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不过是我旅行日子里极其普通的一天,除了待的时间久了有些无聊之外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
早上出门的时候,老板娘家的女儿抱着我的脖子不肯撒手,还是老板娘的父亲硬生生抱了过去。看到小姑娘对我伸出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我忍不住又逗弄了她一会儿才走。孩子,总是让人喜欢和不舍的,即使她与我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
古城里的人越来越多了,而我也在古城的巷子里越来越深。巷子的深处没有店铺,也很少有游客踏足,喧闹的人声渐渐的消失掉,竟然多了几分神秘。
阳光洒在坑坑洼洼的青石板上,住在巷子里的人门口摆着些许花,不知道谁家的黑猫跑了出来,安安静静在巷子里奔跑。我追着黑猫的足迹,一边追一边拍,累的弯了腰仍然没有追上它。我为什么要追它,难道是我太无聊了?猫儿找不到了,它就像长了翅膀,我怎么都找不到它黑色的身影,可是就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从屋顶上传来喵喵声。我看向它,它也看向我,居高临下,好像在嘲笑我没有追上它。我举起相机对准它,二楼的那扇开满鲜花的窗户忽然被推开,猫儿受了惊,喵的一声跑开了,推开那扇窗户的人先看了看猫儿又向我这边看了过来。也许是猫儿那喵的一声惊到了我,也许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在他微笑着向我看来的时候,我按下了相机快门。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之所有会走到巷子深处,之所以会遇到一只黑猫,会遇到他,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可是,到底谁是命运呢?那巷子?那黑猫?我不得而知。
他的微笑同阳光一起,然后融为一体,我有一丝窘迫,为自己按下的快门,而他却并未觉得一丝一毫异样。他的笑容像阳光,他的声音也像阳光,“等一下。”在我即将转身落荒而逃的时候他说。
真的就在那里“等一下”,好像脚上生了根,刚刚拍照的时候脸没有红,却因为一句“等一下”脸红了,用手摸一下,滚烫滚烫的。
他很快就出来,站在我的面前。
我低着头,看着他的鞋子,跟我一样的帆布鞋,只不过是深蓝色的,匡威的经典款。他的蓝色,我的白色,多像情侣款。
我想我再也没办法抬起头来面对他了,我竟然对他想入非非。
他说:“我就觉得我们有缘,看吧,我又遇到你了。”
他的语气,就像在跟一个熟人说话。
我真的没有想起来,我们在哪里相遇过。我抬起头来看他,希望能想起些什么。他却好像早就猜到了我的反应,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划了几下,然后给我看。
穿白色长裙的女孩,一只蝴蝶停在她的肩膀上……不是我又是谁。
刚来的时候在古城里买了朵敏贵儿系在包上,到一些出名的景点玩儿。在蝴蝶泉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像传说中的蝴蝶漫天飞,后来才知道只有在四五月份的时候蝴蝶才会飞回来,但也大多都是养蝶人所养。不过景区里有一个玻璃花房,里面有一些蝴蝶,却只是一些普通的,所以并没有几个人踏足。敏贵儿花的香味太浓,连蝴蝶都引来了,一只蝶停在我的肩膀上,我不敢动,生怕惊了那只蝶。不过几秒,它又飞到了别处,停在花枝上。
没想到,这一幕,竟被他拍了下来。
讲完吸引蝴蝶的缘由之后我把那朵蔫了的敏贵儿拿给他看,他嗅了嗅,开玩笑道:“下次咱们再去,多带几朵敏贵儿,肯定会吸引很多蝴蝶。”
“好啊好啊,我知道哪里最便宜。”我拍手赞同。
他说咱们,可我为什么要陪他再去呢?
气氛好像有些尴尬,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等他拿了包出来我们一道去买花,因为年纪相仿,所以倒也聊的来。宁静的箱子里回荡着我们的聊天声和欢笑声,那一只黑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到房顶上,蜷缩在那里,拿细细的瞳孔看着远去的我们,再也没有叫唤。
卖花的白族老奶奶见我又去买花,还多送了我们一朵百合花。我的包上他的包上,都系了七八多敏贵儿,香的不得了。
在去往蝴蝶泉的车上,所有的人都用奇怪的笑望着我们。
我忽然又有些后悔,肯定被大家误会了。后来又想想,误会什么呢?反正我也不认识他们,随便他们误会去吧。
我们满心欢喜的去了蝴蝶泉,希望能吸引蝴蝶,结果蝴蝶没有引来,反而引来了几只蜜蜂。这下,玩儿的心情也没了,赶紧把敏贵儿扔掉,再也不敢吸引蝴蝶了。到最后,手里只剩下一朵百合花。
蝴蝶泉的情人湖上表演歌舞的白族少年们,穿着艳丽的民族服装,乘小船而来的奶奶,嗓音嘹亮,歌声悠扬,唱一首我们听不懂的调子。
表演结束后他们回到岸上,我们跑去跟他们合影。后来一个白族的小姑娘觉得他长的好看,希望跟他合张影,我同唱歌的老奶奶一起聊天。老奶奶用蹩脚的普通话说:“你的男朋友长得很好看,我们家小姑娘喜欢他。”
他并不是我的男朋友,可是我的心理还是一阵欢喜,点点头说:“他确实长的很好看。”
从蝴蝶泉回到古城,我们散步在夕阳余晖中的古城,那朵百合花,在我的手里转来转去,花瓣上的露珠早就蒸发掉了,一天下来,竟然有些蔫。
我们坐在水流边的青石板上,花十几块钱买大袋黑葡萄,吃的手上嘴里牙齿上都是黑紫色的葡萄汁,湿巾用力擦还是擦不尽。我不是细致的女孩子,拿湿巾在嘴上胡乱擦。他笑我,然后一直盯着我的唇,“那么用力,擦的嘴唇都红了。”说完,他又扯出一张湿巾,擦拭着我的嘴角,动作那么轻,那么轻。好像过了很长时间,我的心扑通扑通,就像刚刚跑完了八百米。终于,他说:“好了。”然后他起身,把装垃圾的袋子系好,扔到街道对面的垃圾箱里。我望着他的背影,望着他向我走来,望着他向我伸出手。我把手放在的他的手心上,他的手指纤长白净,手心里也没有粘腻的汗渍。我就这么一直被他握着,在人群里走着。他的侧脸是那样的分明,他的嘴角和眼角同我的一样,弯弯的,荡着笑意。
其实,那时候的我并不懂,感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一个会心的微笑足以。
他跑到旁边的小店里借了纸笔把电话号码写给我,夜幕来临的时候,我们在古城中心热闹的街道上再见。
他说:“再见。”
我依然拿着那朵百合花,在隔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转身对他说:“再见。”