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食堂的一楼大厅里,李锋和夏思雨面对而坐,桌上摆着一份鱼香肉丝,一份糖醋排骨以及一盘清炒菜心。
“时间过得真快,还记得那天来到学校,你在二楼雅间里摆下鸿门宴,当时我心里很忐忑,很怕你是那种娇蛮不讲理的富家小姐。”李锋微笑着说道,只是他吃饭的模样实在有些凶猛,狼吞虎咽这四个字恰如其分,看得夏思雨忍俊不禁。
“你慢点吃,又没人和你抢。”她打趣道,从医务室出来之后,也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心中感动,她说要请李锋吃饭,美女相邀,李锋总不会没趣到直接拒绝,不过提了个要求,就在食堂简单吃一顿,说起来他到西海大学报道这么久,还没怎么在食堂吃过饭,作为一个学生来说实在有些过分,没吃过食堂就不算上过大学。
“习惯了,恐怕一时半会改不掉。”李锋歉意地笑笑,在部队里大家都是这个模样,吃饭跟拼命似的,所以也不觉得尴尬,来到外面之后,这方面确实容易引人注目。
夏思雨偶尔动动筷子,她倒不挑食,只是平常就吃得少,女孩大多这样,不管是泼辣如火还是文静似水,对于身材的保持总是念念不忘。
“刚才是房子器给你打电话?有事叫你回去吗?”她将筷子放下,凝眸问道。
李锋摇摇头,道:“没什么事儿,说我摊上大事了,八成是闲着无聊逗我玩的。”
夏思雨也就不再过问,看着李锋扒完最后一口米饭,好奇地问道:“你以前是在部队里嘛?”
其实李锋不说,她多半也能猜到,见识过李锋的身手,尤其是面临危险时候的杀伐决断,这种性格不是普通练家子能具备的。要修炼出这种铁血气息,部队是最好的熔炉。于夏思雨来说,李锋的身上总是笼盖着一层淡淡的雾,让她瞧不真切里面真实的人影,所以就会好奇,而好奇则是世间一切奇遇的开端。
李锋点头,这个问题并没什么不敢承认的。虽然他如今和部队只剩下一丝微弱的联系,可这五年来他从未后悔过,生命中最美好的五年在那里度过,李锋认为很值得,在那里他学会很多东西,各种生存的技能,也收获了许多最纯粹的情谊和兄弟。
对于老大,平时再怎么吵闹玩笑,在心里他是十分尊敬的,毕竟人要懂得感恩,尤其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当初他离开家,离开那个生活十多年的城市,一个人浪荡在世间,谁又知道他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在那个特殊的节点,如果有人推他一把,可能李锋就堕落在黑暗之中,但出现的是老大,这个忠耿直爽的中年男人发现了李锋这块璞玉,将他带入部队之中,然后李锋便以火箭般的速度蹿升。新兵连结束时的考核演习上,他以满分的成绩拿下大军区状元,引来一众老将军的争抢,最后进入某师属侦察营,一年之后又被选拔进了虎狼大队。
仅仅三年的时间,李锋完成了从一个新兵到特种大队队长的疯狂爬升,在如今的和平年代这个速度堪称奇迹。
在那次中亚任务之前,他刚刚被升为少校,是全军最年轻的校官,前途无量。若非那次他的决定过于鲁莽,很多军中大佬都看好他是新时代的吴忠将军,那位34岁就成了少将,刚过而立之年就肩膀上扛起金星,只不过后者是战争时代的特殊现象。李锋的事情引起军中多方角力,其中老大更是不遗余力,这个从来把骄傲和自负写在脸上的中年男人为了李锋动用所有能用的关系,从来不愿低头的他几乎是求爷爷告奶奶,跑遍所有老上级的门路,才为李锋争来一个保留军籍的处理。
他从来不愿在李锋面前说什么,但是李锋心里清楚,当年的知遇之恩,现在的维护之意,他心中都一清二楚,所以当老大交给他这个任务,他才会答应下来,否则以他的身份和经历,怎么可能来给人做保镖,说出去简直会笑掉胖子那帮人的大牙。
李锋在沉默,夏思雨也就安静下来,静静地看着这个越来越熟悉但始终有着一股陌生感的男人。
她一直将李锋当成男人,而不是男生。在她看来,区分一个男人和一个男生,不是看他的穿着打扮,更不是故作成熟将那些大道理挂在嘴上就是所谓的男人。用汉字来拆分,男是一个田一个力,夏思雨理解起来,就是要有保护别人的能力和实力,才能称得上男人。现在校园里那群家伙,见着美女就走不动道,玩起电脑游戏就是一个通宵,平时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厉害,嘴上说起来能天花乱坠,真正要办事就只能抓瞎,这样的人在她看来只是幼稚的孩子,没有丝毫的担当和男人味。
“可以说说你的故事吗?”她诚恳地问道。
“我啊?其实我的故事很简单,大约就是一个天生牛心左性的人,喜欢跟天斗跟地斗跟人斗。”李锋微笑着说道,从夏思雨的双眼里,他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说详细点吧,我想听。”夏思雨可不会这样轻易地放过他。
“小的时候有人就说我长大了很不一般,但你不要觉得这是在夸我,因为很多人都说我是个傻子。西海其实不是我的故乡,我出生在北方那个最大的城市,打小就在皇城根儿厮混。为什么会说我是个傻子呢?因为在我的那个家庭里,个个都是人精,衣衫光鲜,鲜衣怒马,人五人六,但是我不喜欢那样。我家在一个大院里,里面的孩子大部分都是从小就眼睛架在脑门上的混蛋,倒不是说他们多么嚣张跋扈,或许也可以这么说,偶尔会装出一副温良恭俭顺的样子,那多半是家里大人拿着藤条找到他们的时候。”
“我看不惯这些人,所以就要欺负他们,捉弄他们,这帮子混蛋很怕我,背后叫我混世魔王,但也不是所有人都不爱和我亲近,有几个胆子大的家伙喜欢跟着我。如果仅仅是这样,倒也没人会说我是傻子,我记得十二岁那年,大院里一个年纪比我大点的女孩被人绑架,要是我没看到也就算了,但正好被我撞见,我怎么能丢下她一个人跑掉?于是我就特别不自量力地去救那个女孩,当然不是绑匪的对手,于是我和她一起被绑架了。警察叔叔一直没找到我们,我也很害怕,可最后有个绑匪想要欺负她,她才多大?十五岁都没到,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儿么?所以我就挣脱了绳索,跟那个混蛋干了一架,虽然被他揍得像个猪头,但我也将那个绑匪活活咬死了。”
“我不知道是谁救了我们,只模糊记得,她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撕心裂肺地说我是个傻子,所以啊,那时候我就觉得,也许我真的是个傻子吧。”
夏思雨静静地听完,痴痴地看着李锋,坚定地摇头道:“你不是傻子,你是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