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印刷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对个别产值过小、技术落后的企业要引导其进行技术改造,对不达标的企业要强制退出。积极推进和扶持数字印刷、特色印刷、绿色印刷等新兴产业。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搭建与先进地区大型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建设宁夏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在园内引进10~15家主业突出、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印刷企业。鼓励印刷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积极吸引外来资金,通过联合、兼并、收购、重组、股份制、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引导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5-10家有能力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骨干企业和具有一流水平的品牌印刷包装企业。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大型企业为骨干,中小企业为基础的产业新格局,“十二五”期末,印刷业年产值力争突破20亿元。
7.出版物发行业。构建以资产为纽带,以首府为中心,以中心城市书店为骨干,以县(区)、乡镇、社区网点为依托的出版物发行格局,继续深化发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新华书店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公司运行机制,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实现利润快速增长。国有发行企业收入力争突破6亿元。民营发行单位要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强强联合,组建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培育1~2家发行收入近亿元的大型民营骨干企业。力争2015年民营发行单位销售收入比2010年翻五倍,销售额达到6亿。继续扶持党报党刊发行投递工作,支持民营图书发行企业建设图书商城,在银川市建设宁夏图书大厦。
8.出版业“走出去”。加快新闻出版产品、服务、企业、资本“走出去”步伐,重点面向阿拉伯地区穆斯林世界,主要依托中阿经贸论坛、中阿出版论坛,努力提升宁夏新闻出版产品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将中阿出版论坛上升到新闻出版总署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层面上,出版物出口总额、版权输出与合作出版输出数量年均分别增长20%左右,实现印刷服务出口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对外投资,通过多种方式在境外兴办新闻出版企业。
“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重点工作
1.推进新闻出版业的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要紧紧抓住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这个中心环节,加快推进出版发行单位转企改制和兼并重组,抓好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继续深化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大力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2.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居民的文化消费。加强宣传,提高图书、报刊等各类出版物的影响力。加强出版物配送、零售队伍建设,尤其要加强基层社区和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看书报刊难的问题。通过举办读书节、阅读月、有奖读书征文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阅读兴趣和文化消费水平,将全民阅读打造为文化工作的品牌,进一步培育出版物消费市场。
3.加强版权保护工作,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创意产业、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产业发展,形成版权产业集群。培育有影响的版权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宁夏特色的文化品牌。大力推动版权示范单位建设,推出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支持银川市建设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在版权保护工作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加强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构建我区版权服务平台。充分利用自治区《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相关政策,积极构建版权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驻宁分支机构、版权评估鉴定机构、版权代理机构等为主导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作品登记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等工作,扩大作品登记范围和登记数量。优化版权产业发展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版权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版权宣传声势。开展版权培训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者的版权保护意识,提高版权产业市场主体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版权管理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加紧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采取适应区情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版权执法力度,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版权保护意识,提高我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促进我区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4.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坚决整治非法出版活动,坚决封堵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切实加强著作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为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保工程,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文化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始终坚持党对新闻出版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新闻出版导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出版战线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建设,指导行业协会积极履行相关服务功能。
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新闻出版业发展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有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出版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质量。
积极推动和参与新闻出版(版权)领域法律法规的修订制订。完善出版年检登记、书号管理和重大选题管理等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依法行政,更新管理理念,规范工作程序,创新手段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普法工作。
坚持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切实加强对新闻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经营行为,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优化知识创新的环境,创建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政策保障
落实好中央和国务院《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两个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促进宁夏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合作协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08]4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宁党发[2008]4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9]8号)等产业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实施地方产业政策和指导性文件;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新闻出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将资源优势转换成产业优势;扶持和发展一批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重点品牌。
(三)人才保障
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流动机制,以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的人员为对象,集聚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党政领导人员,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推动新闻出版业科学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外向型人才和科技型人才,形成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新闻出版工作者队伍。自治区级行业领军人才30名左右,全国行业领军人才10名左右。认真贯彻《宁夏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新闻出版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资金保障
落实支持新闻出版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对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出版专项资金、农家书屋可持续发展资金、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等财政资金对新闻出版业发展更大的支持。加强新闻出版项目库建设,强化对重大项目的扶持。
鼓励版权创造,争取资金扶持。加大对版权工作的资金投入,争取政府、企业对版权工作的专项资金,并设立版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版权保护、版权宣传培训、版权战略研究与实施、版权试点示范培育工程等工作;对在版权创意方面获得自治区及以上奖项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资金奖励;对动漫、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登记单位或个人给予补贴。实施版权“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宽版权输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