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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两人都姓喻

"爱情只有三个月。

爱情接近短暂,可我如此慢。慢得只能追随爱的脚后跟一路奔跑。

爱情果真是荷尔蒙的作用吗?可我只能理解为精神之恋。就是一个人的精神与另一个人的精神相遇,且相处融洽、终身难忘。"

于洁在图书馆外的大厅里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述关于爱情的言论。我们肩并肩坐着,此时为中午12点50分。图书馆一点半开门。于洁中午没回家,在外面的小饭馆随便吃了些东西,便急匆匆地赶回来看书。我来得太早,大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和一座雕像。雕像之人为西城有名的嗜书瘾君子。著过书,也曾为西城的精神文化建设做出过巨大贡献。我偶尔会无意看上他几眼,却并不真正了解。

由于面熟和面善,我和于洁轻而易举交谈起来。从借阅的书说起,到自己喜欢的书,再到爱情。我自然而然提到写小说的事,她淡淡一笑,说,那不值一提。

"怎么会?会写作的人都相当与众不同。"

"你这是在夸你自己还是夸我呢?"她笑起来非常迷人。我说的迷人绝非女子特有的魅力,而是来自于书的魅力。准确地说,是女子与书共同筑成的迷人。我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有这迷人的微笑。

"我不写作。"

"你骗不了我。"

"何以见得?"

"我们对彼此也算心知肚明吧,只不过没有机会说破罢了。"

"我哪能和你相提并论?"这话真不是谦虚,虽然我写东西,但根本称不上写作,以及和作家半点关联都没有。我只写,只是写,而已。

但这其中或许也包括。。。。。。我正想着,忽听到她言:"这点,我们都很相似:因孤而傲,又因傲而冷。"

她说得一点都没错。但那时我还未达到她那样的感触。

在我所触及品种繁多的道理中,有些不以为然,有些引为明灯,有些强烈反对,有些压根不能理解,有些则熟视无睹,等等。全是因自己人生阅历尚浅、识人本领浅薄的缘故。有时候,我发现后来的自己更愿接近年长于自己的人,可能正是因为他们对于人生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比我要高明清楚得多。但这并不表明我会听从他们的建议,我宁愿撞南墙撞得头破血流,至于是否继续撞下去,也只有到那时才会知晓。如果不是身临其境,我不能凭借粗浅的想象来得出结论。总之,我会跟随心的脚步,前行。而我选择的标准,总是相对较有难度的、较为安静的、人较少的那一条路。

但即便在我选择的这条路上,再次行走,总会发现依然是人群熙熙。在我幻想的这条路上,有49岁才出版处女作的赫尔巴尔,也有似烟花般繁华与寂寞的张爱玲;有著书繁多的村上春树,也有流浪而忧伤的三毛;有披阅十载《红楼梦》的曹雪芹,也有永远37岁的梵高;有古老的庄子,更有现在的喻昂。。。。。。随着阅读的广泛和阅历的加深,这条路上的脚印,会越来越多。在我所认同的这条路上的风景,我知道,会深深吸引我一直看下去,并温润着我的灵魂。

通过阅读,我看到了平常看不到的风景,得到了日常生活中感悟不到的情感与想象。在我眼里,除了自然和心灵之美,再也没有比文字更美的了。所谓心灵之美,即爱。

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因为她使我想起一个人。我轻描淡写地说:"你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

"谁?"她问,显然,她的神情显示她很乐意听到我这样说。

"她叫清月。"

"还有15分钟,和我说说她。"她看下表,道。

我动了动唇,最终还是没有说出什么话。

"你很在意她。"她说。

"我们曾经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但后来,分开,又无情得使我无法接受。"

"从感情的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我们之间没有恨。这点,我非常明确。我不恨她,以她的性格,也绝不会恨我。"

"那是什么?"

"我们喜欢过同一个男孩。。。。。。"

"哦,老套的三角恋。"

"对。但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回到原先的状态呢?--永远牢固的铁三角关系。"

"我无法回答你。即使给你一个合你心意的答案,也于事无补。重要的是现在与将来。不必沉迷于过去。"

"这点,我无可救药。我在往事中不断堕落,还有一种快感。很糟糕,我享受这种快感。因而现在与将来对我吸引力很小。"

"很小,说明有,去扩展它。记住,无论现实多么糟糕,也好过你执迷于过往。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希望你学会忘记和放手。我知道这很难,但你会学会的。"

忘记和放手?

原来,我对桑戈天一直无法放手,也许清月生气的正是这点。既不放手相忘,也不前进敢于爱恨,我以为这样就可以维持稳固的三角情谊。却不曾想,我这种自以为是的自我牺牲恰恰是清月最生气的地方。她一定以为我所谓的牺牲对她是一种隐瞒和屈辱。我们都是自尊心很强的女子。原来,有些时候,如有必要,选择做坏人或小人,反而会保护好自己在意的人。

于洁补充道:"等你学会了遗忘和放手,就说明你成熟了。你会明白,此后,风景无限好。"

我点点头。她提起包,说,我得去上班了。一同去吧。

好。

我们一同走进图书馆。她工作,我在新书架前,假装找书,其实一直心不在焉。于洁的话不时回荡在耳边。随便挑选了三本外国小说来到借阅处。于洁一面打开扉页,刷条纹码,一面对我微笑。我回以微笑。我看到她在完成一系列动作后,把一张纸条夹在一本书里。

走出图书馆,我掏出书,翻出那张便条。上面写着:

喜欢你这个朋友。没事和我联系。我的网名浅秋。

还附有她博客名称和网址。

我看着熟悉的网站IP,难以置信--她竟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浅秋。

于洁就是浅秋。不,她叫喻洁。和喻昂是一个姓。

初春的阳光照在书店门前的一棵茶花树上。它很重,喻昂来书店,恰又在清晨或傍晚,便会帮我把它搬出搬进书店。它来自于我的一次随口一说--"我还没见过茶花呢"。于是喻昂不知从哪儿弄来它。和它处得越久,我越喜欢它。并非仅仅因为它是喻昂给我的。

天边晚霞很美。颜色神奇得让我惊诧。喻昂站在我旁边,说,真美。

天渐渐暗下来。我们把茶花树搬回书店。一直等到7点半,蓝姬才打来电话说今晚有事不能来了。我只好坚守至晚上9点。喻昂给我买了晚饭,我们一起讨论了我的小说。

他很诧异地望着我,他说:"真想不到你会写这样的小说。你使我诧异。"

我说,你先说说你的看法。

"首先,"他毫不客气地说,"这部小说名为《老男人与小朋友》,但里面却写了三个毫不相关的短篇小说。是为何意?"

"它的意思很明显。"

"与题目何关呢?你完全可以把它分为三个短篇小说,不,你甚至连文体都运用混乱。你这样完全是在和读者捉迷藏。你犯了致命错误--你让读者不知你在表达什么,读者无法从你的小说中获取有效信息。"

"它的读者只有你一个。你能懂就行。"

"你简直疯了。"

此时,进来一个男子,简单看了一下书,用余光瞟到喻昂和我,似乎感觉到什么,很快便离去。

"告诉我,你读到了什么?"我问。

"你最好别试图耍什么花招在写小说上面。我奉劝你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写作。还有,你最好把我的劝告听进去,不然,你会越走越远。"

我不明白当初肯定我才华的是他,现在一味否定我的也是他。我按照本意而写,我哪里错了吗?我把原先准备说的话咽回到肚子里。他这般态度,我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我随手拿了本书故意翻看,假装不理他。他,看了我一眼,也挑了本书,坐到离我不远的沙发上独自看起来。期间,我偷偷注视他几回,看得十分专心。好不容易挨到快9点,他才放下书,把我的自行车推到店里。和我说:"我送你回去。"

我再置气,也不能拒绝他。路上,我们均无太多话。

临下车时,他把我的小说稿件还给我。回到出租屋里,我重新阅读了一遍。如他所说,由看上去毫不相关的、不知何种文体组成的三篇文章。第一篇是《我是故事里的人》。全文如下:

我用在学校垃圾箱里捡来的一只红色粉笔写下一串字符。

他歪着脑袋盯着看了许久。接着他问:你在写什么?

我摇摇头。

他举起手中的相机拍下那一串红色字符。

初见,心乱成那红色字符,没有解码。

不必担忧。我是活在故事里的人。不会饿,也不懂冷暖。

只是在故事里死去,或活得卑微。

创造我的男子,是一个比我还落魄的穷酸文字人。

他每天只吃馒头、喝白开水,生活在穷困的茅草屋里。他无亲无故无朋无友--不,他有我,他幻想的精神爱人。他在他的故事里追随我。而他总让他笔下的我逃离。

这是一场爱的追逐。

他追得紧,我就逃得快。

这次,他是一个热爱摄影的男子。身份神秘。

我,是一个爱在路面、街角、墙上--任何地方,只要我想--涂鸦的女子。

我拥有他最爱的长发,柔软、乌黑,在左边有一小撮蓝色发丝。

他写道:那是她忧伤的心思蔓延至发丝。

他爱着我,比爱他自己更爱我。

如果没有我,他便不是他。

故事发展。桥底下。

他钟爱的故事地点。时间是黑夜。一如他所钟爱。

他安排我们见面。

我举着蜡烛在桥柱上用在服装市场上捡来的粗的黑色水笔写字。

他是中国人。他笔下的我,用中国人的语言同他交流说话,但是我不会写中国字。

我只是爱写字符的女子。但我不懂。他懂,便足够。

他的闪光灯一闪,瞬间照亮我的世界。

我没有被吓住。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没有一般现实中的人的感官神经。

我是故事里的人。

他还是问我:你在写什么?

语气平静。仿若不是疑问句,而是淡然地感叹。

我当然不能同他说话。一旦我开口说话,他便失去追逐的动力。

因为他总是写道:写作,是一种寻找。寻找的起初,当然是一无所知。

故事注定要有发展、高潮和结局。

他的故事,总是前奏太长,太闷,导致很多人看不下去。不过,他无所谓,他不需要泛泛之交。他的精彩总在最后。可惜寥寥无几的人有幸目睹。

这次,我用树枝在土地上写字。依旧是黑夜。

在离我不远的稻田里,有对男女在做爱。不时发出呻吟声。

我想问他,为什么要安排这个情节。

可惜,我只是故事里的人。我和他一样以为自己在他的掌控之下,就像上帝要你三刻死,你绝不会活到三刻一秒。但是上帝从不说出预言。

然而,他和我都错了。

随着故事的发展,我竟奇迹般地有了生命力,甚至思考力。我开始用我的方式来和他对话。

写到第三次相遇,他笑了,仿佛这一切既是他的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我问了,他的回答淡淡的:脑海中这个画面忽然跳出来,于是就搬进故事里。

接着他继续问我:你在写什么?

我摇摇头,说了一句:我也不知道。

短暂的沉默后,我石破天惊地说了一句:你总跟着我,你爱我吧。

好。他说,我爱你。接着照例拍下我的字符。

那一夜,他握着我的手教我写爱。

做爱是什么?

我在想。他在想。

他的笔停下来。思绪断了。

小说没有了高潮。

那个夜里,我依偎着他。

我从故事里跑出来,躲进他的怀里。

我们在故事的高潮处做爱了。

他完成了密林的探险,我在故事里与他合二为一。

他说,现实中,没有故事,只有高潮;而故事里,处处都是情节的设置,但是不能做爱。

我问他为什么。

他沉默的笑容被黑暗覆盖。我无辜的眼眸在夜色里越发迷人。

一次抵死缠绵后。我对他说:给我一个归属,哪怕这只是你的一个故事。

你要什么归属?

我说:

给我一段永不磨灭的爱的记忆。

让我跳出故事,去往你的身边。

让我永远守候你。

他笑。

他哭。

他又笑又哭。

颗颗泪珠打湿了故事的脚本。

他喃喃自语:我何尝不想?何尝不想?

我爱上了创造我的人--写字的落魄男子。

他的灵魂习惯流浪,他的身体摇摇欲坠,他随时会烟消云散。

而我却在别人的故事里充当配角、风景、时间转移的标志--种种不一而论。只有在他的故事里,我是唯一的女主角。只有他的故事里,我真正富有灵魂。

尽管如此,又能怎样。人世间活着的多半是没有灵魂的动物。

我逃不出故事。只是我的灵魂会飞。

他欣然地写这个故事的后续。但他不知道,故事的后半部,点点滴滴,哪一样不是我们相处的美好回忆、爱与灵魂行走的痕迹呢?

故事的结尾。

不同层次的夜里。

他写得太累了。趴在草稿纸上睡着了。

我从故事的结尾处跑出来,给他轻轻盖上薄毯。

他微动,接着睡去。

他纸上的最后两句:

她在河边的水上写字,他连她一起放进取景框里,按动快门。

他跟随她,他们没再说话,他们形影不离,直到,没人写故事。

我回到故事里。

不再游荡在别人的故事里。

哪怕曹雪芹在世,邀我去他的故事里担任芙蓉花一角,我都置之不理。

我在他的故事里,我的灵魂,与他的灵魂,抵死缠绵。

做爱,就是精神之恋。

他还是落魄地写字。极少有人认可。

他痴心不悔。他执着如一。

他知道,他笔下的人物复活了。

他明白,他笔下的世界才真实。

他故事里的我,至今,和他依然痴情相恋。

他写的每个故事里都有我的魂影。

而我,用我灵魂的温热为他抵挡故事之外的残酷、冷眼、嘲讽、寒冷。。。。。。

喻昂照例改了几个错字。却在此篇末尾写了一句话:"多情却怕累美人。"

这篇小说,我只是想表达:是他完成了我的精神救赎,是他在杂草丛中发现自以为玉石的我。我渴望他把我写进他的文字里,我期许能在他的故事里成为他忠贞不渝的女主角。我希望我们能达到身体与精神上完美融合、合二为一。

因为我永远不想和他分开。

我不相信永远,却在遇见他以后,相信真的会有一种永远属于我。

第二篇是《盗梦贼》。它阐述梦对我的重要性与必不可少。至于为什么会写得如此飘渺而虚无。全是因为我对他的感情,处于一种被压抑、无法正常生长发育的状态。我对他纵有满腔的爱恋,但在得不到他百分百的肯定之前,我只能选择沉默中把自己扭曲。加上关键的一点(这是我后来悟到的),我喜欢朦胧美。

这恰验证了一种心理说法:很多心灵遭受过创伤的人,不会直截了当、坦白地说自己的故事。他们会假借他人之事,或故意说得漫无边际、朦朦胧胧的。尽管他们自己也知道要想使人听懂很难,可他们固执地如此去做,仍然满心希望地相信有人能懂得。

我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可喻昂让我失望了。其实,我只需对他说三个字,仅仅三个字,成千上万的人说过这三个字,就能使他明白。可,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心思要弄得如此千山万水、百转千回。我做不到那么直接。更害怕被他拒绝。倘若我能义无反顾地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那么,和桑戈天,我们可能早就有过一段真正的恋爱故事了。我是个胆小鬼,我必须先确定对方爱我,我才敞开心扉。但这一次,我显得急不可待。

不过,就算我把自己的心理活动分析得如此清晰明了,于我现实中的爱情,依然帮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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