊。而这些同学没有领会问句的意思,问句意为是哪个班的,结果答成“是五邑大学的”,这个答句所提供的信息少于A所希望知道的,而B的回答是符合质量标准的,他没有说虚假的话。A接下去想和B等更随便些,说:“你们当然是五邑大学的,但你们不是这个班的”,意思中隐含着对他们表示欢迎。而B以为A不欢迎他们而离开教室。这个例子说明,说者都没有意识到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有些违背数量准则的会话不能怪说者,说者是很诚实的,最简单的例子是把前面例子改动一下:
A小王住在哪里?
B住在学校里。
数量准则要求说者所说的话应该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这里B的回答等于没有回答,因为A希望了解更具体的信息。
但B所提供的信息少于A所希望知道的信息,所以B违反质量准则。然而,B符合质量准则,可能B只知道小王住在学校中,而不晓得更具体的住址。按照格赖斯的理论,这个例句中,是B违反了数量准则,因为B知道A的话语含义,他如此用无会话含义的回答是不想把小王住处告诉A。其实也不完全如此,也不能仅仅把责任推到B身上。因为A的问话也同样违反了数量准则,他的问句应该更具体地,如:
小王住在哪一幢楼?
小王住在学校哪里?
不过A也可能同样符合质量准则,他根本不知道小王住在哪里,如果是这样,AB双方都没有违反任何合作原则,这段会话应完成才行,刚才只是未完成会话。
A小王住在哪里?
B住在学校里。
A住在学校的什么地方?
B……
会话的合作原则要从整体上来理解,不能只从一两句话分析。
在会话过程中总会出现不理解、误解、歧义等问题,理顺会话过程才会顺利进行会话。在会话过程中,不能随便认为是某人违反合作原则。确实,违背准则会导致会话中断和失败。但违背准则有时是为了更准确地提供有关信息,目的仍然是为了遵循原则。那么听者要从说者的话语中推出信息。如:
A小王在哪里?
B那辆高级摩托停在专家楼门口。
看上去B 的回答是答非所问,其实B 没有办法讲清楚小王究竟在哪儿。但双方有一个共识,就是小王有一辆高级摩托车。而他的这辆摩托车正停在专家楼门口。A 应该从B 的话语中推导出小王有可能在专家楼。B 的话语是B 所能知道的信息。在会话过程中不能要求双方都掌握必要的信息量,不能认为不了解信息就违反准则。前例中B 实际上是遵循合作原则的。有时说者是故意违反合作原则,违反的原因有多种,如:
A The hostess is an awful bore,don’t you think?
(这位女老板是一位非常令人讨厌的人,你说呢?)
B The roses are lovely,aren’t they?(这些玫瑰花是可爱的,你说呢?)
B是有意违反关联准则,B之所以违反准则,可能认为A不该这么问,或A的问话是不近人情的。当然有时说者故意违反准则就是表示个人的不满意,如:
A这位小姐唱得怎么样?
B癞蛤蟆叫。
B的回答表明他对这位歌唱家不敢恭维,她唱得极差。以上分析只说明一个问题:不能随便认为会话的不成功都是由于违背合作原则中的任何准则。会话准则的违反实际上具有一定的意义,特别应注意到,有时故意违反准则是为了达到会话的更好效果。
四、会话准则的推导和隐喻质量准则要求说话的人努力说真话,然而在平时人们交谈中常用的隐喻或别的修辞手段故意表示出与事实不符的事。表面上是违背了会话规则,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增强了言语的效果。关于修辞力的问题将在其他篇章里讨论。这里只探讨一下质量准则的推导和隐喻或其他修辞手段的关系。比如,A去找C有事,找了几次都没有找到。于是他问B:
A你知道C到哪里去了?
B天涯海角。
当然,C去天涯海角是不真实的,不符合质量准则,但“天涯海角”这里是一个隐喻,意思指C这个人到处乱跑,谁也不知道他的踪迹,所以要到天涯海角去找他。又如It’s a warm day,isn’t it?
(今天是一个暖和的日子,是吗?)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教师进入教室,发现同学们都冷得很,老师便说了这样一句话,有意把冷天说得暖和,违反了准则。这里用的虽然是反语,然而学生们理会了其中含义,不仅心情愉快,而且精神大振。其他这类例子很多。比如明明某人没有把事情办好,说者却说:You have done a good job.(你做得很好。)有时说者明明一天都生活得不愉快,可是对别人却说:We’d a nice time today !(今天过得很愉快。)这些句子当然都违反了质量准则,可是听者能够从中获得会话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