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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了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段婚姻的吧。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都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最后那一年,我跟我自己较劲儿,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笔写的评语都褪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我们后来通信,一通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

高中最后一年,我要参加高考。就是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得到邀请,去他的家。我还记得那是下午放学之前,他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语文自习。他走到我的课桌边上,弯下腰跟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好吗?我想跟你谈谈高考的事情。”我紧张和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赶紧点头。他说把地址写给我,我脱口而出说不用了,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说完了我自己也傻了,这不是把秘密告诉人家了吗?他笑了,笑得特别温柔。

他家虽然小,但是能看得出师母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一尘不染,什么东西都放得井井有条。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里,师母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且,在我结婚之前最后一次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意识到师母其实才是最了解我的心思的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上了她的丈夫,虽然我从来没有以为这份感情能被人看穿。那天师母送了一只玉镯子给我,包在一块红色的绸子里,她说:“孩子啊,你终于要出嫁了。这是我当年嫁给你老师时候的聘礼,还有一只,我留下了。等有一天我老了,再交给你。我们没有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孩子,当成我们家人。”女人和女人,永远是最能互相了解的,有时候,并不需要互相交代什么。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和我的老师一样的老师。那以后,我就像得到了什么许可似的,可以经常到老师家,他也愿意我去,我能感觉到,他甚至比我更希望我能考上大学,能如愿以偿。我挺顺利的,以我当年的学习成绩,上大学是个奇迹。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感情的力量,让我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说起来,在那个时代,我应该算是女孩子中比较勇敢的人,我选择了把我的感情说出来,不管能不能有结果。那是我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很多同学一起去看老师,我们到了他家。热闹之后,大家陆续告辞,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执意要送我。我们穿过小小的操场走到学校大门口的一条小路上,他说着一些叮嘱的话。我忽然觉得很感伤,刚刚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在灯下闪着银光。我的老师他老了,我喜欢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没有真正的长大成人。我拉住了他的胳膊,说我有话说,要停下来,面对着他才能说出来。他没有挣脱我的手,很温和地停下来,说好。他的微笑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很温柔,让我不能平静,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一直站在我面前,等着我说话。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准能知道的是他的姿势和笑容始终如一。我终于说了。我告诉他我是为了他才拼命学语文的,为了他,我选择了他一辈子从事的职业,为了他,我曾经搜索枯肠要找到一个理由才能到班长家做功课,就是想看着他的双腿从我的视野里穿过……我还说了什么,当时就不记得了。

他一直默默听着,直到我停下来,注视他的眼睛。他把胳膊从我的手中抽出来,慢慢地抬起来,摸摸我的头发。他的手从我的头发上滑下来,落得很轻很轻的。我不能料想他会说什么,更不能料想这些话说出来之后他会怎么看待我。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时候的等待现在想起来比这25年都长。

他说:“孩子,我知道。”他的声音特别平静,没有一点波澜起伏的激动,也没有因为被一个学生爱上而来的那种不安,都没有,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他问我:“你想知道我和你师母的过去吗?”我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灵魂一样,点头,然后还是等待。

他拉着我的手,走到路灯下,示意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我坐好了,他开始讲一个比我今天告诉你的这个故事更老的故事。

他和师母是同一个村子里一起长大的孩子,他们是青梅竹马。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家人的生活就靠父亲一个人来维持。师母的妈妈是一个非常厚道的人,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这一家四个男人衣服破了没有人补、回到家里没有热乎的饭菜吃,竟然做了一个在当时让全村人都觉得震惊的决定,她让自己的女儿在没有婚礼的情况下去做了这个家里的女主人,照顾他们的生活。那年,师母不满16岁,是整个村子里惟一一个没有“名正言顺”的新娘。他家很穷,能给师母的聘礼只有母亲去世留下的一对玉镯子。后来,他得到机会可以到城里上师范学校,师范学校是不需要学费的。即使是这样,也足以让这个清贫的家庭更清贫。师母和他们全家一起供养他这个走出农村的“秀才”,后来,辗转中,他有了更多的机会,能到北京,能当上中学教师。

那天,我知道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在他一次回乡探亲之后,师母怀孕了。但是很不幸,那个孩子在3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师母当时还在家乡的小工厂里上班。这次流产差一点让师母送了命,结果是她再不能生养孩子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他给我讲他和师母的经历那天是我一辈子最难忘记的日子。我想我还太年轻,还来不及去明白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知恩图报和相依为命,什么叫做无私地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明白另一个道理,就是即便我对他有最深厚的感情,和师母为他做的一切比起来,也微不足道。

那天晚上之后,我再也没有提起过我对他的感情,我想从心里把他当成一个我敬仰的老师、父亲、朋友。我常常去看望他们,每次去,我会带着新鲜的菜和水果,我会记得他家的煤气罐是什么时候换的,大约什么时候会用完,我会和师母一起拆洗过冬的棉被……师母也会买好看的毛线替我织一件厚实的毛衣……在那天晚上之后,和以后的很多年里,我成了他们的女儿。

我觉得特别幸福,真的。我想我一辈子有幸结识这样的一个家庭、这样的一对夫妻,真的是我的福气。我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地老了,退休之后,老师牵着师母的手,两个人一起去买菜、遛早,老师坐在窗户边上看书,师母在一边择菜或者戴着老花镜做针线,那些情景让我觉得特别温暖。

曾经,我给老师写信,问过他:你爱师母吗?不是那种包含着责任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爱惜自己、懂得自己的女人的爱。他在回信里是这么写的: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不惜生命;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放弃一生只有一次的风光出嫁的机会;一个女人一辈子不会有怨言地默默陪伴你,不管生活是艰苦还是顺遂,她不会因为身处逆境而离开你,不会因为衰老和贫病而厌弃你,她不要求回报,惟愿与你长相守。这样的女人,如果你是男人,你会爱她吗?

我曾经把这封信给我丈夫看,他说:“曲珊,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已经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觉得咱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我觉得我丈夫说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

是师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师不行了。她说:“你要是能回家,就来看看他吧。”就这么一句话,我和丈夫放下工作和孩子就回来了。我是在医院里见到他的,已经没有呼吸了,安安静静的一个人,面容特别慈祥。

说到这儿,我要感谢我的丈夫,他了解整个25年的故事,但是他从没有剥夺我保留心里这份爱的权利,他说他和我一样尊重老师的人品,他以我有这样的一个“家庭”为荣。

师母在老师火化那天把另一只玉镯子给我了,还是包在一块小红绸子里,她用那么老的手颤巍巍地打开、拿出来、给我戴上,她说:“孩子啊,要是有下辈子,我宁愿咱们还是一家人。”师母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多少年潜伏的一点惭愧没有了,我想我也应该算是一个高尚的人吧,至少,在我怀疑他们的婚姻的时候,我没有霸道地介入,在我了解了他们的婚姻之后,我被这里面高尚的精神所打动。我还是能够敬佩和维护一种美好的感情的人。

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曲珊在QQ的留言板里为我的这篇访谈留下了这样的结尾: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现在的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个敬业、护家的男人的妻子,我在柴米油盐和为生计奔波之中渐渐体会到幸福的真谛。长相守是每一对恋人的理想,而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一辈子的时间、耐心、智慧和包容,还有一辈子的奉献和担当。

我觉得我找对了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找对了人之后,剩下的就是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外婆的刀削面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我被母亲送到了外婆家。

我至今仍不知道母亲为何要将我送到那里去,大约是我太过顽劣的缘故吧。我记得,当时的我很不情愿到外婆家去,曾用了各种啼笑皆非的方法来抵制。但最终,我还是被母亲拖去了那里。虽然我为此忿忿不平了三天之久,然而,现在想起来,我实在是应该感谢母亲的决定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外婆那里还没有通公路,我和母亲这一路便好一阵走。待到怀揣糕酒、手携娇儿的母亲走了个七折七回,人困脚乏之际,看见满头白发满面红光的外公,一路小跑着接了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儿时的我很怕外公,怕他满脸的络腮胡子和刀锋一样刚劲的皱纹,更怕他胡萝卜般粗细手指的大手,惟独不怕他抱我。母亲说,我刚出生的时候,外公就抱过我。那时是夏天,他似乎怕我热,便直着小臂抱我,托着我,满村子地绕,逢人便讲:“这是我外孙。”

外公的出现,使我规矩了很多。得以喘息的母亲便和外公说笑着走进村里去。七拐八折地走了好一阵,柳槐相遮映的外婆家便出现在眼前。

花白头发,笑眯眯的外婆早已等在门口。她嗯啊地应着母亲的问候,伸手挡开母亲双手捧过的糕饼,蹲下身拉我到她怀里去,硬硬的手指摸着我的头,笑着说:“俺家亮亮又长高哩。”我却嘟着嘴,老大的不高兴,我不喜欢这里,我觉得这里不是我的家。

一家人笑语欢声地往屋里去,除了被母亲踢了一脚的我。

屁股的疼痛,使我抽着鼻子,满脸的痛苦状,外婆悄悄地塞一块糖给我,然而不管用,我含着糖,嘴里呜呜地响。

午饭的时候,外婆端上一盆饽饽来。

饽饽的样子,很像是我们所说的馒头。或者它就是馒头,只不过叫法不同罢了。外婆蒸的饽饽,实在好吃得出奇,刚出锅的时候,带着微微的黄,不似城里食品店的馒头,白得扎人的眼,叫人一见便失了胃口。抓一个饽饽在手里,软软的烫一烫手,整个人都暖了起来,连心都软软烫烫的。就着腾腾的热气,尽着性地咬一大口,嫩嫩的香便流满了嘴,滚滚地淌到胃里去。软软甜甜的滋味,留在舌齿之间,叫人难以忘怀。

然而,我最难忘的,却是外婆精心调制的刀削面。

第一次吃到外婆的刀削面是在母亲走后不久。自小生活在母亲身旁的我,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忽然感到莫大的委屈。嘴一张,外婆的糖块箭拔弩张地飞了出去。还未等外公外婆反应过来,我已哇哇地痛哭起来。

外公古铜色的脸上立时渗出了汗珠,他喂我糖,给我买花花绿绿的贴纸,甚至用肩膀驮着我去看大牛家娶媳妇。我却丝毫不理会急得团团转的外公,自顾自地,张着大嘴嚎啕痛哭。

外婆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她悄悄走去了厨房,在那里叮叮当当地忙了起来。当我哭到荡气回肠之时,外婆也颠着小脚送出一碗面来。

一阵异香使我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

“吃吧,孩子。”她挑着面往我嘴里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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