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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通过演讲提高自己(2)

辩论社是演说家的摇篮。无论它距离你家有多遥远,参加活动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还是挤出时间有多么不易,但你从中所获得的训练将使你受益匪浅。例如,林肯、威尔逊(美国第28届总统)、韦伯斯特、乔特(美国政治家,1831至1834年间为美国马萨诸塞州众议员,并于1841至1845年间任参议员。)、克雷(美国政治家,曾推动了密苏里妥协案在美国众议院的通过,努力使自由州与蓄奴州和解。)和帕特里克·亨利(美国革命领袖、演讲家)都是从旧式的辩论社里得到的关于演讲的训练。

千万不要以为,因为你对于国会法案一无所知,所以就不能做俱乐部或辩论社的主席。这个职位仅仅是用于方便你学习的,当你接受此职位后,你才会对规则有所了解,因为除非你身在其位而不得不制定规则,否则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规则都有些什么。尽量多地参加青年组织,尤其是以自我提高为目标的组织,并且逼迫自己抓住每次机会发表看法。如果没有机会,就去创造机会。主动站起来,对于每个讨论的议题都发表看法。不要怯于发表提案,附议提案或者就此发表观点。不要总是等到完全准备好了才说话,这样你会永远也开不了口的。

你的每次起身发言都会增强你的自信心,很快,你就会养成发言的习惯,而发言也会成为一件简单易行的事情。没有什么能像辩论社或是各式讨论那样迅速有效地提高年轻人的能力。一大批公众人物的个人发展都更多地得益于他们在旧式辩论社中的表现。正是在那里,他们找到了自信和自立,发现了自己的能力。正是在那里,他们学会了不惧怕自己,学会了如何有力且独立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没有什么能像辩论中的唇枪舌剑那样能唤醒一个年轻人的潜能,这是对脑力强有力的考验,正如摔跤是对身体的考验一样。

不要胆小地缩在座位上,要勇敢地走上前台。不要怯于表现自己。龟缩在角落里,躲避他人的视线,或是逃离公众的目光,这只会夺去你的自信心。

在校学生尤其会从公共辩论和演讲中抽身而出,理由是他们在现阶段所接受的教育还不够。他们想等上一段时间,这样他们就可以更好地使用语法,更多地读一些历史和文学著作,做个更有文 化的人,更多一点自信。

然而,如果想做出优雅放松的举止,获得平衡良好的心态,避免在公共集会中手足无措,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实践。一遍一遍做着同一件事情,直到把它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如果你被邀请在大家面前发言,无论你多么想退缩,无论你有多么害羞,你都应当坚定地接受邀请,而不该让这个提高自己的机会白白溜掉。

我认识这样一个年轻人,他具有许多公共演讲的天赋,但他非常腼腆,总是拒绝在宴会上或是其他公共场合发表演讲的请求,因为他担心自己的经验还不够。他对自己缺乏信心,他过于自负,担心自己在演讲的时候会失误,以至于丢面子。于是他等啊,等啊,等到自己自信全无,才发觉自己再也不可能在演讲方面有所建树了。

他愿意付出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只是为了换回那些邀请他发言的机会,因为到那时,他就能获得许多的经验。即使他在演讲时犯个小错误,甚至中断几次,其结果也比失去许多次的锻炼机会要好上一千倍。因为那些机会足以将他培养成一个出色的演说者。

所谓的“怯场”是非常常见的。一个大学生背诵了一篇演讲《致应征入伍的父亲们》,他的教授问:“这是恺撒说的话吗?”“是的,”

学生答道,“如果恺撒被吓得半死,并且紧张得像只猫的话。”

一旦一个缺乏经验的演讲者得知所有的眼睛都在注视着他,所有的听众都在心中暗暗打量他、审视他、掂量他有几分内涵、看他与自己所期待的有何差距时,他就会变得羞愧难当。

有些人天生敏感,当别人注视他们的时候,他们便不敢张口说话,哪怕他们对被问及的问题深感兴趣或者颇有见地。在辩论社、文学社以及其他社团的会议上,他们静静地坐在一边,有满腹的话语却没有勇气说出来。即使他们站起来提出议案或者在公共集会中发表演讲,他们也会被自己的声音吓晕过去。一丁点表现自己的念头,一丁点就有价值的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想法,都会使他们满脸通红,更加害羞地退缩到一旁。

尽管如此,这种羞愧往往并不怎么来源于对听众的恐惧,而是来自于无法恰当地表达自己观点的担心。

对于演讲者来说,最难克服的是一种自重的心理,因为他们很难不去注意那一双双注视着他们的眼睛,那一双双审视他、批评他的眼睛。但是,只有当演讲者抛弃自我,完全抛弃自重的心理,在演讲中完全遗忘自我的时候,他才会给人留下完美的印象。如果他踌躇于应该给听众留下什么样的印象,或是人们会如何看待他的演讲,那么他的魅力就会受损,他的演讲也会因此而显得呆板。

甚至讲台上的一个小错误也有好处,在于它常常鼓励演讲者下定决心下次一定取得成功,下次一定不犯这个错误。德摩斯蒂尼(古希腊的政治家、雄辩家)的历史功绩和迪斯雷利(英国政治家,曾任首相)的名言“我闻名世界的日子即将到来”正是最好的例子。并非是演讲本身,而是发表演讲的人,开辟了通往前方的路。一个人变得举足轻重,是因为他本身是力量的象征,是因为他坚信自己所说的一切。他的个性中没有否定、怀疑和犹豫。他不仅熟知一样东西,更确信自己对事物的了解程度。他的观点显得和他的人一样举足轻重。他坚信自己的判断力,他整个人与他的信仰、他的行动融为一体。

我所听说过的最令人神魂颠倒地演说家(人们为了听他的演讲,可以长途跋涉,在门口站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进入他演讲的大厅)却无法使他的听众信服,因为他缺乏个性的自我。人们喜欢被他的口才所迷到,他完美的语句中蕴含了美妙的抑扬顿挫。但是,听众就是不能相信他话中的真实性。

演讲者必须为人诚恳,因为人们会很快地发现演讲中虚假的东西。如果他们在你的眼中看见沙子,发现你不那么诚实,发现你只是在做戏,他们就会怀疑你的每一句话。只是说一些好话,说一些有趣的话,是远远不够的。演讲者必须有说服力,而说服力来源于演讲者自身坚定的信念。

伟大的演说成为历史的明灯,只有那些有所准备的演讲者才可能在时机到来的时候对世界施以影响。

很少有人会发挥他们的潜力,在公众面前站起来。他们或许根本没有发觉自己所有的潜能,除非一些大事件被摆到他们的面前。

在一些重要的时刻,我们和其他人一样惊奇地发现,我们可以超越自己。某些暗中的位于我们灵魂深处的力量帮助了我们,千百倍增强了我们的能力,使我们办到了原先认为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因此,很难估计演讲方面的练习会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

当国家处在危难中时,时代便会推出一批享誉世界的演说家。西塞罗(古罗马政治家、雄辩家、著作家)、米拉波(法国革命家,国民议会的代表)、帕特里克·亨利、韦伯斯特和约翰·布赖特(英国政治家和著名演说家,是反谷物法联盟的奠基人之一)就是最好的例子。例子之一就是美国参议院史上最精彩的一次演说:韦伯斯特对海恩。韦伯斯特没有准备稿子的时间,但当时的场合刺激了他所有的潜能,于是韦伯斯特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驳斥了海恩,使后者显得像侏儒一般的矮小。

作家的笔下也出了不少天才,但与时代造就的演说家比起来,笔的“造星”过程要慢得多,效果也没那么明显。每次危机都会将人们原先不完善的被忽视的能力召唤出来。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位演说家伟大到可以对一个空荡荡的大厅也施以同样的影响力、魅力和魔力,就像面对一群会为他的演讲而激动的听众一样。

面对听众,演讲者的心中就会升起一种魔力,一种无法解释的魔力,它会刺激人的脑力,就像是滋补品和兴奋剂。一位演讲者走上讲台之前说不出的话,面对听众却能如泉涌而出,正如我们与朋友兴致勃勃的聊天时说出的话,在我们独处时是说不出来的一样。

演讲者会感觉听众的力量在他的脑海中奔涌,他称之为灵感,一种他独处时不可能拥有的东西,就好像两种元素合在一起能形成一种新的物质,而它们分开以后就什么都形成不了了。

演员告诉我们,他们能从管弦乐队、舞台灯光和观众中感觉到一种不可思议的灵感,而这种灵感在冰冷机械的彩排时是感觉不到的。这是因为众多期待的目光蕴含着某种力量,它可以唤醒人的斗志,提升人的能力,而这种力量在没有听众的时候是不存在的。可以说,力量总是存在于演讲者心中,并不时地被唤醒。

在演讲者的面前,听众会完全受控于他的力量。他们如他所愿地或笑或叫,心情忽上忽下,直到演讲者解除他所施的魔法。

演讲令听者血液沸腾,感情激动,不能自制。这是怎样的一种魔力呀!

“他的话就是法律。”这句话被用来形容一位用演讲震撼世界的政治家。还有什么艺术能像演讲一样改变人的看法?

温德尔·菲利普斯(美国废奴论者,从1865年到1870年,曾担任美国反奴隶制的领袖)正是如此震撼人们的情感,如此改变了讨厌他但喜欢听他演讲的美国南方人的看法,后来,他几乎使南方人相信他们真的做错了。我见过如有神助般的他,只见他以一种大师的气魄影响他的听众。一些在奴隶制时期反对他的人也在场,而且忍不住为他的表现欢呼雀跃。他转变了他们的想法,并渐渐改变了他们的偏见。

韦特默·斯托里(美国雕刻家,以其新古典主义作品闻名)说过,当詹姆斯·拉塞尔·罗尼尔(美国编辑、诗人和外交家)还是个学生的时候,他们俩曾一同去法纳尔大厅听韦伯斯特的演讲。他们原本想去喝韦伯斯特的倒彩,因为他留在了总统泰勒的内阁里。他们原想,发动全场3000人一起喝倒彩应该不是件难事。然而当韦伯斯特开始演讲时,罗尼尔脸色涮地变白,斯托里则面色铁青。他们觉得,韦伯斯特的眼睛正注视着他们。他的开场白将他们的讥讽变成了佩服,将轻蔑变成了赞许。

另一个学生在谈及他与一位传教士的经历时如是说:“他告诉我们谁是圣人中的圣人。”演讲难道不是一门艺术吗?雄辩的口才就像一股泉水,生命的泉水,滋润了千万的人,使荒原的碎石重现生命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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