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能力测评方案
高职院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方案
高职教师的职业能力是指高职院校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等关键构成要素。为客观、公正地测评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测评标准
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测评遵循以下标准:
1.工学结合,体现职业活动导向;
2.突出能力培养目标;
3.以项目为载体;
4.基于能力的实训;
5.以学生为主体;
6.理实一体化;
7.德育渗透到所有课程中。
二、测评内容
每位教师完成一门课程(自选)的整体教学设计和单元设计,并提供教材目录。
三、测评程序
每位教师用10分钟的时间介绍本门课程的整体教学设计,用15分钟的时间展示一个教学单元(即一堂课)的教学,最后用5分钟的时间进行答辩,评委当场评分。
四、测评质量控制办法
遵循规范、公正、公平的原则,所有文件存档,评委签名、全程录像、建立投诉机制。
第二条课程整体设计
一、课程整体设计测评依据
1.课程整体设计文字稿;
2.课程整体设计方案现场介绍。
二、课程整体设计测评评审参考标准
1.课程目标设计
(1)能力目标设计
首先对该门课程能力目标进行全面、概括性描述;然后,有定位准确、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能力目标。
(2)知识目标设计
1)知识目标明确,体现必须、够用原则,突出知识为项目服务,为项目所用;
2)认知过程符合初学者的认识规律,由简单到复杂、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项目完成之后有系统知识的归纳。
2.课程内容设计
以模块为单位,设计思路、理念清楚,结构合理,紧紧围绕课程能力目标,体现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合理。
3.课程能力训练项目设计
(1)设计时要区分单项能力训练项目和综合能力训练项目;
(2)设计内容要源于典型的工作过程,能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能训练学生运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训练项目完整、数量适度;
(4)具有可操作性、可检验的结果。
4.课程进度表设计
(1)以每一次课为单位,内容翔实。全课顺序以能力训练项目的实施过程为主线,小、中、大项目编排合理,台阶合适,项目效果递进,不能按教材章节设计,也不能按知识点设计;
(2)每一次课的能力目标与该次课教案教学目标一致;
(3)能从进度表中看出整门课程的上课步骤与设计思路。
5.第一次课设计
(1)导入方式新颖,有创新,能激发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兴趣;
(2)导入内容能让学生把握本门课程的基本框架和要求。
6.考核方案设计
(1)考核项目应涵盖学生的能力、知识、态度,突出能力考核,各项考核项目分值合理,比例适当;
(2)考核方式有创新,具有可操作性。
7.说课主要内容
应以进度表为依据,着重叙述能力项目设计、能力训练安排以及考核方式。不得超过10分钟。
第三条课程单元教学设计
一、单元测评的讲课测评依据
1.课程单元设计教案文字稿;
2.课程单元设计现场讲课(限时10~15分钟)。
二、单元测评的讲课评审参考标准
1.课程单元教学设计:符合课程的整体设计要求。
2.能力实训任务及训练过程设计:能力实训任务安排得当,实训条件准备充分,过程控制合适。
3.教学组织:以学生为主体、突出能力培养;教学做有机结合;整个教学过程组织规范、严谨。
4.教学技巧: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同时,根据教学内容能合理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表达能力:教师的口头语言表达要做到普通话标准、流畅,语意表述清晰、准确;书面表达要简洁、完整、逻辑严密、无错别字(主要考查教师提供的书面文档);身体语言的运用要得当,能够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增强教师口头语言表达的感染力。
6.仪表仪态:五官修饰得当,着装整洁,符合教师身份和课程教学内容的要求;教态端庄、自然、大方,无不良的动作。
7.符合课程教学的传统标准。
8.专业内容无误(口误笔误除外),有严重的内容错误(如专业内容、理论观点等)一票否决。
第四条提问与答辩
教师课程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介绍完后,评委用5分钟时间与讲课人进行提问和交流,讲课人要对专家所提问题准确、流畅地予以回答。
讲课人在回答专家提问完毕后,经许可方可退场。
第五条评审要求
一、对被测评教师的要求
1.时间要求
课程整体设计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课程单元教学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共计30分钟,时间到,测评立即停止。
2.文稿要求
(1)提交时间要求:被测评教师至少提前一天将文稿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研科及时将文稿复印并送交每位评委审阅,教师延误提交文档将不能参加现场测评。
(2)版面规格要求:测评文稿均按照A4复印纸规格进行编写。
(3)排版要求
字体要求:
标题1:黑体3号加粗。
标题2:宋体4号,加粗。
正文:宋体5号。
页边距要求: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
字间距:固定值20磅。
页码:居中。
二、对评委的要求
1.评委要客观、公正的对待每一位被测评教师,若发现评审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经查属实,取消其评委资格;
2.评委在现场测评前必须先审阅文稿进行初步评价,以文稿为依据,结合现场教师说课、讲课以及答辩情况,科学、合理地给出最后评审结果;
3.在评审过程中,评委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可以记录大家的讨论评价内容,但必须严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透露组内评议情况和评审结果等信息;
4.为帮助讲课人改进课程教学设计,应被测评教师要求或根据领导意见,评委可以个人名义介绍被测教师在测评中的不足(我个人认为,你这次讲课),不得以评审小组的名义,也不可以提及或暗示其他评委的意见。
三、评审过程要求和结果公布
1.在评审过程中,待每组的第一位和第二位被测教师讲完之后,可用10分钟左右的时间,由全体评委进行评议,统一评审意见和标准,最后由组长给出一个评审的参考意见,经大家基本认可后参照此标准进行评审。
2.如果评审组内评委意见分歧较大,组长要立即报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有关领导应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同时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应关注各评审小组中评委的评审情况;如有明显问题,要及时处理。
3.每场评审结束后,由专人进行结果处理,对于评审过程中的评审情况和专家讨论的意见要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4.评审结束后,最后结果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只宣布通过名单。
5.在测评中,学院领导小组兼测评协调和投诉机构,准许评委或讲课教师对测评过程中的问题随时投诉,以充分维护教师和评委的合法权益,保证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